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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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警方首就新煽動罪檢控發稿公布 29歲男涉巴士椅背寫煽動字句 還押8.22再訊

【法庭線】政府周二(25 日)中午發稿,指警方國安處落案控告一名 29 歲男子,控以 3 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新煽動罪,以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此案亦是「23 條」生效後,首宗警方發稿公布的新煽動罪檢控,之前傳媒有紀錄的兩宗檢控,警方均未發新聞公告。

案件周二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檢查被告的電話、電腦,以及調查被告是否涉及其他案件。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沒有擔保申請,還押至 8 月 22 日再訊。(全文)

#20240625新聞 #23條
【初選47人案︱求情】戴耀廷21個月以來首公開露面 控方指組織者不屬「首要分子」有違常理

【獨立媒體】初選47人案罪成的45名被告,今(25日)起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分成六批求情,首批為被控方指為組織者的5人,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3人還柙至今逾3年3個月。其中戴耀廷自2022年9月案件管理聆訊後,首度在法庭公開露面,他頭髮灰白,神情輕鬆,頻頻向太太和旁聽人士微笑點頭,又展露笑容揮手。

《國安法》第22條採用三級判刑分級制,「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監10年至終身監禁。控方同意各被告可按參與程度採用不同刑期等級,區諾軒等人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亦可獲減刑,但說組織者不屬「首要分子」是有違常理。法官陳慶偉一度問,控方指稱哪些被告為「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加者」,控方表示難以回答。法官指控方必然有立場,若法庭裁定戴耀廷為最高刑期3年的「其他參加者」,肯定控方會立即提出上訴,戴聞言大笑。

就控方引內地刑法的釋義及實用指南詮釋「首要分子」定義,法官李運騰亦關注終院明言不考慮與《國安法》無關的內地法律,控方做法是「走後門」。 (全文)

#202406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涉去年聖誕凌晨酒醉無牌危駕 休班警被控14罪

【星島日報】去年12月25日凌晨4時許,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在長青公路巡邏期間,發現一部私家車懷疑違反交通規例,遂要求司機停車,惟司機沒有聽從指示並加速逃去,其間於大欖隧道管道內多次橫越雙白線,最後向錦田方向逃去。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在天水圍天悅邨悅泰樓對開截獲司機。

警方表示,該名司機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他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亦未能出示有效駕駛執照,涉嫌酒後駕駛、危險駕駛、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經諮詢法律意見後,他已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一項「酒後駕駛」罪、6項「無牌駕駛」罪及6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案件已於4月2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4062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聖誕快車
涉用磁石「出千」夾9隻公仔 男警認盜竊7.16判刑

【法庭線】2024年1月,35歲男警被指在屯門夾公仔舖,用磁石「出千」夾9隻公仔,周二(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三項盜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被告繼續保釋,案件押至7月16日判刑。

警方回覆《法庭線》指,涉事警員隸屬水警西分區,現已被停職。警方強調警隊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被告周君衞(35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4年1月13日,在屯門華都花園商場一樓42、48B及52號舖偷竊9隻公仔,總值2,044元港幣。(全文

#2024062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夾公仔使橫手
警重新拘捕五名涉理大衝突男子 已落案控告暴動罪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示威者到校園外圍聲援,其後與警方發生衝突。警方表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今(26日)重新拘捕五名年齡介乎21至31歲男子,他們涉嫌與2019年理大衝突有關,目前已被落案起訴暴動,案件將於7月11日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表示,經跟進調查及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後,今日重新拘捕五名男子,他們涉嫌與2019年11月理工大學發生的暴力衝突有關,並已落案控告他們合共一項暴動罪,其中一名24歲男子亦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全文

