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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惑六四集會案 鄒幸彤上訴得直 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

獨立媒體】2021年六四悼念晚會遭警方禁止,已解散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於六四前,在社交媒體Twitter和《明報》發表文章,煽惑市民前往維園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早前獲高院法官張慧玲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律政司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今(19日)獲張官批准。

律政司要求把兩項重大法律議題交由終院處理:

一、在涉及「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的刑事審訊中,被告人是否可以挑戰警方禁止集會的決定的合法性,作為辯護理由,即使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已裁定維持警方的決定?

二、若然上述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法庭對於被告人挑戰警方和上訴委員會決定的合法性,應該如何處理?

雖鄒在本案定罪及刑罰撤銷,惟她仍須就支聯會涉顛覆國家政權案還柙。

張官在早前判詞指出,上訴人鄒幸彤所面對的控罪是普通法下的煽動罪,如果警方的禁止令不合法,即使上訴人呼籲他人到維園集會,也不屬違法,因此禁止令的合法性是必要的控罪元素,上訴人亦可以在刑事審訊中挑戰其合法性。

張官又指,證供顯示警方沒有認真主動考慮可行的防疫措施,便決定禁止集會,不符《公安條例》規定,遊行及集會上訴委員會的裁定亦未能顯示有認真主動考慮防疫措施,即使鄒的文章是呼籲他人參與集會,也不屬違法。(全文

#20230119新聞 #20210604維園
港大畢業生非法集結罪成 提上訴許可申請被駁回 官同意警證供可信

【法庭線】2019年11月10日「八區開花」活動中,4男分別被指在旺角參與暴動、襲警等,其中一名地盤工及港大畢業生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囚3個月,兩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許可申請,地盤工其後撤回申請,法官彭偉昌周四(19日)於高院上訴庭駁回餘下一人的申請。

法官在判詞中稱,因應警員對堵路者的注意及觀察,原審區院法官接納其證供能準確辨認申請人是「無可厚非」。法官續指,警方證人就上衣的款式、放置垃圾袋的次數等細節出現分歧,是可接受範圍,並非能動搖本案辨認證據的矛盾,拒絕申請人的上訴許可申請。(全文

#20230119新聞 #1110旺角
主控稱過往未聞立場新聞 批評論立場單一 鍾沛權指已盡力發布不同觀點

【明報】「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所屬母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今(19日)進入第22天審訊,控方質疑部分立場評論文章的政治立場「一面倒」,若讀者不看其他觀點的文章,「入咗腦救唔返」;鍾沛權稱所有媒體均面對上述情况,立場只能盡力發布不同觀點的內容,增加讀者接收的機會,「如果你唔畀我繼續存在,咁我做唔到呢樣嘢」。審訊明續。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今開始盤問鍾沛權,她自言在警方拘捕兩名被告前「本身未聽過立場新聞」,只知道有位「立場姐姐」,並抽出立場特刊《立誌》,整理最高瀏覽量的10篇立場博客文章排行榜提問。

控方舉例《元朗事件追究起來,警察管理層可能要坐監》一文內,指責有警員要就元朗721襲擊事件負刑責,「通常就係『黃營』嗰啲人先鍾意睇」。鍾沛權則認為閱讀文章不代表同意文內觀點,他亦會因好奇而閱讀某些與他立場相反的文章。

瀏覽量最高的文章是《十分鐘,了解〈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控方問文章瀏覽量高,是否代表多人同意其觀點。鍾沛權則認為,多人瀏覽的文章往往被轉載至不同平台,難以概括讀者閱讀文章的原因。

控方續指,文章被多次轉載後,可能接觸到非固定讀者,而他們不會再看立場其他文章,故立場應確保該一篇文章持平。鍾則反指控方不應低估讀者接受資訊的能力,又反問「有冇媒體做到」每篇文章均涵蓋正反意見,而一篇文章亦難以涵蓋一個議題的所有相關資訊;他亦重申上述為評論文章,舉例無綫新聞的評論欄目「一家之言」也沒有包含各方意見。(全文

#20230119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休班警涉拳打腳踢叉女友頸脫罪 官提醒:唔好俾感情事影響工作

