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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內地女法律學生 崇光悼梁健輝被控煽動】
【穿維尼熊衛衣出庭 不准保釋】
報導:爆炸頭 IG/FB/TG @boomheadhk
一名23歲內地女法律博士生被指於今年1月1日晚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手持白花、白蠟燭、梁健輝的素描作悼念,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告當晚被捕後獲准保釋候查,案件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身穿手執白紙的維尼熊黑色衛衣出庭,法庭讀出控罪內容後,以普通話回答「明白」。《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將案押後至7月28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有消息指早前警方到被告住所搜查時,搜獲印有「國殤之柱」大型海報。
#崇光 #悼念 #梁健輝 #煽動罪 #白花 #蠟燭 #羅德泉 #国安法 #美麗新香港
【穿維尼熊衛衣出庭 不准保釋】
報導:爆炸頭 IG/FB/TG @boomheadhk
一名23歲內地女法律博士生被指於今年1月1日晚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手持白花、白蠟燭、梁健輝的素描作悼念,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告當晚被捕後獲准保釋候查,案件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身穿手執白紙的維尼熊黑色衛衣出庭,法庭讀出控罪內容後,以普通話回答「明白」。《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將案押後至7月28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有消息指早前警方到被告住所搜查時,搜獲印有「國殤之柱」大型海報。
#崇光 #悼念 #梁健輝 #煽動罪 #白花 #蠟燭 #羅德泉 #国安法 #美麗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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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香港47人案❗️
這是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最大規模的案件,引起國際廣泛關注,包括是否有公平審訊。
47名被告大部分人不獲保釋,失去自由長達兩年才開始審訊。少數獲保釋人士則須接受苛刻條件,包括言論自由受限。
本案為高等法院案件,理應設有陪審團,但律政司在2022年8月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組成審判庭審理。
律政司給出的理由是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要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有可能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當局強調有關安排是為了「確保公平審訊」,「絕無減損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6條,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國安案件的檢控程序,凡律政司長發出有關證書,可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至今,沒有一宗《國安法》案件設有陪審團。
Posted by @xisparty
#47人案 #初選無罪 #国安法 #未審先判 #法治淪喪 #陪審團
這是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最大規模的案件,引起國際廣泛關注,包括是否有公平審訊。
47名被告大部分人不獲保釋,失去自由長達兩年才開始審訊。少數獲保釋人士則須接受苛刻條件,包括言論自由受限。
本案為高等法院案件,理應設有陪審團,但律政司在2022年8月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組成審判庭審理。
