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蘋果案】辯方申重新傳召張劍虹出庭 就「飯盒會」紀錄盤問 官押後至周四宣布決定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4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76日審訊。辯方申請重召前《蘋果》社長張劍虹出庭作供,冀就通訊群組 Slack 內的「飯盒會」紀錄提問。辯方作口頭補充陳詞,指稱雖然證人供詞有提及過「飯盒會」,但是當中從沒提及會議紀錄存在;惟法官杜麗冰質疑黎智英本來是 Slack 群組的成員之一,辯方團隊沒有理由不知道 Slack 內有會議紀錄存在。法官押後至周四宣布是否批准重召張劍虹。 (全文)
#202405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4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76日審訊。辯方申請重召前《蘋果》社長張劍虹出庭作供,冀就通訊群組 Slack 內的「飯盒會」紀錄提問。辯方作口頭補充陳詞,指稱雖然證人供詞有提及過「飯盒會」,但是當中從沒提及會議紀錄存在;惟法官杜麗冰質疑黎智英本來是 Slack 群組的成員之一,辯方團隊沒有理由不知道 Slack 內有會議紀錄存在。法官押後至周四宣布是否批准重召張劍虹。 (全文)
#202405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蘋果案】辯方申重新傳召張劍虹出庭 就「飯盒會」紀錄盤問 官押後至周四宣布決定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4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76日審訊。辯方申請重召前《蘋果》社長張劍虹出庭作供,冀就通訊群組 Slack 內的「飯盒會」紀錄提問。辯方作口頭補充陳詞,指稱雖然證人供詞有提及過「飯盒會」,但是當中從沒提及會議紀錄存在;惟法官杜麗冰質疑黎智英本來是 Slack 群組的成員之一,辯方團隊沒有理由不知道 Slack 內有會議紀錄存在。法官押後至周四宣布是否批准重召張劍虹。 (全文)
#202405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4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76日審訊。辯方申請重召前《蘋果》社長張劍虹出庭作供,冀就通訊群組 Slack 內的「飯盒會」紀錄提問。辯方作口頭補充陳詞,指稱雖然證人供詞有提及過「飯盒會」,但是當中從沒提及會議紀錄存在;惟法官杜麗冰質疑黎智英本來是 Slack 群組的成員之一,辯方團隊沒有理由不知道 Slack 內有會議紀錄存在。法官押後至周四宣布是否批准重召張劍虹。 (全文)
#202405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反恐條例》首案 第15天|控方證人、「屠龍」隊長黃振強盤問下承認 理解認罪協議要求他全盤同意控方案情 即使案情有錯誤之處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14日)在高院踏入第15日審訊,其中四名男被告被指為「屠龍小隊」隊員、參與12.8殺警計劃;女被告則涉為「屠龍」眾籌作恐怖主義行為。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黃今供稱,被捕時受警方武力對待後,自願交出手機解鎖密碼及錄取錄影會面,但確認自己曾三度向法庭投訴因遭警方「打、嚇、氹」,才交密碼及作招認。
黃振強又在盤問下供稱,案件交付時選擇不認罪、其後轉為認罪的原因為「我諗係責任感,或者良心,我想交代返呢件事出嚟」。辯方質疑,黃承認與女被告一同眾籌的控罪,而承認案情指「屠龍」隊員為實行殺警計劃而到台灣軍訓;黃日前卻在盤問下承認,該軍訓與計劃完全無關,質疑他沒指出案情錯誤,是因為「你理解控方同你個認罪協議,係需要將案情撮要完整地去同意,agree in full 」,在法官張慧玲追問下,黃振強稱「係」。
辯方並指,黃振強與控方的認罪協議為,黃承認本案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他被控的另三條控罪、包括串謀謀殺則可存檔法庭。黃確認。 (全文)
#20240514新聞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14日)在高院踏入第15日審訊,其中四名男被告被指為「屠龍小隊」隊員、參與12.8殺警計劃;女被告則涉為「屠龍」眾籌作恐怖主義行為。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黃今供稱,被捕時受警方武力對待後,自願交出手機解鎖密碼及錄取錄影會面,但確認自己曾三度向法庭投訴因遭警方「打、嚇、氹」,才交密碼及作招認。
黃振強又在盤問下供稱,案件交付時選擇不認罪、其後轉為認罪的原因為「我諗係責任感,或者良心,我想交代返呢件事出嚟」。辯方質疑,黃承認與女被告一同眾籌的控罪,而承認案情指「屠龍」隊員為實行殺警計劃而到台灣軍訓;黃日前卻在盤問下承認,該軍訓與計劃完全無關,質疑他沒指出案情錯誤,是因為「你理解控方同你個認罪協議,係需要將案情撮要完整地去同意,agree in full 」,在法官張慧玲追問下,黃振強稱「係」。
辯方並指,黃振強與控方的認罪協議為,黃承認本案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他被控的另三條控罪、包括串謀謀殺則可存檔法庭。黃確認。 (全文)
#20240514新聞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