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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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查爆竊案順手牽羊 警隊賊仔偷iPad手鏈頸鏈

【東方日報】警隊又出賊仔!上周五(3月31日)早上9時50分,上水金翠路38號一獨立屋發生爆竊案,當時屋內窗門被破壞,損失珠寶首飾、兩隻名錶、港元及外幣現鈔等貴重物品,總值約73萬元。案件交由大埔區調查部門跟進。據了解,65歲女戶主當日稍後再清點財物,發現另有一部iPad平板電腦不翼而飛,她於是利用手機應用程式遙距鎖機及追蹤定位,並向執法部門提供相關資料。

人員緊接搜查該名男警的單位,再尋獲共值約兩萬元的一條手鏈和一條頸鏈,有人初時聲稱是準備送予家人的禮物,惟人員作深入追查後,懷疑相關首飾亦是該警員於去年12月11日處理另一宗爆竊案時盜取,原屬案中男事主的亡妻遺物。該名警員涉嫌「盜竊」被捕,現時已遭停職及扣留調查。

警隊醜事一蘿蘿,涉順手牽羊更是司空見慣。去年11月26日凌晨,一名31歲男子乘搭巴士時遺下一個背包,雖然他其後於天水圍天耀路一花槽尋回,惟背包內3張八達通卡及電子器材不翼而飛,損失總值約2.7萬元。警方調查後,發現該些八達通卡在失竊後連日被盜用,至同月29日拘捕一名26歲男警,起回部分失物。被捕人士被起訴5項「盜竊」罪。

去年11月4日,一名姓吳(30歲)休班女警被指在荃灣灣景廣場「AEON」偷走價值780元的凍肉。她去年12月28日被控一項「盜竊」罪。(全文

#2023040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調查爆格順便爆格
10.31 旺角|被指管萬用刀罪成判囚 時任消防員上訴得直 官拒按律政司要求修改控罪

【法庭線】2019年10月31日,網民在旺角發起「毋忘831恐襲太子悼念會」,案發時29歲休班消防員被指向警員「批肘」,其後被搜出萬用刀,早前被裁定襲警罪名不成立,「管有非法用途工具」則罪成,判囚3個月。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法官張慧玲早前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兼獲訟費。

法官周二(4日)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解釋裁決理由,認為根據本案環境證據而言,不能達致唯一合理推論,裁定上訴人管有萬用刀意圖作「傷害人身」用途。至於律政司要求修訂控罪為「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遭法官拒絕,認為會對上訴人造成不公。判詞指,若上訴人當時面對不同控罪,除盤問方向有別外,亦有可能出庭作證,現階段修改控罪會剝奪他可作供的權利。(全文

#20230404新聞 #1031旺角
國安處拘47歲男子 涉助「詐騙集團」騙取470萬

【獨立媒體】警方國安處周二(4月4日)於西區拘捕一名47歲本地男子,涉嫌「串謀詐騙」,現正被扣留調查。據悉被捕男子姓周,報稱任職顧問。警方指,被捕男子涉嫌協助一個「詐騙集團」,向一間本地銀行提交虛假資料,騙取470萬元政府貸款。據悉,涉事「詐騙集團」與組織「光城者」及「Black bloc 小隊」有關。

警方調查顯示,被捕男子涉嫌協助一個「詐騙集團」,在2022年1月至3月期間,透過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向一間本地銀行提交虛假資料以申請貸款,獲得款項約470萬元。

警方指,該「詐騙集團」另有成員涉嫌與本土極端團夥有關,並已於2022年10月被警方拘捕,他涉嫌串謀恐怖活動、縱火、串謀縱火、串謀詐騙及洗黑錢。警方稱,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翻查報導,警方國安處去年10月24日拘捕7人,分別為「光城者」、「Black Bloc小隊」及一個「詐騙集團」的成員。其中一名22歲男子,同時為3個組織的成員,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中「參與實施恐怖活動」,另涉縱火、串謀縱火、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該男子曾向組織「光城者」提供金錢資助。「光城者」的14人名成員,在2021年7月被警方拘捕,指組織意圖策劃恐襲。

該男子亦曾以另一組織「Black Bloc 小隊」成員,於2021年5月28日參與燒毁荃灣沙咀道的政府檢測站,並於去年年初與一名20歲男子及一名52歲女子,策劃企圖燒毁政府檢測站,涉事兩男女去年10月24日分別在北角及九龍城涉嫌「串謀縱火」被捕。

