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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九龍遊行】集結案原定今開審 陳皓桓、何俊仁等 7 人改認罪

【立場新聞】2019 年 10 月 20 日九龍遊行案,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 7 人,被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案件原定今早(1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胡雅文審理,惟 7 人今日改為認罪。

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今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們被控的另一項交替控罪「公告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因而不用處理;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黃浩銘、楊森及吳文遠 6 人承認一項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們面對的另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獲存檔法庭。(全文

#20210819新聞 #1020九龍
被捕人士資訊部
【10.20 九龍遊行】集結案原定今開審 陳皓桓、何俊仁等 7 人改認罪 【立場新聞】2019 年 10 月 20 日九龍遊行案,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 7 人,被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案件原定今早(1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胡雅文審理,惟 7 人今日改為認罪。 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今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們被控的另一項交替控罪「公告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因而不用處理;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黃浩銘、楊森及吳文遠…
【10.20 集結案】7 人認罪明求情 案情詳列示威者暴力行為 陳皓桓:就嚟地震都關我事

【立場新聞】2019 年 10 月 20 日九龍遊行案,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 7 人,被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案件原定今早(1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胡雅文審理,惟 7 人今日改為認罪。7 名被告將於明日求情,黃浩銘准繼續保釋。

控方在案情中花大篇幅講述當日其他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包括破壞地鐵站、向警署擲汽油彈等,以及中國銀行、優品 360、 尖沙咀地鐵站等的損失。法庭書記讀畢案情後,問各被告是否同意案情時,陳皓桓回答:「我同意,好多嘢都關我事,就嚟連地震都關我事」,梁國雄則稱:「同意嗰日發生嘅嘢,但同我哋關係好細」。(全文

#20210819新聞 #1020九龍
【10‧20 九龍遊行】7 人認罪 黃浩銘還押候判 陳情書:能與戰友同繫一獄 是莫大榮幸

【立場新聞】2019 年 10 月 20 日九龍遊行案,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社民連前主席黃浩銘等 7 人,被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 7 人早前改為認罪。7 名被告於今日求情,案中原獲保釋的黃浩銘今日向法庭提交陳情書。求情之後,法官胡雅文裁定,黃須即時還押候判。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 7 人日前承認控罪,今(20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強調他們並無意圖鼓勵使用或使用暴力,相反從他們在記者會上的言論,可見他們強調和平、理性、非暴力遊行,惟法官胡雅文屢質疑 7 人明知遊行有暴力風險,仍繼續遊行。

法官押後至 9 月 1 日判刑,黃浩銘需還押。黃浩銘步入被告欄時向公眾席大叫:「大家頂住,唔洗驚!」黃浩銘今親自求情,指承認違反「未經批准的政府」所訂立「未經批准的惡法」之下的「未經批准集結」罪,明言「不打算尋求法庭的憐憫」。(全文

#20210820新聞 #1020九龍
【10.20集結案】陳皓桓、何俊仁等 7 人認罪 判囚 11 至 16 個月

【立場新聞】2019 年 10 月 20 日九龍遊行案,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 7 人,被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7 人早前承認控罪,法官胡雅文今(1 日)在區域法院判 7 人監禁 11 至 16 個月。

除了黃浩銘,其餘被告的刑期與早前 8.18、8.31、10.1 未經批准集結案刑期同期執行。由於 6 名正服刑的被告,早前就上述 3 宗集結案,被判囚 14 至 22 個月,因此本案刑期未有加長總刑期。(全文

📌 相關資料:區院判刑理由書

#20210901新聞 #1020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