【星島日報】26歲休班男警被前女友指在寓所和港鐵站襲擊她,包括拳打腳踢、叉頸和掌摑,又涉將她「撼頭埋牆」和要求她跪地道歉。涉案男警否認兩項普通襲擊及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經審訊後,裁判官陳志輝今(18日)在東區法院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陳官指女事主遇襲後卻沒有離開被告,對她證供可信性有所保留。陳官裁決後,提醒被告「千祈唔好俾感情事影響工作。」

陳官裁決時,指根據女事主證供,被告襲擊她的行為明顯超出打情罵俏,但在遇襲後,她卻仍與被告共處、沒有離開,例如在生日當天遇襲後,她翌日仍與被告前往另一酒店慶祝生日,故對她的證供可信性有所保留。

陳官又指,女事主有拍下傷勢,而每次事發前均和被告在一起,故被告的行為確有可疑,但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裁定4項罪名均不成立。陳官裁決後,提醒被告「返工就返工,拍拖就拍拖,千祈唔好俾感情事影響工作。」

被告彭天裕被控於2021年7月15日,在鰂魚涌糖廠街23號東隅服務式住宅的一間房間襲擊黃潔明;及同年7月5日在紅磡都會軒某單位襲擊她。他另被控於2021年10月14日,在屯門富泰邨秀泰樓某室襲擊黃潔明,因而對她造成傷害;及同年12月24日在寶琳地鐵站襲擊她。(全文

#2023011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掌摑腳踢女朋友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博客刊出才檢視有危險 鍾沛權:「好少係總編睇晒先出街」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20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3 日審訊,鍾沛權繼續接受控方盤問。

控方伍淑娟詢問鍾沛權,若一個平台經常刊出相同類型、議題的博客文章,會否令外間覺得該傳媒是採納博客立場;鍾不否認有機會,但稱會盡力容納不同聲音、題材及光譜,使意見多元化。他指,若某博客集中於一種看法,「我哋會主動去搵其他聲音」,即使建制派不接受訪問或拒絕被轉載,《立場》會以報道方式引述其評論。

伍淑娟詢問,《立場》做了甚麼事,令建制派抗拒他們;鍾指《立場》是監察、制衡權力,對於建制派、擁有公權力的政治人物,「比較採取批判啲、嚴謹啲嘅角度審視佢哋行為」。伍淑娟質疑,其他傳媒亦有監察權力,鍾指傳統媒體的篇幅、力度,「大家覺得開始減輕緊,你亦見到比較一面倒支持政府、建制派的媒體越來越多」,認為公眾可能找不到非建制派的觀點文章。

就審批博客文章的流程,鍾沛權指一些長期合作、題材與文化、藝術及影評相關的博客,「大概知道佢風格,我哋係放心,先會篩選佢做博客,知道有啲作者好穩陣」,指他們的文章是「來稿必登」,「同事唔需要再問我,佢會自動轉載」,因此他會先處理即時新聞,其他博客文章在刊出後才檢視,但強調「冇一個安排叫先發布、後審批,冇咁一刀切」。

他指,2020 年《國安法》生效後,他唯一在政治主張上給同事的界線,是如果文章提倡港獨、分離主義,就不刊登,又指大部分政治人物的博客文章,「都盡量睇咗先發布」。

另外,鍾作供時提及,伍淑娟於周四(19 日)盤問時稱「之前未聽過《立場新聞》」,伍聞言稱「don’t take it personal,唔係我唔支持你哋,或者對你哋好反感」。鍾續指:「唔緊要,好多人冇睇過,但我諗你應該有睇過建制嘅媒體」,伍回應指「我都唔睇」,鍾再稱「咁你可能要睇吓啦」。他指,建制媒體甚少有支持政府以外的聲音,認為相比下,《立場》對不同意見的包容程度,遠高於建制陣營的媒體。(全文

