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香港人生存消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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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 事隔兩年 8人判監 1人判教導所 1人還柙年半 2人內地服刑

#獨媒 報導 https://bit.ly/3IIYZr6

前年8月23日,12名港人試圖潛逃至台灣,於內地水域被水警截獲。4個月後,兩名不被起訴的少年廖子文和黃臨福於12月被遣返回港,其餘8人承認偷越邊境罪,判監7個月,並於去年3月服刑完畢,從內地移交至本港,部分人還柙近一年半。

事隔近兩年,事件中共9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7人認罪判囚10個月,另外17歲少年黃臨福承認此罪及原本的縱火罪,被判入教導所。黃偉然則承認製造爆炸品罪,換取不起訴妨礙司法公正罪;李宇軒沒有被起訴妨礙司法公正罪。

就他們原本涉及的反修例案件,至今共6人已承認暴動及製造爆炸品等罪,判囚20個月至3年半,一人判教導所⋯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革命無罪 #先有暴政才有民憤 #冤獄
20歲女學生認理大內暴動 惟未滿21歲不能判監
官促律政司修例以直接判監

獨媒報導 https://bit.ly/3zOCVHr

2019年11月「理大圍城」事件,17人被指從理大校園「突圍而出」,逃入科學館後被捕。其中不認罪的7人將於明年1月開審,當中20歲女學生今(1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為首宗承認於理大內參與暴動的案件。案件押後至9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由於被告未滿21歲,根據法例不能判監,除非認為沒有其他適當處置方法,或屬「例外罪行」,惟暴動罪並不包括在內。因此法官陳廣池促請律政司慎重考慮修例,擴闊「例外罪行」的涵蓋範圍,令法庭毋須為16至21歲的被告索取懲教院所報告,而是直接判監。

#陳廣池 #狗官死全家 #紅官 #法治淪喪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暴動罪
反修例截至8月底 1,631人遭判刑、18歲以下佔353人

獨媒報導: https://bit.ly/3W267Fh

保安局在回應立法會書面質詢時提供反修例運動被捕和定罪數字,截至8月底共有10,279人被捕,18歲以下有1,754人;共有2,893人被控,完成司法程序的案件佔七成,即2,044宗。在需承擔法律後果的人士中,被捕時為18歲以下有353人,最高刑罰為入獄5年6個月。

#冤獄 #政治打壓 #革命無罪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消失的民主自由 #法治之刀
26歲男涉高登發帖稱「不排除炸解放軍營」 煽惑製爆炸品罪成囚4年半

法庭線報導 TG/IG @thewitnesshk
https://bit.ly/3X48tnM

#高登 #煽惑製爆炸品罪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欲加之罪 #文字獄 #以言入罪
理大圍城 油麻地圍捕 11人暴動罪成

2019年11月18日晚警方包圍理大期間,在油麻地拘捕213人,分拆成多案,本案中「12港人」郭子麟及IVE學生林敏諾已認罪。其中11名被告的案件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原區域法院)進行裁決,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裁定所有人暴動罪成。押後至12月17日上午求情,12月31日與其他認罪的被告一同判刑,所有被告即時還押。

控方開案時指,「連登」及Telegram上有人呼籲示威者持續上街聚集組成「戰線」並「營救理大」。晚上22:30時至23:26時,有1000至2000名示威者在油麻地彌敦道上隔着窩打老道,築起大型陣地與警方對峙,用鐳射光照射警方、向警方投擲了大約251枚汽油彈。現場有大約200名警力。警方於在油麻地一帶進行部署,當晚約8時開始在加士居道組成防線並向北推進,近11時抵達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約11時半,警方展開圍捕行動,成功拘捕13名被告。指他們雖沒被辨認、觀察或拍攝到作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但被告的逃跑具有方向性和組織性,足以肯定各人參與暴動,直接或鼓勵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香官指必須避免把「被困在非法集結或暴動現場」的「無辜過路人」當作有罪,僅僅在現場出現本身不足以構成「參與」,或「協助與教唆」。「僅僅在現場出現」不等於「參與」,但只要在現場出現構成鼓勵其他人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便屬有罪,不需要有大量行為才會令一個在場的被告人進階為作出鼓勵形式的參與者,如果被告在場以言語、示意、行為提供鼓勵,便可被視為「參與」而有罪。

