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27日 星期三】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續審[5/7]
📍#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審訊[1/2]
🕙10:00
📍#高等法院第廿二庭 #更改保釋條件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53/80]
(截至083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續審[5/7]
📍#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審訊[1/2]
🕙10:00
📍#高等法院第廿二庭 #更改保釋條件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續審[53/80]
(截至083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高等法院第廿二庭
#張慧玲法官
#20200513沙田
#宣讀判詞
D7: 侯(17) 🛑已還押18日
控罪: 煽惑刑事損壞
被控於2020年5月13日,在香港煽惑D1, D2 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刑事損壞沙田新城市的商店。
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4日被判處教導所,於2022年7月15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曾經服刑134日)
------------------------
09:59 開庭
📌上訴速報:
📎定罪上訴:駁回上訴❌
📎刑期上訴得直✅,撒消教導所刑罸。考慮所有因素,改判監禁4個半月,緩刑24個月。
法官收到最新教導所報告指精神狀況不適合,今次報告被告指沒有做到但上次報告承認因貪玩犯案,法庭明白可能病情有影響記憶,但關注心理學家報告提到會面時被告精神表現有可能作大但又不是十分肯定,過往曾缺席覆診,不過最終評定仍是不適合教導所。
法官指被告犯案時17歲,今年20歲,根據報告判刑選項只有監禁或考慮曾服刑百多日施以法外開恩不用服刑。
申請人代表陳詞指希望法庭亦可考慮緩刑,答辦方不反對緩刑。
1016 完庭
詳細判詞需時撰寫,稍後才會頒佈。
#張慧玲法官
#20200513沙田
#宣讀判詞
D7: 侯(17) 🛑已還押18日
控罪: 煽惑刑事損壞
被控於2020年5月13日,在香港煽惑D1, D2 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刑事損壞沙田新城市的商店。
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3月4日被判處教導所,於2022年7月15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曾經服刑1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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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9 開庭
📌上訴速報:
📎定罪上訴:駁回上訴❌
📎刑期上訴得直✅,撒消教導所刑罸。考慮所有因素,改判監禁4個半月,緩刑24個月。
法官收到最新教導所報告指精神狀況不適合,今次報告被告指沒有做到但上次報告承認因貪玩犯案,法庭明白可能病情有影響記憶,但關注心理學家報告提到會面時被告精神表現有可能作大但又不是十分肯定,過往曾缺席覆診,不過最終評定仍是不適合教導所。
法官指被告犯案時17歲,今年20歲,根據報告判刑選項只有監禁或考慮曾服刑百多日施以法外開恩不用服刑。
申請人代表陳詞指希望法庭亦可考慮緩刑,答辦方不反對緩刑。
1016 完庭
詳細判詞需時撰寫,稍後才會頒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