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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在巴士拒戴口罩兼口角 前西貢區議員葉子祈否認三罪 押 12.5 審前覆核

【立場新聞】網上早前流傳短片,片段中前西貢區議員葉子祈疑未有佩戴口罩,與乘客口角,被控誤導警員、公眾滋擾及故意阻撓巴士司機,以及被票控違反防疫規例共 4 罪。案件今( 10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葉否認三項控罪,另要求押後傳票控罪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把案件押至 12 月 15 日進行審前覆核,屆時一併處理傳票控罪答辯,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葉子祈今由當值律師代表,他否認誤導警員、公眾滋擾及故意阻撓巴士司機三項控罪,另要求押後違反防疫規例傳票控罪的答辯。控方透露將有長 44 分鐘的巴士閉路電視片段及 4 條開源片段,所有片段共長 52 分鐘;預計有 5 名控方證人,本案沒有警誡供詞。(全文

#20211110新聞 #其他案件 #20210507將軍澳
【國安處長受查】Viet Spa 4 人不認罪明年 4 月開審 據悉官批辯方索「一名非常高級警官」供詞

【立場新聞】時任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處長蔡展鵬,今年年中被揭涉光顧無牌按摩店受查,按摩店 3 女 1 男早前否認管理賣淫場所等 6 罪候審。辯方上月申請索取「一名非常高級警官」兩份內部聆訊供詞,今(10 日)續於東區裁判法院作閉門聆訊及第二次審前覆核。據了解,控方拒絕提供供詞,指與案件無關,但裁判官鄧少雄不認同,下令 7 日內交予辯方。第四被告胡炳雄代表大律師戴偉奧拒絕披露任何細節,僅於庭外稱滿意結果。案件押後明年 4 月 6 日開審,料審期 6 日,期間各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今年 9 月,戴偉奧曾於庭外表示,了解到控方證人不包括蔡展鵬,他們一方擬傳召蔡作供。(全文

#20211110新聞 #非手足 #蔡展鵬
加媒指有反修例示威者赴加獲庇護 聲稱受滋擾仍無悔決定

【頭條日報】加拿大傳媒報道,有香港反修例示威者稱赴加後不斷受到滋擾,近日更受到死亡恐嚇郵件,信件中寫道「小心別死於意外」,但該名港人表示不會因此屈服。

據《環球郵報》(Globe and Mail)報道,現年32歲的賴小姐(Miss. Lai譯音)早前獲得加國政治庇護。賴小姐稱,她在香港因多次參加示威而成為警察的關注對象,在得悉自己已有可能被拘捕時,毅然選擇飛往加拿大的航班,抵加後隨即申請政治庇護,落地時正值疫情爆發前的數天。

報道指,賴小姐在一年後通過難民申請,並在卡加利開展新生活。賴小姐亦和其他香港示威者成立人權組織「Soteria Humanitarian Institute」,以幫助從中國離開的人。

賴小姐稱,人權組織的社交媒體賬戶每天都收到大量辱罵訊息,賴小姐更成為匿名騷擾者的主要攻擊對象,她的郵箱每天都會收到幾十封帶有髒話、侮辱女性的信件,甚至收到過斬首視像片段,近日亦被來信恐嚇:「你真是香港的恥辱,小心別死於意外。」

賴小姐的朋友其後將此事向卡加利警方及加拿大皇家騎警報告。據指經皇家騎警的國安執法小組進行溝通,但警方告知難以追蹤網絡騷擾,尤其郵件來自於海外。

賴小姐拒絕向騷擾者進行妥協,賴小姐在港的父母亦曾被警方盤問。賴小姐聲稱在香港原本高薪厚職,若她沒有選擇政治流亡,現在或在香港享受溫暖的天氣,享受下午茶及購物,「去年冬天是我在卡加利第一個冬天,我洗完澡後感到非常冷,我忍不住哭泣。」但賴小姐宣稱對選擇無悔,希望繼續堅持民主道路,以幫助更多流亡海外的中國示威人士。(全文

📌 報道原文:‘Be careful you don’t die in an accident’: Hong Kong protester living in Canada receives daily threats, The Globe and Mail

