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記者昨日巡視「黃店」食肆和咖啡室冷冷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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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記者昨日巡視「黃店」食肆和咖啡室冷冷清清
【文匯巡視黃店】 #20230707
文匯報:
消息指 #前眾志成員朱恩浩在警方前日搜捕行動中一度藏匿,但他早已被列入出入境觀察名單,出境時即被拘捕。同版講懲罰mee推介黃店,點名 #王宗堯 的 手足不散 - SJBS、 旺角南朱江瑋 的 如一 AsOne 團購網購平台、 瑞華- 林進 Lam Chun 的 同行搬屋、 黃文萱 Leticia Wong 的獵人書店 Hunter Bookstore。
東方:
上任至今年半嘅 #選委界議員林順潮仍未熟議事規則,要講修訂內容但佢講一讀內容,被主席叫停…
文匯報:
消息指 #前眾志成員朱恩浩在警方前日搜捕行動中一度藏匿,但他早已被列入出入境觀察名單,出境時即被拘捕。同版講懲罰mee推介黃店,點名 #王宗堯 的 手足不散 - SJBS、 旺角南朱江瑋 的 如一 AsOne 團購網購平台、 瑞華- 林進 Lam Chun 的 同行搬屋、 黃文萱 Leticia Wong 的獵人書店 Hunter Bookstore。
東方:
上任至今年半嘅 #選委界議員林順潮仍未熟議事規則,要講修訂內容但佢講一讀內容,被主席叫停…
Forwarded from 同路人在港生存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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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立法會案|劉頴匡判囚四年半 女友黃于喬:其實佢冇咁勁囉
全文:https://bitly.ws/3g2NV
7.1 立法會暴動案,12人被控暴動罪成,今日判刑,不認罪的藝人王宗堯,被判囚六年兩個月。認罪的被告鄒家成、劉頴匡、孫曉嵐,分別被判五年一個月、四年半、四年九個月。此外,兩名記者黃家豪、馬啟聰「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各被罰款 1000 元和 1500 元。
暫委法官李志豪形容,示威者在 7.1 當日行為,是挑戰、甚至有削弱和推翻政特區管治意味,所作所為針對特區政府,極為侮辱和挑釁,帶來深遠影響,之後香港陷入暴動不安時代。法官指,考慮到嚴重性、立法會憲制地位和象徵意義等因素,認為屬於最嚴重的暴動案,「以七年作為量刑起點也不足為過」,將案中被告按罪責分為三級,分別判監 54 至 82 個月。
認罪的劉頴匡,被法官指為「領導、積極參與、煽動,是重中之重的一員」。法官指他雖沒有使用暴力,但在暴動中扮演積極參與、指揮和帶領的角色,包括與示威者商討去留、用擴音器講話、呼籲在外的示威者守護留守人士等等,都突顯他是「站在前方的帶領和指揮角色」,令暴動得以持續,罪責屬於最嚴重級別。法官以七年為量刑起點,扣減三分一認罪刑期等後判刑四年半。
聞判刑時,劉頴匡女友黃于喬和父母在庭上神情平靜。黃于喬形容刑期是預料之內、接受到,但在聽取判刑時覺得滑稽和「荒謬到搞笑」。她指案情指出,劉頴匡到達立法會時各種破壞已發生,他到場是想勸說示威者一起撤出、和平離開,黃認為辭決把劉的角色、由勸人走「變成主腦」,形容他是帶領、指揮非常荒謬,「佢咁厲害我今日先知,講到佢成個民主鬥士,其實佢冇咁勁囉」。
劉頴匡早前自行陳詞求情,指當日入立法會是因事態詭異、社會氣氛絕望,擔心流血事件發生,指自己「寧願坐監都唔想見到有人受傷」;他又指被捕後有想過是否逃避責任、也有人勸他離港在海外重新開始,但他決定接受刑事責任,「唔想一世都返唔到我愛嘅城市、希望有人兌現齊上齊落嘅承諾」。
