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57K subscribers
3.81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7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疑自製「通緝公告」貼警員個人資料 24歲男子涉起底被捕

【明報】一名24歲中國籍男子被涉嫌在社交媒體發文起底一名警員及其家人,今日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被捕人涉嫌發布兩張涉及一名警務人員及其家人的自製「通緝公告」,當中載有他們個人資料及列出數項虛構的罪名。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及兩位家人的部分中文姓名及多張照片,其中一張照片顯示事主的職業及職級。被捕人士正被扣留調查。

私隱專員公署指,事主是一名警務人員,2019年曾參與警方「一次拘捕行動」,事後被人「起底」;至今年7月,有專頁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上發文,聲稱懸紅「通緝」事主,同日有人回覆,先後針對事主及其家人發布兩張自製「通緝公告」。(全文)

#20231012新聞 #網上起底
男子涉Twitter發布西灣河開槍警照片 開槍警作供:遭起底致寢食難安

【法庭線】2019年11月11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男學生「熊仔餅」周柏均。一名49歲工程經理被指於2022年在Twitter發布開槍警的「起底」照片和姓名,以及其女兒的照片,他否認「未獲同意披露個人資料意圖導致蒙受傷害」等兩罪,周二(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控方傳召事件中開槍的交通警,他獲頒匿名令並在屏風後作供,指事後遭受「起底」,被人以其個人資料借貸、登記器官捐贈等,又收到「刀片信」威脅「死全家」,令其一家搬到安全屋,兩名女子因而轉到外地讀書。

他續供稱,事件令他寢食難安、「嗰3年太過難過」,外出時要戴上口罩,避免與親友聚會,擔心在街上會被認出或遭到襲擊。他另指,滋擾行為隨「熊仔餅」一案審結後轉為平靜,但法庭及後的「起底」案件令他再遭滋擾。(全文

#20231012新聞 #網上起底 #1111西灣河
圖掛六四直幡內地博士生刑滿 保安局:已遣返

【獨立媒體】23歲內地女法律博士學生涉與八九民運人士周鋒鎖聯絡,取得印有「國殤之柱」的直幡,計劃在今年六四時於銅鑼灣展示,上月「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成,判囚6個月。保安局今指回應傳媒查詢指,曾雨璇已刑滿獲釋,並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19(1)(a)條被遣送離境。

曾在今年6月1日被捕,她之前與八九民運人士周鋒鎖聯絡,收取從美國寄來的「國殤之柱」直幡,並計劃在六四當日於銅鑼灣展示,並通知傳媒相關計劃。警方在6月1日搜查她的住所時檢取了一幅涉案直幡,以及檢取了一個美國寄來的包裹,內有另一幅尺寸為9米乘3米的巨型直幡,並以「管有煽動刊物」罪被捕。她自6月提堂起還柙,至9月承認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判囚6個月。

另外,曾亦涉於今年元旦晚上,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獻白花和擺放白色蠟燭悼念七一刺警案死者梁健輝,當晚被捕後獲准保釋候查。控方之後申請撤回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獲裁判官批准。(全文

#202310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七一刺警
【9.29反極權遊行.整合】案件全數審結 95人金鐘暴動罪成 一人被指潛逃海外

【獨立媒體】2019年9月29日反極權遊行,共有96人被控於金鐘道及夏慤道政府總部一帶參與暴動,是反修例事件中的大型檢控之一。由案發至今,經歷了4個年頭,期間終院就「赴湯蹈火」案頒下裁決,影響往後暴動案的定罪門檻;此外,被告之一李子賢捲入「十二港人」事件,最終被移交回港。案件分拆成多案並排期審理,最後一批23名被告於上周(10月5日)判刑,標誌著案件暫告一段落。《獨媒》整理案件的時序發展,以及各案的判刑。96人中,共有68人認罪,27人不認罪,最終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定罪總人數為95人,餘下一人為文家健,他自2020年8月起缺席聆訊,遭法庭頒下拘捕令。有媒體報道指文乘船偷渡往台灣,其後轉至美國。

定罪的95人中,2名案發時14及15歲的少年承認暴動罪,均判入勞教中心。另有6名21歲以下的青年判入教導所,餘下87人各判監禁2年4個月至5年3個月不等。判刑最重的是馮和陳,二人不認罪,被暫委法官鄭紀航裁定罪成,分別判監5年3個月及5年2個半月。❨全文

#20231015新聞 #0929金鐘
社民連街站被指非法展示橫額 唐婉清曾健成認罪 罰款1千元

【獨立媒體】社民連於去年9月在銅鑼灣擺街站,展示寫有梁國雄、岑子杰和陳皓桓名字的橫額,社民連內務副主席余煒彬、「阿牛」曾健成及唐婉清遭食環署票控「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案件今(1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聆訊。唐婉清及曾健成認罪,裁判官曾宗堯判各人罰款1千元,另下令各人支付移除費用53.6元。余煒彬則申請押後,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將於12月12日再訊。 (全文)