另外,警方表示該男子涉嫌與另外4人,透過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串謀詐騙銀行申請貸款,成功獲得約470萬元。涉事兩男兩女,年齡介乎36至43歲,在去年10月25日被捕,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被捕。據悉,有被捕人士為組織「Black bloc 小隊」成員。(全文

#202304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國安處拘47歲男子 涉助「詐騙集團」騙取470萬 【獨立媒體】警方國安處周二(4月4日)於西區拘捕一名47歲本地男子,涉嫌「串謀詐騙」,現正被扣留調查。據悉被捕男子姓周,報稱任職顧問。警方指,被捕男子涉嫌協助一個「詐騙集團」,向一間本地銀行提交虛假資料,騙取470萬元政府貸款。據悉,涉事「詐騙集團」與組織「光城者」及「Black bloc 小隊」有關。 警方調查顯示,被捕男子涉嫌協助一個「詐騙集團」,在2022年1月至3月期間,透過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向一間本地銀行提交虛假資…
國安拘中年男子 涉協助詐騙集團騙取470萬貸款 集團與「光城者」有關

【明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4日)於西區拘捕一名47歲本地男子,涉嫌「串謀詐騙」。據悉被捕男子姓周,報稱任職顧問。警方調查顯示,該名男子涉嫌協助一個詐騙集團,在2022年1月至3月期間,透過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向一間本地銀行提交虛假資料以申請貸款,獲得款項約470萬元。

該名47歲被捕男子,昨晚(4日)已被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中旬向警方報到。(全文

#202304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休班警涉年初柴灣襲擊案被捕 周四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明報】警方今年1月8日凌晨接獲一名57歲男子報案,指於柴灣小西灣道28號巴士站被男子以手襲擊。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上周五(3月31日)拘捕一名48歲男子。他已被控以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案件將於明早(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該被捕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現已被停職。警方指,非常重視警員的操守,任何警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全文

#2023040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初選47人案】民主動力帖文有「光復議會」「對抗暴政」字眼 趙家賢向法官認錯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6日)踏入審訊第39天。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繼續作供,確認民主動力作為初選承辦機構,為初選進行眾籌、招募、宣傳和為參選人申報開支等。法官陳慶偉問及民主動力在2020年6月宣布眾籌的帖文內,提及「光復議會」和「對抗暴政」的意思,趙指當時民間社會覺得受到「好強大嘅政治打壓」,以「對抗暴政」表達憤慨,並在法官追問下指相信「暴政」是指當時的香港政府。被問該些字眼是否民主動力的政治立場,趙稱「絕對不是」,並說「抱歉法官閣下,我要認錯」,「我冇做好謹慎責任嘅角色」,有被告說「嘩」,多人發笑。趙在追問下指民主動力並非「政治中立」,是屬民主陣營的組織。(全文

#202304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休班警尖沙嘴偷手機被捕 已被停職

【明報】尖沙嘴分區特遣隊人員昨(8日)凌晨約4時在尖沙咀河內道及加拿分道交界巡邏期間,懷疑一名56歲本地男子偷取他人的手提電話。經初步調查,警員以涉嫌「盜竊」拘捕該名男子。案件交由油尖警區重案組跟進。
據了解,被捕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隸屬香港仔警區軍裝巡邏小隊,男警現已被停職。警方表示,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全文

#2023040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初選47人案】第九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指抗爭派失控「唯有DQ自己」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進入審訊第九周。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繼續作供,更詳細談及民主動力角色及退出初選經過。

趙家賢供稱,為免DQ風險,與區諾軒成功說服戴耀廷毋須參選人簽署協議,惟本土派對此有「超級大意見」,因與傳統民主派「互信極之不足」,但趙認為即使無簽協議,戴耀廷和區諾軒仍可為會上共識做證。趙亦引述其助手稱新東會上投票通過「會運用」否決權字眼,與區諾軒早前稱沒有達成共識有出入。

趙又指,兩辦譴責初選或違法後才首次讀畢戴耀廷〈真攬炒十步〉一文,感「心寒」、如「世界大核爆」;而戴向參選人發訊息稱不提否決每個議案和癱瘓政府,趙認為他「好清楚知道踩到界」、望「統一口徑」。惟抗爭派其後召記者會表明否決預算案和望引致國際制裁等,趙認為是「完全地失控」和抵觸《國安法》,「我唔能夠DQ佢哋嘅話,我唯有喺呢個時候DQ自己」,遂宣布退出初選。

