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68K subscribers
3.81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7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警方再拘捕一名男子 涉7.1後發表煽動傷人言論

【東方日報】一名男子7‧1當日刺警後自戕死亡,有人在網上發表貼文,涉煽動他人縱火燒警方建築物、襲警及殺警。警方繼昨(4日)拘捕2名涉案男女後,今(5日)再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犯意圖傷人罪。(全文

#20210705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警方再拘捕一名男子 涉7.1後發表煽動傷人言論 【東方日報】一名男子7‧1當日刺警後自戕死亡,有人在網上發表貼文,涉煽動他人縱火燒警方建築物、襲警及殺警。警方繼昨(4日)拘捕2名涉案男女後,今(5日)再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犯意圖傷人罪。(全文) #20210705新聞
警再拘一人 涉7月2日發表煽動斬警察言論

【獨立媒體】警方繼昨日後,今日再拘捕一名34歲男子涉嫌煽惑他人犯意圖傷人罪及煽動意圖。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指,疑犯於7月2日在網上討論平台發表煽動言論,牽涉「斬警察」及「set一啲日子斬警察」等字眼,今早於油麻地被捕,並撿獲兩部智能電話。

譚威信指,拘捕行動是昨日行動的延續,又表示案件發生於七一後,認為與七一刀插警員案件有關,不排除再有人被捕。(全文

#20210705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首宗國安法案】控方專家劉智鵬:梁天琦認同黃台仰要勇武抗爭 最終建國 【立場新聞】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 5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日繼續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 控方今繼續播放梁天琦於 2016 年造勢大會的片段,片段中梁天琦提及黃台仰告訴他要勇武抗爭等,劉智鵬於其專家報告引述梁與黃的對話,認為梁天琦認同黃該番說話,包括要勇武抗爭,要打倒港共政權,以及要為香港人帶來改變…
【首宗國安法案】劉智鵬:「光時」口號前年 7.21 首於社運出現 同時出現分裂顛覆行為

【立場新聞】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 5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繼續作供。

辯方兩名專家,即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批評劉解讀「光時」是使用未經證實的假設等。劉回應指,兩人並非歷史範疇專家,且與他解讀「光時」方法不同,兩人是以社會科學及社會語言學的方法解讀,而劉則採用歷史研究的方法。

劉又不同意辯方專家企圖使用多個 2019 年的例子,說明某些人接收「光時」口號時,如何演繹該口號始創者梁天琦,在 2016 年創作該口號的原意,劉認為「呢個做法係一個有缺陷嘅論證」。控方要求劉進一步解釋,劉表示「好簡單,我哋唔可以用後來嘅解釋來斷定之前嘅歷史。梁天琦創造呢八個字嘅時候有佢嘅語境。我哋唔可以將後來唔同人對呢八個字嘅唔同理解,去斷定梁天琦當時嘅意思。」

辯方資深大狀郭兆銘其後盤問劉智鵬指,「光時」英譯為「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 」,其現時意思為何?劉指意為「解放香港、改變呢個時代」。郭再問及,涉案旗幟上的相關字眼,於 2021 年會傳達何種信息,劉回應稱「攞返香港、改變呢個時代」。郭再問如何改變時代,控方隨即表示似乎問題是指 2021 年,而非涉案時間,郭隨即表示「我理解呢啲字眼的意思,逾千年都無改變」,隨即惹來庭上眾人哄笑。案件明天繼續,劉將繼續接受辯方盤問。(全文

#20210705新聞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如大家想探訪可pm

早排收到不少熱心市民查詢Tony宜家物資足唔足夠同埋需要咩支援。

我地想借依個機會多謝咁多位,宜家私人膳食(私飯)、日常物資、每月報紙及書籍(如該月徵不到二手書而需購買)有石牆花、星火幫忙及負責。如大家支持Tony ,或不吝支持他家人及朋友因探訪而產生之費用及雜項,歡迎透過patreon 依個唯一渠道支持Tony。

另外,近日Tony亦表示歡迎筆友/寫過信/Patreon有留言/PM嘅人嚟同佢傾計,因為11月2日就開審,所以佢想趁依段期間,見多啲大家,知多啲出邊嘅嘢。

如想探tony嘅,大家可透過 Fb/IG/Patreon pm話比我地知,我地再通知返Tony入名約見。(唔好係留言到打自己大名!!)