律政司給出的理由是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要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有可能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當局強調有關安排是為了「確保公平審訊」,「絕無減損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6條,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國安案件的檢控程序,凡律政司長發出有關證書,可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至今,沒有一宗《國安法》案件設有陪審團。
Posted by @xisparty
#47人案 #初選無罪 #国安法 #未審先判 #法治淪喪 #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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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市民」尋日約同記者(13日)到灣仔警察總部,舉報4間書店出售懷疑違反《香港國安法》嘅書籍。
呢班「市民」手持紙板,以及部分懷疑違反國安法嘅書籍,如《我的西域 你的東土》、《失治城市》、《未竟的快樂時代: 香港民主回歸世代精神史》、以及《香港日記》,到灣仔警察總部舉報。
呢班「市民」聲稱,佢哋喺九龍4間書店,例如旺角、深水埗等多個地方買咗多本涉嫌違反國安法嘅書籍,作者包括前港督彭定康、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顧汝德等。「市民」話,呢批書籍污衊中央政府、《基本法》同香港法治,煽動對中央政府嘅仇恨。
佢哋喺警察總部舉起「舉報本港書店出售違反國安法書籍」嘅紙板,並向當值警員遞交畀警務處處長同警務處國安處處長嘅舉報信。
#禁書 #国安法 #紅衛兵 #出版自由 #言論自由 #藍絲死不足惜 #共匪死清光
報導: @gongjyuhok
呢班「市民」手持紙板,以及部分懷疑違反國安法嘅書籍,如《我的西域 你的東土》、《失治城市》、《未竟的快樂時代: 香港民主回歸世代精神史》、以及《香港日記》,到灣仔警察總部舉報。
呢班「市民」聲稱,佢哋喺九龍4間書店,例如旺角、深水埗等多個地方買咗多本涉嫌違反國安法嘅書籍,作者包括前港督彭定康、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顧汝德等。「市民」話,呢批書籍污衊中央政府、《基本法》同香港法治,煽動對中央政府嘅仇恨。
佢哋喺警察總部舉起「舉報本港書店出售違反國安法書籍」嘅紙板,並向當值警員遞交畀警務處處長同警務處國安處處長嘅舉報信。
#禁書 #国安法 #紅衛兵 #出版自由 #言論自由 #藍絲死不足惜 #共匪死清光
報導: @gongjyuh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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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科網巨頭,近月逐漸拒絕香港用戶(slowly cutting off Hong Kong internet users),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微軟及 OpenAI,近月一直限制香港網民用 AI 聊天工具,舉例 OpenAI 的 ChatGPT,香港用戶不能使用,情況與中國內地及北韓一樣。
《華爾街日報》的報導指,雖然這些科企無解釋過香港用戶不能使用的原因,但有觀察人士認為,這些公司憂慮 AI 若生成違反國安法的內容,公司可能面臨風險,加上近期港府就《願榮光》申請禁制令,似乎將目標指向 Google、YouTube 等平台,都促使科企將香港視為中國內地一樣;而 Google、微軟和 OpenAI 都無回應查詢。// @renews_hk
#Google #OpenAI #ChatGPT #支共禍港 #禁制令 #国安法
《華爾街日報》的報導指,雖然這些科企無解釋過香港用戶不能使用的原因,但有觀察人士認為,這些公司憂慮 AI 若生成違反國安法的內容,公司可能面臨風險,加上近期港府就《願榮光》申請禁制令,似乎將目標指向 Google、YouTube 等平台,都促使科企將香港視為中國內地一樣;而 Google、微軟和 OpenAI 都無回應查詢。// @renews_hk
#Google #OpenAI #ChatGPT #支共禍港 #禁制令 #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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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過去了,有很多人選擇離開,但有更多人繼續留下來。香港人,不要忘記!
Art by IG @oneaguy | twitter @hkguy1988
patreon.com/oneaguy