此外,趙家賢本周多番被法官打斷要求直接回答問題,並對民主動力帖文曾提及「光復議會」、「對抗暴政」向法官認錯。庭上播放抗爭派記者會片段,岑敖暉稱「非常期待」被國安處送入監牢,多名被告發笑。(全文

#202304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控方指郭榮鏗同為本案「共謀者」 趙家賢被問「五大訴求」意思多番猶豫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2日)踏入審訊第41天。控方今披露本案「共謀者」名單,除早前提及的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和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亦包括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趙家賢亦被法官問及何為「五大訴求」,他回答時多番猶豫和斷斷續續,並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於2019年6月被政府撤回,有被告驚訝發笑。趙家賢早上完成主問,並由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大狀黃宇逸盤問,趙形容鄭達鴻「好勤力」,不會視他為「本土抗爭派」,辯方並稱公民黨在《國安法》生效後,曾要求將政綱修訂為「無字政綱」,趙對此無印象。

控方早前指控曾參與九龍東協調的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以及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均為本案「共謀者」(co-conspirator)之一,惟二人均沒有被捕和被起訴、名字亦不在公訴書(indictment)上,法官認為情況不理想,籲控方提供一份共謀者名單。

主控萬德豪今交代除二人外,亦指控已離港的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為「共謀者」,並已向辯方提交「共謀者原則」下針對各被告的修訂證據列表。根據該原則,各共謀者的言行均可用來指證所有被告。法官李運騰問,郭榮鏗有什麼發言和行為,萬德豪指他曾在公民黨記者會發言。

控方亦展示名為「2020 年立法會選舉-民主派35+公民投票 群眾集資!」的「GoGetFunding」文件,提及公民投票的背景。趙稱因他不熟悉眾籌事宜,故由民主動力總幹事和職員負責撰寫相關資料,在眾籌網頁展示。他又透露原本曾找另一眾籌平台負責,「但之後佢就唔肯做」,故改為找「GoGetFunding」的平台。

萬德豪表示完成主問,法官陳慶偉續問趙,以他理解「五大訴求」是什麼?趙低頭思考約10秒,再低聲說「撤回呢個逃犯條例,然後就係……成立由法官主持嘅獨立調查委員會去調查整個事件」。陳慶偉問是什麼事件,趙稱是整個反修例運動,即為何會有民怨及後續的衝突事件。至於餘下訴求,趙思考一會指包括「釋放被捕人士同埋係可以撤銷控罪」,其後再指「然後就係……erm……係……要求……要求呢個雙普選盡快推動……同埋係取消612嘅暴動定性」。余慧明聞言搖頭嘆氣。

其後由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大律師黃宇逸進行盤問。趙其後在法官陳仲衡詢問下確認,不認為鄭達鴻是本土抗爭派,並在辯方追問下同意視鄭達鴻為傳統民主派。趙曾供稱2019年區選後本土派令地區事務政治化,惟他在盤問下確認,他和鄭2019年後於區議會通過撥款時,「係會經過思考去理性嘅處理」。(全文

#202304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警拘5人涉教唆或使用假T牌試車 1人為休班警

【獨立媒體】警方拘捕5人包括一名休班警,懷疑他們涉嫌利用假試車牌照,即俗稱的T牌為複印文件,並用作試車,以「行使虛假文書」、「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將他們拘捕。據了解,涉案的警員駐守天水圍分區,現時已被停職。

警方周一(10日)在青衣葵青路路發現四輛掛有試車牌照的私家車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拘捕3男1女,共4名司機。(全文

#202304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美心閘門縱火罪成囚6年 退休警兒子不服定罪及刑期提上訴

【獨立媒體】2020年7月1日大批市民到港島區遊行,抗議《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名為退休警兒子的20歲男學生於銅鑼灣被搜出汽油彈。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縱火、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盜竊等四罪罪成,判囚6年。男生上周四(4月6日)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

謝官判刑時指,本案有5項加刑因素,包括被告伙同他人犯案、有預謀及計劃、犯案地點人煙稠密、被告使用易燃劑,以及屬針對他人的報復行為。謝官認為勞教中心或教導所的刑期無法反映被告罪責,又拒絕接納被告患抑鬱症及過度活躍症作有效減刑因素。(全文