相關報道:https://bitly.ws/3fvRY
7.1 立法會案|鄒家成求情:「暴動是不被聆聽者語言」 劉頴匡:「願一齊坐監」
#集誌社 #71立法會案 #王宗堯 #劉穎匡 #孫曉嵐 #鄒家成 #暴動罪
全文:https://bitly.ws/3g2NV
7.1 立法會暴動案,12人被控暴動罪成,今日判刑,不認罪的藝人王宗堯,被判囚六年兩個月。認罪的被告鄒家成、劉頴匡、孫曉嵐,分別被判五年一個月、四年半、四年九個月。此外,兩名記者黃家豪、馬啟聰「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各被罰款 1000 元和 1500 元。
暫委法官李志豪形容,示威者在 7.1 當日行為,是挑戰、甚至有削弱和推翻政特區管治意味,所作所為針對特區政府,極為侮辱和挑釁,帶來深遠影響,之後香港陷入暴動不安時代。法官指,考慮到嚴重性、立法會憲制地位和象徵意義等因素,認為屬於最嚴重的暴動案,「以七年作為量刑起點也不足為過」,將案中被告按罪責分為三級,分別判監 54 至 82 個月。
認罪的劉頴匡,被法官指為「領導、積極參與、煽動,是重中之重的一員」。法官指他雖沒有使用暴力,但在暴動中扮演積極參與、指揮和帶領的角色,包括與示威者商討去留、用擴音器講話、呼籲在外的示威者守護留守人士等等,都突顯他是「站在前方的帶領和指揮角色」,令暴動得以持續,罪責屬於最嚴重級別。法官以七年為量刑起點,扣減三分一認罪刑期等後判刑四年半。
聞判刑時,劉頴匡女友黃于喬和父母在庭上神情平靜。黃于喬形容刑期是預料之內、接受到,但在聽取判刑時覺得滑稽和「荒謬到搞笑」。她指案情指出,劉頴匡到達立法會時各種破壞已發生,他到場是想勸說示威者一起撤出、和平離開,黃認為辭決把劉的角色、由勸人走「變成主腦」,形容他是帶領、指揮非常荒謬,「佢咁厲害我今日先知,講到佢成個民主鬥士,其實佢冇咁勁囉」。
劉頴匡早前自行陳詞求情,指當日入立法會是因事態詭異、社會氣氛絕望,擔心流血事件發生,指自己「寧願坐監都唔想見到有人受傷」;他又指被捕後有想過是否逃避責任、也有人勸他離港在海外重新開始,但他決定接受刑事責任,「唔想一世都返唔到我愛嘅城市、希望有人兌現齊上齊落嘅承諾」。
相關報道:https://bitly.ws/3fvRY
7.1 立法會案|鄒家成求情:「暴動是不被聆聽者語言」 劉頴匡:「願一齊坐監」
#集誌社 #71立法會案 #王宗堯 #劉穎匡 #孫曉嵐 #鄒家成 #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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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立法會案|劉頴匡判囚四年半 女友黃于喬:其實佢冇咁勁囉
全文:https://bitly.ws/3g2NV
7.1 立法會暴動案,12人被控暴動罪成,今日判刑,不認罪的藝人王宗堯,被判囚六年兩個月。認罪的被告鄒家成、劉頴匡、孫曉嵐,分別被判五年一個月、四年半、四年九個月。此外,兩名記者黃家豪、馬啟聰「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各被罰款 1000 元和 1500 元。
暫委法官李志豪形容,示威者在 7.1 當日行為,是挑戰、甚至有削弱和推翻政特區管治意味,所作所為針對特區政府,極為侮辱和挑釁,帶來深遠影響,之後香港陷入暴動不安時代。法官指,考慮到嚴重性、立法會憲制地位和象徵意義等因素,認為屬於最嚴重的暴動案,「以七年作為量刑起點也不足為過」,將案中被告按罪責分為三級,分別判監 54 至 82 個月。
認罪的劉頴匡,被法官指為「領導、積極參與、煽動,是重中之重的一員」。法官指他雖沒有使用暴力,但在暴動中扮演積極參與、指揮和帶領的角色,包括與示威者商討去留、用擴音器講話、呼籲在外的示威者守護留守人士等等,都突顯他是「站在前方的帶領和指揮角色」,令暴動得以持續,罪責屬於最嚴重級別。法官以七年為量刑起點,扣減三分一認罪刑期等後判刑四年半。