#20240626新聞
【初選47人案︱求情】戴耀廷一方指戴真誠誤信否決財案不違法 非為私利、而是畢生對法治民主堅定決心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共45人罪成。被控方指為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5人,今(26日)續求情。代表戴耀廷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力陳,涉案謀劃在《國安法》生效後才違法,法庭判刑時不應考慮此前行為;又指戴雖曾具領導角色,但《國安法》後角色輕微,他不會參選立法會,也無法控制其他人行為。不過法官拒絕接納,法官陳慶偉並指,肯定戴耀廷沒有退出謀劃,指他是立法會選舉延期後,唯一一名繼續參加謀劃的組織者被告。

辯方並呈上由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弘毅、和首席講師張達明等撰寫的求情信,表揚戴對港大及社會的貢獻;又力陳「非暴力」是戴一生堅信的信念,他真誠誤信否決預算案沒有違法,甚至「誤導了自己」,但他做這些事非為個人利益,而是出於畢生對法治和民主的堅定決心。不過法官陳慶偉質疑,戴耀廷指初選不違法,或是游說其他人繼續參與初選。 (全文)

#202406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倡3從犯證人減刑50%至66% 一度指趙家賢為「超級金手指」 官不同意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共45人罪成。被控方指為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5人,今(26日)續求情。3名從犯證人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先後求情,辯方基於區和鍾認罪和協助控方案情,主張減刑一半。法官李運騰指,辯方或會指沒有區的證供,控方甚至不能建立案情,並問辯方會否要求更多扣減,區諾軒做交叉手勢,辯方亦稱無相關指示、區非「超級金手指」,但最終同意倡減刑50至60%。趙家賢一方則指趙盡所能協助控方,最多可獲「超級金手指」的66%減刑,法官表明不同意,質疑只適用於需承受風險作供的人,趙終改為要求減刑40%至55%。 (全文)

#202406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鄒家成及女律師否認擅把申訴專員投訴表格攜離監獄  辯方質疑無法例賦權懲教檢查寄予申訴專員投訴信

【庭刊】民主派初選案被告之一的鄒家成,被指在2023年5月透過律師,把一份未經授權的「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表格」攜離荔枝角收押所,鄒家成及女律師否認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被傳召出庭的一級懲教助理指,當日派發投訴表格時,已向鄒表明「唔好自行寄出」或交予他人,須交由懲教作保安檢查。惟辯方質疑有關做法有何基礎,懲教助理就表示是根據工作指引,但不肯定是否根據法例。此外,辯方質疑當時鄒曾交代投訴原因,即早前由家人嘗試寄入《心之勇士》及《希望新生》兩本書籍但不成功,疑遭懲教職員撕掉書皮,並指當時助理曾提醒鄒「記得執倉喇,保安實搞你」,助理就在庭上否認。

女律師一方作中段陳詞指,《監獄規則》列明須准許在囚人士寫信及寄予申訴專員,涉案文件屬已授權物品,質疑本案基礎僅建基於「監獄裡面自己嘅守則,全部都唔係法律嚟」、「你唔照佢呢個指引去做就係犯法,冇可能」。案件明續,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裁定是否表證成立,女律師續准保釋,鄒須繼續還柙。(全文

#20240627新聞 #投訴信
警員入稟告警署警長及處長 雙方同意中止繼續 事主:不便回應

【法庭線】一名報稱警員男子,今年 3 月入稟高等法院,起訴警務處長蕭澤頤及警署警長,指蕭疏忽及違僱主責任,使他工作 12 年期間承受巨大壓力而辭職;警長則涉 2022 年對他以非法武力鎖上手銬,事後無故遺失閉路電視等證物。案件周四(27 日)在高院處理內庭聆訊。

男子自行應訊,兩名被告則由律政司代表出席。聆訊官鄺寶昌指,是日要處理的兩張傳票,都是與中止程序有關,問雙方是否同意。男子與代表分別稱同意後,官遂下令批准程序中止,「係咁多喇」。庭上未有交代中止原因,整個聆訊僅維時約 2 分鐘。

《法庭線》記者在庭外向男子查詢,是由他申請中止聆訊,抑或由警方提出?事主稱不便回應,僅確認他現時已非警員。(全文)