#20230412新聞 #20200701銅鑼灣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 入稟狀: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批Tim Owen簽證 要求法庭宣布越權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蘋果案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罪,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於去年10月申請加入辯護團隊獲批,惟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不果後,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人大於去年底釋法後,國安委於今年1月召開會議,會上判斷黎智英有意聘請Tim Owen作蘋果案的法律代表,很可能會構成國安威脅,以及違反國家安全利益;另建議入境處處長,若接獲Tim Owen的工作簽證申請,均須予以拒絕。黎智英周二(11日)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國安委和入境處處長的決定逾越《國安法》第14條的權力,以及要求法庭撤銷相關決定。(全文


#202304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初選47人案】林景楠曾稱「三投三不投」廣告紅色底色「好嘔心」 趙家賢指與民主動力及區諾軒無關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2日)踏入審訊第41天。趙家賢接受代表吳政亨的大狀盤問,庭上展示新界東群組對話,其中認罪被告、控方證人林景楠曾轉發「三投三不投」的《蘋果日報》頭版廣告,批評廣告「內容很多問題」,以紅色底色「好嘔心」,又問圖中「藍色物體是否媽咪麵個friend?」,戴耀廷則回應廣告由民間團體刊登,「與初選無直接關係」。趙確認,事前不知悉該廣告,而戴耀廷亦曾向他承諾「三投三不投」與初選大會無關。被問「三投三不投」是否並非「35+計劃」一部分,趙表示:「我只可以回應,同民主動力同我本人同區諾軒無關。」

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大狀黃宇逸下午完成盤問趙家賢,由代表吳政亨的大律師石書銘盤問,發起「三投三不投」的吳被指為初選組織者之一。趙確認,吳沒有出席初選組織者會議、記者會及協調會議。被問吳是否從沒參與立會過半後如何使用權力的討論,趙表示「我唔知佢有冇喺其他場合參與,所以我只能夠答唔清楚」。至於吳有否參與否決預算案的討論,趙同樣回答不清楚,但重申不知道吳有否在其他場合或與其他人包括戴耀廷討論。趙亦同意,吳政亨並非在任何初選WhatsApp群組內,亦無參與製作初選提名表格,趙稱「係民主動力做嘅,所以佢無參與」。

石書銘續問,趙是否不會視吳為「35+計劃」的組織者之一?趙稱:「我當然唔知道佢同戴耀廷之後有啲咩嘅溝通」,但趙已經與戴講清楚,民主動力承辦初選時,「我哋做嘅一啲工作係同呢個團體冇關嘅」,而戴亦承諾會繼續與該「粉絲」聯絡,繼續推動初選。石亦問,趙是否不視「三投三不投」為他與戴耀廷和區諾軒籌辦「35+計劃」的一部分?趙略提高聲線表示:「我只可以回應,同民主動力同我本人同區諾軒無關」。

趙重申,與戴耀廷曾談及「李伯盧」,戴稱李伯盧是其粉絲,並指有這些民間團體幫手初選「係好重要」,而趙曾清楚向戴表示,李伯盧的「三投三不投」很大機會抵觸選舉相關法例,但戴稱「2016年雷動計劃都無事啦」,並承諾會提醒吳小心點。戴亦表示,李伯盧是在民間推動初選的民間團體,並向趙承諾,李伯盧的「三投三不投」與民主動力承辦初選的大會無關。

趙昨供稱,吳政亨文章予人感覺他有份組織初選,並與區諾軒和戴耀廷談及。石問到他這個印象是否錯誤,陳慶偉質疑不明白其問題,並改問是否任何人閱讀有關廣告後,均會錯誤認為吳有份組織初選,趙同意,並補充「用一個 reasonable man 嘅角色」,延伸庭的被告聞後傳來「嘩!」聲。石再問,該印象是錯誤的,因為李伯盧並非初選組織者。法官問他是否指出案情,石確認,惟李運騰指趙的答案很清晰,就是李伯盧與「35+」沒有關係,其立場與區諾軒一致。