#20231017新聞
涉於世界女排聯賽香港站奏國歌時拒站立 21歲男涉被控侮辱國歌

【明報】今年6月FIVB世界女排聯賽香港站於紅磡體育館舉行。中國隊於6月16日出戰保加利亞,一名21歲青年涉嫌於賽前奏放中國國歌期間,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因而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2月14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此期間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

被告被控於2023年6月16日,在香港九龍紅磡暢運道9號香港體育館內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據悉,被告在奏放國歌期間,不站立及唱起其他歌曲。(全文)

#20231017新聞 #侮辱國歌
國安處拘57歲男子 涉多次於社交平台發布煽動訊息 明日提堂

星島日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16日)下午於屯門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57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鼓吹「港獨」、要求制裁政府官員及煽動使用暴力等。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國安處今日(17日)下午暫控該名被捕人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將於明日(18日)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全文)

#202310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朱江瑋被捕|被指涉未註冊推銷強積金 半日被押往三地方搜證 警: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集誌社】據了解,前旺角南民主派區議員朱江瑋,今(17日)晨遭警方拘捕,他被指涉嫌未註冊而推銷強積金計劃。警方約 12 時許,將朱江瑋押往位於觀塘一間保險公司,到辦公室內搜證。警方表示,早前接獲投訴,指有人在社交平台和舉辦活動期間,在未有強積金中介人牌照下,推銷強積金計劃。

據了解,朱江瑋涉在網台節目提及相關議題後遇到投訴。警方下午會到朱江瑋工作的地方搜證。翻查資料,今年八月,朱江瑋曾在Facebook專頁發文指,自己在旺角道天橋落區,提供強積金整合服務。

警方約 12 時許,將朱江瑋押往位於觀塘一間保險公司,到辦公室內搜證。約下午二時,他由觀塘被押往旺角,到他經營的零售店調查搜證。朱江瑋下午於二時四十分被押往大角嘴福強工業大廈,約30分鐘後離開上址。

警方表示,早前接獲投訴,指有人在社交平台和舉辦活動期間,在未有強積金中介人牌照下,推銷強積金計劃。警方指,深水埗警區刑事部今日於沙田區拘捕一名 46 歲本地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L條「對進行受規管活動等的禁止」。警方指,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的住所及辦公地點,檢獲相關文件及電子通訊工具。被捕人現正扣留調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全文)

#20231017新聞
朱江瑋再涉欺詐罪 前區議員楊彧趙柱幫等4人同被捕

【獨立媒體】前區議員朱江瑋周二(17日)涉未註冊推銷強積金被捕,警方今日(19日)再拘捕4人涉嫌串謀欺詐及欺詐,當中包括深水埗區議會前主席楊彧、前沙田區議員趙柱幫。另外,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發現朱江瑋牽涉另一項欺詐罪,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回覆《獨媒》查詢指,深水埗警區刑事部正積極跟進案件。警方在昨日(18日)及今日在長沙灣區拘捕4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1至38歲,涉嫌串謀欺詐及欺詐。據了解,除楊彧及趙柱幫外,另外兩人為深水埗區議會副主席伍月蘭的兩名兒子。

警方亦根據法庭手令,在今日下午4時許,將趙柱幫、楊彧及一名男子帶到觀塘宏利廣場搜證調查,檢獲相關文件及電子通訊工具。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強調調查仍在繼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全文

#20231019新聞
社民連初選案開審日示威 周嘉發違口罩令罪成罰款一萬元

【法庭線】47人初選案於2023年2月初開審,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及成員曾健成,當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拉橫額示威,周被指使用咪高峰時,拉下口罩約5秒,被票控違反口罩令。周否認傳票控罪,裁判官余俊翔周五(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他罪成,罰款一萬元,兼付500元堂費。

裁判官指,本案議題並非拉下口罩的時間長短,周案發時身處公眾地方,按規例須一直戴口罩。而他陳詞稱咪高峰未能正常運作,故拉下口罩令更多人聽見發言,但本案沒相關證供支持,其解釋不構成合理辯解。周親自陳情指,案發時被警方包圍,可能無法再向公眾發言,所以要把握時間,「以防被帶到唔知幾遠,或者直接送入監獄,作為有溫度嘅香港人要把握發聲機會。」(全文

#20231020新聞
9.8旺角|26歲男非法集結罪成還押候判 官拒納被告證供 指過分巧合、屬事後杜撰

【法庭線】2019年9月8日,有人在旺角聚集示威,並一度堵塞馬路,及向旺角警署照射鐳射光。現年26歲電腦技術員於警方驅散時被捕,他否認一項非法集結,周二(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就被告聲稱在街上拾起頭盔,裁判官林子康指,在人多鬧市拾到完整無缺頭盔的可能性相當低,加上被告當日曾使用該頭盔,「巧合性未免過分令人難以置信」,認為是被告事後杜撰的藉口。

