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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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星火同盟」男被控洗黑錢 控方:控罪針對被告戶口資金流向 非檢控「星火」

【法庭線】警方2019年12月以涉嫌「洗黑錢」罪為由,拘捕與「星火同盟」相關的3男1女。其中一名現年21歲男子,其後被落案起訴,指他利用銀行户口洗黑錢,涉款逾63萬元,案件周五(12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陳詞時稱,本案是針對被告戶口的資金流向,而不是檢控「星火同盟」,故星火的款項、捐款是否合法,並非控方的關注。控方又認為,被告與「星火」無關,提到辯方曾多次提及「星火」的運作,但沒傳召相關人士,只有被告的證供,質疑是「口講無憑」。

辯方則指,被告一直理解自己被捕與「星火」有關,故即使法官在審訊時曾提醒,其供詞或引伸其他刑事案件,被告明白「星火」屬敏感組織,仍堅持涉案款項與「星火」有關。辯方指,若法庭亦接納這點,控方的指控便不成立。暫委法官高偉雄押後至3月28日裁決。(全文

#20240112新聞 #星火同盟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辯方質疑事主為脫罪說謊 稱遭誣告「今日嚟誣告返警察」

【法庭線】警方於2020年2月,兩度掃蕩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內的無家者,8名警員涉襲擊露宿者、砸爛家當,又遮蓋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等。8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公職行為失當等10罪,案件周五(12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

辯方指,控方證人、露宿者阮文山有多項打鬥、偷竊等案底,質疑他案發時「講大話」,以協助自己和朋友開脫罪行;又指醫療紀錄顯示,當日阮沒有告訴醫生曾遭警員施襲。

辯方另指,阮虛構與警員的對話,「作一啲證供出嚟,去誇大你嘅故事」。有辯方則指,阮聲稱於另案被警員誣告,「故此嚟到法庭誣告返啲警察」;辯方另提及,阮沒出席認人程序,「喺口供講到天花龍鳳都得」、「所有嘢,根本上係作嘅」。阮均否認。(全文

#202401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警司陳凱港涉串謀呃按揭 案件結案陳詞押4.19裁決

【東網】正被停職的警司陳凱港,涉嫌連同曾任總督察的前同袍欺騙按揭貸款逾2,630萬港元。法庭早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控辯雙方今日(12日)於區院作結案陳詞。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把案件押後至4月19日作裁決,期間兩名被告均獲准繼續保釋。

兩名被告依次為無報稱職業的陳凱港(50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控方陳詞指,陳凱港過往曾4次成功申請按揭貸款,證據顯示他曾支付替他辦理按揭的代理人超過40萬港元,辯方說法指是服務費,但以陳的經驗,不可能會支付如此高昂費用。辯方曾指是代理人自行造假申請按揭,但風險如此高,控方認為該些代理不會「老虎頭上捉蝨乸」;陳的律師指涉案的按揭文件錯漏百出,很多個人資料均不齊全,如陳存心造假不會如此。辯方筆跡專家亦認為文件上的簽名很大可能屬虛假,控方卻稱無須理會。律師認為控方現時的理據薄弱,不足以令陳入罪。汪的律師則指,在陳取得按揭後達1年,汪的公司仍每月存款進陳的銀行戶口,如汪串謀陳造假根本毋須續存款,故他只是在存款時誤把款項列作薪金,而被有心人利用。

兩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於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兩人亦被控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凱俊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陳凱俊於同年11月至12月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接受逾11萬港元月薪。兩間機構最終分別批出兩筆貸款,涉及2,154.9萬港元及480萬港元。(全文

#202401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海景山莊按揭
王詩雅涉瞞行蹤案|4傳票全部罪成 准保釋候判 官指王説法前後矛盾

【法庭線】「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涉於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瞞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當日的行蹤,被控4項傳票罪,暫委裁判官葉青菁周五(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全部罪成;王准保釋至3月4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指王供詞前後矛盾、模稜兩可,包括稱質疑來電者身分,卻按要求提供相關行蹤資料,又稱自己案發時病徵嚴重,卻能在作供時準確回憶案發時的一問一答,裁定王並非誠實可靠證人。