案件明早續審。(全文

#202304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趙家賢指楊雪盈「好溫和務實」 認為入立會後應「自主行事」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3日)踏入審訊第42天。趙家賢接受代表楊雪盈的大狀張耀良盤問,形容楊雪盈是「好溫和務實嘅獨立議員」,積極推動藝術政策,很得較為建制守舊的大坑區居民歡心。趙曾與楊就協調會議討論,指楊亦知道戴耀廷是「成日有好多諗法」的人,亦與趙一樣是「理性溫和務實嘅性格」;就戴會上提及否決預算案,楊認為「咪由佢講吓先囉」,但認為入立法會後每個議員也是「自主行使權力」。趙亦沒有聽過楊提及要迫使特首下台或癱瘓政府。

代表吳政亨和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今表示,就吳政亨已完成盤問,就余慧明則沒有盤問,其後代表楊雪盈的大律師張耀良開始盤問。

趙確認,楊雪盈沒有政治聯繫,當時在公共服務上亦是新手,並指雖然楊是新任議員,但「佢喺大坑嗰度係好得當地嘅居民嘅歡心」,又指與楊特別有聯繫,是因他中學時於大坑坊眾會有義工服務的聯繫。趙又指,知道該區是「比較上好建制好守舊」的選區,但楊雪盈以她對藝術的專業和在大坑的服務,「令到當地嘅居民知道,可能佢係相對上支持民主嘅信念……」,惟被張耀良打斷,指稍後會談及。

趙亦確認,楊雪盈於2019年區議會選舉連任,並當選灣仔區議會主席。張耀良一度問楊當選主席是否因為她較溫和,惟法官陳仲衡即打斷,指趙並不是投選楊的人,不能回答其問題。張改問楊的政治立場是否溫和,趙形容楊是「好溫和務實嘅獨立嘅議員」。

張續問,楊與趙對話中有沒有提過任何「35+計劃」的目標,包括要迫使特首下台或癱瘓政府?趙指楊沒有特別提到,只是提及戴耀廷的公開說法。張問,那據趙的印象,會否認為楊反對否決財政預算案?法官陳慶偉指趙已回答楊曾稱「由佢(戴耀廷)講吓」,趙同意,重申楊認為「佢(戴)好多諗法,由佢講囉」。陳問,即楊沒有表示支持或反對否決財案?趙同意,稱楊「淨係覺得之後入到立法會應該自主行事」。

李運騰再問,既然楊無意遵從協調會議共識,為何她仍然要參與「35+計劃」?趙表示,沒有與楊就最終有否參與官方選舉有特別討論,他亦指「所以如果你問我個人點樣解讀佢呢個行為嘅話...」,李打斷稱不是要他解讀,而是問他有否被告知,趙逐回應:「我冇同佢特別傾過,所以我唔太清楚」。 (全文)

#202304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懲教擬擴大「智慧監獄」設施 荔枝角收柙所裝人工智能監察系統

【獨立媒體】懲教署將會在今年陸續為各個懲教設施增加「智慧監獄」設施,除了在19個懲教院所安裝具分析電話內容偵測敏感字的「綜合智能通訊系統」外,現時關押最多囚犯的荔枝角收柙所亦有多個項目,包括在保護室加裝「非接觸式生命體測檢測系統」,以及加裝配備人工智能和視頻分析功能的監察系統。當局在文件解釋,預期成效包括「協助監管在囚人士行為」,以及「保障在囚人士的安全」。(全文

#20230413新聞
「涉fb煽獨」留日生回港換證被捕 日教授關注國安法域外法權

【明報】警方國安處上月初在秀茂坪區拘捕23歲女子,涉在facebook發布煽動港獨信息,干犯《港區國安法》20及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日本東京大學教授阿古智子上周在日本雅虎網站撰文,稱該女子為留學日本的港生,上月返港更換身分證時被捕,被沒收護照無法返日繼續學習,期望相關大學考慮安排她參與線上課程,並對國安法的域外法權感到非常擔憂。阿古智子回應本報查詢稱,她是收到被捕女子男友、亦是她認識的一個學生求助,因而知悉事件。

阿古智子月初在網上以「國安法在日本的域外適用首例:應保障被捕香港學生學習權」為題發文,提到一名在日港人留學生上月初回港換領身分證時,因涉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被捕。她稱被捕人是她一名相熟學生的女友,已獲保釋,下月或將獲悉會否起訴。 (全文)