#20211110新聞
《立場》記者 2019年大埔直播遭警棍打手機 投訴警察課指涉事警員「行為不當」

【立場新聞】《立場新聞》記者 2019 年 12 月在大埔採訪直播期間,被警員用警棍打手和手機。事隔接近兩年,記者收到投訴警察課通知,該名警員警棍打手機屬「行為不當」,警方稍後會「作出適當行動」,但警棍打手的指控則列為「無法追查」。

事發在 2019 年 12 月 21 日,當日晚上有人在大埔向警方開槍,警方在場拘捕一名男子,事件引來大批市民圍觀及指罵警察,警方一度發射催淚彈驅散在場人士及傳媒,亦制服時任大埔候任區議員黃兆健。《立場》記者當時正直播,期間一名防暴警員敲打記者的手部,當記者稱「有警棍打記者隻手」,該警員便再次上前,連續以警棍打向記者的手機六下,再以警棍指向記者,其後退後至警隊封鎖線內。涉事警員當時屬警察機動部隊駐新界北總區大隊第 2 隊。

《立場新聞》記者在去年 1 月中向警察投訴警察誤作出投訴,包括投訴警員警棍打手及打手機,屬「行為不當」。直至昨日收到投訴警察誤通知,指在警方在審閱相關證據,包括記者提供的資料和影片,有關警員的證供及相關警員紀錄,警員打手機屬「行為不當」的指控「獲證明屬實」,「警方將作出適當跟進行動」。

但記者指控該名警員警棍打手則被判定為「無法追查」,警方指記者的影片未能清楚記錄事件或有關人員的身分,而投訴課亦審閱相關警方記錄,仍不能確定被投訴警員的身份,以致無法繼續調查。(全文

#20211110新聞
「黃店」賣眾志「自救口罩」 認違《商品說明條例》罰款二萬元

【立場新聞】觀塘黃店「朝花夕拾(Favilla)」曾於店內售賣由已解散香港眾志包裝的「自救口罩」,包裝寫上「ASTM level-1」及「NOT MADE IN CHINA」字樣。海關隨後拘捕多名前眾志成員和「Favilla」董事,指口罩包裝的「ASTM Level 1」標示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前眾志成員成立的衝刺有限公司早前已認罪被罰款一萬元,而涉案「黃店」朝花夕拾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今( 11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由指示律師代表認罪,兩項傳票共被罰款兩萬元。

暫委裁判官曹欣慈考慮本案案情及求情後,就每項控罪各罰款一萬元,兩罪共罰二萬元,須於 14 天內繳交。控方申請把涉案口罩歸還海關,案件處理完畢後再充公,獲裁判官批准。

傳票控罪指,朝花夕拾有限公司於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營商過程及業務運作中,供應印有「ASTM Level 1」字樣的口罩,實為虛假說明。而梁姓公司董事,供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商業用途,在其同意或縱容下犯案。本案涉及 6 盒口罩,兩名被告今由指示律師代表認罪。

辯方求情指,「朝花夕拾」經營餐飲業務,透過記者會得知「衝刺公司」成功在外國搜購口罩,由於香港市面缺乏口罩,故向衝刺購入少量口罩。而梁董事曾向衝刺要求提交口罩規格的證明。惟及至海關人員喬裝顧客買口罩時,仍未能收到相關證明。辯方續指,本案涉及貨物數量及價值不高,而相比衝刺管有 935 盒口罩,本案罪責相對較輕,希望法庭輕判。而當海關關員於 4 月 29 日再次到店時,店內已沒有再售賣口罩。(全文

#20211111新聞 #其他案件 #20200421觀塘 #自救口罩
「美隊 2.0」煽動分裂國家罪成 判囚 5 年 9 個月

【立場新聞】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被指於 2020 年間多次在示威活動中叫喊港獨口號,以及展示港獨標語,上月底經審訊後,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今日聽取求情後,下午判處馬俊文監禁 5 年 9 個月,指本案屬於《國安法》 第 21 條中所指「情節嚴重」個案。

法官陳廣池以 6 年為量刑起點,指本案經審訊後被定罪,被告毫無悔意,理應不獲仼何刑期扣減。但考慮到在審訊過程中,辯方無挑戰和爭議控方案情,大大節省法庭時間,因此酌情扣減三個月刑期,最終判囚 5 年 9 個月。(全文

