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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旁聽師到失去自由 16歲少女在法庭度過兩年青春的收穫

//就讀中四、現時16歲的允霖(化名),於2019年12月被控非法集結,她首次提堂踏足法庭後,翌年2月就開始以「旁聽師」身份到法庭旁聽其他案件。

旁聽讓她能夠在迷惘中找到歸屬,驅使她一直做「旁聽師」,「旁聽係我嘅救命稻草,只有做緊呢樣嘢,先感覺喺呢一場運動付出過同存在過」。

除了猶如家人般的「旁聽師」外,允霖在法庭裡還遇到另一個珍而重之的人,就是她的男友。

男友是其他案件的被告,允霖是因為旁聽而認識他,但男友最後罪成,被判入獄,大約兩年後才服刑完畢。當日她親眼目睹男友與其他朋友步入羈留室的身影,留下了深深的傷疤,使她有一段時間對法庭卻步。

現時允霖罪成並還柙,就連唯一的探訪見面機會都失去,剩下可連繫彼此的途徑,就只有寫信,但她坦言:「跨院所寫信要申請,好麻煩」。由於面對難以想像的未來,他們不敢給予對方承諾,不擅離別的允霖亦曾因此掙扎,兩人甚至短暫分開。直至她知道對方將會入獄,兩人之間的回憶如走馬燈般掠過眼前,她此時才意識到自己想好好珍惜眼前這個人,儘管兩人的肉身已被迫分離。

與其他被告不同,允霖有一年的旁聽經驗,所學到的法庭知識能夠應用在自己的案件上。她笑說在審訊期間,看到文件上有一名以前旁聽見過的警員證人名字,但寫法卻出錯,於是馬上告訴律師。這些經驗讓她消除對未知的恐懼,但矛盾之處是沒法作出任何實際幫助,「其實都好諷刺,我嘥咗咁多心機同精力去了解法庭呢樣嘢,但到頭來識咁多嘢都係幫唔到自己單案」。

現在的自己有否後悔當日出去?允霖毫不猶豫地回答:「我唔會,起碼我有為呢個地方付出過,就算而家面臨就嚟要身陷囹圄嘅風險,我會覺得對得住我自己」。

正因為重視身邊人,她亦沒有想過離開香港到外地生活,就算香港的環境如何變差,她的根依舊不變,「我唔鍾意而家嘅香港,但我好鍾意為香港努力付出嘅大家」。留下的人逐漸減少,近年她對於離別已習以為常,雖然少不免懼怕自己及其他「手足」會被遺忘,但她同時相信,仍然會繼續關注案件的有心人,不會完全消失。

最壞的時代使人面對失去與離別,但同時讓允霖得到意外收穫,就是在法庭內與一群素未謀面的人逐漸建立的情誼,他們因苦難而連結,成為彼此的依靠,「如果畀我揀多次,我都會選擇經歷呢兩年嘅事,我唔知如果無經歷呢啲苦難,會唔會得到而家擁有嘅嘢」。//

📌 訪問全文:《獨立媒體》
法院再停擺 停大部分聆訊逾月 大律師會關注羈留者權益 親友:添折磨

【明報】司法機構昨日宣布,由於新冠疫情嚴峻,3月7日至4月11日大部分法庭聆訊押後,只會處理保釋申請和還押候判等案件,另緊急事宜會照常開庭。此乃司法機構繼2020年初「停擺」法院3個月之後,再度因疫情叫停聆訊,未知已排期開審的「壹傳媒涉用地欺詐案」會否延期。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表示,公會特別關注羈留者權益的問題;亦有《港區國安法》案件被告的親友擔心聆訊或無了期押後,對羈押者是一種折磨。

司法機構昨公布法院未來逾一個月的最新安排。刑事案件方面,涉及陪審團的審訊將重新排期,不過已開審案件可以繼續,涉及還押被告的判刑亦會繼續。如法院認為案件涉及緊急情况,亦會開庭審理。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表示,現時疫情嚴峻,要在平衡公眾健康及有關持份者權益中取得平衡,是複雜的決定。被問到有被告長期羈押,並因懲教署「鎖倉」安排無法與律師會面,他表示該會已就羈留者權益的問題去信懲教署長反映意見,並會在適當時候向司法機構提供意見。