#毋忘抗爭 #抗爭四年 #反送中 #国安法 #支共禍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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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煽動案 終於進入結案陳詞】
立場新聞被控煽動案,終於進入結案陳詞階段。原本預計審 20 日的案件,今日來到第 54 日,先由控方結案陳詞。
大半日的庭上,控方再次重申過去五十多日已一再重申的觀點,例如煽動罪只需證明涉案的煽動刊物、不一定要證明發布的人有煽動意圖、《立場》本身有巨大影響力、在網上世代的影響力更強大,之類。
最有印象的點,不完全算是庭審內容,而是控方引述的案例。
例如引用「R v Sullivan and Pigott」,一單愛爾蘭案例,以說明何謂「煽動」,形容烒動近乎叛國,包含字句、行為或寫作,誘發不滿和動亂以至挑起對政府的不滿。
這宗案例發生在 1868 年,距今 155 年。
另一宗案例,控方認為法庭在考慮《立場》是否煽動刊物時,可以參考印度「R v Aldred」案中,法官對陪審團作出的指示,就這項驗證作出裁定時,你們可查看圍繞涉案刊物的所有情況,包括受眾、公眾情緒狀態。
這年案發生在 1909 年,距今 114 年。
兩宗案件的被告,都是被控煽動誹謗罪,被指控煽動仇恨的對象,是英王/女王,英國對上一次動用這條法例,已經是 1972 年;法庭亦應該不見得會考慮,普通法中煽動罪的來源英國、控方提及案例的愛爾蘭,都在 2009 年廢除煽動罪,印度去年亦凍結這條法例,印度愛爾蘭都已經獨立大半個世紀。
控方又在結案提詞中,大篇幅提到何謂之「ethics of journalism」傳媒道德,除了引用香港記者協會的 code of conduct,又用了大半個鐘在庭上朗讀一份歐洲委員會在 1993 的文件,試圖去說明何謂盡責、專業的新聞工作,該份文件多次提到,在一個「民主社會」中,傳媒扮演的角色;更引用中大調查,指《立場新聞》在公眾調查中,公信力排在第二,排第一的《蘋果日報》,後來被辯方更正,排第一的應該是《NOW TV》。
撇除這些花邊,在庭上最引人注意的,是上星期因為主控伍淑娟中招要押後案件,今日伍淑娟在庭上不斷咳,全日應該過百次;而在主控方冗長的陳詞期間,無論是公眾席、旁聽席、坐在一邊的庭警、被告欄中的被告,都不時閉目沉思。
還有一位在公眾席相信是法律代表,在控方陳詞期間,不時打開電腦,大部分時間在玩填字遊戲、wordle,以及上腦嘗試訂購 Taylor Swift 新加坡演唱會加場的門票。
Source: ReNews
#立場新聞 #煽動 #国安法
立場新聞被控煽動案,終於進入結案陳詞階段。原本預計審 20 日的案件,今日來到第 54 日,先由控方結案陳詞。
大半日的庭上,控方再次重申過去五十多日已一再重申的觀點,例如煽動罪只需證明涉案的煽動刊物、不一定要證明發布的人有煽動意圖、《立場》本身有巨大影響力、在網上世代的影響力更強大,之類。
最有印象的點,不完全算是庭審內容,而是控方引述的案例。
例如引用「R v Sullivan and Pigott」,一單愛爾蘭案例,以說明何謂「煽動」,形容烒動近乎叛國,包含字句、行為或寫作,誘發不滿和動亂以至挑起對政府的不滿。
這宗案例發生在 1868 年,距今 155 年。
另一宗案例,控方認為法庭在考慮《立場》是否煽動刊物時,可以參考印度「R v Aldred」案中,法官對陪審團作出的指示,就這項驗證作出裁定時,你們可查看圍繞涉案刊物的所有情況,包括受眾、公眾情緒狀態。
這年案發生在 1909 年,距今 114 年。
兩宗案件的被告,都是被控煽動誹謗罪,被指控煽動仇恨的對象,是英王/女王,英國對上一次動用這條法例,已經是 1972 年;法庭亦應該不見得會考慮,普通法中煽動罪的來源英國、控方提及案例的愛爾蘭,都在 2009 年廢除煽動罪,印度去年亦凍結這條法例,印度愛爾蘭都已經獨立大半個世紀。
控方又在結案提詞中,大篇幅提到何謂之「ethics of journalism」傳媒道德,除了引用香港記者協會的 code of conduct,又用了大半個鐘在庭上朗讀一份歐洲委員會在 1993 的文件,試圖去說明何謂盡責、專業的新聞工作,該份文件多次提到,在一個「民主社會」中,傳媒扮演的角色;更引用中大調查,指《立場新聞》在公眾調查中,公信力排在第二,排第一的《蘋果日報》,後來被辯方更正,排第一的應該是《NOW TV》。
撇除這些花邊,在庭上最引人注意的,是上星期因為主控伍淑娟中招要押後案件,今日伍淑娟在庭上不斷咳,全日應該過百次;而在主控方冗長的陳詞期間,無論是公眾席、旁聽席、坐在一邊的庭警、被告欄中的被告,都不時閉目沉思。
還有一位在公眾席相信是法律代表,在控方陳詞期間,不時打開電腦,大部分時間在玩填字遊戲、wordle,以及上腦嘗試訂購 Taylor Swift 新加坡演唱會加場的門票。
Source: ReNews
#立場新聞 #煽動 #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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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律師 #余若薇 呈上陳情,並在庭上讀出 #林紹桐 的陳情信。以下為陳情全文:
