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香港人生存消息報導
2.85K subscribers
17.6K photos
775 videos
17 files
29.5K links
Download Telegram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李慶年法官
#1119尖沙咀 #營救理大
#審訊 [17/40] 案件第三組

D3:何(20)/ D4:楊(29)/ D5:許(20)
D8:梁(34)/ D11:張(24)/ D12:李(20)
D13:彭(21)/ D17:吳(16)/ D18:何(23)
D20:李(18)

控罪:
(1)暴動 [所有被告]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18]
(3)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20]
(4)有意圖而縱火 [D20]
——————————
D8證人及D12作供完畢
(詳情後補)
D3,D5,D8 控辯雙方同意作供完

案件押後至8月9號10時同庭續審。將會傳召D8證人,D12表示將會作供。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理大衝突 3 年數據分析|417 人被控 兩成案審結 刑期最長被告料 2026 年出獄

【法庭線】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11 月 11 日網民發起「三罷」,大批示威者進入理工大學、佔據校園。警方同月 17 日晚上包圍理大,封鎖校園長達 13 日。示威者透過突圍、游繩及爬渠等方法嘗試離開;另一邊廂,有人發起「圍魏救趙」,在油尖旺一帶聚集。

根據警方數字,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就理大事件共拘捕 1,393 人,其中 810 人由理大離開時被捕。

《法庭線》根據過去 3 年的法庭紀錄及新聞報道,收集理大衝突案件資料,包括被告姓名、案發年齡、案發地點及控罪日期。據記者統計,在警方封鎖理大後,最早的控罪日期追溯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清晨,最後的控罪日期是 11 月 21 日,本次數據分析以此為基礎。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理大衝突共有 417 人被控,分別 317 男及 100 女,主要涉及 6 個地區,包括理大內外、油麻地、佐敦、尖沙咀、尖東及紅磡。當中逾七成半人被控暴動,其餘人士被控非法集結、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

315 名被控暴動的被告中,49 人涉理大暴動,餘下人士涉校園附近及油尖旺暴動,其中油麻地圍捕事件涉及最多被告、達 213 人。有法官判刑時,形容油麻地衝突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宗最大規模的暴動。 理大衝突 3 周年,近兩成案件審結,定罪率逾 8 成。

《法庭線》根據庭上紀錄及判詞,嘗試整合事件時序、各地區連日情況,讓公眾透過數據追蹤檢控情況和進展。(全文)

#20221117新聞 #1118理大 #1118尖沙咀 #1118紅磡 #1118何文田 #1118油麻地 #1118佐敦 #1118旺角 #1119尖沙咀 #1119旺角 #1120紅磡  #營救理大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香港「理大圍城」事件3周年】
示威者回憶油麻地人疊人事件仍心有餘悸


【自由亞洲】香港「理大圍城」事件踏入3周年,當日「圍魏救趙」行動中,10萬港人「營救」被圍困理大的青年,其中在附近一帶被捕、身負暴動罪的青年「薯仔」(化名)也因此而身陷囹圄。等了3年漫長時光,他終於獲上庭面對審訊和判決。

他接受本台專訪說,深明入罪率高,坦然面對結果,惟有些似乎被丟淡的記憶,令他心有戚戚焉:「大家最近見到南韓人踩人事件,都認為最近的是1993年的蘭桂芳,但對我們而言是2019年的油麻地。」(全文 / 片段)

#20221118新聞 #營救理大 #1118油麻地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理大圍城】涉渠口爬出 控方申加控鄭錦滿暴動罪 辯方斥「輸打贏要」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校園,並表示會以暴動罪拘捕離開的示威者。8人被指駕車接載理大內爬渠離開人士,包括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案中3人早前承認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准保釋候判;餘下5人不認罪,今(18日)在區域法院第11日續審。控方已傳召所有證人,暫委法官鄭念慈尚未裁定表面證供是否成立,惟控方在此階段申請加控鄭錦滿一項暴動罪,遭辯方批評控方做法「非常不公」,情況如「你漏招,我埋單」。鄭官表示需時考慮,遂押後至11月22日,屆時將決定是否批准新增控罪。