📌 相關資料:區域法院官方新聞摘要(中文)

#202111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美隊 2.0」煽動分裂國家罪成 判囚 5 年 9 個月 【立場新聞】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被指於 2020 年間多次在示威活動中叫喊港獨口號,以及展示港獨標語,上月底經審訊後,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今日聽取求情後,下午判處馬俊文監禁 5 年 9 個月,指本案屬於《國安法》 第 21 條中所指「情節嚴重」個案。 法官陳廣池以 6 年為量刑起點,指本案經審訊後被定罪,被告毫無悔意,理應不獲仼何刑期扣減。但考慮到在審訊過程中,辯方無挑戰和爭議控方案情,大大節省法…
【國安法第二案】屢叫口號煽動分裂國家 法官陳廣池判「美國隊長2.0」監禁5年9個月 

【眾新聞】「美國隊長2.0」馬俊文被控去年多次在示威活動場合,以港獨口號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早前被裁定罪成。辯方今早在區域法院求情,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下午判刑,判馬入獄5年9個月。法官引述心理報告,指馬成長過程孤獨內向,轉捩點是被政治人物的「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主張打動,他一開始明顯是「被煽動者」,後來「改弦易轍」、「變本加厲」,變成一個「煽動者」,「以為政治使命是生命的唯一選項」。法官提及五大判刑考量:

毫無悔意
- 在求情信自言「對我過去的所作所為,我不感差恥,毫無悔意」
- 心理報告從未提及被告有一分一毫的悔意或反省

「一而再,再而三」煽動分裂
- 有層次地鼓吹分裂,稱要將革命思想滲透香港各階層
- 被告最初以「被煽動者」身份參與政治活動,現在以「煽動者」身份「推波助瀾」

在公眾地方明目張膽地示威
- 公開叫口號,不時高舉標語,穿有政治口號的上衣
- 在Telegram等社交平台宣傳活動,再在指定地方及適當時間出現

難保沒有下一個馬俊文
- 參與示威令被告有一定程度的滿足,感覺被人重視,自我感覺良好
- 被告是刷存在感,爭取知名度及曝光率
- 被告受政治人物激勵,找到「夢想」,正因如此,被告的行為難保沒有其他「被煽動者」成為下一個馬俊文
- 不同意辯方指被告「獨自行事」、「毫無影響力」

貶損國安法
- 宣稱國安法是「假的」、只是「裝飾」、沒有力度
- 誤導他人被捕後獲准保釋代表「沒有犯法」
- 難保有些人真的以為沒有問題而以身試法
- 近期有人呼籲在選舉中投白票,結果真的有人以身試法 (轉載)

陳官認為被告犯案是「有備而來」,大肆宣揚其政治主張,甚至以「第二代美國隊長」自稱,「得意之情溢於言表」。(原文

#202111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美隊 2.0」煽動分裂國家罪成 判囚 5 年 9 個月 【立場新聞】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被指於 2020 年間多次在示威活動中叫喊港獨口號,以及展示港獨標語,上月底經審訊後,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今日聽取求情後,下午判處馬俊文監禁 5 年 9 個月,指本案屬於《國安法》 第 21 條中所指「情節嚴重」個案。 法官陳廣池以 6 年為量刑起點,指本案經審訊後被定罪,被告毫無悔意,理應不獲仼何刑期扣減。但考慮到在審訊過程中,辯方無挑戰和爭議控方案情,大大節省法…
「美隊 2.0」求情信:不感羞恥 毫無悔意 追求民主公義不會有半點懦弱

【立場新聞】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親撰求情信,強調自己不感羞恥,毫無悔意;又指在追求民主公義路上「唔會有半點懦弱」。已還押 311 天的他又指,相信未來在獄中的日子,會使他更堅韌更強大。

馬在信中先提及自己的成長背景,形容自己沒出息,一直過著漫無目的的生活。

「從小到大,我自問是一位沒出息的人,沒有上進心,沒有做人的夢想,亦無所謂的人生計劃。讀書唔成,吃不了粗重勞苦,亦不喜受氣,曾試過許多工作都並不適合,因而無法做得長久,終在23歲那年,透過朋友介紹下,找得一份純送外賣的工作,從此便靠着那接近最低工資的時薪,過着低慾望而漫無目的的生活。

