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研訊︱警務處處長被列為與案有關一方
【蘋果日報】科技大學男生周梓樂死因庭今繼續研訊,當日於20分鐘內兩度下令向停車場發射催淚彈的時任衝鋒隊第4小隊指揮官黃家倫繼續作供。由於代表家屬一方的大狀庭上問及警方處理發射催淚彈的事宜,法庭將警務處處長列為與案有關的一方。
大狀今問黃指示隊員發射催淚彈時,有否考慮建築物內人士安全。黃表示,當時考慮到停車場2、3樓有示威者向警方使用「致命武器」,故即使「基本上催淚彈係令人唔舒服嘅」,但他評估後仍決定使用。
家屬一方完成盤問後,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稱按照其盤問方向,需考慮是否正式將警務處處長列為研訊的有利害關係一方。代表警方的大律師熊健民在索取警方指示後,法庭將警務處處長正式列為與案有關一方。(全文)
#20201118新聞
【蘋果日報】科技大學男生周梓樂死因庭今繼續研訊,當日於20分鐘內兩度下令向停車場發射催淚彈的時任衝鋒隊第4小隊指揮官黃家倫繼續作供。由於代表家屬一方的大狀庭上問及警方處理發射催淚彈的事宜,法庭將警務處處長列為與案有關的一方。
大狀今問黃指示隊員發射催淚彈時,有否考慮建築物內人士安全。黃表示,當時考慮到停車場2、3樓有示威者向警方使用「致命武器」,故即使「基本上催淚彈係令人唔舒服嘅」,但他評估後仍決定使用。
家屬一方完成盤問後,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稱按照其盤問方向,需考慮是否正式將警務處處長列為研訊的有利害關係一方。代表警方的大律師熊健民在索取警方指示後,法庭將警務處處長正式列為與案有關一方。(全文)
#20201118新聞
閃光彈射入理大堵圍城缺口 目擊者:天橋開槍後登車離去有預謀 警稱無備存個別行動彈藥數
【眾新聞】理大圍城一年,眾新聞披露多條從未曝光片段,顯示警方去年11月17日晚上,曾在紅磡漆咸道南行車天橋高位,向理大Y座校園發射多枚疑似俗稱閃光彈或震撼彈的震眩彈(stun grenade),彈藥爆開時呈紅光,現場出現多次白色閃光,發出巨響和震動,多名目擊者耳鳴。片中更影到,警員發射彈藥後隨即跑上私家車離開。當晚警方呼籲校內人士離開的唯一出口,自此被堵塞。(全文)
眾新聞片段
#20201118新聞
【眾新聞】理大圍城一年,眾新聞披露多條從未曝光片段,顯示警方去年11月17日晚上,曾在紅磡漆咸道南行車天橋高位,向理大Y座校園發射多枚疑似俗稱閃光彈或震撼彈的震眩彈(stun grenade),彈藥爆開時呈紅光,現場出現多次白色閃光,發出巨響和震動,多名目擊者耳鳴。片中更影到,警員發射彈藥後隨即跑上私家車離開。當晚警方呼籲校內人士離開的唯一出口,自此被堵塞。(全文)
眾新聞片段
#20201118新聞
【獄中故事🔟】
呢度有個FD子講過,「這裡是沒有娛樂的城市」,其實都幾貼切,冇得㩒電話,冇FB IG Snapchat 連登,冇好精彩嘅戲,冇Netflix 又冇得打機,咁究竟點去解悶呢?
總結下我覺得嘅三大精神毒藥先:愛情小說,韓劇,仲有來自男監嘅筆友XD...
Stories Behind the Prison
呢度有個FD子講過,「這裡是沒有娛樂的城市」,其實都幾貼切,冇得㩒電話,冇FB IG Snapchat 連登,冇好精彩嘅戲,冇Netflix 又冇得打機,咁究竟點去解悶呢?
總結下我覺得嘅三大精神毒藥先:愛情小說,韓劇,仲有來自男監嘅筆友XD...
