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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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4男事隔4年被控暴動等罪 一人高院申保釋被拒

【法庭線】元朗7.21襲擊事隔4年,再多4名男子於7月初被落案起訴暴動及串謀傷人罪,4人須還押候訊。據了解,被告均為白衣人。繼早前43歲商人申請保釋獲批後,另一名38歲男子周五(11日)亦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控方提出反對。暫委法官胡雅文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讓被告保釋,被告須繼續還押。

被告吳偉德(38歲,保安員)由大律師戴偉奧(Oliver Davies)代表申請保釋,遭法官拒絕。案件將於9月15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

被告依次為吳偉德(38歲,保安員)、王浩昇(28歲)、鄧兆雄(42歲,司機)及鄭文傑(43歲,商人)。4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串謀傷人罪,指他們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在同日同地,連同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早前鄭文傑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全文

#20230811新聞 #0721元朗 #白衣暴徒 #非手足
警員退休後繼續佔用宿舍3年 律政司入稟追租約45萬元

【頭條日報】退休警員在任時獲派順利紀律部隊宿舍居住,退休後3年才交吉單位歸還政府,律政司司長代警務處處長入稟區域法院,指退休警退休後佔用宿舍需按市價支付租金,他退休後繼續佔用宿舍並沒有繳付近38個月租金,期間僅還款約9萬元,要求法庭下令退休警連本帶利歸還約45萬元欠租。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Pong Chin Ching Kelvin (譯音:龐錢青)。律政司司長代警務處處長入稟,入稟狀指,被告任職警員期間在2001年獲派順利紀律部隊宿舍一單位居住,簽約時同意按處長指示交吉單位,並同意在未經授權佔用單位時按市價支付租金。被告在2017年開始退休前休假,他申請公務員公屋配額但於2018年6月被拒,按《警察通例》《程序手冊》,需在申請被拒後兩個月內交吉單位。

被告原本需要在2018年8月14日或之前交吉單位,但處長酌情延期三個月,被告在首個月只須交付約2700至2800元月租,但及後兩個月則須按市價繳付約1.6萬元月租。而被告在三個月後仍未能交吉單位,繼續在沒有沒有交租的情況下佔用宿舍,在處方不斷要求下,終在2021年5月25日交吉單位。原告指被告在公屋申請被拒起計,未經授權佔用單位,欠租近38個月但僅繳款約9萬元,現仍欠租共約45萬元,遂入稟要求被告連本帶利歸還欠款。(全文

#20230811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退休霸宿舍
47人案|鄒家成完成作供 稱爭取五大訴求非一步登天 若僅雙普選不獲回應亦會接受

【法庭線】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11日)展開第104天審訊,鄒家成完成合共6日作供。控方問,「五大訴求」中若政府僅不回應雙普選,鄒會否接受?鄒稱會「袋住先」,又指「爭取雙普選唔係真係一時三刻可以做到嘅,要搞諮詢都要時間。」

鄒又供稱,〈墨落無悔〉沒有寫上替補機制等各區協調共識,認為大眾根本不關心,又指參選人簽署時是承諾當中的兩點,即會運用包括否決權,以及當支持度跌出範圍須棄選。惟法官一度質疑,協調共識中的替補機制對參選人及選民而言重要。

新東選區餘下3名不認罪被告林卓廷、梁國雄及柯耀林,均選擇不作供,而柯擬傳一名證人,料需時至少一天。案件下周一續。(全文

#202308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被捕人士資訊部
國安處拘10人涉勾結外力及煽動暴動 疑串謀612基金支援撐制裁組織 【明報】警方國安處拘捕4男6女,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煽動暴動。部分被捕人士來自「612人道支援基金」,以及2019年反修例示威時創立的組織「國難忠醫」。據了解,被捕人士包括葉寶琳、卓佳佳、蕭惠營、許謹穎、黃芷欣、蔡蕊芝、李忠仁、趙崇佳、郭鎮峰及李梓安。其中葉寶琳及卓佳佳為612基金前職員。 據悉,警方國安處拘捕4男6女,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煽動暴動。…
612基金案|葉寶琳獲保釋 周六凌晨步出警署 向在場人士合什