控方代表、外聘大律師吳美華表示,打算修訂控罪書,針對第三被告鄭錦滿新增一項暴動罪,並已於昨日(11月17日)提交陳詞,解釋證供是否足以支持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新增暴動控罪的理由。控方指,若果法官批准加控,便需要申請修訂開案陳詞及重開控方案情,但只會傳召多3名控方證人,以證理大校園暴動帶來的破壞和維修費用。

代表鄭錦滿的大律師指,由案件首次提堂至審訊期間,一直都以妨礙司法公正的基礎來準備案件及盤問方向,惟控方在審訊第11日、傳召所有證人後,才申請新增另一項控罪,做法「非常不公」。暫委法官鄭念慈曾就控方的證據薄弱提出關注,辯方質疑控方因此而「被提醒」,決定新增暴動控罪,情況如「你漏招,我埋單,或者法庭埋單」,直斥「唔能夠輸打贏要」、「prosecution(檢控)唔係 persecution(迫害)」。辯方又指,鄭錦滿是否從理大逃離仍存疑。

鄭官聽過雙方陳詞後,表示需時考慮,押後至下周二(22日)宣布是否批准加控。(全文

#20221118新聞 #營救理大 #1120紅磡
理大圍城 油麻地圍捕 11人暴動罪成

2019年11月18日晚警方包圍理大期間,在油麻地拘捕213人,分拆成多案,本案中「12港人」郭子麟及IVE學生林敏諾已認罪。其中11名被告的案件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原區域法院)進行裁決,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裁定所有人暴動罪成。押後至12月17日上午求情,12月31日與其他認罪的被告一同判刑,所有被告即時還押。

控方開案時指,「連登」及Telegram上有人呼籲示威者持續上街聚集組成「戰線」並「營救理大」。晚上22:30時至23:26時,有1000至2000名示威者在油麻地彌敦道上隔着窩打老道,築起大型陣地與警方對峙,用鐳射光照射警方、向警方投擲了大約251枚汽油彈。現場有大約200名警力。警方於在油麻地一帶進行部署,當晚約8時開始在加士居道組成防線並向北推進,近11時抵達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約11時半,警方展開圍捕行動,成功拘捕13名被告。指他們雖沒被辨認、觀察或拍攝到作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但被告的逃跑具有方向性和組織性,足以肯定各人參與暴動,直接或鼓勵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香官指必須避免把「被困在非法集結或暴動現場」的「無辜過路人」當作有罪,僅僅在現場出現本身不足以構成「參與」,或「協助與教唆」。「僅僅在現場出現」不等於「參與」,但只要在現場出現構成鼓勵其他人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便屬有罪,不需要有大量行為才會令一個在場的被告人進階為作出鼓勵形式的參與者,如果被告在場以言語、示意、行為提供鼓勵,便可被視為「參與」而有罪。

當時現場正發生暴動,而且持續了約50分鐘,考慮各被告被制服的時間和位置,被截停時正由南向北跑到碧街附近,即從暴動前排所在位置跑過來;事發現場一帶店舖已關門,沒有商業活動;被告的衣著吻合法官對2019年6月以來,示威遊行活動中示威者常見的装備和衣著的司法認知,成為本案的環境證據之一。不接納「有沒有足夠時間和機會離開」,官作出唯一合理的推論,各被告人是暴動的參與者而絕對不是一名旁觀者或路經現場的市民,肯定被告在現場清楚知道身處現場是一暴動現場,亦清楚知識警方要求在場人士離開,但仍留下來跟警方對峙,藉以壯大示威者聲勢,亦令自己成為暴動的一份子,一起以一個群體與警方對抗,直至被制服。裁定所有被告暴動罪成。

爆炸頭 報導
IG/FB @boomheadhk

#理大圍城 #圍魏救趙 #營救理大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油麻地 #連登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理大圍城】5人認暴動罪 兩人准保釋候判 13人不認罪受審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發生「理大圍城」事件,有人發起「營救理大」行動,在油麻地共213人被圍捕。其中18名被告今(30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法院)開審。5人在開審前認罪,押後至3月13日求情,其中兩人申請保釋候判獲批,保釋金須由5千增至5萬元,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另3人則須還柙,期間索取背景報告。其餘不認罪的13人則受審。

認罪5人同意的案情指,本案暴動發生在2019年11月18日,於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本案5名被告曾參與暴動,其後警方於晚上11時26分圍捕時將他們拘捕。(全文

#20230130新聞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