#20230414新聞
女學生認「起底」判緩刑 判詞:受害警不涉拘捕12歲女童 鼓吹轉發乃加刑因素

【獨立媒體】2020年9月「九龍大遊行」期間,12歲女童遭警員圍捕,職業訓練局女學生事後把一名懷疑涉事的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轉發至社交媒體,違反高院針對「起底」警員的臨時禁制令。她早前承認藐視法庭,判監21日、緩刑12個月,另須向律政司支付3萬元訟費。法官高浩文今(14日)頒布書面判刑理由,指事實上被「起底」的警員並非涉事警察,更沒有在當日被指派在旺角執勤,卻遭廣泛「起底」。法官又指被告帖文稱「記得唔好share出去呀」是加刑因素,但考慮被告在翌日已刪除帖文,加上被告表示明白遵守法庭命令的重要性,重犯機會不大,合適的判刑為監禁21日、緩刑12個月。

判詞交代案情,2020年9月6日警方被指派驅散非法的公眾遊行,其間一名12歲女童被警員截停及跌倒在地上,事件獲傳媒廣泛報導。翌日,被告在 Facebook 發表一則公開帖文,載有一名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宗教信仰、過往教會、小學、中學及相片,而該警務人員被指牽涉12歲女童事件。

涉案 Facebook 帖文亦載有一條連結可通往一則 Telegram 訊息,該訊息載有涉事警務人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警員的中文姓名、宗教信仰、過往教會、中小學、Facebook 及 Instagram 帳戶和相片;以及其家人的中英文姓名和 Instagram 帳戶。被告並稱:「記得唔好share出去呀」、「為大家介紹」、「2020/9/6 推跌12歲小妹妹個隻狗」及「老豆搵仔料」。

警方在9月7日發現被告的 Facebook 帖文,截至當日為止,該帖文被分享共1,161次,以及獲得合共1,983個「嬲嬲」、「讚好」和「驚訝」反應,和327個網民留言。

判詞則指,事實上被「起底」的警務人員並非涉事警察,更沒有在當日被指派在旺角執勤,然而他及家人在社交媒體平台遭廣泛「起底」,警員亦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擾、騷擾及恐嚇,包括在 Instagram 上收到騷擾訊息。 (全文)

#20230414新聞 #原訴傳票 #網上起底
醉酒休班警涉襲擊保安員 案件押至5.16再訊

【東方日報】一名男警察懷疑在去年10月休班期間受酒精影響,涉嫌於香港仔置富花園地下電梯大堂兩度襲擊保安員。他被控2項普通襲擊罪,以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醉酒罪,案件今(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表示正與律政司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裁判官將案押後至5月16日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52歲被告陳天柱,報稱是公務員。控罪指他於2022年10月15日,在置富花園16座地下電梯大堂,兩度襲擊吳家文。交替控罪則指他同日醉酒時在公眾地方,即該地下電梯大堂及三樓走廊行為不檢。

辯方今向法庭表示,早前已聯絡律政司,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而律政司需要時間考慮,因此申請押後4星期。控方確認有關情況,同時不反對被告繼續擔保外出。裁判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之後,把案押後至5月16日再提訊,並續准被告以3,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警察不時捲入襲擊案件。其中48歲男警劉驍璋,涉嫌在2023年1月8日休班期間,在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總站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男子郭福基,因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被告尚未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訊。另外,2022年8月6日,48歲男警馮漢邦被指在休班期間,於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1間樓上吧襲擊1名姓魏女子,因而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男警不認罪,案件已於今年3月開審,並會在7月4日續審。(全文

#202304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酒打實Q
毀防盜偷貴價帽斷正 逃跑被截求饒「畀次機會」 女警停職候訊

【東方日報】49歲停職女警涉嫌於去年中,在1間名牌時裝店內,盜去1頂價值逾5,600港元的帽子,因而被捕。停職女警事後被控1項盜竊罪,她否認控罪,案件今(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該店舖的經理作供,並指當日被告離開舖頭時,門口防盜裝置響起,其後涉案黑色帽從她身上跌出,被告曾一度逃跑且亦曾向經理不斷表示:「畀次機會我」。由於控方須時安排其他證人作供,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5月5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劉潔兒(49歲),被控於2022年5月21日,在九龍尖沙咀彌敦道63號國際廣場UG層TWIST內,偷竊一頂黑色帽,價值5,670港元,而上述物品為TWIST的財產。控方傳召該店舖的郭姓女經理作供,她稱當日下午,有同事透過對講機稱服裝部的貨架上不見了涉案的Prada帽,郭遂指示同事翻查閉路電視紀錄,並發現被告曾拿着該帽進入試身室,但她離開時卻不見有拿着該帽。被告其後繼續選購其他物品。