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劉頴匡的女友Emilia表示,疫情未到高峰,懲教署已叫停親友探訪,估計法庭「停擺」逾一個月後,可能重開無期,「當局要抗疫行先,我都有心理準備」。她說,劉頴匡在「鎖倉」其間無法外出「放風」,須獨自羈留,相當消磨意志,而司法程序延誤是另一種折磨。雖然兩人短期內無法面對面聊天,但她會繼續寫信給男友,亦會張羅生活物資帶進獄中,「希望他明白我的關心」。(全文

#20220305新聞 #法院停擺
女警涉盜竊、露下體 官信納受精神疾病及濫用鎮靜劑影響犯案裁罪脫

【明報】女警員劉潔兒(48歲)前年涉偷名牌圍巾及朱古力,停職候查期間再涉手持鎅刀迫令店員交出水杯,否則會自殺,及於百貨公司露出下體。她否認盜竊等6罪受審。裁判官杜浩成信納辯方援引精神科醫生證供,指被告過去20年患抑鬱、空間恐懼症等精神疾病,而控方亦無舉證反駁或削弱上述辯解,故認為被告受精神疾病及濫用鎮靜劑影響下犯案,今(7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裁定她脫罪,亦批准辯方獲訟費。

杜官信納辯方呈上的精神科報告,稱被告過去20年飽受精神疾病所困,3度入院治療。辯方在案發後索取的精神科報告提及被告有幻聽,惟控方曾質疑被告及其丈夫在案發前不曾向臨牀心理學家透露被告有幻聽。杜官則認為報告指被告服藥後的記憶力可能受損,故她有可能事後才想起她曾有幻聽,反指控方若要反駁上述辯解,應另傳召控方精神科專家。

杜官總結被告受精神狀況困擾,否則不會犯案,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辯方申請訟費,控方質疑閉路電視片段清晰見被告作出指稱的行為,自招嫌疑。惟杜官批評控方是要懲罰病發的精神病患者,批准訟費申請。(全文

#20220307新聞 #非手足 #知法犯法
余慧明涉泛民「35+」初選案去年獲釋 今再被國安處拘捕

【東方日報】多名民主派人士前年因參與「35+」初選,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去年獲准保釋候訊。據了解,警方國安處於今午(7日)以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K條,在沙田拘捕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34歲),涉嫌違反法庭保釋條件。她會被通宵扣留調查,案件將於明日(8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原文

#202203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疫情嚴峻法庭押後大部分聆訊 區院判刑、高院陪審團商裁決繼續

【明報】本港第五波新冠疫情持續嚴峻,司法機構上周五(4日)宣布由今日(7日)起至4月11日的大部分法庭聆訊押後,只處理緊急事宜、保釋申請、還押候判及獲法庭指示批准的案件等。法庭停擺首日,原定開審的兩宗區域法院暴動案未有如期進行,還押候判案則繼續進行;另原定在高等法院宣讀的判辭無開庭處理,部分書面判辭則如常頒下,另一宗串謀謀殺案亦繼續讓陪審團退庭商議。

原定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的分別為8.11尖沙嘴暴動案及11.18「營救」理大暴動案,被告人數分別為8人及9人。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尖沙嘴暴動案另排期於3月28日再訊。(全文

#20220307新聞 #法院停擺 #0811尖沙咀 #1118油麻地
被還押人士家屬促為懲教署加派人手物資

【信報】隨着監獄感染個案上升,懲教署早前收緊防疫安排,包括未來兩周禁止家屬探訪。部分被還押人士家屬今向政府發公開信,要求當局緊急為懲教署加派人手,加送物資;並確保囚犯及還押人士每天獲准在牢房範圍之外「放風」;建立公開透明機制向家屬通報監獄疫情及家人狀況,或考慮准許在囚人士在長時間沒有家屬探望情況下,特別恩恤以電話、電郵、 視像會議或其他方式與家屬聯繫。

公開信特別提到,被還押人士因署方人手不足,長期被剝奪放風時間以致影響身心健康,對當局未有適時公布監獄疫情、適時向家屬通報親人狀況,包括何時搬倉、有沒有放風時間、是否已染疫、是否獲適當治療或接種疫苗等,感到憤慨和難過,呼籲當局在封鎖監獄同時,也應照顧在囚人士及家屬基本需要,採納世界普遍使用的電子通訊模式讓囚友與家人及律師聯繫,並須制定明確的方案及時間表盡早重開監獄。(原文