#202301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三罷」攜索帶士巴拿火槍等 17歲男生上訴遭駁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示威者號召「三罷」,17歲男生被指在西灣河攜有索帶、士巴拿、鉗和火槍等物品,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判入勞教中心。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院法官黃崇厚今(20日)頒下判詞,根據終審法院就另一索帶案的裁決,首項控罪的定罪不能維持。餘下一項控罪,黃官指男生逗留現場很久,目睹非法行為,而涉案物品不是一般人日常帶在身,加上他的背包另被搜出4粒螺絲,與用來固定鐵欄杆的螺絲款式相同,整體證據支持原審裁判官的推論,即男生有意圖損壞財產,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首罪涉及一包索帶,法官黃崇厚指,根據終審法院就陳俊傑案的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的定罪不能維持,故撤銷定罪。(全文

#20230120新聞 #1113柴灣
林卓廷涉迫巿民刪示威照 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

【Channel C】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許智峯等4人涉於2019年7月6日屯門遊行後,要求巿民刪除示威者照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許智峯流亡海外缺席審訊,其餘被告則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20日)於移師西九龍法院的區域法院裁決,法官游德康指,林卓廷當時嘗試化解事主和在場人士的紛爭,感受不到他有意妨礙將來可能出現的刑事檢控,故裁定林卓廷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

林卓廷及曾(28)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曾(28)另被控非法集結罪;鍾(39)被控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及刑事損壞罪。

曾(28)被控的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非法集結罪成立;鍾(39)被控的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及刑事損壞罪,2項控罪皆不成立。游官准林卓廷及鍾(39)取得訟費。(全文

#20230120新聞 #0706屯門
額外探訪消息一出
見到有個post下有留言:未婚妻可唔可以計
令我諗起上一次探紙片
佢有同女朋友講:同居可以當直系親屬
於是
依幾日我地都打過去懲教所問
佢地的答覆是:
出示到政府比嘅證明(水電煤單)/地產證明就可以當直系

希望幫到大家大家可以做個參考
可能每間院所做法都唔同
有疑問可以更生事務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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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子杰指已戒煙一年 感謝寫信的人讓他感到愛

【獨立媒體】因初選47人案還押至今的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前屯門區議員張錦雄近日收到他的回信。岑子杰透露,這段時間得到很多的愛,有愛他的人想他戒煙,「因此我順手就把煙戒掉了,已戒了一年有多」。岑又稱,最近有點「幸福肥」,感謝寫信給他的朋友,「讓我感受到暖暖的愛」。(全文

#20230122新聞
邵家臻初二探尹兆堅 指尹獄中多運動「胸肌初現」寄語牆外人互相守望

【獨立媒體】昨日年初二(23日),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到赤柱監獄探訪因民主派初選案還柙的尹兆堅。他指,尹兆堅早前消瘦許多,現在多做運動,已「胸肌初現」,體重稍微回復。不過尹的腰患隨體重而重現,目前靠著拉筋舒緩算有成效,最想的是「修身而不增磅」。邵又引述尹兆堅指,尹一直記掛牆外兄弟姊妹的生計,知道經濟不景氣,加上同路人的「特殊遭遇」,估計未來日子不易過,但寄語:「咬緊牙關,互相守望,捱過去」。(全文

#20230124新聞
姜牧師等3人被控煽動罪 男商人提早出院上庭還柙3.17再訊

【星島日報】警方國安處早前搜查旺角銀城商場「隱世市集」,拘捕至少6人涉嫌發佈煽動刊物。其中「影衰mi雜貨店」店主及店員包括「姜牧師」等3人,疑出售一本反修例事件「圖文簡錄」,當中含「光時」旗幟、侮辱國慶等圖像,3人被控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早前提堂,涉案52歲男商人早前因病留院、未能出庭應訊,他今(25日)被押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他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押至3月17日候訊,屆時將與同案另外兩名被告一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今日出庭的被告為52歲男商人,他原定明(26日)於西九龍法院應訊,惟他提早出院,故今早被帶上庭。李暫毋須答辯,而辯方沒有提出保釋申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遂將案件押後至3月17日再訊。(全文)