Stories Behind the Prison
朱凱廸陳志全許智峯被指違特權法等 明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蘋果日報】【14:35】警方表示,案中一名38歲被捕男子(許智峯)已被控兩項「藐視罪」及兩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一名43歲被捕男子(朱凱廸)已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有害物品」罪;另一名48歲被捕男子(陳志全)則已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案件將於明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01118新聞
【蘋果日報】【14:35】警方表示,案中一名38歲被捕男子(許智峯)已被控兩項「藐視罪」及兩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一名43歲被捕男子(朱凱廸)已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有害物品」罪;另一名48歲被捕男子(陳志全)則已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案件將於明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01118新聞
男子被控3項違反監管令罪 官接納辯解裁定罪名不成立
【頭條日報】2016年旺角暴動案中,一名男子承認暴動罪而被判囚28個月。他於去年獲批監管令下獲釋,但在同年11月三度超過門禁時間返回宿舍,被控三項違反監管令罪。裁判官許肇强接納辯方辯解,認為事發時處理社會運動最熾熱階段,被告因安全及交通問題而暫住父母家中;另外當時被告尚有不足10天便結束監管令,相信他不會輕易讓自己功虧一簣,今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01118新聞
【頭條日報】2016年旺角暴動案中,一名男子承認暴動罪而被判囚28個月。他於去年獲批監管令下獲釋,但在同年11月三度超過門禁時間返回宿舍,被控三項違反監管令罪。裁判官許肇强接納辯方辯解,認為事發時處理社會運動最熾熱階段,被告因安全及交通問題而暫住父母家中;另外當時被告尚有不足10天便結束監管令,相信他不會輕易讓自己功虧一簣,今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01118新聞
【懲教署繼續打壓公務探訪】
一直以來有為不同的在囚手足協助,一位手足未來的日子需要上庭,但家人對於法庭程序不算熟悉,所以我一直都有跟進和協助,也會就事件與他的代表律師溝通。
本來打算在今天早上公務探訪,但一直未有收到回覆,直至今天回到辦公室才收到懲教署的回信,表示「上述在囚人士並非居於油尖旺區,公務探訪與香港法例第547章《區議會條例》第61(a) 條所列明的區議會職能無關」。似乎區議會條例已經變成尚方寶劍,民政專員覺得你要討論的東西不合乎他的心意和不合乎政府的立場,就借用這把尚方寶劍離場;同樣地懲教又動用這把尚方寶劍群魔亂舞。
你說疫情而暫停公務探訪,勉強還說得過去。但你居然因為在囚人士並非居住在油尖旺區,而阻礙民選區議員支援在囚人士,向他們解釋他們應有的權利,以及協助處理法庭程序,這不是赤裸裸的政治打壓嗎?
我經已去信要求懲教署回覆,我會為大家繼續跟進!
Source : 李傲然Facebook
一直以來有為不同的在囚手足協助,一位手足未來的日子需要上庭,但家人對於法庭程序不算熟悉,所以我一直都有跟進和協助,也會就事件與他的代表律師溝通。
本來打算在今天早上公務探訪,但一直未有收到回覆,直至今天回到辦公室才收到懲教署的回信,表示「上述在囚人士並非居於油尖旺區,公務探訪與香港法例第547章《區議會條例》第61(a) 條所列明的區議會職能無關」。似乎區議會條例已經變成尚方寶劍,民政專員覺得你要討論的東西不合乎他的心意和不合乎政府的立場,就借用這把尚方寶劍離場;同樣地懲教又動用這把尚方寶劍群魔亂舞。
你說疫情而暫停公務探訪,勉強還說得過去。但你居然因為在囚人士並非居住在油尖旺區,而阻礙民選區議員支援在囚人士,向他們解釋他們應有的權利,以及協助處理法庭程序,這不是赤裸裸的政治打壓嗎?
我經已去信要求懲教署回覆,我會為大家繼續跟進!