【集誌社】周四(10日)清晨被國安警拘捕的葉寶琳,周六(12日)凌晨離開警署,向在場人士合什。社運人士黃浩銘、杜振豪等人,深夜來到馬鞍山警署,迎接葉寶琳。

葉寶琳在周四下午,被國案警押到她任職的書店搜證,當她步出書店上警車前,被反手扣上手扣的她,努力地屈手展示Ok手勢,臉露微笑。

「6.12人道支援基金」前職員葉寶琳、卓佳佳等十人,周四(10日)被國安警上門拘捕。他們被指涉嫌串謀「612人道支援基金」,接受不同的海外組織捐款,支援逃亡海外的人士,或向推動制裁香港的組織,提供金錢資助。他們被指涉嫌違反《國安法》第 29 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據《集誌社》了解,十名被捕人士當中,最少有四人是 6.12 基金的前職員,包括葉寶琳、卓佳佳、兩人與「國難忠醫」有關。「國難忠醫」前身為反修例運期間的中醫支援小姐。(原文)

#202308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612人道支援基金
中環「和你lunch」 浸大視藝女生認暴動 教授撰求情信:作品顯示真誠而不落俗套之自省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12日的中環「和你lunch」,28人被控暴動及蒙面等罪。同日事件最後受審的4人中,一名案發時中六、現於浸會大學就讀三年級的女生在審訊第4日改為承認控罪,今(14日)在區域法院求情。辯方指女生被捕後仍然努力讀書,參與不同義工活動,其視覺藝術學科的教授撰寫求情信,提到被告的作品顯示她對事件真誠而不落俗套的自省,將觀眾引領反思的道路上。至於審訊中途才認罪,辯方盼法庭能考慮女生與母親一直相依為命,作出此決定並不容易。法官李慶年聽畢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8月17日,連同同案其他認罪被告一併再訊,期間女生繼續還柙。 (全文)

#20230814新聞 #1112中環
蘇惠德收恐嚇電話 男子涉FB相關帖文下留言「炸死全家先有證據」判囚

【法庭線】總裁判官蘇惠德於2020年12月接獲恐嚇電話,對方揚言「要炸死你老婆仔女」。一男子被指於Facebook 「51黃金良心圈」群組及《有線新聞》 報道帖文留言「炸死全家先有證據」,違反法庭禁制令,被裁定民事藐視法庭罪成。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一(14日)頒下判詞,在被告缺席聆訊下將其判囚4個月。判詞指,被告沒出庭應訊,亦沒派律師代表;法庭早前已發拘捕令,並將涉案文件透過電郵傳送予被告,認為已盡力通知,惟被告仍沒到庭,法庭有權在其缺席下作出判刑。

判詞續指,量刑時考慮涉案留言具體和極其嚴重,不僅屬空談和煽動,更是鼓勵他人採取行動;又指被告針對高級司法人員及其妻兒,正常人亦覺完全不能接受;被告明顯拒絕參與聆訊,亦看似故意棄保潛逃,故判刑是合適及合乎比例。 (全文)

#20230814新聞 #電話滋擾
8.18流水式集會 7人組織集結定罪上訴得直 參與集結罪維持原判

【獨立媒體】20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和大律師吳靄儀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分別判監禁或緩刑。除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和梁耀忠之外,7人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今(14日)宣布判決,裁定就「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上訴失敗,維持定罪及刑罰,但因為另一罪刑罰撤銷,故其中4人監禁刑期亦相應下調。

李卓人和何俊仁由囚車押解往法院應訊。李柱銘和吳靄儀則親自到庭聽。黎智英早前透過事務律師申請缺席聆訊獲批准。梁國雄則須出席初選案審訊,亦獲准缺席本案聆訊。

因應其中一罪上訴得直,黎智英刑期由原本12個月下調至9個月。李卓人刑期由12個月下調至6個月。梁國雄刑期由18個月下調至12個月。何秀蘭刑期由8個月下調至5個月。4人早前已服刑完畢。

餘下獲判緩刑的李柱銘、吳靄儀和何俊仁則刑罰不變。

7名上訴人於2021年4月被區院法官胡雅文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黎智英、梁國雄、李卓人和何秀蘭判監8至18個月,李柱銘、吳靄儀和何俊仁獲判緩刑。另兩名被告區諾軒和梁耀忠則在開審前承認控罪,分別判監10個月和緩刑,二人沒有申請上訴。 (全文)

#20230814新聞 #0818維園
【初選47人案】柯耀林選舉經理作供 指柯曾令不可提「光時」、港獨及「攬炒」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4日)踏入審訊第105天。參選新東的區政聯盟前召集人兼前西貢區議員柯耀林,今傳召選舉經理陳展浚作供,陳稱區政聯盟為鬆散的組織,成員團體互不代表和從屬,而柯曾考慮參選新界東和超級區議會,但於超區協調會議看到有岑敖暉後,認為岑知名度很高、他參選超區無任何空間,終決定參選新東。陳並指,柯只曾出席首次新東協調會議但早走、缺席第二次協調會議,亦無收過任何協調文件,而他無向組織者查詢會上內容,因認為組織者有責任就重要事項主動通知。