官又拒納辯方專家指王案發時感染屬中度至嚴重,指其説法未經科學查核、部分基於猜測,不查證便接納王的主觀説法。另一方面,官接納涉案衞生署職員、包括張竹君誠實可靠,故王是虛報自己從家中出發至派對。(全文

#20240112新聞 #洪門宴
六旬漢否認網上煽惑傷害林鄭 因爭議警誡供詞押後至8月開審 

【獨立媒體】一名六旬退休男子涉於2020年在網上發佈言論,煽惑傷害前特首林鄭月娥,他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原定今(15日)在區域法院開審。但由於被告於開審前改為爭議警誡錄影會面供詞,審訊時間亦需延長,因此辯方申請將案重新排期。法官陳廣池押後案件至今年8月20日開審,預計需時7天。陳官強調,雖然被告有權改變立場,但亦不能「朝三暮四」。另外,在被告更改指示後,原本的辯方律師曾向法援署商討,最後決定不再代表被告。惟陳官批評原本的律師沒有妥善交代工作予新的代表律師,「上一手又唔交帶有咩要做,唔係話批准轉律師,就拍拍手將啲嘢丟晒」,「佢之前照收錢,唔係免費義務做嘢㗎嘛」。(全文

#20240115新聞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涉TG群組倡買武器殺防疫人士 16歲女生串謀傷人罪脫當庭獲釋 官批被告言論幼稚但難斷定有意圖實行計劃

【庭刊】4男1女涉在新冠疫情期間,在Telegram群組內倡議購買武器「屠殺」警員、防疫人員及支持防疫的市民等,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等罪,當中4名男子去年12月已認罪正還柙候判,餘下一名案發時16歲的女生不認罪受審。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今(15日)作出裁決,強調被告行為雖然不負責任、言論「幼稚得令人發笑」,更將當時高漲社會氣氛推上一層,但指帖文只顯示被告同意以暴力行動抗議政府措施,當中沒有付諸實行的步驟,不能引伸為她與他人達成協議,更難以斷定她有意圖將計劃實行,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有關控罪,裁定被告串謀傷人罪罪名不成立,被告獲當庭釋放。

法官練錦鴻裁決時指,被告曾在群組內批評防疫政策、詛咒同意配合打針的市民,贊同他人言論稱「我直頭覺得我屋企人都應該死,懷有奴隸思想嘅人都應該死」;有群組成員其後詢問會否有興趣「玩舖大」,被告回應指有武器傍身較好,但不知如何購買,引發其他成員討論使用小型飛斧、無人機空投裝置等;至於另一被告曾問誰人有意購買武器時,被告回覆舉手表情符號。

不過,練官同時指,相關對答內容沒有提及買武器的實際行動,也無法確定被告是希望購買甚麼武器,而當討論延伸至以3D打印槍械傷人,被告再沒有回應,故帖文只能顯示她同意與其他人以暴力抗議政府措施,被告並沒有提出付諸實行的步驟。

練官續指,雖然被告聲稱有意買武器,但群組成員只是各說各話,籠統地指要用武器傷人,法庭難以裁定各人同意的協議條文和共識。(全文

#20240115新聞 #網上言論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警署值日官:事主神態自若 沒提遭警員毆打恐嚇

【法庭線】警方於2020年2月,兩度掃蕩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內的無家者,8名警員涉襲擊露宿者、砸爛家當,又遮蓋閉路電視鏡頭、誣衊露宿者藏毒等。8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公職行為失當等10罪,案件周一(15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

涉事警署值日官供稱,事主阮文山與他見面時「神態自若」,沒提及遭警員毆打、恐嚇。另一名警員則供稱,事後到公園向事主黎民十錄口供時,一名男子大叫「唔好簽名」,辯方其後補充,根據警員當時紀錄,牧師林國璋在錄口供時「言語上騷擾」。案件周二(16日)續審,料傳召治療阮文山的醫生。 (全文