法官閣下:
我依然記得,在還押最初幾位警官循例來公務探訪,其中一位形容「大家各為其主」。我後悔沒有把握機會向警官解釋,新聞工作者從沒有要效忠誰、擁護誰,或者與誰為敵。而如果我們真的有效忠的對象,只有是公眾,亦只能是公眾。因為我們信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而唯有傳播思想的自由,才能保障每個人的自由。
我 2010 年加入傳媒行業,當時新聞業界已面臨各種隱憂,或明或暗的審查愈見頻密,編採室方針難逃老闆、財團及權力各種干預,編輯自主空間愈來愈狹窄。
《立場新聞》是在如此背景下成立,參與《立場》的每一位抱着同一個理想,嘗試在香港經營一個完全編輯自主的傳媒機構。《立場》能夠生存七年,我相信很大原因,是讀者希望看到的新聞,真正不受財團、金主、權力或黨派左右。
即使在最後的時間,新聞自由在半空墜落,在巨大壓力之下,同事依然堅守崗位,無慚於時代。
我們發掘差點被掩沒的真相,即使困難重重。
我們為無權者、弱勢和小眾發聲,即使面臨譴責攻擊。
我們盡可能記錄香港,趁這些人與事消失之前,盡力留下歷史初稿。
我們的自由在倒數,每一位同事都心知肚明;他們選擇留下,加緊步伐,用盡狹縫裡所有空間。由 2020 年 7 月(即控方指控煽動的案發開始)一直至今天,《立場》同事的報道先後獲得 30 多項新聞獎項及嘉許。曾經與這一群出類拔萃的新聞工作者並肩工作,是我的榮幸。
這宗案件的關鍵是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新聞工作者不但要為自己的報道負責, 若明知公眾有知情權,但刻意迴避不報道亦是失責。亦因如此,新聞工作者捍衛新聞自由的唯一方式是報道,正如今天仍然緊守崗位的每一位。而我只是行業的其中一人,剛巧成為被告。
林紹桐
#立場新聞 #荒謬法治 #欲加之罪 #国安法 #新聞自由無價 #Press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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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閣下:
我依然記得,在還押最初幾位警官循例來公務探訪,其中一位形容「大家各為其主」。我後悔沒有把握機會向警官解釋,新聞工作者從沒有要效忠誰、擁護誰,或者與誰為敵。而如果我們真的有效忠的對象,只有是公眾,亦只能是公眾。因為我們信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而唯有傳播思想的自由,才能保障每個人的自由。
我 2010 年加入傳媒行業,當時新聞業界已面臨各種隱憂,或明或暗的審查愈見頻密,編採室方針難逃老闆、財團及權力各種干預,編輯自主空間愈來愈狹窄。
《立場新聞》是在如此背景下成立,參與《立場》的每一位抱着同一個理想,嘗試在香港經營一個完全編輯自主的傳媒機構。《立場》能夠生存七年,我相信很大原因,是讀者希望看到的新聞,真正不受財團、金主、權力或黨派左右。
即使在最後的時間,新聞自由在半空墜落,在巨大壓力之下,同事依然堅守崗位,無慚於時代。
我們發掘差點被掩沒的真相,即使困難重重。
我們為無權者、弱勢和小眾發聲,即使面臨譴責攻擊。
我們盡可能記錄香港,趁這些人與事消失之前,盡力留下歷史初稿。
我們的自由在倒數,每一位同事都心知肚明;他們選擇留下,加緊步伐,用盡狹縫裡所有空間。由 2020 年 7 月(即控方指控煽動的案發開始)一直至今天,《立場》同事的報道先後獲得 30 多項新聞獎項及嘉許。曾經與這一群出類拔萃的新聞工作者並肩工作,是我的榮幸。
這宗案件的關鍵是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新聞工作者不但要為自己的報道負責, 若明知公眾有知情權,但刻意迴避不報道亦是失責。亦因如此,新聞工作者捍衛新聞自由的唯一方式是報道,正如今天仍然緊守崗位的每一位。而我只是行業的其中一人,剛巧成為被告。
林紹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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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沛權 由代表律師 #余若薇,向法庭呈上親撰的陳情,以下為鍾沛權陳情全文。
法官閣下:
法官閣下,這是我在這次審訊中的最後陳情,僅為自己作為一名香港公民及新聞工作者的「意圖」,再作一些簡短的背景補充。
2011 年 3 月日本發生東北大地震,我太太陳沛敏是其中一名最早飛赴現場採訪的香港記者。面對褔島核電廠意外迅速演變、惡化,加上餘震不斷,不少海外記者都因應風險難測而選擇提早撤離日本。她卻堅持留下,繼續想方設法前赴多個災難現場採訪,盡力做記錄、報道 。她是當年最後離開日本的其中一名香港記者。
當時有大量關於災難發展的壞消息和悲觀預測,甚至乎有說法稱日本部份地區有陸沉危機。她後來跟我談及那時候不願意提前撤退回港的一些想法 : 假如日本真的出現更大的災難,她不是更應該留下繼續採訪而非放棄報道嗎?既然有機會身在現場、靠近現場,能夠見證、記錄、報道一場空前的人類災難,作為一名記者,她怎可以轉身離開?