#20220308新聞 #懲教鎖倉 #暫停家屬探訪
被捕人士資訊部
被還押人士家屬促為懲教署加派人手物資 【信報】隨着監獄感染個案上升,懲教署早前收緊防疫安排,包括未來兩周禁止家屬探訪。部分被還押人士家屬今向政府發公開信,要求當局緊急為懲教署加派人手,加送物資;並確保囚犯及還押人士每天獲准在牢房範圍之外「放風」;建立公開透明機制向家屬通報監獄疫情及家人狀況,或考慮准許在囚人士在長時間沒有家屬探望情況下,特別恩恤以電話、電郵、 視像會議或其他方式與家屬聯繫。 公開信特別提到,被還押人士因署方人手不足,長期被剝奪放風時間以致影響身心健康,對當局未有適時公布監獄疫情、適時向…
懲教署指必須堅持執行防疫措施

【信報】隨着監獄感染個案上升,懲教署早前收緊防疫安排,包括未來兩周禁止家屬探訪。

懲教署回覆指,署方理解在囚人士及家屬在疫情期間的感受。自從署方執行一系列的緊急措施,近日漸見成效。有關行動現正處於關鍵時刻,署方必須堅持執行防疫措施,減少院所內人流(包括非懲教人員進入院所),以防止病毒再次迅速蔓延。

另外,所有確診在囚人士及密切接觸群組必須按醫學意見,分隔於隔離設施的囚倉內及停止所有活動。個別院所會因應人手及在囚人士染疫情況,為其他沒有受感染群組安排有限度的活動。現時署方亦將所有探訪室(包括視像探訪)職員調到前線,有關服務不能運作。署方期望疫情受控,所有活動能夠盡快回復正常。(原文

#20220308新聞 #懲教鎖倉 #暫停家屬探訪
劉慧卿以太平紳士身份 向懲教署查詢膳食開支

【獨立媒體】監獄膳食備受關注,去年時任立法會議員的熱血公民鄭松泰,曾在立法會審議預算時查詢,獲回覆指每名在囚人士每日平均食材成本約為24.6元。立法會再無民主派議員後,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以太平紳士身份,去信懲教署查詢,獲回覆指膳食沒問題,營養亦足夠。她認為每名在囚人士膳食開支如維持二十多元,並不足夠。

今年一月以太平紳士身份去信懲教署署長胡英明,查詢在囚人士膳食開支有否增加的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引述署方覆信未正面回覆有否增加膳食開支,僅指現時在囚人士的膳食沒問題,營養亦足夠。她認為開支過低,「有冇搞錯,廿幾蚊一日真係太少」,表示早前有在囚人士對她稱獄中膳食份量少,「(加餸的)雞肶好似乳鴿咁細隻」。

署方提供的資料顯示,過去三個年度每年膳食開支逐年減少,由2017至18年度的7,883萬,下降至18至19年度的7,373萬及19至20年度的7.094萬。(全文

#20220309新聞
3男涉網上煽惑他人縱火破壞檢測中心被捕

【頭條日報】警方拘捕3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煽惑他人縱火」、煽惑他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全文

#20220309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3男涉網上煽惑他人縱火破壞檢測中心被捕 【頭條日報】警方拘捕3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煽惑他人縱火」、煽惑他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全文) #20220309新聞
3男涉煽惑破壞檢測中心被捕 曾確診男子涉於「藍店」播毒下午提堂

【資訊部整合】警方留意到有人於網上社交平台煽惑他人炸毁社區檢測中心及攻擊有關人員、鼓吹確診市民四處播毒等。經深入調查後,警方昨日(8日)拘捕3名男子,涉嫌干犯「煽惑他人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煽惑他人縱火」及「煽惑他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等罪名。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譚威信警司會見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表示,昨日分別於油塘、黃大仙及元朗拘捕三名男子,年齡介乎21至28歲。其中一名27歲男子涉嫌在社交平台上,涉嫌煽惑他人炸毀社區檢測中心,並攻擊相關人員,違反「煽惑他人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及「煽惑他人縱火」罪。 譚威信補充指,本案言論於上月12日大圍新翠邨檢測站縱火案後發生,暫未有發現兩案有直接關係。而21歲被捕男子則於上月在網上鼓吹染疫人士於不同地方播毒,涉嫌違反「煽惑他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上述兩人暫准保釋候查。