鍾翰林Patreon
監房有咁多不公平對待,無論係懲教署職員定係在囚人士既生活圈子裏面都有,監房充斥住唔同既階級觀念同鬥爭,成套規矩都係跟住階級去行,可能好多手足同在囚人士都會諗點樣去反其道而行,暴力手段,和平手段都係其中既一個辦法,你想書面投訴,申訴專員公署,平機會都可以幫到你,監房每個期數都會有一個信箱,但係長期封塵既,可以幻想到除咗在囚人士因懲教署既權力而卻步,亦都自知放咗投訴信會帶來無限後果

可能大家都聽唔少監房有罷食同埋打鬥,除咗仇怨,有啲可能係對署方政策有不滿,沙咀都曾經試過有罷食行動發生,自己亦都參與在內,起因係一個阿sir(呢個阿sir係由壁屋懲教所調去沙咀)唔開名喇,喺ci受過既人都知邊個,當日朝早阿sir check完氈,就話全部人閪氈,即係啲氈摺得核突,但係其實成個沙咀都覺得個阿sir唔妥另外一個在囚人士,就意氣用事,全部人揹飛,最後懲罰就係朝早同晏晝都cut飯,本身我哋自己都有輿論搞罷食,成個沙咀35人到,唔計YA亦都有大約廿幾個參與,最後就決定坐低之後就唔起筷,靜坐,雖然好短時間,大約半分鐘,因有阿sir想找人祭旗,入廁所冧爆,個個先起筷

個飯既size係cut到大家平時飯碗個大細既65%咁多,好小,沙咀勞動力大,個個都係飯桶,大家有不滿好正常,最後當然有懲罰,就係cut一個禮拜飯,同埋罰企操場,當時一月,天寒地凍,大嶼山都係得大約六度,罰企咗兩個幾鐘,監房啲衫禦寒功能低,都企得好辛苦,亦都好大風,好難忘

監房咁多不合理對待,又要學識點樣同唔同背景既人相處,真係一門學問

hksun_1204
兩名義工七一自發派蘋果日報時被捕

【香港.社實】今日(7月4日)是香港蘋果日報停刊後第十天,早前本媒曾報導過有人自發購入一批蘋果日報最終章,但一名司機正運送報紙往黃店免費分享時,被警方截查並以交通事故通緝令被捕,至今仍在還柙等候排期上庭。

同一小組日前安排義務人員,於七月一日在全港不同鬧市,免費向市民派發最後一版蘋果日報。據一位小組成員描述,每人自攜方式搬運二、三百份報紙,分別走入油尖旺區、中西區及灣仔區,贈送予希望索取的有緣人。

當天下午二時左右,一男一女的青年義工在銅鑼灣耀華街派報時,被一批警員阻止並截查,最後以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的罪名,將二人拘捕帶往灣仔警署,及後即日獲得保釋等候調查,於八月中再到灣仔警署報到,至於數百份報紙則被扣起。

此外該名受訪小組成員補充,同日下午約一時半,在銅鑼灣維園附近,另一名男義工亦在分享報紙時,被警方以阻街理由帶走,不過最終未被落案獲得釋放,但其負責的該批蘋果日報則被沒收。

受訪者強調警方行動明顯打壓,即使對分發安排造成影響,但未有動搖對其分享計劃,將會按照原本的構思,繼續把手上的蘋果日報,透過不同途徑免費分發出去,直至全部送出為止。(原文

#20210705新聞
警方國安處拘捕7人 涉圖謀用爆炸品襲擊他人

【東方日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就一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拘捕7人。據了解,被捕人士涉嫌圖謀用爆炸品襲擊他人。(全文

#20210706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警方國安處拘捕7人 涉圖謀用爆炸品襲擊他人 【東方日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就一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拘捕7人。據了解,被捕人士涉嫌圖謀用爆炸品襲擊他人。(全文) #20210706新聞
「光城者」9人被捕檢獲化學原材料 涉違反國安法恐怖活動罪

【資訊部整合】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簡介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的拘捕行動,涉及一宗爆炸品案,指被捕人士圖謀利用爆炸品襲擊他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爆炸品處理課高級炸彈處理主任馬偉德會見傳媒。