Source : 李傲然Facebook
8.31遭警察推跌孕婦 誕6磅B女報平安
【蘋果日報】今年8.31喺旺角被警察被推跌嘅孕婦馮太,今日成功誕下BB女,而且母女平安。一直有協助馮生馮太嘅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公民黨余德寶話,馮太為BB女取名貝貝,希望囡囡健康、善良、樂於助人。(全文)
#20201118新聞
【蘋果日報】今年8.31喺旺角被警察被推跌嘅孕婦馮太,今日成功誕下BB女,而且母女平安。一直有協助馮生馮太嘅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公民黨余德寶話,馮太為BB女取名貝貝,希望囡囡健康、善良、樂於助人。(全文)
#20201118新聞
周梓樂死因研訊︱女警承認發射催淚彈落在停車場平台
【蘋果日報】科技大學男生周梓樂死因庭今傳召當日在現場的衝鋒隊第3小隊副指揮官、警署警長彭天池作供。他供稱當日曾在地面瞄向停車場3樓目標人士發射一枚海綿彈,但未知有否擊中任何人。有女警則供稱當晚約1時09分,她向停車場2、3樓方向發射一枚催淚彈,但看不清楚落點;惟她及後同意,其書面口供記下催淚彈落在停車場平台。(全文)
#20201118新聞
【蘋果日報】科技大學男生周梓樂死因庭今傳召當日在現場的衝鋒隊第3小隊副指揮官、警署警長彭天池作供。他供稱當日曾在地面瞄向停車場3樓目標人士發射一枚海綿彈,但未知有否擊中任何人。有女警則供稱當晚約1時09分,她向停車場2、3樓方向發射一枚催淚彈,但看不清楚落點;惟她及後同意,其書面口供記下催淚彈落在停車場平台。(全文)
#20201118新聞
慘遭警察撞飛騎身膝壓 12歲過路女終獲撤限聚令告票 母將追究濫告
【蘋果日報】今年9月6日九龍區大遊行當天,12歲女童在旺角被防暴警員撞飛倒地,兼膝壓騎在身上制服,更被票控違限聚令。警方昨日(17日)向女童發出撤銷票控通知書。協助女童的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公民黨余德寶稱,今次撤控更證明當日警方濫告女童,並使用了不恰當武力,女童母親何太將會追究。(全文)
#20201118新聞
【蘋果日報】今年9月6日九龍區大遊行當天,12歲女童在旺角被防暴警員撞飛倒地,兼膝壓騎在身上制服,更被票控違限聚令。警方昨日(17日)向女童發出撤銷票控通知書。協助女童的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公民黨余德寶稱,今次撤控更證明當日警方濫告女童,並使用了不恰當武力,女童母親何太將會追究。(全文)
#20201118新聞
鄉黑元朗連儂牆前爆樽毆6人 警事隔10個月拉3人
【蘋果日報】元朗1月底發生懷疑鄉黑襲擊平民血案,6名男女視察早前在元朗站連儂牆文宣時,遭十多名持鐵通及玻璃樽兇徒圍毆十分鐘,其中一男更被扑爆頭,血流披面,混亂間一名30歲姓朱女子一部價值約一萬元的手機亦被搶去,當時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事隔近十個月,案件轉交由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並在今日(18日)早上在元朗、大埔及上水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2至44歲,涉嫌傷人,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全文)
#20201118新聞
【蘋果日報】元朗1月底發生懷疑鄉黑襲擊平民血案,6名男女視察早前在元朗站連儂牆文宣時,遭十多名持鐵通及玻璃樽兇徒圍毆十分鐘,其中一男更被扑爆頭,血流披面,混亂間一名30歲姓朱女子一部價值約一萬元的手機亦被搶去,當時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事隔近十個月,案件轉交由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並在今日(18日)早上在元朗、大埔及上水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2至44歲,涉嫌傷人,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全文)