當時現場正發生暴動,而且持續了約50分鐘,考慮各被告被制服的時間和位置,被截停時正由南向北跑到碧街附近,即從暴動前排所在位置跑過來;事發現場一帶店舖已關門,沒有商業活動;被告的衣著吻合法官對2019年6月以來,示威遊行活動中示威者常見的装備和衣著的司法認知,成為本案的環境證據之一。不接納「有沒有足夠時間和機會離開」,官作出唯一合理的推論,各被告人是暴動的參與者而絕對不是一名旁觀者或路經現場的市民,肯定被告在現場清楚知道身處現場是一暴動現場,亦清楚知識警方要求在場人士離開,但仍留下來跟警方對峙,藉以壯大示威者聲勢,亦令自己成為暴動的一份子,一起以一個群體與警方對抗,直至被制服。裁定所有被告暴動罪成。

爆炸頭 報導
IG/FB @boomheadhk

#理大圍城 #圍魏救趙 #營救理大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油麻地 #連登
10.1沙田 情侶被指牽手逃跑 暴動罪成各囚4年半

獨媒報導: https://bit.ly/3Y3vcAw
案件編號:DCCC 632/2021

2019年國慶日,大批示威者在沙田聚集堵路,警方於沙田正街與獅子山隧道公路驅散時,拘捕了一對牽著手逃跑的情侶,兩人被控暴動罪。他們不認罪,經審訊後均被裁定暴動罪成,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半。法官謝沈智慧指,本案的暴動現場猶如戰場,兩名被告戴着防火手套,明顯不只是吶喊助威。她以4年半為量刑起點,被告不認罪沒有悔意,但考慮到兩人犯案時年輕及曾做義工,因此減刑3個月。

兩名被告謝浩綸(21歲,浸大持續進修學院學生)和熊詩婷(20歲,牙醫助護),他們為情侶。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沙田 #賀佢老母 #暴動罪 #法治之刀 #冤獄 #欲加之罪
8.5將軍澳|24歲男認警署外暴動囚32月

2019年8月4日,有人在港島西及將軍澳發起遊行,入夜後有示威者包圍將軍澳警署。24歲男子被指在警署外集結及投擲硬物,「踢保」後逾一年再被捕。他於周一(5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另被控的刑事毀壞罪則存檔法庭。

案情指,示威者包圍將軍澳警署,破壞水馬和鐵閘等。被告曾向警署擲磚擊碎玻璃窗,有便衣警目堵事發經過,尾隨至被告住所將他拘捕。

法官姚勳智指,本案使用的暴力程度高,並以警署為目標,規模較大,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應以4年半為量刑起點。辯方求情指被告出生僅2周已因病完全切除大腸,需經常去洗手間,一生未曾試過睡多過2小時。法官最終因應被告的身體狀況和認罪,酌情扣減後判囚2年8個月。

#將軍澳警署 #暴動罪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法治之刀 #冤獄 #欲加之罪

報導 / #法庭線 @thewitnesshk
Posted by @renews_hk 【祝福】

本地歌手莊正,2019年理大圍城期間在油麻地被捕,和另外10人被控暴動的案件星期六宣判,罪成將被還押,他15 日在網上公布婚訊並分享今年五月與女友 Sonia 簽紙註冊的照片,「其實之後嘅野無論結果係點,我地都有心理準備,雖然可能日子唔容易過,但同佢一齊我其實都幾有信心無論點都會過到。」

莊正又指,明白不少人會關心他與太太的心情,但希望其他人盡量忍耐「唔好 dm sonia, 因為咁樣可能會令佢壓力更加大」,又指衷心希望所有人可以找靈魂伴侶,「從此世界都會不一樣。」Sonia 亦在個人 ig 分享照片,「btw 本人不接受加油和頂住,多謝。」

莊正日前參與《Who Fest》頭場演出時,已宣布在 5 月與 Sonia 結婚,他亦有提及星期六案件判決,當日的演出可能是他最後一場表演,現場觀眾則高呼「屌撚住呀」。