她這份對新聞工作的執着,我銘刻在心,而她不是特殊的少數。我認識的不少香港新聞工作者,包括很多《立場新聞》前同事,在過去和現在都抱持相似的信念,決意留守新聞現場,見證和記載真實的故事,聆聽和記述紛紜的思想。我相信這些故事和思想,可以刺激、啟發人們思考,反映時代,塑造歷史。
我知道,有更多並非新聞工作者的香港人,同樣一直堅持在各自的崗位上實踐信念,通過各種形式和體裁,真誠地書寫、表達、創作,呼應時代的挑戰。他們當中更有人因為在乎社群裏眾人的自由和尊嚴,不惜付出失去一己自由的代價。如實記錄和報道他們的故事和思想,是新聞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責任。
鍾沛權
#立場新聞 #荒謬法治 #欲加之罪 #国安法 #新聞自由無價 #Press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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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閣下:
法官閣下,這是我在這次審訊中的最後陳情,僅為自己作為一名香港公民及新聞工作者的「意圖」,再作一些簡短的背景補充。
2011 年 3 月日本發生東北大地震,我太太陳沛敏是其中一名最早飛赴現場採訪的香港記者。面對褔島核電廠意外迅速演變、惡化,加上餘震不斷,不少海外記者都因應風險難測而選擇提早撤離日本。她卻堅持留下,繼續想方設法前赴多個災難現場採訪,盡力做記錄、報道 。她是當年最後離開日本的其中一名香港記者。
當時有大量關於災難發展的壞消息和悲觀預測,甚至乎有說法稱日本部份地區有陸沉危機。她後來跟我談及那時候不願意提前撤退回港的一些想法 : 假如日本真的出現更大的災難,她不是更應該留下繼續採訪而非放棄報道嗎?既然有機會身在現場、靠近現場,能夠見證、記錄、報道一場空前的人類災難,作為一名記者,她怎可以轉身離開?
她這份對新聞工作的執着,我銘刻在心,而她不是特殊的少數。我認識的不少香港新聞工作者,包括很多《立場新聞》前同事,在過去和現在都抱持相似的信念,決意留守新聞現場,見證和記載真實的故事,聆聽和記述紛紜的思想。我相信這些故事和思想,可以刺激、啟發人們思考,反映時代,塑造歷史。
我知道,有更多並非新聞工作者的香港人,同樣一直堅持在各自的崗位上實踐信念,通過各種形式和體裁,真誠地書寫、表達、創作,呼應時代的挑戰。他們當中更有人因為在乎社群裏眾人的自由和尊嚴,不惜付出失去一己自由的代價。如實記錄和報道他們的故事和思想,是新聞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責任。
鍾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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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顯公義
art by @vawongsir #vawongsir #城市亂彈
credit to @GreenBean.Media #破土 #綠豆
#彰顯公義 #立場 #立場新聞 #林紹桐 #鍾沛權 #煽動刊物罪 #荒謬法治 #欲加之罪 #国安法 #新聞自由無價 #Press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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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鍾沛權判囚21個月即時收監
林紹桐判可獲即時釋放刑期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一案周四(26 日)在區院判刑,法官郭偉健判處前總編輯鍾沛權監禁 21 個月,鍾即時收監,他聞判神息平靜,望向前方。官指,量刑起點為判囚 23 個月,接納因案件經歷多月對鍾造成壓力,故減刑兩個月。扣除鍾早前還押約 11 個月,他剩餘的刑期約為 10 個月。
至於前署任總編林紹桐,官指量刑起點為判囚 14 個月,因案件壓力、健康情況減刑 3 個月,即林扣除還押日子後須再服刑 21 天,但因應林的身體情況,再回獄中可能有危險,所以改為判處他可獲即時釋放的刑期。林妻聞判拭淚,林仰頭望天。
#立場新聞 #判刑 #鍾沛權 #林紹桐 #煽動刊物罪 #荒謬法治 #欲加之罪 #国安法 #新聞自由無價 #PressFreedom
法庭線報導 TG/IG @thewitnesshk
林紹桐判可獲即時釋放刑期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一案周四(26 日)在區院判刑,法官郭偉健判處前總編輯鍾沛權監禁 21 個月,鍾即時收監,他聞判神息平靜,望向前方。官指,量刑起點為判囚 23 個月,接納因案件經歷多月對鍾造成壓力,故減刑兩個月。扣除鍾早前還押約 11 個月,他剩餘的刑期約為 10 個月。
至於前署任總編林紹桐,官指量刑起點為判囚 14 個月,因案件壓力、健康情況減刑 3 個月,即林扣除還押日子後須再服刑 21 天,但因應林的身體情況,再回獄中可能有危險,所以改為判處他可獲即時釋放的刑期。林妻聞判拭淚,林仰頭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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