#20201118新聞
《區議會條例》61a成萬能key 懲教署引例禁區議員公務探訪
【加山傳播】昨日起多個區議員均收到懲教署傳真,指原訂區議員公務探訪將不獲批准。傳真指出,此舉乃引用《區議會條例》第61(a)條,以斷定公務探訪並不屬區議會的職能。然而,條例清楚列明區議員的職務包括就影響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内的人的福利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全文)
#20201119新聞
【加山傳播】昨日起多個區議員均收到懲教署傳真,指原訂區議員公務探訪將不獲批准。傳真指出,此舉乃引用《區議會條例》第61(a)條,以斷定公務探訪並不屬區議會的職能。然而,條例清楚列明區議員的職務包括就影響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内的人的福利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全文)
#20201119新聞
警執勤不展示編號 高院裁定違反人權法
【蘋果日報】反修例運動期間,警方執勤時經常隱藏識別編號,專門應付大型活動的「速龍小隊」尤其受到關注。市民接連對警方做法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及後合併五宗案件審理,申請人包括記協及爆眼老師楊子俊。法官周家明今頒下判詞,裁定執勤警員不展示編號違反《人權法》,亦令監警會未能處理針對警方的投訴。(全文)
高院判詞全文:按此
#20201119新聞
【蘋果日報】反修例運動期間,警方執勤時經常隱藏識別編號,專門應付大型活動的「速龍小隊」尤其受到關注。市民接連對警方做法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及後合併五宗案件審理,申請人包括記協及爆眼老師楊子俊。法官周家明今頒下判詞,裁定執勤警員不展示編號違反《人權法》,亦令監警會未能處理針對警方的投訴。(全文)
高院判詞全文:按此
#20201119新聞
周梓樂死因研訊︱女警稱看不到停車場內飄出催淚煙 後改口指彈頭「似係喺入面」
【蘋果日報】科技大學男生周梓樂死因庭第4天研訊。第4小隊女警員楊樂欣繼續作供,她稱昨日提到有催淚彈落在停車場4樓平台,只屬她的估計,又指當日看不見停車場2樓、3樓及平台飄出催淚煙。但有陪審員指出,新聞片段顯示停車場2樓及3樓曾有催淚煙飄出,此時她才承認催淚彈有機會射了入2樓及3樓,並稱彈頭「就似係喺入面」。(全文)
#20201119新聞
【蘋果日報】科技大學男生周梓樂死因庭第4天研訊。第4小隊女警員楊樂欣繼續作供,她稱昨日提到有催淚彈落在停車場4樓平台,只屬她的估計,又指當日看不見停車場2樓、3樓及平台飄出催淚煙。但有陪審員指出,新聞片段顯示停車場2樓及3樓曾有催淚煙飄出,此時她才承認催淚彈有機會射了入2樓及3樓,並稱彈頭「就似係喺入面」。(全文)
#20201119新聞
男警涉酒店強姦女子 暫毋須答辯10萬元保釋候查
【東方日報】兩名警員近日捲入性罪行案件被捕,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經調查後,落案起訴其中一名22歲男子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日(1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再訊,等候警方進行認人手續及作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10萬港元保釋外出候訊,並須遵守宵禁及不得離港等保釋條件。
被告蘇駿軒,報稱警務人員,他被控於本年11月16日,在旺角砵蘭街維多利亞大廈維多利亞酒店一房內,強姦女子X。(全文)
#20201119新聞
【東方日報】兩名警員近日捲入性罪行案件被捕,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經調查後,落案起訴其中一名22歲男子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日(1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再訊,等候警方進行認人手續及作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10萬港元保釋外出候訊,並須遵守宵禁及不得離港等保釋條件。