警方表示於昨日(5日),於各區拘捕9名人士,共5男4女,年齡介乎15至39歲,當中有6名中學生、本地大學管理階層人員、中學職員及出租車司機,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4條「串謀策劃使用炸彈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罪,而被捕人士與組織「光城者」有關。

警方昨日於,尖沙咀彌敦道一間賓館內檢獲製造TATP器材、少量炸藥、少量化工原料、大量通訊器材、氣槍、8萬元現金、外地用電話卡、1萬元外幣及一本行動手冊。警方指被捕組織「光城者」有港獨訴求,懷疑租用賓館用作實驗室製作爆炸品。

警方續指行動中檢獲一本手冊,內有詳細行動策劃,並計劃於7月上旬在公共交通、鐵路、法院、隧道及垃圾桶內放置爆炸品。暫時調查得知,各被捕人士有不同角色,包括提供資金、購買物料、製造炸彈及放置炸彈,並計劃於行動完成後,立即離港。事後警方亦根據港區國安法凍結約60萬資金,並指尚有其他提供資金者在逃,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1100 6/7)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18歲孟籍學生認旺角毀交通燈 違感化令被改判入更生中心

【立場新聞】2019 年 10 月 13 日有網民發起 18 區「遍地開花」示威活動,一名現年 18 歲孟加拉籍男子被指在旺角破壞交通燈,去年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被判 18 個月感化。惟被告期間違反感化令,今(6 日)在九龍城法院遭改判入更生中心。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寄語被告「work out your path」好好實踐自己的人生,在更生中心內接受建議,又指不希望他再次以被告的身分現身法庭。

案情指,事發時戴著面罩的被告用鐵棒損壞一組交通燈,行為被傳媒拍低,警方 4 日後在其住所外拘捕他。他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並指自己「頑皮,是個愚蠢的決定,希望自己從沒做過」。(全文

📌 上次判刑資料:法庭文字直播台

#20210706新聞 #1013旺角
【首宗國安法案】辯方指被告與梁天琦教育程度不同 劉智鵬:了解「光時」毋需歷史訓練

【立場新聞】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 6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辯方指,文件顯示,被告中一、中二中國歷史不合格,中三時僅僅合格,中四沒有再修讀中史。至於中國語文,被告由中一到中五,「一係唔合格,一係就僅僅合格」,質疑他會否認為被告可如梁天琦般,知道某字眼的歷史意思。劉回應指,他不認為需要相當深厚的歷史訓練,才可了解「光時」意思,並指日常漢語充滿無數常用字詞,均有其發展歷史,及約定俗成意思和用法,一般人使用時,不需要如歷史學家般找證據證明。

劉又認為,無論涉案口號的意思為何,他認為每一個看到、叫喊或書寫該口號的人,對口號意思的理解均一樣。辯方隨即指出,劉曾於其報告中提及,梁天琦對涉案字眼的看法,可能並不代表本案被告的看法,並盤問他會否更改相關說法,劉表示不會,因「係漢語約定俗成嘅規律下,呢個口號係代表一個咁樣嘅穩定意思,喺無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我去作判斷嘅時候,我會認為一般人都會咁樣理解或使用呢個口號。」

辯方再度質疑,他是否認為「光復元朗」意為「分離元朗」,劉表示他不知道主辦方於甚麼語境下提及該字眼,故他不知道主辦方想如何處理元朗,但「光復」本身詞意,並沒有因為他不了解相關背景而改變。劉又不同意「光復元朗」英文應為 Reclaim Yuen Long,因「光復」英文通常為 Restore 或 Recover,辯方問及「光復」是否並非必然是分離(Secede)之意,劉答謂「啱」。案件下午繼續。(全文

#20210706新聞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8名民主派被控去年7.1煽惑集結 4人擬認罪 陳皓桓將自行求情

【獨立媒體】《港區國安法》去年6月30日晚生效,有市民自發翌日上街參與「反惡法」遊行。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胡志偉、梁國雄、東區區議員徐子見等8人被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罪,案件今(6日)在區域法院提訊。陳皓桓、胡志偉、朱凱廸及梁國雄等4人擬認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7日聽取正式答辯;而陳皓桓已解僱律師,屆時將自行求情。現正因前年十一遊行案服刑的陳指,求情不會太長,又稱:「坐監好難寫得長」,引起旁聽人士大笑。另外徐子見、陳榮泰、曾健成及鄧世禮等4人則需時與控方協商,並押後至8月17日再聽取答辯意向。(全文