陳又表示,曾為柯發布「墨落無悔」聲明帖文,而柯自2019年區選便命令團隊不可於宣傳材料提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和支持港獨,初選時亦不容出現「攬炒」二字,指他們團隊均認為如癱瘓政府運作,「香港會何去何從呢?癱瘓咗又點樣呢?」 (全文)

#202308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選舉經理稱「墨落」無強制用否決權 憂不簽遭攻擊遂促柯耀林簽署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5日)踏入審訊第106天。柯耀林選舉經理陳展浚續作供,供述團隊討論是否簽署「墨落無悔」的經過,其中柯曾於群組表示「呢份嘢講到明會否決財政預算案,戴教授而家都唔講啦」,亦憂聲明成為DQ理據。不過陳認為聲明內容可接受,應考慮簽署,因無強制何時何地或是否須否決預算案,只提到該權力「係其中一個 option」;亦認為聲明是「保守與進步的分界線」。陳並指,當時柯的潛在對手工黨郭永健及人民力量等均已簽署,擔心發起人或隨時截止聯署,並標籤或攻擊其他無簽署者,故凌晨致電柯促他決定,柯終決定簽署。陳並指,柯從無向他表達會否決預算案,但不移除聲明是怕被攻擊,指柯於區議會被本土派針對。

陳又表示,團隊思維進步,但不代表手法激進,他們不同意用「攬炒」爭取民主,而「進步」是指不會像傳統民主派般「淨係坐喺個冷氣房度」、投完票「話民主今日最黑暗就算數」。法官李運騰一度笑言在冷氣房可做到很多事,「我在冷氣房寫判詞。」(全文

#202308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休班警員涉襲擊女子被捕 明日提堂

【信報】警方拘捕一名37歲休班警員,涉嫌今年4月在港鐵啟德站附近襲擊一名18歲女子。他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明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案中女子在4月6日報案,指她當日在港鐵啟德站附近懷疑遭一名男子襲擊,警方在本月4日拘捕懷疑涉案休班男警。 (全文)

#2023081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打女仔打女仔打
【初選47人案】陳展浚稱與范國威鬥快簽「墨落」 國安法後無移除帖文 因認為不會追溯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6日)踏入審訊第107天。柯耀林選舉經理陳展浚今接受控方盤問,表示因柯耀林票源與范國威重疊,故望與對方「鬥快」簽署「墨落」,但柯簽署時「連鄒家成係邊個都唔識」,亦無與「抗爭派」聯繫的想法;而柯初選論壇稱會兌現初選簽署的「協議書」,只是指「贏咗有得選,輸咗冇得選」。陳又指《國安法》後曾審視文宣內容並更小心用字,但無再審視「墨落」和移除帖文,因認為《國安法》不會追究7月1日前的事。此外,控方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今盤問時,多番被法官質疑盤問方式,指其提問重複、毫無用處,着她善用法庭時間,法官陳慶偉更一度指「這是一條很差的問題」。陳展浚今完成3日作供,新東案情完結,參選超區的李予信明將開始作供。(全文

#202308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休班男警涉啟德襲擊18歲少女 案件押下月中再訊

【東網】警方於今年4月6日接獲1名18歲女子報案,指她於同日在港鐵啟德站附近懷疑被1名男子襲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於本月4日拘捕1名37歲男子,其後落案起訴1項普通襲擊罪。該被捕男子為1名休班警員,已被停職。案件今早(1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其間向控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再訊,其間被告獲准以4,000港元現金保釋。

被告劉震宇(37歲),報稱為公務員。被告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4月6日,在啟德近啟德港鐵站A出口啟德車站廣場有蓋行人通道,襲擊莊姓女事主。

休班警涉及各種罪行過往時有發生。今年4月10日,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法人員於葵涌葵青路發現4輛掛有試車牌照(俗稱T牌)的私家車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人員經初步調查,懷疑該4輛私家車的試車牌照為影印文件,遂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拘捕該3男1女司機(29至68歲)。其中1名45歲被捕男司機為1名休班警務人員,事後已被停職。

此外,去年11月4日下午約2時,警方接獲荃灣大河道88號灣景廣場「AEON」的保安員報案,指1名女子疑偷去上址總值780港元的凍肉。警員到場經調查後,以涉嫌「盜竊」拘捕該名姓吳(30歲)女子,被捕女子是1名休班女督察並已被停職。她其後被控1項盜竊罪並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並於今年7月18日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全文

