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審訊 [27/30]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
審理本案的 #郭啟安法官 今天抱恙,因此口述結案陳詞押後處理。
D11申請撤銷宵禁獲批✅
案件押後至2月28日1430續審,暫定4月3日1430裁決(有待確認)
💛感謝報料💛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審訊 [27/30]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吳(25)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
審理本案的 #郭啟安法官 今天抱恙,因此口述結案陳詞押後處理。
D11申請撤銷宵禁獲批✅
案件押後至2月28日1430續審,暫定4月3日1430裁決(有待確認)
💛感謝報料💛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118理大
余(20)🛑已還押逾22個月
控罪:
(1)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外暢運道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裝置。
(4)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外暢運道抗拒警員23249。
____
答辯:
被告否認控罪2❌
❗️承認控罪1、3、4❗️
在法庭詢問下,被告表示同意控罪1、3、4的案情和控方片段。
基於以上,法庭裁定被告控罪1、3、4成立🔴控罪2則存檔法庭。
控方案情:
詳情後補
控方片段:
控方本準備了約1小時30分鐘的控罪相關片段播放,但法官表示自己並非不食人間煙火,案發時已經有留意新聞,亦曾處理相關案件,要求控方精簡片段,集中於11月18日示威者突圍情況,及被告在控罪4下抗拒警員的激烈程度,故現休庭短時間讓控方準備片段。
(詳情後補)
案件押後至2月7日1530進行判刑
💛感謝臨時直播員💛
#郭啟安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118理大
余(20)🛑已還押逾22個月
控罪:
(1)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外暢運道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裝置。
(4)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外暢運道抗拒警員23249。
____
答辯:
被告否認控罪2❌
❗️承認控罪1、3、4❗️
在法庭詢問下,被告表示同意控罪1、3、4的案情和控方片段。
基於以上,法庭裁定被告控罪1、3、4成立🔴控罪2則存檔法庭。
控方案情:
詳情後補
控方片段:
控方本準備了約1小時30分鐘的控罪相關片段播放,但法官表示自己並非不食人間煙火,案發時已經有留意新聞,亦曾處理相關案件,要求控方精簡片段,集中於11月18日示威者突圍情況,及被告在控罪4下抗拒警員的激烈程度,故現休庭短時間讓控方準備片段。
(詳情後補)
案件押後至2月7日1530進行判刑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張潔宜法官
#求情 #判刑 🔥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陳(31)/ D5:朱(28)
D6:梁(18)/ D8:梁(25)
🔴4人已還押14日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所有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四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暴動罪罪名成立。
______
📌判刑速報🔥
D3: 即時監禁5年🔴
D5: 即時監禁5年🔴
D6: 即時監禁4年10個月🔴
D8: 即時監禁5年🔴
📌求情
各法律代表已交求情之書面陳詞
⏺D3
現年34歲,法律代表指採納書面陳詞,法官即指D3呈上數封求情信均講相信被告是剛巧經過無辜被捕,同法庭裁決理由背道而馳,再者律師陳詞指希望法庭考慮同案D2判刑,法官又指D2為21歲以下所以自己判處教導所,但對D3並不適用,張官質疑作為代表律師有責任看完每封求情信內容而非只作轉交法庭,D3法律代表要求再索取指示,十分鐘後才作回應。
取指示後代表指不依賴法官所指被告是無辜之求情信,希望法庭只考慮父母及家人之求情信件。案件沒證據D3參與前線衝突,被告已有計劃服刑時利用時間學好英文及溝通技巧,希望法庭予以輕判。
⏺D5
現年31歲,信件交代被告背景,任職非牟利機構,其前攝影師僱主昨日才回港故求情信今天才呈交法庭。所有求情信對其為人均有正面評價。被告未來失去自由,將錯失重要人生片段,重犯機會很低,現在打算入獄後如何增值自己以便日後重投社會。代表指沒有證據參與前線暴動,父母今日到庭支持,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D6
現年21歲,自幼父母離異由保母照顧,保母早前去世對其有一定打擊,求情信指其為人樂於助人。沒有證據參與前線行動,被捕時沒反抗掙扎,𠄘認大部份案情節省法庭時間,重犯機會不大,現時社會平定,判刑時阻嚇性懲罰比重可以較少。
⏺D8
現時29歲,大學畢業,案發時為助理工程師,是家中經濟支柱,求情信件指為人積極,受上司愛戴,做事有責任心,現僱主願意在被告服刑完畢繼續聘用。被告明白判刑將失去工作及自由,已有計劃服刑時進修考取更多資格以便將來貢獻社會。太太及父母今日到庭支持,法律代表希望法庭以48- 54個月為量刑起點。
📌簡單判刑理由
二千人同警方對峙人數懸殊,示威者使用大量汽油彈等武器,大多穿黑色衫褲及口罩逃避責任,亦可見是有計劃及組織,事後路上滿佈玻璃碎及雜物引來公共清理及修理開支,量刑以5年3個月為量刑起點。D6沒有挑戰案情可作2個月減刑,各人年輕冇定罪紀錄酌情扣減三個月。
💛感謝臨時直播員💛