#20210706新聞 #20200630中環 #20200701灣仔
被捕人士資訊部
【首宗國安法案】辯方指被告與梁天琦教育程度不同 劉智鵬:了解「光時」毋需歷史訓練 【立場新聞】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 6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辯方指,文件顯示,被告中一、中二中國歷史不合格,中三時僅僅合格,中四沒有再修讀中史。至於中國語文,被告由中一到中五,「一係唔合格,一係就僅僅合格」,質疑他會否認為被告可如梁天琦般,知道某字眼的歷史意思。劉回…
【首宗國安法案】劉智鵬:曾現身元朗非參與「光復元朗」 「光復」非必然意指分離

【立場新聞】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 6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於辯方盤問下確認,前年 7 月 27 日,曾陪同嶺大校長及副校長前往朗屏站現場關心學生,強調他並非參與「光復元朗」集會,亦不知道主辦方舉辦集會的原因。但他同意辯方所指,「光復」並未必然有分離之意。

控方其後傳召政府化驗師曾卓南博士供辯方盤問,指他由涉案片段估計,被告的電單車與 3 名警員相撞前,時速約為 20 公里。他指一般司機面對同類事件的反應時間一般為 0.9 秒,而涉案片段顯示電單車的煞車燈曾亮起,他由此推斷於此刻之前的 0.9 秒,可能就是被告曾緊急煞車的一刻。曾卓南進一步解釋指,根據片段他未能確定被告有否煞車,但基於他的訓練及經驗,他可作出相關假設,即電單車煞車燈亮起前約 0.9 秒,可能就是被告煞車的時刻。

控方明天將傳召最後一名控方證人,即於案發現場蒐證的警員,並完成控方案情。(全文

#20210607新聞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入 #冰巾#手足


近牌有樣新物品可以入比手足👍
就係冰巾🌬(以上為參考圖片)
大家開始問:出面邊度買呀?有咩規格呀?點捐呀?
但冰巾同收音機一樣:
#懲教 有自己嘅貨源,
手足探訪親友只須喺櫃檯比錢,
懲教訂貨,來貨就會派比各在囚人士。
希望塊巾巾令 #監房 炎夏冇咁巴啦🥵


希望我地嘅分享可以令大家知多啲監房入面嘅環境,我地會透過探訪同寫信不斷更新獄內資訊,有咩想知想問要幫手請留言dm🙏🏼
——【一釋尚存,同舟共濟】

一釋尚存 1 Released
被捕人士資訊部
「光城者」9人被捕檢獲化學原材料 涉違反國安法恐怖活動罪 【資訊部整合】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簡介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的拘捕行動,涉及一宗爆炸品案,指被捕人士圖謀利用爆炸品襲擊他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爆炸品處理課高級炸彈處理主任馬偉德會見傳媒。 警方表示於昨日(5日),於各區拘捕9名人士,共5男4女,年齡介乎15至39歲,當中有6名中學生、本地大學管理階層人員、中學職員及出租車司機,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4條「串謀策劃使用炸彈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罪,而被捕人士與組織「光城者」有關。…
【光城者案】消息:被捕者包括浸大持續教育學院公關 被指擔任「金主」

【立場新聞】警方國安處人員昨天(5 日)昨天拘捕 5 男 4 女,包括 6 名中學生,以及「大學管理階層人員」、中學職員、網上平台出租車司機等共 9 人,指他們為「激進港獨組織」光城者,策劃土製炸藥作「恐怖襲擊」。消息指,被警方指為「大學管理階層人員」的被捕者,為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一名公關及傳訊主任,而中學職員是其妻子。該名被捕浸大職員被指充當「金主」角色,消息指「組織內所有資金皆由他提供」,警方在案中凍結的 60 萬元資產亦屬該名職員。(全文

#202107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鄒幸彤入稟高院 禁警查閱手機涉法律專業特權等資料

【立場新聞】本身為大律師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年 6 月 4 日被指宣傳及呼籲未經批准集結而被捕,上周五(2 日)被落案起訴「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不獲保釋,還押至本月30 日再訊。鄒昨日(6 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警方檢視或存取鄒的兩部手機中,獲法律專業特權保障及新聞材料等資料,並交還相關資料及作出賠償。

