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香港人生存消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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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被告張可森,還押超過一年,他的太太今日帶同一歲許的兒子,到大埔林村許願,「早日一家團聚 無憂無慮 快高長大 一家健康」,並稱「掉左大概10次到就掉咗上去」。

張可森是民主派47人案被告之一,被控顛覆國家政權,他在太太懷孕期間被還押,兒子出生至今超過一年,仍未親手抱過張 B;張可森早前已認罪,並向法庭提出希望提出判刑,及早知道刑期,但法庭拒絕,要等不認罪被告案件審結後才一併判刑,張家何時能團聚仍遙遙無期。

報導: @renews_hk

#47人案 #初選案 #張可森 #一家團聚 #顛覆國家政權 #欲加之罪 #農曆新年 #政治犯 #荒謬法治
Posted on 陳朗昇 facebook

// 張「星星之火」是我的,不用猜。

2018 年 3 月,我失業 9 個月後加入立場。

這 9 個月,領了記協失業救濟 3 次,用 apps 「pick up hero」做咗幾次送貨,一天大約賺 200 元,去到工廠區送貨見到停車場收 30 元一個鐘,苦苦哀求可否不要收費,否則每天賺錢又少一點。

我失業前一份工是傳真社,公司資源不足讓我留下,年資又有一定,當然也可能是我太水皮,無人請。

和權在starsbuck 喝了杯凍咖啡,就決定加盟。其實都沒有決不決定,我無工,唔通仲揀?

第一天返工印卡片,同事大家可以揀自己喜歡的四字格言,我打趣說「紐卡素勝」都可以?他有點尷尬說我喜歡就可以。總編輯由頭到尾都沒有參與,甚至我想他根本不知「星星之火」屬於我。

「星星之火」,其實是「昇昇之火」的諧音,希望我保持那份好想做記者的火,前路難行,失望很多,慶幸我們還是追夢人。

當然我亦希望,我這小小的火,能繼續做好報道,亦希望報道有益世道人心,令我們社會更美好。

這是鍾沛權在作供時常提及的新聞工作者的自我期許。

我沒有憤怒,我只是想起 2018 年 3 月時我是一個無人要的失業老兵,苟延殘喘自以為是的新聞工作,我沒有眼前路,更沒有身後身。然後加入立場,然後就是2018、2019......大家今天認識我,我為大家認識,都是由 2018 年 3 月開始。

很感激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女士,她為我這個老土而沒有人看的故事,加了個精彩的背景。

(以上文字已取法律意見,相信人畜無害才發表。)//

#星星之火 #陳朗昇 #昇哥 #星火同盟 #立場新聞 #荒謬法治 #欲加之罪 #法治之刀 #摧毀新聞自由 #說好香港故事
六旬「旁聽師」趙美英及YouTube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被指在2022年1月旁聽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煽動參與六四集結案的裁決及求情期間,作出拍手等滋擾行為,因而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兩人否認控罪,但去年10月被裁定罪成,分別被判囚3個月及12個月。趙美英之後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訴,案件原定周二(31日)在高等法院聆訊,但她透過法律代表向法庭表示撤銷上訴申請,獲法官批准後,法官同時下令她須即時服刑。

本案為首宗涉及法庭旁聽人士違反煽動罪的案件,由於其他「旁聽師」早已知悉趙美英放棄上訴的決定,故均有到場旁聽表達支持,並在散庭後向她輕呼:「保重!」

相關控罪指,本案上訴人趙美英(68歲,家庭主婦)與同案另一被告彭滿圓(59歲),被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兩人均否認控罪,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判官鄭念慈負責審訊,並在去年10月27日裁定兩人所有罪名成立。鄭官判決時指,趙美英在裁判官作出警告後,仍在庭上說出「我都有拍手」、「包青天嚟審」及「有尊嚴呀,亂咁判」等言論,內容包含裁判官不依法律、亂判案件、行為過份和司法不公的意思,行為影響司法公正、司法莊嚴及法庭運作,絕非一時失言或情緒宣洩,必定是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及藐視,亦具有煽動意圖。