#2024011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蘋果案】官批准控方專家報告呈堂 料明傳召張劍虹出庭作供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0日審訊。辯方反對控方專家、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的兩份專家報告呈堂,因認為與本案控罪元素無關。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王貴國的證供有助法庭了解美國針對中港官員而實施的措施,以及提供足夠資訊予法庭判斷相關措施是否能夠構成「制裁、封鎖及其他敵對行為」,最終批准兩份專家報告呈堂。控方表示,明天將會傳召首名證人,預料主問需時一星期。據悉首名證人為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全文

#202401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張劍虹出庭作供 稱黎智英追求民主自由反極權 冀透過蘋果籲上街、引西方關注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1日審訊。已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張於1991年加入《壹週刊》,並於1994年升任為總編輯,其後於2005年離開壹傳媒集團。5年後,張接受黎的邀請重新入職,並於2016年升任為《蘋果日報》社長。張形容黎是集團的「最高領導人」及「最終決策人」,被問到何謂「黎智英的編採指示」,張指黎的形象「一直以來都好鮮明」,即追求「民主、自由、反極權」,特別是2019年反修例事件開始,黎認為要透過《蘋果日報》呼籲市民上街、示威及抗爭,並在國際層面上希望獲得西方民主國家的關注,「希望佢哋能夠提供援助,甚至一啲強烈啲嘅行動,好似制裁。」(全文

#202401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張劍虹:蘋果過往形象「狗仔隊、娛樂」 黎智英投入佔中後 始成「反政府」報紙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1日審訊。控方傳召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張提到,黎智英透過每週召開的「飯盒會」,向《蘋果》高層下達編採方面的指示。他指由《蘋果》創刊至2014年佔中之前,《蘋果》基本上予人印象是「狗仔隊、娛樂」,後來黎投入參與佔中,自此積極制訂編採政策,因而成為了《蘋果》的分水嶺,「好似成為一間反政府、對抗中央嘅一個報紙。」2019年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黎亦曾向管理層稱修例侵犯香港人的民主自由和人權,並擔心倘通過修例「傳媒都冇得做」,所以認為要透過《蘋果》呼籲市民上街抗爭。(全文

#202401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8警時任上級認不出施襲者 稱「相信同事無誣告任何人」

【法庭線】8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2020年2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三(17日)在區院踏入第七日審訊。

控方傳召8警時任上級、高級督察蘇文浩作供,蘇表示對他們的容貌、外型和特徵有一定認識。控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著蘇辨認,就被告涉襲擊的片段,蘇稱認不出;就涉砸打物品的片段,蘇則認出第一至第四被告,他們在片中經過及出現,惟蘇稱認不出砸打物品者。

蘇在辯方盤問下稱,沒印象收到情報指涉案受襲露宿者阮文山販賣毒品,但知悉有越南籍人士在通州街公園販賣毒品。辯方另問,當時有否收到投訴指警員誣告別人?蘇回應稱:「我係案件主管,我相信我同事無誣告任何人。」案件周四續審。(全文

#2024011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涉呃遮仔會14萬元貸款 警員續准保釋3.13再訊

【東網】一名男警涉嫌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俗稱「遮仔會」,下稱互助社),向他批出兩筆共逾14萬港元的貸款,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項欺詐罪。案件今日(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辯方早前要求把案件押後至今天,以待向控方索取相關文件。辯方今指已收到文件,惟因其電腦硬件問題未能開啟文件,故要求再把案件押後。裁判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3月13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47歲被告林俊杰,報稱任職高級警員,案發時是互助社社員。被告被控兩罪,首罪指他於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間 ,填寫2021年2月10日的互助社貸款申請表,在申請表上訛稱他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任何貸款;以及訛稱申請表上載有的所有資料均為正確及完整;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助社批出一筆港幣80,160港元的貸款。