#2024062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警長鎖警員
涉擅將投訴表格攜離監獄 鄒家成及女律師被裁表證成立 二人選擇不作供

【獨媒報導】因初選47人案及佔領立會案還柙的鄒家成,與一名女律師被指在未獲懲教許可下,將一份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表格攜離監獄,被國安處拘捕。兩人否認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今(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考慮證人證供及控辯雙方中段陳詞後,裁定二人就控罪表證成立,二人均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7月2日作結案陳詞。

控方昨日完成傳召證人,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今補充,懲教職員於4月28日派發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表格予鄒家成的時候,已經屬於「授權」;當鄒於5月2日把投訴表格交給第二被告胡詠斯寄出去,而未有通知懲教,便屬於在沒有授權下把投訴表格「帶離」監獄。

代表胡詠斯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則反駁,「好明顯控方錯誤地理解《監獄規則》」,根據《監獄規則》懲教是沒有權去「授權」,因為囚犯要申請和得到懲教的批准才能發信給申訴專員,並非《監獄規則》入面的規則,而僅是懲教入面的「指引」,所以不跟從懲教入面的規矩,並不等如犯罪。辯方又指,懲教的內部「指引」,只有懲教職員才會知道,其他人並不會知道。(全文

#20240628新聞 #投訴信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透露袁嘉蔚已於獄中結婚 盼盡快服刑完組織家庭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共45人罪成,今(2日)開始處理第二批被告、6名港島初選參與者的求情,包括認罪的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及受審後罪成的鄭達鴻、楊雪盈及彭卓棋,預計需時2天。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先進行求情,他認為顛覆罪的刑期分級制不適用於本案,而涉案謀劃「天真」、「註定失敗」,法庭不應基於猜測的嚴重後果、而應按被告實際參與判刑,而袁在報名參選後已被DQ,謀劃對國安造成很少甚至沒有危害。祁志又形容,袁是有理想的年輕女子,一生為人善良,對社會有抱負,並透露袁嘉蔚最近在獄中與另一人結婚,望及早服刑完畢,開始組織家庭。 (全文)

#20240702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彭卓棋被捕後推廣《基本法》、維護國安 官質疑屬投機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3日)續處理6名港島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彭卓棋的大律師盧敏儀表示,彭基於對新法無知而犯案,他在《國安法》後已通知民主動力移除政綱,誤以為足以確保不違法;而彭具持續的愛國聯繫、熱心服務國家,曾推廣年輕人到大灣區創業,被捕後又受僱於「香港基本法基金會」,推廣《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犯案是與其良好品格相違。惟法官拒納彭有撤回政綱,並質疑彭初選時以極端激進言辭反對政府和國家,被捕後改為到推廣基本法的組織工作,其行為不一致、只是另一投機之舉,彭或是「一個偽裝成愛國者的機會主義者」;法官又質疑,辯方求情明顯與法庭裁決、以及彭在初選的形象相違,明言難以接納。基本法基金會秘書長侯叔祺也有到庭旁聽。

第二批被告今完成求情,本周五(7月5日)將處理第三批被告求情,為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及施德來,料需時2天。 (全文

#20240702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黃之鋒無撰求情信、望本案後重新開始 辯方指屬「積極參加者」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5日)處理第三批被告、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包括認罪的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及受審後罪成的施德來。多人久未露面,譚文豪和李嘉達消瘦不少,快必譚得志多了不少白頭髮,不住向旁聽席戚眉和露出笑容,至於黃之鋒則被安排獨自坐在離旁聽席最遠的角落,由懲教隔開他和其他被告。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李國威先進行求情,黃曾提及國際游說和簽署「墨落無悔」,但無參與組織初選,屬「積極參加者」,並望法庭考慮他以往曾就多宗案件服刑、參與公共服務而酌情減刑。辯方又呈上黃之鋒母親、教會牧師和老師的求情信,黃本人則無撰寫求情信,但辯方指黃希望在本案後重新開始(move on)。 (全文)