審訊時未有法律代表的彭滿圓親自陳情,指雖被裁定罪成,但從守護良知及捍衛人權法治的角度來看,「歷史將宣判我無罪」,稱自己坦承曾拍掌及指正法官是「戰勝恐懼的自由」,強調無論面對多長刑期都會欣然接受,他最終被判囚12個月。

#荒謬法治 #莫須有 #鄒幸彤 #六四集結案 #旁聽師 #煽動罪

報導:自由亞洲粵語 @rfacantonese
67歲旁聽師因為在法庭拍手同嗌「呢個係法庭嚟咩」,被判發表煽動文字罪成判監3個月。

楊明一而再醉駕兼拒絕吹波波,只坐18日。

#荒謬法治 #莫須有 #鄒幸彤 #六四集結案 #旁聽師 #煽動罪

Credit: IG @hkpropaganda
2019年司法覆核速龍小隊無展示編號敗訴 馬屎埔陳伯須向律政司支付逾 50 萬訟費

全文 https://bit.ly/3jjT3N0
法庭線報導 TG/IG @thewitnesshk

#陳伯 #速龍小隊 #司法覆核 #銀髮族 #荒謬法治 #法律面前窮人含撚
撮自:馮睎乾十三維度 facebook
圖片:法庭線、明報

// 「球證、旁證、足協、足總、足委,全部都係我嘅人」,原來還不夠安心,萬一觀眾柴台怎辦?所以觀眾也要是我的。於是今早便出現一個港英時代聞所未聞的怪現象:自凌晨起,西九龍法院大樓外大排長龍,但很多排隊的人,居然不知道自己要聽什麼案件。

「排隊黨」有男有女,包括師奶、中年漢、年輕人,有些人戴上寫着「粵港澳」的口罩。記者問他們旁聽什麼案,有人答「嗰單咩呀咩⋯⋯嗰十幾個,話佢乜嘢呀咩」,有人答「黎智英案」,有人答「國家法案」,有人答「不清楚」,有人沉默⋯⋯

這次「審訊」,正庭設有三十九個公眾座位,而法庭的延伸區域,則有三百六十七個旁聽席,供人們觀看訴訟現場直播。有記者估計,今早大約二百人排隊,但不少人取籌後即掉頭離開法院大樓,結果主庭的公眾席上仍有空位。

這樣的事當然不是第一次。2021年2月初,黎智英保釋上訴案開審前,就有近百市民和記者在法院外排隊,在公眾人士隊伍中,排頭十名的大多數是南亞裔人士,他們取籌後即轉身離開,並未旁聽,為法庭公眾席「留白」。

當時《眾新聞》已揭發他們是收錢做事,「排隊黨」有個菲律賓人George(化名)更向《眾新聞》坦承,每人收取一千元通宵排隊,完事後有人即場以現金付款。今天排隊黨少了南亞裔,多了「粵港澳」,不知是否跟「通關復常」有關。

大家可能會問:排隊黨金主是誰?為什麼要這樣做?第一條問題是答不得,也不用答的。第二條我不懂答,因為人很難完全明白禽獸不如的東西。瞎猜一下,可能牠們不想公眾席坐滿被告的支持者,增加對方的氣勢;可能牠們想令公眾席看來冷冷清清,令被告覺得有點被遺棄,藉以打擊他們的鬥志。//

#排隊黨 #47人案 #初選大搜捕 #國安法 #荒謬法治 #未審先判 #政治犯 #欲加之罪 #冤獄 #莫須有
引起國際廣泛關注的香港「47人初選案」已正式開審,有在台港生發起聯署聲援被告,多位台灣學者也有參與。