次罪指被告於2021年10月5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期間,填寫2021年10月5日的互助社貸款申請表,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互助社批出一筆60,120港元的貸款。(全文

#2024011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遮仔會14萬
警不展示編號被裁違人權法 警上訴爭議新證據 上訴庭剔除部分、准警再回應

【法庭線】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速龍小隊」等沒有展示警員編號,被記協及受傷市民提出司法覆核,時任高院法官周家明於2020年裁定警方不展示警員編號違反《人權法》。警方不服,提出上訴,雙方以書面處理理據再釀爭議,上訴庭在周三(17日)頒下判詞。

根據判詞,律政司一方提出,申請人指稱執行不當的指控屬個別情況;申請方則援引新證據回應,指違規情況具規律性(regular),並非孤例。律政司質疑申請方藉回應為名,「偷襲」遞交新證據,提出原審時未曾作出的新指控,要求法庭剔除申請方遞交的新證據。

上訴庭裁定,申請方就警方違規具規律性一說,超出原有指控,該部分新證據須剔除。判詞又指律政司一方起初並沒指明違規屬於「個別情況」,而申請方就這一點提交的新證據「有一定道理」,並為公平起見,批准律政司一方再遞交書面回應。❨全文

#20240117新聞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總督察認出被告涉砸打物品、將物品拋向CCTV鏡頭

【法庭線】8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2020年2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四(18日)在區院踏入第八日審訊。

時任深水埗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謝于毅作供,在CCTV片段中辨認出8名被告,包括一警涉砸打罐頭等物品,另兩警涉嘗試攀爬及將物品拋向鏡頭,惟認不出對露宿者阮文山施襲的人士。謝於盤問下同意,警員懷疑藏毒會「打爛」罐頭。

控方另播放兩被告的錄影會面片段,一人稱阮嘗試逃走遂制服並拘捕,對於過程有否糾纏、阮有否提及受傷,分別稱「無嘢講」及無印象,又稱「無見過任何人俾人襲擊」。案件周五續。(全文

#2024011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牽涉10宗案件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男警被控兩罪明日提堂

【東網】深水埗警區重案組人員在調查一宗詐騙案件期間,懷疑有人妨礙司法公正。該案件其後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調查,並於去年8月25日在青衣區拘捕一名男警務人員,涉嫌於2023年1月至7月期間處理10宗案件時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一項「偽造」罪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將於明日(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該名男子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警員涉及各種罪行過往時有發生。上周六(13日),一名身穿全黑衣褲、頭戴漁夫帽的男子,在夜闌人靜時進入屯門屯利街華都商場一間24小時店舖夾公仔。期間有閉路電視拍下該男子手持懷疑磁石偷走機內的公仔。執法人員到場,檢獲9隻不同動物造型的卡通公仔及一塊磁石,經調查後以涉嫌「店舖盜竊」罪,拘捕一名周姓(35歲)男子。消息指,被捕男子為一名警員,隸屬水警西分區。

去年7月26日,一名女警於屯門屯隆街一店舖,懷疑盜去總值約160港元的貨物。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該名姓黎(39歲)女子涉嫌「盜竊」被捕。去年4月6日,一名18歲女子報案,指她於同日在牛頭角港鐵啟德站附近疑被一名男子襲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去年8月4日以涉嫌普通襲擊,拘捕一名37歲男警,他已被停職。(全文

#2024011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嘢騙案唔使查
警務處國安處拘捕一名男子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一月十八日)下午於沙田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三十五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等。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國安處今日(一月十九日)上午暫控該名被捕人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將於同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新聞公報
收612基金款項 38名大律師遭投訴專業失當 大律師公會指投訴不成立、調查終結

【明報】警方國安處2022年拘捕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時,指控部分大律師及律師涉嫌專業失當並向兩個律師會投訴。大律師公會經調查後,稱並沒有證據顯示38名涉事大律師行為構成專業失當,也沒有任何不誠實行為或刑事成分,在專業失當投訴的調查終結。