#張潔宜法官
#求情 #判刑 🔥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陳(31)/ D5:朱(28)
D6:梁(18)/ D8:梁(25)
🔴4人已還押14日
控罪:暴動 [所有被告]
所有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四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暴動罪罪名成立。
______
📌判刑速報🔥
D3: 即時監禁5年🔴
D5: 即時監禁5年🔴
D6: 即時監禁4年10個月🔴
D8: 即時監禁5年🔴
📌求情
各法律代表已交求情之書面陳詞
⏺D3
現年34歲,法律代表指採納書面陳詞,法官即指D3呈上數封求情信均講相信被告是剛巧經過無辜被捕,同法庭裁決理由背道而馳,再者律師陳詞指希望法庭考慮同案D2判刑,法官又指D2為21歲以下所以自己判處教導所,但對D3並不適用,張官質疑作為代表律師有責任看完每封求情信內容而非只作轉交法庭,D3法律代表要求再索取指示,十分鐘後才作回應。
取指示後代表指不依賴法官所指被告是無辜之求情信,希望法庭只考慮父母及家人之求情信件。案件沒證據D3參與前線衝突,被告已有計劃服刑時利用時間學好英文及溝通技巧,希望法庭予以輕判。
⏺D5
現年31歲,信件交代被告背景,任職非牟利機構,其前攝影師僱主昨日才回港故求情信今天才呈交法庭。所有求情信對其為人均有正面評價。被告未來失去自由,將錯失重要人生片段,重犯機會很低,現在打算入獄後如何增值自己以便日後重投社會。代表指沒有證據參與前線暴動,父母今日到庭支持,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D6
現年21歲,自幼父母離異由保母照顧,保母早前去世對其有一定打擊,求情信指其為人樂於助人。沒有證據參與前線行動,被捕時沒反抗掙扎,𠄘認大部份案情節省法庭時間,重犯機會不大,現時社會平定,判刑時阻嚇性懲罰比重可以較少。
⏺D8
現時29歲,大學畢業,案發時為助理工程師,是家中經濟支柱,求情信件指為人積極,受上司愛戴,做事有責任心,現僱主願意在被告服刑完畢繼續聘用。被告明白判刑將失去工作及自由,已有計劃服刑時進修考取更多資格以便將來貢獻社會。太太及父母今日到庭支持,法律代表希望法庭以48- 54個月為量刑起點。
📌簡單判刑理由
二千人同警方對峙人數懸殊,示威者使用大量汽油彈等武器,大多穿黑色衫褲及口罩逃避責任,亦可見是有計劃及組織,事後路上滿佈玻璃碎及雜物引來公共清理及修理開支,量刑以5年3個月為量刑起點。D6沒有挑戰案情可作2個月減刑,各人年輕冇定罪紀錄酌情扣減三個月。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判刑 #1118理大
余(20)🛑已還押逾23個月
控罪:
(1)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外暢運道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裝置。
(4)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外暢運道抗拒警員23249。
____
被告承認控罪1、3、4,控罪2存檔法庭。
速報‼️
被告承認控罪扣減1/3刑期
控罪一:刑期為32個月
控罪三:刑期為4個月
控罪四:刑期為2個月
三項控罪全部分期執行,即總刑期為監禁38個月🔥
💛感謝臨時直播員💛
#郭啟安法官
#判刑 #1118理大
余(20)🛑已還押逾23個月
控罪:
(1)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外暢運道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裝置。
(4)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外暢運道抗拒警員23249。
____
被告承認控罪1、3、4,控罪2存檔法庭。
速報‼️
被告承認控罪扣減1/3刑期
控罪一:刑期為32個月
控罪三:刑期為4個月
控罪四:刑期為2個月
三項控罪全部分期執行,即總刑期為監禁38個月🔥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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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裁決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於開審首日認罪,其後於2023年2月7日被判處三年兩個月監禁。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
速報(裁決理由後補):
所有控罪成立‼️
案件押後至2023年5月16日1100作求情及判刑,期間所有被告需還押看管;辯方需於五月二日會之前將求情陳詞及案例存檔法庭。
#郭啟安法官
#裁決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3:雷(24)/ D4:梅(23)
D5:吳(22)/ D7:吳(25)
D9:柯(23)/ D10:安(20)
D11:潘(24)/ D15:戴(20)
D17:王(22)
D20余(23)於開審首日認罪,其後於2023年2月7日被判處三年兩個月監禁。
控罪及詳情:
(1)D3-20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2)D7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被控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543號寶靈大廈外,管有一枝噴漆。
——————
速報(裁決理由後補):
所有控罪成立‼️
案件押後至2023年5月16日1100作求情及判刑,期間所有被告需還押看管;辯方需於五月二日會之前將求情陳詞及案例存檔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