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追新聞 The Chaser News
【97後首宗文字獄|快必囚3年4個月 黎恩灝:龍門任擺比《國安法》更易定罪】
49歲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前年擺街站時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黑警死全家」等口號,早前被《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裁定「發表煽動文字」 等11罪成,本案為1997年主權移交後首宗煽動文字的定罪案件。「快必」在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4個月,罰款5,000元。美國喬治城法學院亞洲法中心研究員黎恩灝接受《追新聞》訪問表示,「譚得志單就煽動文字控罪獲刑21個月,接近該罪行的最高刑期24個月,反映量刑相當嚴苛,亦絕對係以言入罪」。
全文請到Patreon閱覽
https://www.patreon.com/posts/65387391
#快必 #文字獄 #發表煽動文字 #譚得志 #黎恩灝
49歲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前年擺街站時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黑警死全家」等口號,早前被《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裁定「發表煽動文字」 等11罪成,本案為1997年主權移交後首宗煽動文字的定罪案件。「快必」在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4個月,罰款5,000元。美國喬治城法學院亞洲法中心研究員黎恩灝接受《追新聞》訪問表示,「譚得志單就煽動文字控罪獲刑21個月,接近該罪行的最高刑期24個月,反映量刑相當嚴苛,亦絕對係以言入罪」。
全文請到Patreon閱覽
https://www.patreon.com/posts/65387391
#快必 #文字獄 #發表煽動文字 #譚得志 #黎恩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