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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救健仔被捕 博士生今認罪】
#十一港殤 #101槍殺人 #邱宏達 #曾志健 #人性光輝 #非法集結罪 #香港人加油 #逆境奮鬥
2019年10月1日於荃灣發生警民衝突, 警員開槍射傷一名中五學生曾志健左胸,其後附近一名26歲理工大學博士生嘗試上前營救並向警察大叫:「救佢呀(曾志健),佢受咗傷呀,中咗槍呀」。就算被警察壓住時仍繼續說:「救佢先啦」。邱宏達被控一項暴動罪。
今日邱宏達於區域法院進行答辯,就非法集結表示認罪。 控方表示被告願意承認非法集結罪,故不會控告暴動罪。
辯方求情時指邱宏達自少便是大好青年,為人上進,以十年時間完成學士及博士學位。因為一級榮譽畢業,所以跳過碩士,直升博士。辯方指被告自19年被捕後,等候審訊兩年來都沒有放棄自己及家人的期望,被起訴後仍努力發表有關學術論文,沒有放棄研究工作。最終完成博士學位。被告希望可繼續進修,並成為科學家。而就算不能成為偉大的科學家,仍然希望改變香港科研不入流的印象。 「渴望日後孕育出一位位偉大的香港科學家,由他們代我實現這個夢想。」
他親自撰寫求情信,指案發當時選擇拯救傷者,雖兩人並不認識,但因為他重視生命。佢當時衝向傷者是因為見到傷者倒地不起,想盡快有人搶救,。信中提及:「當通過種種磨練後最終能夢想成真,我的故事會否也成為日後香港人的逆境奮鬥故事。」
source:
MeWe : mewe.com/p/boomhead
Instagram : @boomheadhk
Facebook : fb.com/boomheadhk
#十一港殤 #101槍殺人 #邱宏達 #曾志健 #人性光輝 #非法集結罪 #香港人加油 #逆境奮鬥
2019年10月1日於荃灣發生警民衝突, 警員開槍射傷一名中五學生曾志健左胸,其後附近一名26歲理工大學博士生嘗試上前營救並向警察大叫:「救佢呀(曾志健),佢受咗傷呀,中咗槍呀」。就算被警察壓住時仍繼續說:「救佢先啦」。邱宏達被控一項暴動罪。
今日邱宏達於區域法院進行答辯,就非法集結表示認罪。 控方表示被告願意承認非法集結罪,故不會控告暴動罪。
辯方求情時指邱宏達自少便是大好青年,為人上進,以十年時間完成學士及博士學位。因為一級榮譽畢業,所以跳過碩士,直升博士。辯方指被告自19年被捕後,等候審訊兩年來都沒有放棄自己及家人的期望,被起訴後仍努力發表有關學術論文,沒有放棄研究工作。最終完成博士學位。被告希望可繼續進修,並成為科學家。而就算不能成為偉大的科學家,仍然希望改變香港科研不入流的印象。 「渴望日後孕育出一位位偉大的香港科學家,由他們代我實現這個夢想。」
他親自撰寫求情信,指案發當時選擇拯救傷者,雖兩人並不認識,但因為他重視生命。佢當時衝向傷者是因為見到傷者倒地不起,想盡快有人搶救,。信中提及:「當通過種種磨練後最終能夢想成真,我的故事會否也成為日後香港人的逆境奮鬥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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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場惡質的展示。
Posted by @renews_hk
從消息的公布、安排,處處都是不合理、不恰當、不常見。
昨天 #健仔 等人在灣仔區域法院提堂,按常理一個「危害國安」棄保潛逃的「重犯」,理應是在高度戒備下押解到法院,全程車出車入守衛深嚴,傳媒邊都摸不著。
但相反,昨日區域法院保安鬆散,在場的攝影記者可以進入法院的停車場無人阻止,據現場行家指,警方更待記者就位之後,才斯斯然安排健仔等人下車讓記者拍照。
大概兩小時後,#李桂華 見記者,一邊指不希望影響已開始法律程序的案件,一邊將所謂的「協助罪犯」的案情鉅細無遺披露一次,由藏身地點、運送方式、收取款項到何時停止供應食物,應有盡有;到今日,喉舌報章再引述「消息」指,「健仔」等人是被出賣,被原來聲稱協助他們的人報警舉報云云。
這一整場惡質的展示,就是要讓人看見、聽到,「睇吓佢幾慘!」「犯咗事仲想走就係呢個下場!」「話幫你都係呃人㗎!」
在資訊與話語權完全被壟斷的不平衡下,社會其實無法判斷這些資訊孰真孰假,但即使假設健仔等人的遭遇確如李桂華所言「不人道」,或許應該要問的問題,是甚麼樣的社會,才會迫使一班不過16到24 歲的少年,即使面對如此不人道的待遇,仍然選擇如此,且為時超過一年而不「悔改」?
這樣的社會,是否只要這些「逃犯」「罪犯」都「伏罪歸案」,將他們全部遊街示眾以儆效尤,就可以變得「正常」?
答案自在人心。
#曾志健 #101槍殺人
Posted by @renews_hk
從消息的公布、安排,處處都是不合理、不恰當、不常見。
昨天 #健仔 等人在灣仔區域法院提堂,按常理一個「危害國安」棄保潛逃的「重犯」,理應是在高度戒備下押解到法院,全程車出車入守衛深嚴,傳媒邊都摸不著。
但相反,昨日區域法院保安鬆散,在場的攝影記者可以進入法院的停車場無人阻止,據現場行家指,警方更待記者就位之後,才斯斯然安排健仔等人下車讓記者拍照。
大概兩小時後,#李桂華 見記者,一邊指不希望影響已開始法律程序的案件,一邊將所謂的「協助罪犯」的案情鉅細無遺披露一次,由藏身地點、運送方式、收取款項到何時停止供應食物,應有盡有;到今日,喉舌報章再引述「消息」指,「健仔」等人是被出賣,被原來聲稱協助他們的人報警舉報云云。
這一整場惡質的展示,就是要讓人看見、聽到,「睇吓佢幾慘!」「犯咗事仲想走就係呢個下場!」「話幫你都係呃人㗎!」
在資訊與話語權完全被壟斷的不平衡下,社會其實無法判斷這些資訊孰真孰假,但即使假設健仔等人的遭遇確如李桂華所言「不人道」,或許應該要問的問題,是甚麼樣的社會,才會迫使一班不過16到24 歲的少年,即使面對如此不人道的待遇,仍然選擇如此,且為時超過一年而不「悔改」?
這樣的社會,是否只要這些「逃犯」「罪犯」都「伏罪歸案」,將他們全部遊街示眾以儆效尤,就可以變得「正常」?
答案自在人心。
#曾志健 #101槍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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