在整個反修例運動期間,即使媒體鋪天蓋地宣傳社會不公義,日復一日地播著那首耳熟能詳的歌曲,叫著同樣的口號,但仍無法讓我理解他們的恐懼和憤恨,亦難以接受他們對另一人施以襲擊,「私了」他人的行為。當時的我,仍然沉醉在那種平淡和安逸感,更從沒想過要為這個世界付出。

從那時起,我始明白到,原來對於自己所身處的地方,對於這片土地,我是身負重責。亦從那時開始,我首次找到了做人的夢想。

法官閣下,對於我過去的所作所為,我不感羞恥,毫無悔意。我亦承諾,在追求民主公義的道路上,我唔會有半點懦弱。今後,我會盡我所能,用盡畢生精力,為著自己心中所信之夢想而進發,願榮光歸香港。」
全文

#202111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煽惑六四集會案】黎智英結案陳詞:預期往維園會鼓勵他人加入但不等同煽惑

【眾新聞】警方去年以疫情為由禁止維園六四集會,多名支聯會成員和泛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何桂藍、鄒幸彤及黎智英不認罪,案件今日(11日)結案陳詞。控方陳詞強調,黎智英等人舉蠟燭叫口號為時雖短,但足以取得效果,其共同目的就是要抵抗禁令,呼籲公眾前往維園悼念。辯方反駁,被告預期前往維園會鼓勵他人加入,並不等同他們煽惑他人。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陳詞指,本案僅依賴各被告在噴水池廣場會面中作出的煽惑行為,會面前後的事件只顯示他們的煽惑意圖。控方指出,李卓人事前沒有透露行動詳情,其他成員何以得悉會面時間和地點?控方認為眾被告有預先計劃,且有共同目的。

控方又指,李卓人集會其間用「朋友」稱呼維園內其他人士,並牽頭開始靜默悼念一分鐘,片段可見群眾隨即變得沉默。李其後牽頭叫喊有關「五大訴求」及反對國安法的口號,以示對政府的不滿。控方強調,在公眾會面及集會其間,鄒幸彤一直在李身邊,跟從他每一個行動。

控方續指,當支聯會群組起程前往維園,何的群組一直緊隨其後,亦同樣是從銅鑼灣的入口進入維園,最後在支聯會往年大台的位置坐下。控方認為,兩組人的行動具策略性,明顯有預先計劃。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強調,本案檢控過程限制黎受憲法保障的集會自由,法庭必須考慮將他定罪是否合符比例。

彭邀請法庭審視本案背景,他指出支聯會在集會被禁後,只呼籲市民參與網上集會,從來沒有鼓勵市民前往維園。支聯會亦公開聲明指,公眾並沒有必要前往維園,可在任何地方點起燭光,只提醒市民「若要到維園,請保持社交距離」。

彭強調,本案無證據指黎得悉支聯會有其他計劃,亦無證據指他得悉集會被禁。黎到達噴水池廣場後,沒有任何發言,「唯一煽惑行為,就是煽惑李卓人點起蠟燭」。彭力陳,黎單純到場向支聯會表示支持,並不等於煽惑他人到維園參與集會。(全文

#20211111新聞 #20200604維園
岑敖暉獄中狂睇書 妻子「投訴」不談情:講唔夠兩句就講康德

//岑敖暉因去年維園六四燭光晚會案被判囚6個月,他完成刑期後,繼續因47人初選案而還柙,9月時再被加控一項藐視法庭罪,內容與周梓樂逝世半年的貼文有關。其妻子余思朗於Patreon發文《老婆雜記》交代近況,指岑敖暉近日「睇書睇到上哂腦」。她更指岑的閱讀速到比正攻讀哲學碩士的她還快,並稱雖然慶幸他找到樂趣,但大呻「次次見佢都同我講學術」、「老婆想談下情佢講唔夠兩句就開始講康德」。