郭指被告購買了另1頂帽及1條手鏈共支付了約1,100港元,其後離開店舖經過防盜裝置時,裝置發出警報,郭遂截停她。郭指當被告放下拿着的東西再走過防盜裝置卻再次發警報。郭詢問她有否帶走未付款貨品,她顯得慌張並走向她的袋子找東西,期間該帽子從她身上跌出,郭詢問她有否付款,她即想逃出店舖但被店員截停,被告及後不斷稱:「畀次機會我」,郭則通知同事報案。郭有檢查涉案黑色帽並發現內裏的防盜器不見了,其後則另外發現已損壞的防盜器。郭稱被告及後想從袋子拿出東西並與她們說話,但郭向她稱:「唔好同我哋講,同警察講得啦」;當日替被告搜身的執法人員供稱,到達現場後在被告近大腿位置搜出1把鎅刀,她身旁地下有1個保溫杯,裝有1個白色防盜器,她身上亦有1張精神科專科覆診紙。拘捕被告的執法人員供稱因被告當時胡言亂語,懷疑她患有精神病,沒有即時作警誡,且怕她傷害自己及逃跑,故向她施用手銬。不過該人員稱他從不知道被告本身是1名警員。(全文

#202304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停職女警偷貴帽 #暴露陰部 #偷朱古力
轉載西灣河開槍警及家人資料 黃之鋒判監3個月 另一中年漢緩刑12個月

【獨立媒體】反修例運動期間一名在西灣河開槍的警員被「起底」,法庭頒布禁制令禁止披露該警身份,又在刑事程序中批出匿名令。包括黃之鋒在內的4人涉嫌違反命令,律政司事隔兩年啟動民事程序,控告藐視法庭。其中黃之鋒承認責任,今(17日)於高院被判即時監禁3個月,另一名中年男子則被判監禁21日、緩刑12個月。法官高浩文未有在庭上即時交代判刑原因,他表示將在數天內頒布書面判刑理由。

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黃雅斌求情指,黃之鋒及早承認違反「起底」禁制令,但強調他無意轉發「連登」討論區涉及性騷擾和種族主義的留言,現向受影響警員致以毫無保留的歉意。黃大律師指,明白黃之鋒知名度高,一旦按下「分享」鍵,便會引起公眾關注,但希望法庭考慮他案發時年僅23歲,現已26歲,求情信顯示他關懷弱勢社群、參與教會等,以及他本意並非分享「連登」的留言。

案件延誤方面,黃大律師指,被「起底」警員在2022年5月4日呈交的誓章顯示,他於2019年11月發現「連登」的帖文,但當時未見過黃之鋒Facebook的涉案帖文,直至有人向他展示截圖才得悉。至5月11日,律政司向法庭申請許可,啟動民事訴訟程序。黃大律師指,律政司只需5個工作日便決定起訴,可以非常有效率。

律政司代表則指,案件延誤可以是減刑理由之一,但黃之鋒及其代表律師均沒有提及因延誤而遭受不公。律政司強調,法庭判刑需具阻嚇性,否則公眾便會以為「起底」行為不須被懲罰。 (全文)

#20230417新聞 #網上起底 #1111西灣河
【初選47人案】趙家賢稱無規定以投票達共識、戴耀廷會私下游說 指李永成為民主黨代表惟辯方指已離黨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7日)踏入審訊第44天。趙家賢繼續接受盤問,確認各區各有共識,惟就如何達成共識並無任何書面或口頭規則。法官關注如何處理分歧,趙指戴耀廷會邀請各方講解想法,會後亦會私下游說,「佢揸住架 MINI Cooper 可以周圍走。」趙曾供稱新東會上投票通過「會運用」否決權,趙指若很多方法仍未能達共識,投票可算是「解決死局」的做法,惟承認從沒聽過會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達成共識。此外,趙一直供稱第二次新東會議民主黨代表是李永成,惟辯方指李於2018年底、2019年初已離開民主黨,趙指「完全冇印象」,向法官和辯方表示「唔好意思」。 (全文)

#202304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