原告人於入稟狀指,警方於今年 6 月 4 日曾檢取鄒幸彤的兩部手提電話,品牌分別為三星及蘋果。沙田裁判法院裁判官於同月 29 日就檢取相關電子裝置事宜發出手令。

鄒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警方存取、檢視、搜尋或複製相關電子裝置中,獲法律專業特權保障、屬新聞材料、超出手令範圍、及與控罪「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無關的資料。(全文

#20210707新聞 #20210604維園
涉襲天水圍社關組創辦人Joel 老翁獲准簽守行為結案

【立場新聞】年僅 11 歲的「天水圍社區關注組」創辦人王繼祖(Joel)今年初在天秀路公園巡區時,發現一群婦女及老翁聚集跳舞,遂提醒對方收細音量,其間疑遭一名八旬老翁頭撼門牙及毆打腹部。涉案老翁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 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律政司同意撤控並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法庭最終下令被告自簽 500 元、守行為一年,毋須留案底。

案情指,被告朱有功( 80 歲)與王繼祖原本互不相識,後來在 2021 年 1 月 23 日,因嘈音問題在天秀路公園發生爭執。翌日,兩人再次相遇並口角,朱以額頭撼向對方嘴巴後逃走,整個過程被王的友人目睹及拍攝。王隨即前往醫院驗傷,被診斷為臉部中央觸痛。警方其後拘捕朱,警誡下他承認犯案。(全文

#20210707新聞 #20210123天水圍 #非手足
【首宗國安法案】控方質疑被告銀包藏「光時」物品 當庭檢視後並無發現

【立場新聞】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 ( 7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傳召現場負責處理證物的警員趙梓銘作供,他曾於現場錄影同袍向被告搜身的過程。控方一度質疑被告的錢包內,藏有「光時」相關物品,控辯雙方其後於法官批准下,即場檢視被告的個人財物,並未發現任何與「光時」有關的物件。

控方一度表示,被告遭搜身期間提及「光時」字眼,並質疑被告的銀包藏有「光時」相關物品,並申請檢視被告的個人財物。惟控辯雙方共同檢視被告個人財物後,並沒有發現有任何涉及「光時」的物品。

控方今早曾表示,趙為最後一名到庭作供的控方證人,惟鑒於今早的案件發展,或須另傳召一至兩名警員作供,包括為被告搜身的警員,案件下午繼續。(全文

#20210707新聞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 6月籌款已達標,感謝 14,173 位市民捐款! 】

感謝各市民慷慨支持,由6月9日晚上公佈6月籌款計劃起截至6日30日,基金已經籌得 $1,504 萬,基金衷心感謝超過 14,173 位捐款者的支持!(*)

為減低基金戶口結餘,希望大家可登記月捐及留意基金定期報告,協助基金「量出為入」,更好地制訂預算。目前,已有超過 2,926 位支持者登記月捐,每月月捐金額約 $122 萬元。

【 基金信託人陳日君樞機教大家登記月捐: https://youtu.be/iz6X2G_0Amo

基金再次感謝大家的支持及捐助!沒有你們,基金無法繼續為反送中運動的在囚/還押者、被告、被捕者及傷者提供人道支援。我們會繼續謹守崗位。謝謝大家!

(*)參考數字,實際數字以基金核數後之財務報告為準。

----
【個人資料,絕對保密】
💰 捐款: https://donate.612fund.hk
🖥 FB: 612人道支援基金 612 Humanitarian Relief Fund
📷 IG: instagram.com/612fund
📱 TG: t.me/ReliefFund612_Update
📣 MeWe: mewe.com/p/612fund
李宇軒、陳梓華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 兩案合併轉交高院處理

【立場新聞】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以及 29 歲律師男助理陳梓華,分別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等罪。二人案件今( 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將兩案合併並轉交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日期待定。李、陳二人繼續還押。

兩名被告不時望向公眾席,李向親友舉起 OK 手勢示意;陳則先以兩隻手指指向眼,繼而指向下,似在傳達閱讀之意。陳在離開法庭前,用雙手批起大心形手勢。控方今由高級檢控官羅天瑋代表;大律師沈仲平及大律師蕭國辰分別代表李宇軒和陳梓華。(全文

#20210707新聞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