#20230125新聞
【五年後的第五天 盧建民】

放學第五天,盧建民說食物比以前貴了很多,路要行多幾遍,才能找到對的。

他走的,是一條迂迴艱辛的路。魚蛋革命後,被判監七年,最後坐了四年八個月,2018年跟今天的香港,仿如隔世,他記得的香港是比較寬容放鬆的,五年過去,他感到這個城市的壓抑和焦躁。「計劃未來?對未來沒有打算,這樣的環境、社會氣氛,怎樣計劃?」

社會讓人窒息,無法規劃未來,哪怕是當下,也讓人無所適從。在牆內,卻是另一個國度,一切都在規範內進行,沒有任何人能逾越,每天6時起床10時睡覺。他是很易適應新環境的人,很快便習慣早睡早起,食物也不算太差,「反正一定難食,不過我本身食得很清淡,所以很快習慣」。(全文)

記者 梁嘉麗
被指為「香港獨立黨」成員 40 歲葡籍男被控串謀煽動 案件將轉區院

【法庭線】一名被指為「香港獨立黨」骨幹成員的40歲葡籍音樂教師,於2022年11月被控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他涉在網上發布煽動陳述和相片。

案件周四(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負責。被告由律師陳奕勤代表。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9日再訊,以待轉介至區域法院。辯方未有其他申請,被告續還押候訊。(全文

#202301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香港獨立黨
二胡奏《願榮光》六旬翁被控無牌演奏 控方擬傳專家證歌曲事關社會事件

【法庭線】六旬翁被指於2021年三度在港鐵旺角東站外拉二胡,被票控3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周四(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他之前亦曾因在東涌以二胡演奏《願榮光》,被票控無牌演奏,最終獲裁無罪。

被告早前已否認傳票控罪,控方透露擬傳召兩名專家證人,就被告拉奏的歌曲作供,以證明曲目與社會事件相關,演奏會「引起現場其他事發生」。裁判官余俊翔把案件押後至3月23日作審前覆核。(全文

#20230126新聞 #20210803旺角 #20210818旺角 #20210909旺角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6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24天。控方今引述《立場》2019年11月「暴力邊緣」專題報導,訪問「前線V小隊」成員,預告將於當年區選前伏擊警員。控方問及為何不報警,鍾沛權重申要保護受訪者,並形容是從事新聞工作以來「其中一個最難嘅決定」。他指當時社會有零星人士激進化,媒體不能「視而不見」,發布訪問是警惕執法部門和公眾,亦讓公眾和政府在充分知情下討論和思考如何應對,直言武裝反政府力量涉複雜政治和歷史原因,「唔係單純透過執法可以解決到。」

鍾又承認,北愛抗爭一文若基於正常言論自由原則,實有機會發布,惟當時為了機構安全而大幅收緊審批準則。對控方質疑事後被《大公報》等批評也沒回應,鍾指當時經常受建制派或官媒「狙擊」,但不少批評僅基於政治立場、「上綱上線」亦「冇乜根據」,他為免「沒完沒了」,故選擇不作回應:「就讓我哋做嘅嘢去說明究竟我哋係一個咩機構。」(全文

#202301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6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24天。控方今就《立場》的多張配圖進行盤問,質疑意思負面、有偏見,諷刺國家主席習近平及林鄭月娥等官員,亦反映《立場》的立場。鍾沛權解釋配圖為政治漫畫,以象徵手法表達大眾看法,諷刺時弊,而在海浪背景加入印有國家主席習近平樣貌的病毒圖案,是象徵病毒由中國開始,「好似海嘯咁向全世界爆發」,反映大眾普遍認知;又直認轉載《國安法》全文的配圖寫有「黑箱立法 一國一制」,是《立場》對《國安法》的看法。

此外,主控伍淑娟上周稱世衛指疫症並非源於武漢,她今承認「畀咗錯嘅新聞大家」,並呈上新聞糾正。審期原預留至明天,已盤問鍾沛權兩日半的伍透露「差唔多進入核心」,估計除明天外需時多3日就「核心問題」盤問鍾。(全文

#202301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醫委會判非法集結罪成醫生除牌6個月緩刑3年