#2023081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打女仔打女仔打
【初選47人案】李予信稱獲通知出席公民黨記者會呼籲選民登記、會上就否決撥款「訊息混合」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7日)踏入審訊第108天。參選超區的前公民黨東區區議員李予信今開始作供,表示2016年因協助公民黨立會競選而接觸鄭達鴻等人,並於2018年底獲鄭邀請參選北角錦屏區,遂加入公民黨成為支部黨員,並成功當選。惟李指支部黨員權力受限,不能出席會員大會及投票、不能參選執委等。

就公民黨提及否決預算案的3月25日記者會,李稱獲秘書處通知出席,指是呼籲選民登記,他認為理所當然要幫手;並形容會上得到「混合嘅訊息」,一方面楊岳橋等提出否決所有撥款,但郭家麒則稱若預算案合理會支持。李並指當時「我從來冇表達過,亦都冇諗過參與該屆嘅立法會選舉」,他會上也無發言。而李會後曾出席公民黨「立法會選舉心戰室核心小組」會議,李指當時有如「新入公司嘅員工,入咗一間高層嘅房」,他僅曾就疫情議題發言一次,亦無人向他解釋過邀請他出席上述記招和會議的原因。 (全文)

#202308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休班警認破壞店舖閉路電視 判罰款5000元及賠償1300元

【東網】入職警隊29年的男警,疑因錢銀糾紛,去年10月在休班期間涉嫌破壞上水一店舖的閉路電視鏡頭,其後被捕,被控以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今(1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認罪,裁判官指控罪有一定嚴重性,但考慮到被告背景,屬初犯,加上曾因本案還押14日,故判被告罰款5000港元,另須賠償1300港元予案中店舖。

46歲被告黃志恆,報稱公務員。他已婚,18歲加入警隊。據悉現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2年10月30日,在新界北區上水新成路4A舖「洗車易雄仔汽車美容服務有限公司」,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上述公司的一部閉路電視鏡頭,意圖損壞該財產。

案情指,有關店舖原本屬於被告的妻子,其後由另一人接手,惟被告就買賣細節,與買家發生爭拗。至10月30日,店舖員工發現價值1300港元的閉路電視鏡頭損毀,不能運作,於是報案。執法人員調查後,發現損毁鏡頭拍攝到被告容貌,顯示他在當日凌晨5時許,站在鏡頭前,未幾畫面轉黑。辯方今求情指,被告約於2012年患精神病,需定期接受治療,去年12月曾企圖自殺,自此一直留醫大埔醫院。被告願意賠償,考慮到被告精神狀況及認罪,冀法庭以罰款方式處理。(原文)

#2023081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打CCTV
【元朗7.21】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遭駁回 白衣人程偉明:我覺得係政府叫我哋去做

【獨立媒體】四年前發生元朗7.21白衣人襲擊事件,至今8名白衣人罪成,判囚3年半至7年。其中64歲裝修工程偉明被裁定暴動及串謀傷人罪成,判囚4年3個月。他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今(18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最後被駁回。程偉明沒有律師代表親自陳詞,他在庭上稱:「如果我今次唔講就無機會講」,最後表示:「我覺得係政府叫我哋去做嘅啫,就係咁簡單!」法官彭寶琴打斷其發言指:「我一定要停止你啦!」,並解釋:「法庭唔係畀你發表對案件嘅個人睇法或者觀感。」 (全文)

#20230818新聞 #0721元朗 #白衣暴徒 #非手足
國安處帶走「黃之鋒契媽」余志欣 調查是否與羅冠聰有金錢來往

【明報】警方國安處7月初懸紅通緝8名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的海外港人,當中包括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據了解,國安處人員今日(18日)突擊搜查羅冠聰「在港相關連繫人」余志欣位於北角區的單位,將其帶返警署調查。

據了解,余志欣與香港眾志關係密切,圈內人稱之為「黃之鋒契媽」,國安處正在調查她是否與羅及其團伙有任何形式的聯絡或是金錢往來。 (全文)

#202308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逮八人
【蘋果案】延至12月開審 黎智英質疑發布煽動刊物罪逾時檢控、擬呈交不在場證據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原定於今年9月開審,惟法官杜麗冰在今日(18日)的審前覆核中,提出延期開審,以待法官李運騰完成審理初選案,在控辯雙方不反對下,案件重新排期至12月18日開審,預留80日。此外,辯方質疑發布煽動刊物罪超出檢控時限,法庭無權處理該罪的答辯,辯方亦會針對該罪呈交黎的不在場證據。據悉,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梁美芬丈夫王貴國被列為控方專家證人之一,擬就不同地區的法律及對國家安全的影響提供專家證據。