余思朗稱,聖誕節本來是最鍾意的節日兼生日,但現時只想等岑敖暉回家再慶祝。她又指已向岑稱,下一份生日禮物要等對回來親手送贈,更打趣指「唔係諗住坐監就有得走數啊嘛?」她亦稱「不過新年利是想走數」,指一個人派利是有點不是味兒。

她亦坦言現時所有日子都會把願望給予在牆內的每一位:「春天希望不會下雨,你們可以散步曬太陽;夏天希望不會太熱,你們不會熱到頭昏腦脹又沒得沖涼;秋天希望不會凍得太快,你們不會因未派衫而凍到睡不好;冬天希望不會太凍,你們不會傷風感冒生病。」

她在文末慨嘆,近年很多人都因著不同原因而分離,但要時常珍惜和感恩所擁有的,「就好似岑生每封信同每次探訪最後都一定會說聲『我愛你』一樣」,時常提醒對方分離的每天都不是真的分離。//

📌 全文:《獨立媒體》
西九裁判法院收粉末恐嚇信 據悉收件人為區院暫委法官張潔宜

【眾新聞】西九龍法院大樓今午收到附有白色粉末的可疑信件,據了解信件是寄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消息稱,信件內容全為粗言穢語。

眾新聞向警方查詢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是否收到恐嚇信,警方回覆指,今午約4時半接獲西九龍法院大樓保安報案,指收到一封可疑信件,信內有白色粉末。警方接報到場,經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檢查後,相信粉末沒有危險成份,及後檢走粉末進一步檢驗。案件暫列作刑事恐嚇,交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事件中有12人需要疏散,沒有人受傷。

兩年前的今日發生中大二號橋衝突,5名當時就讀中大的學生被控在校園內暴動,上月中被暫委法官張潔宜重判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全文

#20211111新聞
前男警涉煽動意圖被捕 今日下午西九提堂

【資訊部整合】警方早前收到情報,指有人涉嫌在社交平台上公開發布煽動言論。經深入調查後,警方以「涉嫌煽動意圖」罪拘捕一名男子。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現向傳媒簡報案情。

戴總督察指,早前女高級督察林婉儀殉職事件後,有人在網上發布煽動性言論,務求對香港政府憎恨及引起市民間不滿。經網罪科深入調查後,在昨日(11日)於沙田區拘捕一名26歲男子,涉嫌干犯「煽動意圖」罪。被捕人士為前警務人員,現報稱無業,行動中檢獲三部手提電話。該男子現已被落案起訴一項「煽動意圖」罪,並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指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12/11 12:30)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六四和平集會案】辯方結案:鄒幸彤若有煽動 只是煽動參與網上集會

【立場新聞】去年六四和平集會案,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 3 人否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審訊今(12 日)踏入第 9 天,分別由鄒幸彤及何桂藍兩方作結案陳詞。辯方指,鄒幸彤向公眾發出的訊息非常清晰,「如果這是一個煽動,那麽她只是在煽動他人參與網上集會」。

代表鄒幸彤的大律師張耀良先引述時任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案發當日在維園噴水池對傳媒的說話,指他雖然提到支聯會 8 名成員,為了延續傳統會進入維園點燭光,但他從沒叫其他人跟從,反而是呼籲市民參與當晚 8 時的網上集會,或是確保在遵循防疫限制的情況下,將燭光在全港各區「遍地開花」。

同樣地,鄒幸彤當日在場派發蠟燭,抑或在 Facebook 帖文,也從沒有任何一字,呼籲別人「與他們一起到維園」。

至於當晚支聯會成員是否在舉行一個未經批准集結,辯方指,六四晚會本來就會引來各方關注,不論當晚支聯會有否到場,記者或其他人士都可能於維園聚集,重申支聯會當日 8 人到維園,僅為了自行延續六四維園亮燭光的傳統,亦只是全港市民讓燭光遍地的一部分,不可能構成法例下所指的「須通知集會」(即 50 人或以上的公眾集會)。(全文

#20211112新聞 #20200604維園
發仔最終無事

發仔在2021年7月9日被判為精神無能力行為人士(MIP),但律政司硬要繼續聆訊,證明他確有做犯法行為(雖沒有意圖)。之後法官又判佢入小欖取精神科醫生報告。

今日上午,三個報告都建議佢接受「監管及治療令」(不是入院令),法官採納,並頒令社會福利署執行,意則是發仔要守「監管及治療令」十八個月。這是open supervision ,大家不用擔心。

兜兜轉轉,又出又入,終於冇事。謝謝大家一直關注發仔情況,希望今日真是一個句號。祝發仔歲月靜好!