在調查過程中,4名大律師被發現違反《行為守則》專業業務管理要求,包括未保存部分文件紀錄,公會已個別發信給他們,敦促他們日後必須妥善保存所有紀錄。

公會主席杜淦堃說,根據今次調查結果,38名大律師並無犯上專業失當,但提醒法律專業必須嚴格遵守規則,今次事件提醒所有會員必須嚴格依從守則行事,維護公會高標準誠信水平,避免引起外界質疑。(全文

#20240119新聞
涉偽造及行為失當兩罪 男警准保釋候下月訊

【東網】深水埗警區重案組人員在調查一宗詐騙案件期間,懷疑有人妨礙司法公正。該案件其後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調查,並於去年8月25日在青衣區拘捕一名男警務人員,涉嫌在處理10宗案件時涉偽造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男警被控偽造及在公職中行為失當共兩罪,案件今早(1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16日,以等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案件將交付區院處理。被告續准以8,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除下月10至13日獲准回鄉探親外,其餘時間不得離港。

被告黃耀聰(32歲),報稱為警員,現時已被停職。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1月4日與5日之間,在香港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日期為2022年11月5日據稱由周姓女子作出的口供,但事實上她並沒有作出該口供,意圖由被告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他上司接受該為真文書;於2023年1月6日與7月28日之間,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1名隸屬香港警務處的警員,在9宗被警方調查的案件過程中或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行為不當,不誠實地向上級作出虛假陳述,表示投訴人不再追究上述案件,引致上述案件被終止調查。

警員涉及各種罪行過往時有發生。上周六(13日),一名身穿全黑衣褲、頭戴漁夫帽的男子,在夜闌人靜時進入屯門屯利街華都商場一間24小時店舖夾公仔。期間有閉路電視拍下該男子手持懷疑磁石偷走機內的公仔。執法人員到場,檢獲9隻不同動物造型的卡通公仔及一塊磁石,經調查後以涉嫌「店舖盜竊」罪,拘捕一名周姓(35歲)男子。消息指,被捕男子為一名警員,隸屬水警西分區。

去年7月26日,一名女警於屯門屯隆街一店舖,懷疑盜去總值約160港元的貨物。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該名姓黎(39歲)女子涉嫌「盜竊」被捕,案件早前已於屯門裁判法院提訊,並將於本月25日再訊;去年4月6日,一名18歲女子報案,指她於同日在牛頭角港鐵啟德站附近疑被一名男子襲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去年8月4日以涉嫌普通襲擊,拘捕一名37歲劉姓男警,他已被停職。 該男警早前於觀塘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本月23日開審。(全文

#2024011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嘢騙案唔使查
【蘋果案】4.28反送中遊行前夕報導林榮基彭定康 張劍虹:黎智英冀催谷上街人數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9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3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控方在庭上展示多則 WhatsApp 訊息,顯示黎智英在2019年4月28日反送中遊行前夕,先後指示張劍虹訪問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和報導彭定康對《逃犯條例》修訂的評論,希望「催谷」遊行人數。同年7月,《蘋果》推行付費訂閱,首階段向每名讀者收取3元的訂閱手續費,張提議把其中1元撥出來作為抗爭者的訴訟費和醫療費,後來因為民陣成立一個支援反送中抗爭者基金,黎便指示把款項捐給民陣基金。(全文

#2024011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警長受查時稱「泛民議員背後推波助瀾、慫恿畀假證供」

【法庭線】8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於2020年2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五(19日)在區院踏入第九日審訊。

庭上播放被告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警長被告稱拘捕是在「日光之下、見得人嘅情況下」發生,又指前立會議員邵家臻召記者會令事件受關注,「覺得係呢班泛民議員背後推波助瀾又好,慫恿俾假證供又好…去干預呢單案件嘅司法公正。」