聞判刑時,劉頴匡女友黃于喬和父母在庭上神情平靜。黃于喬形容刑期是預料之內、接受到,但在聽取判刑時覺得滑稽和「荒謬到搞笑」。她指案情指出,劉頴匡到達立法會時各種破壞已發生,他到場是想勸說示威者一起撤出、和平離開,黃認為辭決把劉的角色、由勸人走「變成主腦」,形容他是帶領、指揮非常荒謬,「佢咁厲害我今日先知,講到佢成個民主鬥士,其實佢冇咁勁囉」。
劉頴匡早前自行陳詞求情,指當日入立法會是因事態詭異、社會氣氛絕望,擔心流血事件發生,指自己「寧願坐監都唔想見到有人受傷」;他又指被捕後有想過是否逃避責任、也有人勸他離港在海外重新開始,但他決定接受刑事責任,「唔想一世都返唔到我愛嘅城市、希望有人兌現齊上齊落嘅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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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立法會案|鄒家成求情:「暴動是不被聆聽者語言」 劉頴匡:「願一齊坐監」
#集誌社 #71立法會案 #王宗堯 #劉穎匡 #孫曉嵐 #鄒家成 #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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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立法會暴動案,12人被控暴動罪成,今日判刑,不認罪的藝人王宗堯,被判囚六年兩個月。認罪的被告鄒家成、劉頴匡、孫曉嵐,分別被判五年一個月、四年半、四年九個月。此外,兩名記者黃家豪、馬啟聰「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各被罰款 1000 元和 1500 元。
暫委法官李志豪形容,示威者在 7.1 當日行為,是挑戰、甚至有削弱和推翻政特區管治意味,所作所為針對特區政府,極為侮辱和挑釁,帶來深遠影響,之後香港陷入暴動不安時代。法官指,考慮到嚴重性、立法會憲制地位和象徵意義等因素,認為屬於最嚴重的暴動案,「以七年作為量刑起點也不足為過」,將案中被告按罪責分為三級,分別判監 54 至 82 個月。
認罪的劉頴匡,被法官指為「領導、積極參與、煽動,是重中之重的一員」。法官指他雖沒有使用暴力,但在暴動中扮演積極參與、指揮和帶領的角色,包括與示威者商討去留、用擴音器講話、呼籲在外的示威者守護留守人士等等,都突顯他是「站在前方的帶領和指揮角色」,令暴動得以持續,罪責屬於最嚴重級別。法官以七年為量刑起點,扣減三分一認罪刑期等後判刑四年半。
聞判刑時,劉頴匡女友黃于喬和父母在庭上神情平靜。黃于喬形容刑期是預料之內、接受到,但在聽取判刑時覺得滑稽和「荒謬到搞笑」。她指案情指出,劉頴匡到達立法會時各種破壞已發生,他到場是想勸說示威者一起撤出、和平離開,黃認為辭決把劉的角色、由勸人走「變成主腦」,形容他是帶領、指揮非常荒謬,「佢咁厲害我今日先知,講到佢成個民主鬥士,其實佢冇咁勁囉」。
劉頴匡早前自行陳詞求情,指當日入立法會是因事態詭異、社會氣氛絕望,擔心流血事件發生,指自己「寧願坐監都唔想見到有人受傷」;他又指被捕後有想過是否逃避責任、也有人勸他離港在海外重新開始,但他決定接受刑事責任,「唔想一世都返唔到我愛嘅城市、希望有人兌現齊上齊落嘅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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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立法會案|鄒家成求情:「暴動是不被聆聽者語言」 劉頴匡:「願一齊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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