#202407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譚文豪已離政壇 盼追回與子女相處時間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5日)處理第三批被告、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表示,譚出身草根,從政只想回饋社會,並非激進政客;他曾多次贊成政府撥款,沒有無差別否決,更獲政府官員私信感謝。辯方又指,譚辭任立法會議員和退黨後,已完全離開政壇,譚還柙至今逾3年,望過新生活,彌補與家人包括龍鳳胎子女相處的時間。

辯方又透露,譚曾於2021年下半年自願錄口供,提及如果知道會犯法,「我係絕對唔會參加呢個初選」,辯方強調他當時不知道「紅線」在哪裡;庭上又讀出譚親撰的求情信,提及望向法庭表達對過去言行深感悔疚,並「希望公開向香港社會各界以及中央政府真誠道歉」。辯方認為,譚屬「積極參加者」,望法庭考慮他對香港貢獻和真誠悔意而減刑。翻查資料,譚的一對子女將於本月中迎來10歲生日。 (全文)

#202407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休班女總督察涉醉後醫院內行為不檢|醫護人員供稱 見被告雙手大力「揼」母親膊頭和拍打手臂 其母捉住謢士手說「姑娘唔好走,佢會打我」

【庭刊】53歲女總督察於去年休班期間,疑醉酒後在香港中文大學醫院涉行為不檢,遭票控一項「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案件今(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中大醫院護士及病房助理在庭上指,目睹被告先「揼」母親膊頭,後再拍打母親右臂,期間被告母親曾捉護士手,並指「姑娘唔好走,佢會打我」,被告則指「呢度冇事,姑娘你可以走喇」。護士亦確認看到被告喝酒,但同意無在口供提及被告「醉酒」。

接報處理企圖自殺個案的女警長,則於凌晨5時許找到被告,她形容被告看似情緒低落,身上有酒氣,故與同袍陪同被告回醫院,其後接獲護士報案指有人被打,故向被告展開調查,被告突然捉住母親手臂,直至高級警司到場,被告又捉對方的褲,大吵大鬧。審訊明續。 (全文)

#2024070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酒反鎖廁所
支聯會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換官申請遭駁回 官:對被告能獲公平審訊有十足信心

【獨立媒體】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主審法官黎婉姬曾處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的上訴,並單方面閱覽辯方無法得悉、涉公眾利益被遮蓋的警方調查資料,鄒幸彤認為造成偏頗,要求換官。鄒幸彤申請今(5日)被高等法院駁回。
判詞指,拒交資料案和煽動顛覆案性質不同,看不到前者證據與本案有何關聯;而黎官也同意被遮蓋的資料與支聯會或鄒幸彤無關、其判詞亦無任何針對鄒,若鄒單憑黎曾閱讀相關材料,跳到她有「表面偏頗」的結論是「完全缺乏理據和不能成立」。

判詞又指,作為專業法官,黎官參與本案審訊時,自然會提醒自己將PII材料拋諸腦後,不被它影響,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更是如此。3名法官並強調,對被告能獲公平審訊有十足信心,必定恪守及履行司法誓言,單憑法理與證據判斷本案,不會受任何試圖干預法庭裁斷的內部或外部壓力所影響。 (全文)

#202407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譚得志屬「其他參加者」 已退出人民力量、無機會重返政壇

【獨媒報導】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8日)續處理第三批被告、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快必譚得志的大律師梁寶琳認為,譚屬於「其他參加者」,指他雖有簽署「墨落無悔」和「共同綱領」,但沒有組織初選;又強調初選是開放予所有人參加的民主選舉,譚辦街站、參與選舉論壇等只是一般選舉會做的事。
辯方指,譚曾因煽動等罪成服刑40個月,望法庭考慮整體量刑原則酌情減刑最多20個月。辯方又強調,譚被捕後已退出人民力量,再沒有機會重返政壇,他還柙逾3年已付上代價;作為基督徒、取得基督教研究和神學兩個碩士學位的他,正在讀《懺悔錄》,嘗試學習和懺悔。法官陳仲衡和李運騰聞言一度表示,他們未能讀完該書。 (全文)