被告蘇駿軒,報稱警務人員,他被控於本年11月16日,在旺角砵蘭街維多利亞大廈維多利亞酒店一房內,強姦女子X。(全文)
#20201119新聞
涉潑臭水案明年2月再訊 許智峯陳志全朱凱廸保釋候審
【香港電台】3名立法會前議員包括許智峯、陳志全及朱凱廸,涉嫌在立法會內潑臭水,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侵害人身罪條例》,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獲法庭接納,3人分別獲准以1千及2千元保釋。(全文)
#20201119新聞
【香港電台】3名立法會前議員包括許智峯、陳志全及朱凱廸,涉嫌在立法會內潑臭水,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侵害人身罪條例》,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獲法庭接納,3人分別獲准以1千及2千元保釋。(全文)
#20201119新聞
展覽佈置工人向警車擲汽油彈 判囚38個月
【頭條日報】示威者於去年10月發起九龍遊行,及後示威活動期間,1名展覽佈置工人向警車投擲汽油彈,早前承認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辯方今午在區域法院求情指被告罹患對立反抗症,一時衝動下犯案,前僱主亦答應會於服刑完畢後重新聘用被告,法官姚勳智終判處被告監禁38個月。(全文)
#20201119新聞
【頭條日報】示威者於去年10月發起九龍遊行,及後示威活動期間,1名展覽佈置工人向警車投擲汽油彈,早前承認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辯方今午在區域法院求情指被告罹患對立反抗症,一時衝動下犯案,前僱主亦答應會於服刑完畢後重新聘用被告,法官姚勳智終判處被告監禁38個月。(全文)
#20201119新聞
冤有頭債有主。懲教署的前線職員以至中層管理跟我相處大致都沒有問題,只是管方的刁難令我難以下咽。
今日去塘福懲教所探手足,申請探三個,兩個是新入去的,另外一個是剛剛被其他囚友打傷的。結果,總部雖然批准這次特別公務探訪,但一個人因資料不準確所以沒有安排;一個安排了今日上晝11至12時,一個安排了今日晏晝2時至3時。塘福啊,千里迢迢,四野無人,下晝12至2時究竟可以去邊度等候?!我買定蛋糕,帶定樽水,預備在郊外野餐算了。
我左諗右諗,都想不透這種時間安排對懲教署來說有什麼方便;這種安排只會對探訪議員構成不方便。正所謂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有探訪就有投訴,有投訴就要跟進,要跟進就要工作,要工作就要加重工作量,那麼我就透過行政程序令到議員也增加工作量,做到「雙忙」的結果。
倒數10日,我已經不會再出席議會會議,時間稍稍鬆動,所以今日明知不可為以為之,照去塘福探手足,而按手足要求,他們的情況不宜公開,請見諒,只能說沒有大礙,請大家放心。
邵家臻
今日去塘福懲教所探手足,申請探三個,兩個是新入去的,另外一個是剛剛被其他囚友打傷的。結果,總部雖然批准這次特別公務探訪,但一個人因資料不準確所以沒有安排;一個安排了今日上晝11至12時,一個安排了今日晏晝2時至3時。塘福啊,千里迢迢,四野無人,下晝12至2時究竟可以去邊度等候?!我買定蛋糕,帶定樽水,預備在郊外野餐算了。
我左諗右諗,都想不透這種時間安排對懲教署來說有什麼方便;這種安排只會對探訪議員構成不方便。正所謂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有探訪就有投訴,有投訴就要跟進,要跟進就要工作,要工作就要加重工作量,那麼我就透過行政程序令到議員也增加工作量,做到「雙忙」的結果。
倒數10日,我已經不會再出席議會會議,時間稍稍鬆動,所以今日明知不可為以為之,照去塘福探手足,而按手足要求,他們的情況不宜公開,請見諒,只能說沒有大礙,請大家放心。
邵家臻