邵家臻
被捕人士資訊部
【六四和平集會案】辯方結案:鄒幸彤若有煽動 只是煽動參與網上集會 【立場新聞】去年六四和平集會案,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 3 人否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審訊今(12 日)踏入第 9 天,分別由鄒幸彤及何桂藍兩方作結案陳詞。辯方指,鄒幸彤向公眾發出的訊息非常清晰,「如果這是一個煽動,那麽她只是在煽動他人參與網上集會」。 代表鄒幸彤的大律師張耀良先引述時任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案發當日在維園噴水池對傳媒的說話,指他雖然提到支聯會 8 名成員,為了延續傳統會進入維園點燭光,但他從沒叫其他人跟從,反而是呼籲市民參與當晚…
六四31年集會案 押後12.9裁決 何桂藍:市民懷不同目的入維園 非同一集會

【獨立媒體】去年六四31週年,維園燭光晚會首度遭警方禁止,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何桂藍否認煽惑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12日)於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法官胡雅文押後至12月9日作裁決;至於開審前認罪的李卓人、蔡耀昌、胡志偉、梁錦威和梁耀忠,則於11月17日處理求情。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指,《公安條例》下定義的「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必須要超過50人和有共同目的。大狀又指,「被禁止的集會」只是支聯會打算舉辦的六四集會,可是當晚在維園出現的人,懷有不同目的,除了悼念六四外,也有表達對中共和香港政府不滿,只是他們剛巧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出現。然而支聯會呼籲多個後備方案,包括網上集會、燭光「遍地開花」和社交媒體hashtag wall,當晚不同市民帶著不同的意見到達維園,因此控方不能說維園內只出現了一個集會,況且沒有任何一個人或支聯會負責組織該集會。

不過法官胡雅文質疑,若果一個關於六四的集會被禁止舉辦,然後有一千人出來集會表達「我憎恨警察」,怎能因為這個集會不是關於六四而說它不是一個「未經批准的集結」呢?

辯方指,若果整體地看支聯會常委群組的流程,包括獻花、默哀和唱歌等,何桂藍沒有任何意圖參與其中,她當晚基於自己的原因進入維園,因此不屬於參與他們的集結。

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回應稱,無論警方是否禁止集會,被告們依然故我,參與時任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所舉辦的集會,即使維園內有不同人做不同的事,但主要的目的仍然是進行一個燭光晚會。控方又強調,警方當晚沒有即場向被告們執法,顯示他們的集會自由沒有受到限制。(全文

#20211112新聞 #20200604維園
【紅酒變汽油彈案】警長涉「自編自導」一度被捕 控方:警長已復職 律政司不作起訴

【立場新聞】21 歲大專男生被指於去年 4 月,在葵涌警署附近攜有兩支汽油彈,及後一名警長被指「自編自導」案件,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男生就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涉案警長承認,在行動中一度獨自離隊,當隊員拘捕被告時「途經上址」。控方提及,律政司於去年 9 月決定不會起訴涉案警長,警長去年已全面復職。

辯方傳召被指「自編自導」本案的警長 5905 蘇志恆作供。蘇現駐守葵涌軍裝巡邏小隊第一隊,案發時駐守葵涌特遣隊。案發時全隊警員曾離開後再折返案發地點葵芳邨,辯方問為何小隊會突然折返?蘇解釋當時有人向警署掉玻璃樽,故前往埋伏。他在提問下承認,行動中不時會自行離隊,不會與隊員交代,而當隊員截停被告時,他正途經案發地點。

辯方早前讀出懷疑「中間人」的口供,當中提及名叫「力 Sir 」的警長,要求中間人「搵個傻仔拎兩支汽油彈 」,中間人先後收取 3,000 及 3 萬元報酬。中間人供詞亦有描述「力 Sir 」外形,包括髮線後移、扁頭髮及中等身材等,亦指二人曾於小巴站會面。

