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香港人生存消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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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陳朗昇 facebook

// 張「星星之火」是我的,不用猜。

2018 年 3 月,我失業 9 個月後加入立場。

這 9 個月,領了記協失業救濟 3 次,用 apps 「pick up hero」做咗幾次送貨,一天大約賺 200 元,去到工廠區送貨見到停車場收 30 元一個鐘,苦苦哀求可否不要收費,否則每天賺錢又少一點。

我失業前一份工是傳真社,公司資源不足讓我留下,年資又有一定,當然也可能是我太水皮,無人請。

和權在starsbuck 喝了杯凍咖啡,就決定加盟。其實都沒有決不決定,我無工,唔通仲揀?

第一天返工印卡片,同事大家可以揀自己喜歡的四字格言,我打趣說「紐卡素勝」都可以?他有點尷尬說我喜歡就可以。總編輯由頭到尾都沒有參與,甚至我想他根本不知「星星之火」屬於我。

「星星之火」,其實是「昇昇之火」的諧音,希望我保持那份好想做記者的火,前路難行,失望很多,慶幸我們還是追夢人。

當然我亦希望,我這小小的火,能繼續做好報道,亦希望報道有益世道人心,令我們社會更美好。

這是鍾沛權在作供時常提及的新聞工作者的自我期許。

我沒有憤怒,我只是想起 2018 年 3 月時我是一個無人要的失業老兵,苟延殘喘自以為是的新聞工作,我沒有眼前路,更沒有身後身。然後加入立場,然後就是2018、2019......大家今天認識我,我為大家認識,都是由 2018 年 3 月開始。

很感激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女士,她為我這個老土而沒有人看的故事,加了個精彩的背景。

(以上文字已取法律意見,相信人畜無害才發表。)//

#星星之火 #陳朗昇 #昇哥 #星火同盟 #立場新聞 #荒謬法治 #欲加之罪 #法治之刀 #摧毀新聞自由 #說好香港故事
Posted on 陳朗昇 facebook

// 張「星星之火」是我的,不用猜。

2018 年 3 月,我失業 9 個月後加入立場。

這 9 個月,領了記協失業救濟 3 次,用 apps 「pick up hero」做咗幾次送貨,一天大約賺 200 元,去到工廠區送貨見到停車場收 30 元一個鐘,苦苦哀求可否不要收費,否則每天賺錢又少一點。

我失業前一份工是傳真社,公司資源不足讓我留下,年資又有一定,當然也可能是我太水皮,無人請。

和權在starsbuck 喝了杯凍咖啡,就決定加盟。其實都沒有決不決定,我無工,唔通仲揀?

第一天返工印卡片,同事大家可以揀自己喜歡的四字格言,我打趣說「紐卡素勝」都可以?他有點尷尬說我喜歡就可以。總編輯由頭到尾都沒有參與,甚至我想他根本不知「星星之火」屬於我。

「星星之火」,其實是「昇昇之火」的諧音,希望我保持那份好想做記者的火,前路難行,失望很多,慶幸我們還是追夢人。

當然我亦希望,我這小小的火,能繼續做好報道,亦希望報道有益世道人心,令我們社會更美好。

這是鍾沛權在作供時常提及的新聞工作者的自我期許。

我沒有憤怒,我只是想起 2018 年 3 月時我是一個無人要的失業老兵,苟延殘喘自以為是的新聞工作,我沒有眼前路,更沒有身後身。然後加入立場,然後就是2018、2019......大家今天認識我,我為大家認識,都是由 2018 年 3 月開始。

很感激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女士,她為我這個老土而沒有人看的故事,加了個精彩的背景。

(以上文字已取法律意見,相信人畜無害才發表。)//

#星星之火 #陳朗昇 #昇哥 #星火同盟 #立場新聞 #荒謬法治 #欲加之罪 #法治之刀 #摧毀新聞自由 #說好香港故事
記協主席陳朗昇 採訪期間被控阻差辦公罪成 判囚五天准保釋候上訴
(圖片來源:法庭線)
記協主席、網媒「Channel C 」多媒體製作主任陳朗昇,被指去年在旺角採訪
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採訪期間,在場外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並與警員爭執,被控阻差辦公罪。他早前否認控罪,今日( 25 日)被裁定罪成,判囚五日,獲准以三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不得離港。
陳朗昇被控於去年 9 月 7 日,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朗屏邨業主大會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員26781。他被指當時拒絕出示身分證及與警員爭執。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梁嘉琪裁定,陳朗昇一項阻差辦公罪成,判囚五日。陳獲准以三萬元保釋等候上訴,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兩次到警署報到。
#集誌社 #陳朗昇 #ChannelC多媒體製作主任 #記協主席 #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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