黎智英缺席聆訊,辯方團隊包括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和大律師關文渭、黃雅斌和董皓哲,由於彭正身處外地,所以今日由關代表應訊。3間蘋果日報公司清盤人由大律師王國豪代表。

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吳加悅及陳穎琛等代表。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全文)

#202308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義務急救員暴動罪成囚3年3月 申定罪上訴被拒 判詞:上訴人「鼓勵」當天暴動

【法庭線】2019年10月1日國慶,大批示威者在黃大仙集結,11人暴動罪成,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及判囚3年至3年3個月。案發時24歲的義務急救員不服定罪申請上訴,上訴庭早前聽畢雙方陳詞,即日駁回上訴申請,周五(18日)頒下判決理由。

上訴庭認為,上訴人身穿橙色有急救字樣背心,搶眼易明,意思就是「能夠和樂意」提供即時急救服務,但其實他根本「沒有任何身分」這樣做。「可以肯定的是,在暴動核心範圍內,舉目都是穿黑衣的暴動人群」,而上訴人不可能不清楚他們是其主要服務對象。故原審法官有足夠理由裁定上訴人「鼓勵」當天暴動,作「支援或後盾」,提供急救協助和「令他們(暴動者)可放心向警方對抗」,遂駁回其上訴。(全文

#20230818新聞 #1001黃大仙
婚攝助理上傳警婚照 認藐視法庭判囚2月、緩刑1年 官:被告移除帖文承認責任

【法庭線】高級督察於2020年6月舉行婚禮期間,有人發現連登討論區流傳其婚禮照片,帖文題為「今日我老死結婚 一齊祝福佢」,另附上「香港編年史」中該督察的個人資料。涉事25歲婚禮攝影助理,涉違反高等法院頒下有關「起底」的臨時禁制令,承認藐視法庭。法官高浩文早前判被告監禁兩個月,緩刑12個月,另下令他須向律政司支付8萬元訟費。

法官周五(18日)頒下判詞指,接納被告擁有良好品格,犯案屬單一事件。但帖文亦破壞督察人生中只得一次的婚禮,又因擔心人身安全要離開場地,相信對他們造成精神創傷。被告與警方合作,移除帖文,又承認責任,可見其悔意。而本案亦涉及延誤,終判囚兩個月,緩刑一年。(全文

#20230818新聞 #網上起底
【初選47人案】李予信稱曾因財政問題被公民黨拒出選超區、被捕後改獲黨支持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8日)踏入審訊第109天。前公民黨東區區議員李予信繼續作供,就他拒任鄭達鴻第二,但其後改參選超區,李解釋自己想做立法會議員,但「排第二係唔會做到」,而當時譚文豪曾問他參選意向。李指曾與譚會面,提及他所倡的政策理念或與公民黨否決所有撥款和議案的立場有出入,譚指他可繼續講其主張,李理解其言下之意是黨就否決的立場「有彈性」、他成功出線再算。李其後申請黨內「徵召機制」參選超區被拒,理解黨因他勝算不高無法全數資助其40萬初選經費。不過李於6.12一周年涉非法集結被捕後,獲告知引起黨內高層和黨員關注,並獲得捐獻,黨遂重新考慮支持他出選,李終於6月19日宣布參選,但於初選落敗。

就公民黨簽署的「墨落無悔」聲明,李指與他無關,因他當時並非公民黨潛在候選人,「我冇去關心」;而他無出席過協調會議,決定參選後不知道初選規則,向黨查詢方獲告知超區「坐三望四」,理解是協調目標。李亦指,提及否決財案的選舉單張為公民黨共用,但《國安法》後無再派發亦刪去相關字眼。(全文

#202308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3名「口岸爆炸品案」被告入稟向警方索償 稱在警署遭警員毆打 因申請法援未向警方發傳票 審核聆訊押後至明年2月

【庭刊】3名「深圳灣口岸爆炸品」案被告今年3月以手寫入稟狀向警務處提出民事傷亡訴訟,就個別警員在不同警署內作出傷害他們身體及精神的行為追討賠償,其中一人聲稱被毆打以索取證供。案件今(18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只有1名獲保釋的原告人出庭應訊。由於3名原告需要申請法援,亦未向警務處發出傳訊聆狀,法庭將審核聆訊押後至明年2月1日再開庭處理。(全文

#20230818新聞 #20200307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