辯方問蘇是否髮線高、扁頭髮、後尾枕微禿等,蘇指髮線「一般囉」,扁頭髮「都係嘅」,但不知有否禿頭。蘇亦否認花名為「力 Sir 」,指他未曾到過指稱的小巴站,亦未曾給 3,000 及 3 萬元予任何人。

但他確認,曾因「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被捕,指控他「策劃呢個案件」。庭上透露,律政司於去年 9 月已通知他不作起訴,而他在去年 9 月 21 日全面復職。

辯方下午傳召本案的案件主管、高級督察梁卓熙作供,他查看涉案人士相關口供後,認為口供中提及「力 sir」,外貌與警長5905 (即蘇志恆) 吻合,其後拘捕該警長,並向律政司諮詢法律意見。律政司指示為不起訴,但沒提及應否讓警長復職,梁形容「亦都唔到佢哋畀指示」。

辯方又指,根據涉案閉路電視,由被告於其他人手中獲得內有汽油彈的袋子,到他將該袋放於棋枱上,只有約 3 秒時間嘗試觀察袋內物件。梁確認,被告觀察的時間相對短暫,約為數秒。

辯方完成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 12 月 9 日作結案陳詞,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全文

#20211112新聞 #20200413葵涌
【專訪】從被捕、上庭到入獄 智障人士發仔失去的 good old days

//過去兩年的反修例案件中,不難發現有被告患有智障、過度活躍症、讀寫障礙等病症,曾數度在運動現場被捕的輕度智障人士李啟發(發仔)是其中一人。兩案在身的他,在其中一案認罪後身陷囹圄數個月,旋即面對另一案。法庭審視雙方專家報告後,裁定他不宜答辯及受審,但律政司堅持繼續舉證,審訊照樣繼續,最終裁定他曾參與非法集結及違《禁蒙面法》。今日最終被判 18 個月監管和治療令,需定期會見社工及醫生,接受適當治療。

牆內的生活不易過,如同很多電視劇一樣,內裡格局殘殘舊舊,有不少蟑螂和老鼠。懲教沒有把發仔與正常囚犯區分開來。智商如青少年般的發仔,寒冬下除了要面對冰冷的監倉生活,遇到不咬弦的囚友,更成為了攻擊對象。試過聽到有囚友說「示威者咩咩咩,搞到搭唔到車,搞到無書睇⋯⋯」,發仔心有不甘,偶爾回嘴,結果慘被欺負,有囚友把他的番梘、牙刷等日用品搶去。

入獄數月,發仔直言不太了解監獄的流程,只知當懲教下令,便要絕對服從,否則就會被懲罰。他之後被安排轉倉,幸好遇上一班待他如兄弟的囚友,除替他出頭、施以援手外,還不時在被窩裡教他讀書,又瞞著懲教以被舖等製作「監獄沙發」。他憶述「好多人疼我,邊個蝦我就幫我,我真係無諗過呢啲喎」,猛 X 哥、X 爺⋯⋯這些名字,他都一一記在心裡,待日後有機會再見時答謝他們。

有一次,一個不認識的妹妹寫信給他,雖讀不懂,但仍感窩心。隔了好一陣子,案件終於來到上訴階段,他意外地看到很多素未謀面的人前來聲援,「好興幸啦,前所未有啦,見到少少都開心。」

每次上庭,邵家臻總是陪伴在側,為發仔打點一切。

邵在一次公務探訪時認識他,聞說其命途多舛已感鼻酸,後來看到沒有牙齒的笑容時,眼淚終於奪眶而出,滴落他畫滿圖畫的筆記簿上。邵下定決心,要陪發仔走完這一段漫長的審訊路。

最難忘的一次要數到發仔 32 歲生日。邵和同事在辦公室為他慶祝,雖非甚麼盛會,但眾人也玩得不亦樂乎。邵隨口問了句,他多久沒有慶祝生日了,發仔淡淡回答說:「32 年」,吹祝蠟蠋也是第一次。