另有被告稱:「我好肯定,阮文山係無喺現場,甚至羈留期間,作出相關投訴。」另一警員被指將類似濕紙巾的物件拋向 CCTV 鏡頭;她解釋,因見到「有隻嘢」、「昆蟲咁囉」在CCTV 鏡頭上方,因「唔鍾意」而想將該東西趕走。

第四被告、女警龐雋詩被指於 2 月 4 日將類似濕紙巾的物件,拋向 CCTV 鏡頭。龐於警誡錄影會面表示,當時見到「有隻嘢」在天空,大小與曱甴類近、在 CCTV 鏡頭上方、黑色和「昆蟲咁囉」,她因「唔鍾意」而想將該東西趕走。

至於第五被告、警長林華嘉則在錄影會面稱,2 月 4 日帶同隊員到通州街公園行動,有隊員向其匯報拘捕過程。林表示,當時在現場聽隊員口述,沒將內容記錄於記事冊,事後憑記憶補錄書面口供。

林又稱「好多嘢想澄清」,指「泛民」的前立會議員邵家臻於事後召開記者會,始令事件受到關注。林強調,當日的行動「合情合理合法」,而非傳媒所述,警方「砌生豬肉、毆打人哋」,又指「嗰班係一班毒販,唔係露宿者」。

林指,被捕人士「心甘命抵俾我哋拉」,當日他們曾會見值日官、有越南翻譯在場,但都沒任何不滿或投訴遭毆打,「覺得係呢班泛民議員背後推波助瀾又好,慫恿俾假證供又好。」

林又提及,黎民十及後獲得擔保,誰人繳交擔保金「不得而知」,有機會是由「泛民」支付,「呢件事係有政黨背景喺背後推波助瀾,去干預呢單案件嘅司法公正。」

第八被告陳守業則在錄影會面稱,其教育程度為毅進課程,當日特別職務隊全隊均有當值,陳與拍檔到通州街公園處理一宗藏毒案件。

調查警員問及,當日在公園有何行動、誰人在公園內、有否執行拘捕等;陳一概稱「我無嘢講」。調查警另覆述陳的記事冊,內容提及小隊在公園內目睹有人作出疑似吸食的動作,有隊員上前調查並拘捕。調查警覆讀期間,多次表示看不明記事冊上的文字,須由陳解釋。(全文

#2024011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控方播CCTV片 指被告涉膠袋遮鏡頭等

【法庭線】8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於2020年2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一(22日)在區院踏入第十日審訊。控方播放涉案CCTV片段,並說明就相關事情的說法。 其中提及有被告以膠袋遮蓋閉路電視鏡頭;亦有警員涉扯著露宿者阮文山的頸背,阮及後上身明顯向前彎。另有警員將物品打爛後,沒進一步檢查相關物品。 案件周二續審,將處理雙方就CCTV片段呈堂性的爭議。

控方指,片段見到阿十由帳幕被拉出,被制服在地上,當時阿十並沒有手持任何物品。

控方續指,陳守業在櫃內疑似找到物品,警長林華嘉指向尹栢詩,陳守業遂將物品放進尹栢詩手持的容器內。控方指稱,該容器為上述的黑色容器。控方續指,陳守業在櫃內拿出紅色膠袋,走向 CCTV,鏡頭及後被遮蓋。

播放片段期間,被告韓廷光和郭展昇在犯人欄內商討,韓曾指向螢幕。

至於涼亭位置的事件,控方指 CCTV 片段顯示,被告梁飛鵬扯著露宿者阮文山的頸背,將其拉到涼亭後方,陳守業和郭展昇及後進入該位置,韓廷光則在附近張望。控方指,阮文山其後上身明顯向前彎低,姿勢維持至被帶上警車。

就2月24日的事件,控方指片段顯示首四名被告由長沙灣警署前往通州街公園。針對郭展昇所涉的刑事毁壞,控方指郭手持長棍打爛物品後,見不到他進一步檢查相關物品;事發時韓廷光不時望向郭的行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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