#莊正 #理大圍城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屌撚住呀
反修例暴動案統計2
近六成定罪被告不涉直接證據 上訴庭指急救員非有效辯護理由

2019年反修例運動至今逾3年,《法庭線》整理暴動案數據和翻查判詞,被裁定罪成的269人(274 人次)之中,當中 59%(161 人次)被告是控方在審訊中未提出直接證據,而法庭藉被捕時間、地點、衣著、裝備等環境證供,推論曾參與暴動。

至於餘下約 41%,控方曾提出警員目擊或錄像拍攝到被告行為等直接證據,而相關被告被指涉及實質暴力行為如「私了」,例如元朗 721 白衣人,其他行為包括堵路及襲警等。

此外,就急救員在案發現場是否屬於參與暴動,上訴庭 2022 年駁回一宗上訴時指,充當急救員非有效的辯護理由,又指「救人不等如中立」,當造意和行為符合定罪元素,「就是參與了暴動」。律政司亦就 8.31 灣仔暴動案,一名救護員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暴動罪 #反修例 #數據統計 #直接證據 #環境證供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法治之刀 #法治喪屍

報導:法庭線 @thewitnesshk
2019年11月,共213人在聲援被困理大校園內的示威者間在油麻地遭圍捕。今日 (1月7日),區域法院判處包括獨立歌手莊正等10人暴動罪成,判囚50至52個月。 林官指本案案情嚴重,所涉暴動「極之暴力」,令不少市民「驚懼,擔心法治崩壞」,故以監禁57個月作量刑起點。
Posted by @hkladyliberty

各被告的刑期分別為:
第一被告歐陽浩明:52個月
第二被告翟柏龍:52個月
第三被告湛沛林:50個月
第四被告陳思進:50個月
第六被告鄭太君:52個月
第七被告莊正:52個月
第八被告周嘉慧:50個月
第九被告周諾澄:50個月
第十被告簡澧然:52個月
第十一被告黎子欣:52個月

#暴動罪 #莊正 #理大圍城 #荒謬法治 #油麻地 #圍魏救趙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報導 by @as1.entertainment

理大圍城︱ 莊正等10人暴動罪成 判囚50至52個月
官指「不動口不動手」罪責亦不輕

歌手 #莊正 等10人涉2019年包圍理大暴動罪成,今早(7日)於區域法院進行求情及判刑。法官林偉權以4年9個月作量刑起點,判處各被告監禁50至52個月。

各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法官林偉權上月裁決時曾指,即使被告在場「不動口、不動手」,沒有親自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在場鼓勵他人也是參與暴動,故裁定案中10人暴動罪成。

法官林偉權今日判刑時表示,案發是九龍核心地區,示威者投擲約 250 枚汽油彈,案情十分嚴重。雖然案中沒有直接證據指各被告曾作出暴力或展示標語等行為,重申「不動口、不動手」罪責亦不輕;即使各被告參與程度低,判刑亦須具阻嚇性,量刑起點定在57個月。考慮到各被告沒有案底、節省法庭時間,且部份被告案發時年輕,可獲減刑,判處各被告監禁50至52個月。

28歲YouTuber #易卓邦#AumanYick )亦因11月18日另一宗 #理大衝突 案,去年10月被判入獄50個月。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本案起源為理大圍城事件,認為被告是在受壓抑環境下做出犯法行為,以為守法是過時觀念,誤以為違法可達義。官指不可縱容違法,判其入獄50個月。 易卓邦獄中書簡寫道:「在這列名為人生的火車上駛過一道又一道新的風景。到有心思想要懷緬時,原來火車已經離開得很遠。我也搞不清楚到底因為這是轉大人的年紀,還是現在身陷囹圄,我變得比以前更怕失去身邊的一切。但這樣也沒甚麼不好的,看來是時候重讀《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應該會更明白一點甚麼。」

本地樂隊「鬥牛梗」主音 #朱華 ,於19年9月29日一宗警民衝突中被控暴動罪。案件上月1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法官練錦鴻押後至本月9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理大圍城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荒謬法治 #欲加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