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香港人日程表整合頻道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05日 星期二】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04]
[2021.10.0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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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 審 法 院1樓 終 審 法 庭
👨🏻⚖️張舉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李義終審法院署理首席法官
👨🏻⚖️林文瀚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岑耀信勳爵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10:00
👤盧建民🛑服刑中 #終審上訴 [1/2] (#魚蛋革命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18年6月11日被判處監禁7年,於2019年10月9日向高等法院上訴庭就著「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訴」申請上訴許可被拒。刑罰上訴許可申請於2021年5月17日被拒,定罪上訴許可申請則於同日獲批。)
👤湯(38) #終審上訴 [1/2] (#0728上環 暴動;原審法官裁定「共同犯罪計劃」不適用於非在暴動現場的人士,律政司司長將上述法律問題轉交上訴庭,上訴庭於2020年9月裁定相關原則適用於非身處暴動現場的人士,湯其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上訴許可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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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馬/美隊2.0(30)🛑已還押逾9個月 #續審 [4/5](#港區國安法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45
👥葉,冼,劉(20-21) #續審 [2/7] (#1001屯門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襲警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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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14:30
👤羅(24) #答辯 (#20201001灣仔 管有攻擊性武器)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鄧少雄裁判官
🕤09:30
👤周(28) #審訊 [1/2] (#20181014中環 非法集結)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黃雅茵裁判官
🕤09:30
👥文念志,陳振哲,鄭仲恒 #續審 [2/5] (#1102銅鑼灣 阻差辦公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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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09:30
👤朱(28) #答辯 (#2014雨革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6樓4庭
👩🏻⚖️梁雅忻裁判官
🕝14:30
👤李 #裁決 (#20200831太子 違反限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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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09:30
👤黎(26) #進度報告 (#1216旺角 企圖刑事損壞;答辯時認罪,於2020年10月7日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陳慧敏裁判官
🕤09:30
👤鄒幸彤(36)🛑因另案已還押1個月 #審訊 [1/2] (#20210604維園 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香淑嫻裁判官
🕝14:30
👥鄧,蔡(16-25) #裁決 (#1031深水埗 無牌管有槍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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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崔美霞裁判官
🕞15:30
👥王,李 #裁決 (#1111沙田 刑事毀壞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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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04]
[2021.10.0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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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 審 法 院1樓 終 審 法 庭
👨🏻⚖️張舉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李義終審法院署理首席法官
👨🏻⚖️林文瀚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岑耀信勳爵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10:00
👤盧建民🛑服刑中 #終審上訴 [1/2] (#魚蛋革命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18年6月11日被判處監禁7年,於2019年10月9日向高等法院上訴庭就著「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訴」申請上訴許可被拒。刑罰上訴許可申請於2021年5月17日被拒,定罪上訴許可申請則於同日獲批。)
👤湯(38) #終審上訴 [1/2] (#0728上環 暴動;原審法官裁定「共同犯罪計劃」不適用於非在暴動現場的人士,律政司司長將上述法律問題轉交上訴庭,上訴庭於2020年9月裁定相關原則適用於非身處暴動現場的人士,湯其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上訴許可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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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馬/美隊2.0(30)🛑已還押逾9個月 #續審 [4/5](#港區國安法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45
👥葉,冼,劉(20-21) #續審 [2/7] (#1001屯門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襲警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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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14:30
👤羅(24) #答辯 (#20201001灣仔 管有攻擊性武器)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鄧少雄裁判官
🕤09:30
👤周(28) #審訊 [1/2] (#20181014中環 非法集結)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黃雅茵裁判官
🕤09:30
👥文念志,陳振哲,鄭仲恒 #續審 [2/5] (#1102銅鑼灣 阻差辦公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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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09:30