記者問他,日後有甚麼打算?有沒有夢想或目標?他把玩著手中的猩猩玩偶 Celine,沉默一會後說「無諗過喎。」邵家臻認為,以發仔的能力,「做清潔照顧到自己已經唔容易,你問 MIP 有咩夢想,佢可以有咩夢想啫?生存到已經唔容易啦。」//

📌 專訪全文:《立場新聞》
【吳生近況報告】

👤小編:各位未收到回信嘅筆友唔使擔心,吳生已經收到信了:)但因為佢取消啌法援,近排忙住研究法律知識,所以未開始回信,但每封信佢都有睇的!亦都好多謝大家寫信畀佢🙇

以下是小助手嘅吳生近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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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冇發現小編最近少咗出post~其實係因為吳生懶得寫書評,所以冇文出吖!咁大件事冇人講,唯有等小編嘅小助手幫手水湊數,同大家報告吓吳生近況~

1)前排生日食咗兩星期私飯後,身型漲咗少少(真係少少咋),但都係回不去從前🐷近排見佢仍然係咁精神,未拎起電話已經會隔住玻璃打招呼,見我冇筆用仲打手勢叫我咬手指寫血書🙄🙄🙄本身想再問多啲佢日常嘢,但佢掛住評價佢近排睇過嘅書(講又講唔停,寫又懶得寫),小助手完全插唔到嘴😅

2)喺呢8個月間,佢已經睇咗40-50本書!佢以前比較鍾意睇工具書,但入咗荔枝角後反而睇多咗小說。上個月佢睇咗村上春樹嘅《尋羊歷險記》同《第一人稱單數》,但佢唔太欣賞😟睇嚟數學書啱佢啲!但佢嚟緊應該冇乜時間鑽研數學,因為佢又要再開拓一個新嘅閱讀範疇啦,小助手聽完真係百感交集,心入面默默嘆一口氣⋯想知係咩就睇到尾🥺

3)雖然懶寫書評,但吳生已經睇晒萬幾頁控方文件,英文好係唔同啲!講起嗰陣佢一臉淡定,睇嚟佢都仲未識驚!

4)開估佢嘅新動向!事關大家都知法援咩事啦,考慮過各種風險後,吳生已經取消咗申請,諗住萬一之後冇錢畀律師費,就自己諗辦法解決😣🥶所以佢已經托讀law嘅朋友入一啲大學時用嘅書,準備開始自修法律知識!大家如果有覺得啱用嘅criminal law嘅書,可以推薦畀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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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知多啲】

懲教署喺11月1號更新咗100條監獄Q&A🔍

有意了解人士去可前往懲教署網站
🔗先到香港懲教署網站➡️資訊台➡️知多啲
了解更多

#利申唔係幫佢地宣傳啊下
#但聖誕信要開始寫啦下😝

📌 相關網站:懲教署 知多啲

封信子 fung1seon3zi2
【滯留 2019 .上】十個香港青年,被遲來審訊按下暫停鍵的人生

//「砰、砰、砰」,今年三月某清晨,天還未亮,Ck 被猛烈的敲門聲吵醒。登門的警察告知,要就年半前的案件重新作出拘捕。被帶走前,她故作冷靜,回頭安慰父母。

阿俊今年大學畢業,剛獲學校聘請為小學教師。獲得取錄同月,警方致電通知他,會就兩年前一宗非法集結案正式起訴他。考慮過後,他聯絡校長,主動放棄職位。

阿飛聽著警員證人作供,關於年半前、自己因涉非法集結被捕的那場示威。警員說,年半前的一晚,他看到阿飛和其他人在案發現場堵路,每一個細節,他記得很清楚。阿飛坐在被告席上,她身上的灰色長裙,如學生校服般微微起皺。

案件即將上庭,JC 在家裡預備案件,電腦屏幕上是兩年前的直播片段,街上的人,穿著顏色相似的衣服,魚貫往來。他金睛火眼盯著,嘗試從模糊的片段中,辨識自己的身影......

離開反修例運動,現已兩年有多。部分人的時空,被迫停留在兩年前那風風火火的夏天。再被捕、保釋、報到、正式審訊... 等待數以年計。這裡是其中 10 個人的故事。//

📌 專訪全文:《立場新聞》
📌 訪問片段:《立場新聞》Youtube / insta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