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和你lunch」兩男學生否認非法集結等罪 控方指有片段影到兩人攜裝備擲磚
【明報】2019年11月13日反修例「三罷」當日,中午有人在中環一帶響應「和你lunch」,兩名男學生及後遭警方截停和拘捕。兩人否認非法集結罪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今(25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指,有片段拍攝到兩人向行車路面拋磚,他們攜有裝備到場鼓勵非法集結,而且他們擲磚後逃去,是有意圖及實質參與非法集結。(全文)
#20220725新聞 #1113中環
【明報】2019年11月13日反修例「三罷」當日,中午有人在中環一帶響應「和你lunch」,兩名男學生及後遭警方截停和拘捕。兩人否認非法集結罪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今(25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指,有片段拍攝到兩人向行車路面拋磚,他們攜有裝備到場鼓勵非法集結,而且他們擲磚後逃去,是有意圖及實質參與非法集結。(全文)
#20220725新聞 #1113中環
《蘋果》記者19年快餐店遇襲 警拘最少兩人 三年後警引律政司稱證據不足撤控
【ReNews】反修例運動期間,一名有做現場直播的《蘋果日報》女記者,在 2019 年 9 月 24 日晚在秀茂坪一快餐店,被最少 4 名穿著近似示威者裝束的人襲擊,她在場的胞姐亦被打傷,警方在 20 年 3 月,先後拘捕兩名分別 24 歲和 25 歲的本地男子;事發至今近三年,事主 M 指,警方一度通知她案件將排期上庭,但近日警方稱由於證據不足,包括涉事被告有精神病紀錄,律政司決定撤銷檢控。
到 2021 年 9 月底,警方聯絡她通知案件會排期上庭,由於疫情等影響預計要等三個月到半年,因為被告不認罪,她有機會要出庭作供,到今年 3 月,她再收到警方電話,指為了「簡化法庭程序」,「想問下你同唔同意如果被告認罪就判簽保守行為」,她詢問對方她是否同意對案有何影響,對方回覆「無影響」,但她和姐姐均不同意這安排,「事後先知,如果我同意被告就會守行為結案。」
到今年 7 月中,她再收到警方電話,通知她律政司決定因為證據不足決定撤銷檢控,案中被告只有一名男子,而對方律師提供「好厚嘅證據」,證明被告有精神病紀錄及入住精神病院舍,「就覺得唔夠證據唔告」,而同案其他被捕人早前已因證據不足「放咗」。
有熟悉刑事程序的大律師指,一般而言被告有精神病紀錄並非撤銷檢控的原因,若被告有精神病史,應交由法庭決定被告是否有答辯能力,若確定無答辯能力可能會交由精神病院所看管,有答辯能力則會繼續聆訊,並在判案時再考慮精神科醫生評估報告。(全文)
#20220725新聞
【ReNews】反修例運動期間,一名有做現場直播的《蘋果日報》女記者,在 2019 年 9 月 24 日晚在秀茂坪一快餐店,被最少 4 名穿著近似示威者裝束的人襲擊,她在場的胞姐亦被打傷,警方在 20 年 3 月,先後拘捕兩名分別 24 歲和 25 歲的本地男子;事發至今近三年,事主 M 指,警方一度通知她案件將排期上庭,但近日警方稱由於證據不足,包括涉事被告有精神病紀錄,律政司決定撤銷檢控。
到 2021 年 9 月底,警方聯絡她通知案件會排期上庭,由於疫情等影響預計要等三個月到半年,因為被告不認罪,她有機會要出庭作供,到今年 3 月,她再收到警方電話,指為了「簡化法庭程序」,「想問下你同唔同意如果被告認罪就判簽保守行為」,她詢問對方她是否同意對案有何影響,對方回覆「無影響」,但她和姐姐均不同意這安排,「事後先知,如果我同意被告就會守行為結案。」
到今年 7 月中,她再收到警方電話,通知她律政司決定因為證據不足決定撤銷檢控,案中被告只有一名男子,而對方律師提供「好厚嘅證據」,證明被告有精神病紀錄及入住精神病院舍,「就覺得唔夠證據唔告」,而同案其他被捕人早前已因證據不足「放咗」。
有熟悉刑事程序的大律師指,一般而言被告有精神病紀錄並非撤銷檢控的原因,若被告有精神病史,應交由法庭決定被告是否有答辯能力,若確定無答辯能力可能會交由精神病院所看管,有答辯能力則會繼續聆訊,並在判案時再考慮精神科醫生評估報告。(全文)
#20220725新聞
62歲婦認撕毁10張選委會宣傳單張罰款2000元
【明報】62歲女文員涉在去年撕爛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的傳單,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情顯示,容海恩去年在大圍街站派發傳單期間,被告取去她手上的傳單並撕毁其傳單,警誡下稱「我睇完張宣傳單張唔啱用咪撕爛佢囉」。她今(2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2000元。
案情指,2021年9月11日,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及其助手在港鐵大圍站D出口外擺放街站,宣傳2021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並花費635港元打印4000張A4尺寸的彩色傳單。容海恩向被告派發傳單時,被告說「我唔要一張,我要一疊」,並從容手上取了10張傳單並撕毀傳單。容海恩遂報警處理,被告被捕。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稱「我睇完張宣傳單張唔啱用咪撕爛佢囉」,其後她於錄影會面中保持緘默。(全文)
#20220725新聞 #20210911大圍
【明報】62歲女文員涉在去年撕爛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的傳單,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情顯示,容海恩去年在大圍街站派發傳單期間,被告取去她手上的傳單並撕毁其傳單,警誡下稱「我睇完張宣傳單張唔啱用咪撕爛佢囉」。她今(2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2000元。
案情指,2021年9月11日,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及其助手在港鐵大圍站D出口外擺放街站,宣傳2021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並花費635港元打印4000張A4尺寸的彩色傳單。容海恩向被告派發傳單時,被告說「我唔要一張,我要一疊」,並從容手上取了10張傳單並撕毀傳單。容海恩遂報警處理,被告被捕。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稱「我睇完張宣傳單張唔啱用咪撕爛佢囉」,其後她於錄影會面中保持緘默。(全文)
#20220725新聞 #20210911大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