👤朱(28) #答辯 (#2014雨革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6樓4庭
👩🏻⚖️梁雅忻裁判官
🕝14:30
👤李 #裁決 (#20200831太子 違反限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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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09:30
👤黎(26) #進度報告 (#1216旺角 企圖刑事損壞;答辯時認罪,於2020年10月7日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陳慧敏裁判官
🕤09:30
👤鄒幸彤(36)🛑因另案已還押1個月 #審訊 [1/2] (#20210604維園 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香淑嫻裁判官
🕝14:30
👥鄧,蔡(16-25) #裁決 (#1031深水埗 無牌管有槍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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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崔美霞裁判官
🕞15:30
👥王,李 #裁決 (#1111沙田 刑事毀壞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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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終院:「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於暴動非法集結 惟不在場仍可按「從犯罪行」懲處
【立場新聞】終審法院上月初開庭處理「赴湯杜火」湯偉雄,及 2016 年旺角騷亂案被告盧建民的終審上訴,以釐清普通法下的「共同犯罪計劃原則」,是否適用於非法集結及暴動罪。終院今(4 日)頒下判詞,裁定「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於暴動及非法集結案,不在現場參與者不可視為「主犯」。但終院強調,推動、鼓勵或促進非法集結或暴動的行為,不論是否在場,均可按「從犯罪行」懲處與主犯一樣的刑罰。
至於盧建民案,終院認為即使公訴書有欠妥之處,陪審團仍然有充分證據,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裁定盧罪成,因此一致駁回他的上訴。
終審法院五位法官在判詞表示,暴動罪及非法集結罪,均屬「參與性」的罪行,控方須證明,被告曾與其他人一同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並意識到相關行為,以及具有參與其中的意圖。因此,並非身處非法集結或暴動現場的被告,不可被視為主犯,重申「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是罪行中至關重要的元素,不可被普通法「共同犯罪計劃」原則凌駕。
但終院強調,推動、鼓勵或促進非法集結或暴動的行為,不論被告是否身處現場,均可按「從犯罪行」和「不完整罪行」 (secondary and inchoate liability offences) 被判以與主犯一樣的刑罰。
而如果非法集結或暴動的參與者,曾協議共同參與該非法集結或暴動,並預見實行有關計劃時,他們其中一人或多人可能會干犯更嚴重的罪行,參與者可能會根據延伸形式的「共同犯罪計劃」(extended form of joint enterprise),就更嚴重的罪行負上法律責任。(全文)
📌 相關資料:終審法院官方新聞摘要 // 終審法院判案書(英文)
#20211104新聞 #魚蛋革命 #0728上環
【立場新聞】終審法院上月初開庭處理「赴湯杜火」湯偉雄,及 2016 年旺角騷亂案被告盧建民的終審上訴,以釐清普通法下的「共同犯罪計劃原則」,是否適用於非法集結及暴動罪。終院今(4 日)頒下判詞,裁定「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於暴動及非法集結案,不在現場參與者不可視為「主犯」。但終院強調,推動、鼓勵或促進非法集結或暴動的行為,不論是否在場,均可按「從犯罪行」懲處與主犯一樣的刑罰。
至於盧建民案,終院認為即使公訴書有欠妥之處,陪審團仍然有充分證據,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裁定盧罪成,因此一致駁回他的上訴。
終審法院五位法官在判詞表示,暴動罪及非法集結罪,均屬「參與性」的罪行,控方須證明,被告曾與其他人一同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並意識到相關行為,以及具有參與其中的意圖。因此,並非身處非法集結或暴動現場的被告,不可被視為主犯,重申「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是罪行中至關重要的元素,不可被普通法「共同犯罪計劃」原則凌駕。
但終院強調,推動、鼓勵或促進非法集結或暴動的行為,不論被告是否身處現場,均可按「從犯罪行」和「不完整罪行」 (secondary and inchoate liability offences) 被判以與主犯一樣的刑罰。
而如果非法集結或暴動的參與者,曾協議共同參與該非法集結或暴動,並預見實行有關計劃時,他們其中一人或多人可能會干犯更嚴重的罪行,參與者可能會根據延伸形式的「共同犯罪計劃」(extended form of joint enterprise),就更嚴重的罪行負上法律責任。(全文)
📌 相關資料:終審法院官方新聞摘要 // 終審法院判案書(英文)
#20211104新聞 #魚蛋革命 #0728上環
Forwarded from 777文宣傳播稿件大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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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七一不是回歸
#香港歷史 #七一 #沒有回歸只有淪陷 #HongKongIsNotChina
Post on IG @hkoutlanders.tw
修正:#中英聯合聲明 為1984年簽署
25年前的7月1日,是香港主權被移交至中國的日子。那當時香港人能有say(話語權)嗎?並沒有。
主權移交後政治打壓日趨嚴重,香港對於中國的不認同及反感越來越激烈。在有限的空間下,香港人不斷在 #爭取民主自由 的路上推進,像 #雨傘運動、#魚蛋革命 及 #反送中 的抗爭運動亦因此而生。
#香港歷史 #七一 #沒有回歸只有淪陷 #HongKongIsNot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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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中英聯合聲明 為1984年簽署
25年前的7月1日,是香港主權被移交至中國的日子。那當時香港人能有say(話語權)嗎?並沒有。
主權移交後政治打壓日趨嚴重,香港對於中國的不認同及反感越來越激烈。在有限的空間下,香港人不斷在 #爭取民主自由 的路上推進,像 #雨傘運動、#魚蛋革命 及 #反送中 的抗爭運動亦因此而生。
Forwarded from 777文宣傳播稿件大合集
【光復藍圖:第一章|何謂光復?何謂香港?何謂時代?何謂革命?】
Source: IG @finnlau_cd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為本土派口號,由梁天琦於2016年所創;此時此刻回望,它註定是改變歷史軌跡的一句話。2019年7月21日,這八隻字在中上環遊行中被重新發掘,成為迄今為止最具影響力的香港口號。四年已過,它成為各海外集會中最常聽到的話語,但也彷彿漸漸變得形式化。
到底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代表著甚麼?就著這個問題,我希望把整句口號拆散為四組詞語,從四個層面和大家一起反思何謂「光復」、何謂「香港」、何謂「時代」、何謂「革命」。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劉祖廸 #攬炒巴 #梁天琦 #反送中 #魚蛋革命 #雨傘革命
Source: IG @finnlau_cd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為本土派口號,由梁天琦於2016年所創;此時此刻回望,它註定是改變歷史軌跡的一句話。2019年7月21日,這八隻字在中上環遊行中被重新發掘,成為迄今為止最具影響力的香港口號。四年已過,它成為各海外集會中最常聽到的話語,但也彷彿漸漸變得形式化。
到底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代表著甚麼?就著這個問題,我希望把整句口號拆散為四組詞語,從四個層面和大家一起反思何謂「光復」、何謂「香港」、何謂「時代」、何謂「革命」。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劉祖廸 #攬炒巴 #梁天琦 #反送中 #魚蛋革命 #雨傘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