聲明發起人之一、身在台灣的前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副會長羅子維,周二(7日)接受本台訪問,他指出「47人初選案」作為《國安法》下規模最大的「政治迫害」,但台灣社會關注度較低,因此希望透過聯署喚醒台灣人關注。台灣與香港除了是共同追求民主、自由,同時也看到台灣的倒影,面對同一敵人,同樣被中共打壓。

羅子維續指,留意到「和平協議」在「九合一選舉」後被重提,他希望台灣人小心。他說:「小心所謂『和平協議』、『一國兩制』的不同序事,所謂的苗頭興起。希望大家可以再看香港的例子,要再小心『和平協議』及不同版本的論述。」

聲明指出,「47人初選案」是《港區國安法》通過後「規模最大的政治迫害」,並透過「設立國安法官、取消陪審團、剝奪被告公開審訊權利等手段,徹底踐踏了香港的司法制度。中國政府只求營造一場政治秀,以撲滅香港人的希望和勇氣」。

反觀台灣,聲明指出一旦台灣盲目相信中國承諾的「和平」或「繁榮」,最終將會「導致整個國家主權的滅亡,無數平民百姓動輒被捕,以往穩定的生活反而消失」。聲明續指,近來台灣面對新政治局勢,一中框架的「和平協議」竟重返公共討論,他們希望台灣社會「毋忘香港前車之鑑,審慎應對中國共產黨拋來的糖衣毒藥」。

#47人案 #荒謬法治 #國安法 #NeverTrustCCP #台灣 #聯署

報導:自由亞洲粵語 @rfacantonese
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陳情全文:當權力的行使建基謊言,生而為人只能不服從

獨媒報導 https://bit.ly/3T9p8Ez

自被捕起一年半,經歷橫跨五個月的16日審訊,最終所有被告被裁定罪成。判刑前,自被捕起還柙的鄒幸彤於被告欄內陳情,重申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判刑是「懲罰捍衛真相的人」;而支聯會以行動表明絕不屈服,繼續「以真相對抗謊言、以尊嚴對抗侮辱」。

她甚至提到聆訊在一個諷刺的時候舉行——當虛假的人民代表正在北京舉行盛大聚會,人民真誠的聲音卻被這個法庭拒之門外。她也說,當國家利益由一個黨、甚至一個人來定義,所謂「國家安全」便無可避免成為人們權利和安全的威脅。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三度打斷她的陳詞,原因是求情是「純粹法律程序」,只處理「純粹法律議題」。鄒幸彤笑了——她說案件始於指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的通知書,「這行動本身就是政治」,而他們拒交資料的唯一原因也是政治,「若要將背後原因分為法律的和政治的,只是令這本已荒謬的審訊更加荒謬」。

鄒幸彤最終在庭上完整讀出陳詞。她說與不知名外國組織的虛構代理人相比,明顯確實存在但無須問責的政權,才是更危險的猛獸。她也向法官表明,如果必須,就對他們的不服從宣判,「但當權力的行使是建基於謊言,我們生而為人只能不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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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前,鄒幸彤在庭上以英語陳情,擲地作金石聲,一開始就點出此案癥結:

"Your Worship, we know as a matter of fact that we are no foreign agent, and nothing has emerged in this year long ordeal that proves otherwise. To sentence us in such circumstances is about punishing people for defending the truth."

「法官閣下,我們確知自己不是外國代理人,即此經年累月的折磨,亦無法證明我們是。如此判刑,實無異於懲罰捍衛真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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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始至終,都是真相與謊言之戰,鄒的陳情結尾講得非常好,值得背誦:

"Sir, sentence us for our insubordination if you must, but when the exercise of power is based on lies, being insubordinate is the only way to be human."

「閣下,若非要判刑不可,就對我們的不屈宣判吧。但面對姦詐弄權之徒,唯有不屈,我們才算是人。」

文/馮睎乾十三維度
圖/鄒幸彤後援會

鄒幸彤陳情書中英文全文(《獨立媒體》):
https://bit.ly/3mPdt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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