裁判官指,被告表示因好奇,在場了解發生何事,但同時稱沒為意現場人士叫喊的口號,批評其證供難以置信,不可能屬實,拒納其證供。官指,途經路人遇到危險時必會立刻離開,但被告仍在附近停留,認為他知悉現場情況仍選擇留下。裁判官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還押至11月8日求情和判刑。 (全文)

#20231024新聞 #0908旺角
2021六四|「姜牧師」等4人違限聚罪名不成立 官指「當天有報道價值」接納採訪獲豁免

【法庭線】2021年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拒批支聯會舉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人稱「姜牧師」姜嘉偉,與另外3人、包括2名報稱同一媒體的記者,否認翌日凌晨於維園外違反「限聚令」,周三(2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不成立。

其中2名被告供稱,當日在場採訪,曾向警方傳媒聯絡組登記編號。裁判官指,因新聞工作而出現的群組聚集,獲599章豁免。雖然現場人流稀疏、沒人悼念,但鑑於當日非普通日子,「本席認為當天有報道價值」。

裁判官又指,案發時沒任何事發生,「是否就等同記者沒有在工作?」,提到警員當日同樣「高度關注案發地點」,例如在祟光百貨外觀察。他認為除了攝錄、採訪,留守亦是記者工作一部分,加上警員供稱當時沒留意眾被告的談話內容,不能排除他們當時正工作,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全文

#20231025新聞 #20210604銅鑼灣
被指發布「港獨」帖文 留日港生認煽動 辯方:帖文有被告「大頭照」無意掩飾身分

【法庭線】留學日本的23歲女生被指於2018年至2022年期間,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布「港獨」、「共產黨倒台」等13篇帖文,周四(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煽動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押後案件至11月3日判刑,被告期間續准保釋。

辯方求情指,被告發布涉案11篇帖文時身處日本,部分帖文是被告在「大頭照」加上煽動性字句,「係有啲自戀態度」,沒意圖掩飾自己身分。另有帖文是她在東京目黑區美術館拍照,背景掛有「香港人反抗」等直幡,「唔係被告自己做啲煽動性字句,係美術館入面掛出嚟」。辯方盼法庭考慮被告有悔意、帖文回應數量相對低,判處緩刑。

多間日本傳媒香港分部,均有派記者旁聽本案,包括朝日新聞、日經亞洲、日本放送協會、讀賣新聞及日本共同通信社。 (全文

#202310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涉8.31事件三週年太子站拒捕 16歲男生不認罪 明年1月審前覆核

【獨立媒體】去年8.31事件三週年,警方晚上在太子站出口截查一名少年,該少年期間情緒激動大叫,遭制服並被帶返警署,事隔逾4個月被起訴一項拒捕罪。他今(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排期至明年1月9日進行審前覆核,期間少年續准保釋。辯方透露男生一直有會見精神科醫生,現需時索取有關報告,並指他案發時的反應和態度可能與其的接受精神科治療有關。

方表示本案有5名證人,被告有警誡下招認供詞,亦會依賴當日警方隨身攝錄機拍攝的片段。

辯方則同意錄影片段準確及可以呈堂,但會保留爭議警誡供詞的權利。他透露被告一直有會見精神科醫生,現時需到醫院索取相關報告,審訊時或需傳召醫生作供。他又指案發時男生在現場的反應和態度可能與其接受的精神科治療有關。

控方亦交代立場,指當日被告遭截查時雖然有出示身份證,惟他以粗言咒罵警員,亦不讓警方順利搜查,至被捕後仍繼續掙扎。(全文

#20231026新聞 #20220831太子
21歲男涉網上煽惑傷害官員及警察 還押小欖待索精神科報告

【獨立媒體】21歲無業男子涉嫌透過Facebook留言煽惑其他人傷害政府官員及警察等人,被控一項煽惑蓄意傷人罪,今(26日)被押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先替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了解他是否適宜答辯。裁判官余俊翔遂批准押後至11月9日再訊,被告申請保釋外出被拒,須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全文

#20231026新聞
國安處拘一男兩女 涉荔枝角收押所帶走一份文件

【明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表示,3人涉嫌在較早前未獲相關部門許可下,將一份文件攜離長沙灣區一收押所。警方國安處已於本月24日早上以「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34章《監獄條例》第18條,分別於長沙灣區一收押所拘捕一名正在還押的26歲男子,以及於港島區拘捕兩名分別29及30歲的女子。

兩名被捕女子已獲准保釋候查,將於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而正在還押的被捕男子,將繼續由相關部門看管。 (全文)

#20231026新聞
義務急救員暴動罪成囚3年3月 申上訴至終院證明書被拒

【法庭線】2019年10月1日國慶,大批示威者在黃大仙集結11人暴動罪成。案發時 24 歲的義務急救員被判囚3年3個月,他不服定罪提上訴早前被駁回,其後再向上訴庭申請終院上訴許可證明書,指案件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上訴庭周四(26日)頒下判詞指,申請人提出的問題,並非須由終院澄清的法律問題,拒絕發出證明書。(全文

#20231026新聞 #1001黃大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