【明報】註冊醫生涉嫌於2019年平安夜,在元朗形點商場參與「和你sing」活動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囚14個月。醫委會今(27日)展開聆訊,張醫生被指作為註冊醫生干犯嚴重刑事罪行,明顯違反紀律。醫委會稱考慮有關行為會破壞公眾對醫療專業的信心,懲罰須反映社會期望,最後判張除牌6個月,緩刑3年。

研訊小組在商議逾1時後,由小組主席鄧惠瓊宣讀判詞。鄧指,張是一名年輕有為的醫生,將來或會對社會作出有用貢獻,而他實習期間的評估報告亦堪稱典範,惟處理這類案件時,須平衡刑事罪行的性質及嚴重性,以及公眾對醫療專業的信心。對於張稱「我不慎重的關鍵在於,在非法集會仍然合法的時候,我沒有離開集會現場」,研訊小組稱不同意張的說法,最終決定將張從普通科醫生名冊除牌6個月,緩刑3年。(全文

#20230127新聞 #1224元朗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7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25天。控方今就《立場》員工入職時,可自選四字詞的卡片作盤問,質疑「齊上齊落」、「有種責任」等與社運字眼相似,「星星之火」亦較「敏感」,讓人聯想「星火基金」,更一度質疑印卡片一頁底色是「黃色」,旁聽席一片譁然。鍾沛權強調,各人對同一字眼有不同演繹,批評若控方純粹透過「無邊無際」聯想、「一啲不言而喻」作檢控,導致有人須還柙、有傳媒須關閉,寒蟬效應「大到不符比例」,對香港傳媒的訊息亦「太恐怖」,也反映檢控證據薄弱。此外,控方又質疑《立場》員工大部分都是「黃色」,「帶住立場採訪」會很危險,鍾稱無從判斷同事政治立場,亦相信同事專業,不因政見影響工作。(全文

#2023012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7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25天。控方今續就《立場》美術部作品盤問,質疑配圖醜化警員,於社會氣氛熾熱時發布會「火上加油」,傳媒應該「收斂」。鍾沛權不同意,重申從不認為香港社會達致「好極端」情況,亦認為香港公民質素高、社運成因複雜,「唔係任何人三言兩語可以煽動到出嚟」,控方不應假設公民「好無知」,亦絕不能因2019年社會持續有衝突,就將衝突歸咎於傳媒煽動。鍾沛權又批評控方邏輯:「你開案陳詞成日有啲叫『不言而喻』嘅講法呢,你唔可以話A同B同時存在,就話A引致B,咁邏輯唔係咁㗎嘛。」(全文

#2023012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7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25天。控方今就區家麟博客文章〈2020香港新詞〉盤問,多番質疑文章無事實基礎,亦沒有提解決方案,反引起市民憎恨政府。鍾沛權着伍淑娟「睇多啲評論文章」,指評論文章風格五花八門,包括精煉簡潔,要求全盤交待背景及提解決方案是「不切實際」,又形容區家麟是冒着被檢控的風險,「本住公共知識分子的良心」提出批評。

鍾又質疑控方「逐個觀點去揪秤」,但各光譜作者均會撰寫類似文章,「點解呢篇文章針對政府就要被視為問題呢?」他重申,運用公權力的當權者應承受最嚴苛批評,「佢哋受得起㗎!」,強調禁絕批評才會令人民滋生不滿政府的情緒。控方透露預計需時多6個工作天完成所有證供,案件下周五(2月3日)續審。(全文

#2023012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8.11圍尖沙咀警署 7人暴動判監36至45月 男學生攜鐳射筆囚11月

【獨媒報導】2019年8月11日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24歲冷氣技工早前認暴動罪正還柙,其餘7人不認罪,經審訊分別被裁定暴動和藏武罪成,還柙至今早(28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親自作出暴力行為,但他們蓄意到場逗留,鼓勵其他暴動者,若非不積極者的支持,施暴者勢單力弱,亦不會明目張膽地破壞社會安寧,所以被告罪責不輕。考慮各人過往無案底、不爭議控方案情和身體狀況等因素,林官分別判7人監禁36至45個月不等。餘下一名男學生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監11個月。(全文

#20230128新聞 #0811尖沙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