#202407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林卓廷披露廉署查警司游乃強上訴得直獲撤定罪 律政司不服申上訴 終院即日批出上訴許可

【庭刊】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分別在3次記者會上,披露警司游乃強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受廉政公署調查,被控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的罪行」罪,他在原審時被裁定罪成,高院其後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律政司不服裁決,今(8日)向終審法院申上訴許可。律政司一方力陳廉署調查期間接觸大量人士,有可能是共犯或證人,披露某人受查有機會令他們通風報信,有損廉署的調查。林卓廷一方則指,考慮條文語法和1996年的修訂,清晰可見「受調查人身分」指向《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罪行下的調查人身分,即貪污等罪行,而非林卓廷所披露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律政司所提的法律議題並無可爭辯之處。

3名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聽畢陳詞後,即日批出上訴許可,並排期於明年2月12日處理申請。林卓廷聞結果後,低頭看手中筆記,微微點頭,未幾抬頭向親友展示笑容,揮手道別。 (全文)

#20240708新聞 #0721廉署調查案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施德來已退出民協、以社工身分服務公眾抱負破滅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8日)續處理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黃廷光表示,施德來屬「積極參加者」的中至低級別,施於本案後已辭任主席和退出民協,重犯機會低。辯方又指,施為註冊社工,但在新修訂的《社工註冊條例》下,罪成的施將無法再任社工,形容其以社工身分服務公眾的抱負破滅。惟辯方指,施於獄中報讀都大心理學課程,望裝備自己,在服刑完畢後以其他崗位貢獻社會。

第三批被告今完成求情,本周三(7月10日)將處理第四批被告求情,為6名九龍西初選參與者: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何啟明、黃碧雲,2名超區初選參與者岑敖暉、王百羽,及衞生服務界參選者余慧明,料需時3天。 (全文)

#202407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首宗煽動上訴案 譚得志獲批上訴至終院證明書 終院8.14處理申請

【法庭線】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2020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判囚40個月,已完成服刑。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均被上訴庭駁回。

譚得志早前就定罪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上訴庭周三(10日)頒判詞指,本案控罪是《維護國安條例》下新煽動罪的前身,涉重大而廣泛重要的法律觀點,值得終院作出裁決,因此批准申請。

終院網站顯示,將於8月14日處理申請終極上訴許可的聆訊,法官「容後通知」(To be confirmed)。(全文

#202407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524銅鑼灣 #20200117大埔
【初選47人案︱求情】毛孟靜獲石禮謙撰求情信、盼與夫度餘下時光 何啟明為高尚目的犯案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10日)處理第四批共9名被告求情,包括參選九西的岑子杰、毛孟靜、何啟明、馮達浚、黃碧雲、劉澤鋒;參選超區的岑敖暉、王百羽;及參選衞生服務界的余慧明。毛孟靜一方望以監禁5至6年為量刑起點。辯方指,毛孟靜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私下反對「攬炒」,亦非組織者,她明白對公眾造成的潛在危害,望真誠道歉,並可與丈夫度過餘下時光。毛亦獲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融樂會等撰求情信,提到她政見不同仍願交流,及為少數族裔貢獻。

何啟明一方則望判監3年或以下。何獲前民協主席馮檢基等撰求情信,指他熱心服務弱勢社群。辯方指何出於良好動機、具高尚目的而犯案,他望令香港變得更好,只是採用了非法手段;而他被捕後持續服務社區,包括跟進保育深水埗主教山配水庫,本案後打算遠離政治,專注服務社會。辯方又提及,何本質上是一名好人,法官陳仲衡即指,不認為本案有任何被告本質上是一個壞人,多名被告發笑。 (全文)

#202407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