Forwarded from 鄒家成團隊發佈中心
【官派律師來電 十二人「親筆」寄函】
【「度假」般的黑獄】
十二港人被 #港中合謀送中的事件 出現突破性發展:
1.家屬陸續收到來自 #官派律師 的來電;
2.家屬陸續收到被秘密關押親人的 #來信。
官派律師所傳達的訊息與親人來信的內容口徑統一,明顯經過悉心安排。
官派律師主要向家屬交代事件的「司法」程序,例如案件仍未開審、案件會以「公開審訊」形式處理、被秘密關押港人完成「司法」程序及「懲罰」後可回港等等。官派律師亦「提醒」家屬「請低調」。
而七封信件內容均有幾個 #共通點:
1.呼籲家人不用擔心並表達看守所 #生活不錯,例如有三餐、有休息時間、與當地人一起生活等等;
2.表達家人可以回信,並期待與家人的 #書信來往;
3.收到來自家人的 #存款,更表示當局有運用存款,例如買牛奶;
4.交待 #身處位置(鹽田)。
雖然家屬認為信件文字是他們的 #筆跡,但內容之斧鑿痕跡,再加上部分信件出現 #殘體字(家人指他們沒有寫殘體字的習慣),因此 #不相信 書信內容切合眾人心中所想,更有理由相信當局早已準備文本,要求他們「照抄」。
我認為信件的脈絡鋪排、用字、訊息內容如出一轍,企圖粉飾現時的秘密羈押如「度假 」般美好。不論是官派律師還是信件內容,肯定是經過 #嚴格審批,務求傳出 #清一式的訊息:中國有獨特的法治、被羈押人士擁有與外界溝通的權利、羈押環境良好等等。
來信與信息的「突破性」在於連月來港人 #念念不忘,連結世界的關注行動,終於逼使中共作出某程度的退讓:將 #外界資訊 有限度地透露予十二人、容許家屬以間接方式「聯絡 」當事人。但我們不應視之為喜訊: #家屬委託的律師 仍未能面見當事人;書信筆跡雖可信,但內容真假 #絕對成疑;更重要的是,一日十二人仍在中國境內, #基本人權 及 #人身安全 不會受到保障。
港人必須看清楚來信事件的 #維穩性質,當消息與來信不約而同地希望家屬與公民社會低調時,就代表過去接近三個月的行動有 #實質成果。故此,港人必須展示比極權更強硬的立場,保持抗爭熱度,向中共表達:「香港人, #一個都不能少。」
#Day89
#save12hkyouths
#BringThemBack
#毋忘義士 #釋放十二
【「度假」般的黑獄】
十二港人被 #港中合謀送中的事件 出現突破性發展:
1.家屬陸續收到來自 #官派律師 的來電;
2.家屬陸續收到被秘密關押親人的 #來信。
官派律師所傳達的訊息與親人來信的內容口徑統一,明顯經過悉心安排。
官派律師主要向家屬交代事件的「司法」程序,例如案件仍未開審、案件會以「公開審訊」形式處理、被秘密關押港人完成「司法」程序及「懲罰」後可回港等等。官派律師亦「提醒」家屬「請低調」。
而七封信件內容均有幾個 #共通點:
1.呼籲家人不用擔心並表達看守所 #生活不錯,例如有三餐、有休息時間、與當地人一起生活等等;
2.表達家人可以回信,並期待與家人的 #書信來往;
3.收到來自家人的 #存款,更表示當局有運用存款,例如買牛奶;
4.交待 #身處位置(鹽田)。
雖然家屬認為信件文字是他們的 #筆跡,但內容之斧鑿痕跡,再加上部分信件出現 #殘體字(家人指他們沒有寫殘體字的習慣),因此 #不相信 書信內容切合眾人心中所想,更有理由相信當局早已準備文本,要求他們「照抄」。
我認為信件的脈絡鋪排、用字、訊息內容如出一轍,企圖粉飾現時的秘密羈押如「度假 」般美好。不論是官派律師還是信件內容,肯定是經過 #嚴格審批,務求傳出 #清一式的訊息:中國有獨特的法治、被羈押人士擁有與外界溝通的權利、羈押環境良好等等。
來信與信息的「突破性」在於連月來港人 #念念不忘,連結世界的關注行動,終於逼使中共作出某程度的退讓:將 #外界資訊 有限度地透露予十二人、容許家屬以間接方式「聯絡 」當事人。但我們不應視之為喜訊: #家屬委託的律師 仍未能面見當事人;書信筆跡雖可信,但內容真假 #絕對成疑;更重要的是,一日十二人仍在中國境內, #基本人權 及 #人身安全 不會受到保障。
港人必須看清楚來信事件的 #維穩性質,當消息與來信不約而同地希望家屬與公民社會低調時,就代表過去接近三個月的行動有 #實質成果。故此,港人必須展示比極權更強硬的立場,保持抗爭熱度,向中共表達:「香港人, #一個都不能少。」
#Day89
#save12hkyouths
#BringThemBack
#毋忘義士 #釋放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