譚威信詳細列出另一名28歲被捕男子的涉案詳情。警方指該男子於上月23日快速測試顯示為陽性,於翌日上傳陽性結果至社交平台,並於27日收到衞生署初步陽性檢測結果。根據其社交平台顯示,該男子於25日至28日期間,曾經到過新蒲崗、黃大仙、鑽石山及旺角朗豪坊光顧數間「藍店」,並於店內用膳及遺下用過的紙巾。警方懷疑有人涉嫌明知為確診者,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風險。警方並已落案起訴該28歲男子一項「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今日(9日)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譚警司補充指,昨天拘捕該男子後已為他作快速測試,結果為陰性。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9/3 11:00)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黎智英與壹傳媒高層涉違國安法一案 原定明日提堂現須改期

【東方日報】壹傳媒黎智英已就4宗未經批准集結案,共被判監20個月,現時在赤柱監獄服刑中;惟他仍要面對其他刑事案。他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一案,原定明日(10日)下午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以處理交付往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序,惟因為法庭在疫情期間只處理緊急案件,此案亦須押後,但現時未有最新的上庭日期。

原定提訊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全文

#2022030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收信部
小編最新消息!

鑒於文浩正被隔離中,家人決定申請延期審訊!

#再有新消息會通知大家

文浩的365日manhoinjail
涉襲葵涌黃店職員 37歲無業男棄申保釋 續還柙

【獨立媒體】位於葵涌廣場的甜品店 Hk9cake,2月遭五名黑衣人持膠棍闖入店內,多次狠擊兩名正進行清潔的店員,二人一度倒地,頭、手及背部受傷,其中一名37歲無業男子被現場人士制服。他被控兩項傷人罪,自提堂起還柙至今,在獄中完成隔離檢疫後,今(10日)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惟他撤回保釋覆核申請,須繼續還柙,案件押後至3月29日再訊。

報稱無業的強蔚傑(37歲),被控於今年2月12日在葵涌廣場2樓2010號舖「鳩戟」非法及惡意傷害兩名男子。(原文

#20220210新聞 #非手足 #襲擊黃店職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收信部
在囚者家屬:監獄爆疫鎖倉 囚犯與家屬身心受創

//我們是6名在赤柱監獄及其他監獄在囚人士之家屬。懲教署轄下20多個院所自今年2月5日起至今,已封閉一個多月,家屬探訪還會再停止至3月20日,律師探訪亦受影響。作為還未定罪就被還押人士的家屬,我們明白疫情嚴重,必須果斷切斷傳播鏈,但我們擔心、也關注被羈押者會否因為疫情,及監獄人手不足,長期被剝奪「放風」(戶外運動)時間,以致影響身心健康;並且對於當局未有適時公布監獄疫情,也沒有主動及適時向家屬通報親人狀况(譬如何時搬倉、有沒有放風時間、是否已經染疫、染疫後有否得到適當醫治、是否能按法庭要求上庭)感到憤慨和難過。

我們呼籲當局緊急為懲教署加派人手、加送物資,並確保囚犯及還押人士每天都有在牢房範圍之外的「放風」時間;建立公開透明的機制,向家屬通報監獄疫情和家人狀况,或考慮准許囚犯或還押人士在長時間沒有家屬探望情况下,特別恩恤以電話、電郵、視像會議或其他方式聯繫家屬。

其實世界各地的監獄都有推行特別措施,讓囚友與家人在疫情下保持聯繫,可惜香港懲教署仍然限定只許以書信往來;但由於疫情和信件需消毒,目前書信郵遞最少延誤14天,如同中斷囚友與外間的聯繫。

國際人權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早於2020年已呼籲世界各地政府採取緊急措施,維護被拘留者的健康。該組織認為,政府應釋放感染風險最大、輕罪、待審,及違反國際準則但被拘留的人。

受刑人被關在很容易成為病毒熱點的拘留設施內,是最容易受到新冠病毒威脅的群體。拘留設施風險特別大,因當中的多人牢房人滿為患屬常態,根本不可能保持必要的社交距離;收押待審者人數眾多,監獄的醫療體制亦無法負荷。每個監獄、看守所和收容中心都可能爆發疫情,每個被收押或正在服刑的在囚人士,亦面對隨時受感染的風險。因此,當局必須採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否則病毒將不可避免地在監獄傳播。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我們希望政府高層及社會各界,關注監獄封鎖下可能引起的人道問題。囚犯長期缺乏「放風」戶外運動,被關在狹隘囚室,對身心都會造成嚴重創傷。家屬由於長期未能探望親人或直接了解親人近况,又收不到信件,大都瀕臨情緒崩潰邊緣。

與此同時,我們也關注監獄職員因疫情而工作量大增,職員染疫人數若持續高企,當值職員容易身心疲乏,亟需緊急增加人手以協助維持監獄正常運作。

我們呼籲當局在面對這世紀疫情,封鎖監獄減低傳播的同時,也應照顧囚犯、在囚人士及家屬的最基本需要(每天一小時的戶外活動時間,及維持與家人雙向接觸和互動溝通),並且採取嶄新思維,採納世界普遍使用的電子通訊模式,讓囚友與家人、律師聯繫!當局必須制定明確的方案及時間表,盡早重開監獄,讓監獄回復較為正常的運作,不至影響囚友上庭和應訊的基本權利,避免影響司法公正。

[在囚者家屬]//

📌 信件全文:《明報》
Forwarded from 稜•支援
【《監房常用語》監獄術語手冊】

早前有一班好心人聯絡我哋,提及佢哋用咗一段時間共同編寫一本監獄術語手冊,內容收錄唔同監獄嘅常見用語並附帶相關資料,能夠透視在囚生活。而好心人希望藉著我哋將呢本手冊傳播,幫助更多有需要嘅人,特別係即將或者預料將要入獄嘅人士,可以更易適應在囚生活及做好準備。

如果有家屬或有需要人士想索取 / 有任何查詢提問,歡迎PM聯絡我哋了解更多詳情。

再一次感激編寫手冊嘅「55巴」及一班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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稜·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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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況更新>
福利官今朝打電話通知
Fergus 喺入面中咗 Omicron
暫時都係發燒喉嚨痛等症狀
集氣希望佢快啲好返🥲🥺

梁晃維
黎智英涉嫌詐騙案原定明天開審 因疫情關係押後處理

【東方日報】壹傳媒黎智英早前先後就4宗非法集結案,共判囚20個月,現於赤柱監服刑中,惟他仍要面對其他刑事案。他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港元,2人因此被控一項欺詐罪。此案原定明日(14日)於區域法院開審,但因各級法庭在疫情期間只處理緊急案件,此案亦要押後審理,惟現時未有最新的排期。

本案原本有3名被告,依次是黎智英(74歲)、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64歲)和黃偉強(60歲),但控方在2月底申請將周達權從本案中分拆,另案處理,獲法庭批准。換言之,本案只餘黎及黃2名被告,2人的案件原定明日開審,而周的案件則押後至7月21日再訊。

在案件獲准分拆後,控方呈上修訂控罪書,由原本3名被告同面對一項欺詐罪,修訂為黎及黃同控一項欺詐罪,周則獨自面對一項欺詐罪。(全文

#20220313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
香港監察稱接國安處警告 指網站涉游說外國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

【頭條日報】香港監察表示,收到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正式警告,稱網站或已違反《港區國安法》。

香港監察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收到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正式警告,稱網站或已違反了《港區國安法》。帖文又指,國家安全處在發給香港監察行政總監羅傑斯的信件和電子郵件中,指控香港監察正在「從事嚴重干預香港特區事務和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包括游說外國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或封鎖以及從事其他敵對活動,以及嚴重干預香港特區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實施法律或政策。」當局指控香港監察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告香港監察行政總監可能面臨 3 年監禁或港幣 10 萬元罰款。

「香港監察」總部設於英國倫敦,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所創立,該組織過去有份起草並推動美國通過《香港自治法》等涉港法案。(原文

#202203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香港監察
剛剛收到懲教福利官電話,表示阿匡尋日做快速測試,兩條線中咗Omicron😅 不過阿匡話佢無乜事,係少少感冒症狀,叫大家唔使擔心。

小編:講真已經單獨囚禁一整年+鎖倉成個幾月,真係唔明點解咁樣都可以中😅 佢而家再調咗去隔離嘅地方,歡迎各位留言祝福佢早日康復💛🥺

劉頴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