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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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問警《立場》員工座位分布 辯方質疑與案無關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於2021年12月被捕,連同《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先後獲准保釋。案件周四(5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14日審訊。

控方傳召兩名到被告住所搜查的警員,其中一人檢取鍾沛權的電話、職員證及銀行卡,並在警署拍下其電話內容,包括通話紀錄、兩名被告之間的WhatsApp對話及相關群組。另一人則在林紹桐住所,檢取《蘋果日報》特刊「自由之夏」,以及兩本記者簿。

另外,控方問及當日到《立場》辦公室搜查的警員,《立場》各員工的座位分布,被辯方質疑與案無關,「邊個坐邊度對案情有咩關係?」。控方解釋,以證明相關人士是《立場》 員工。案件周五(6日)續審。

案發時駐守國安處、現任油麻地軍裝巡邏小隊第3隊的警長8710陳嘉鴻供稱,2021年12月29日早上6時往土瓜灣一單位拘捕鍾沛權,檢取其電話、職員證、個人銀行卡及《立場》所屬公司的銀行卡。他為鍾沛權的電話開啟飛行模式、但未能解鎖。

陳嘉鴻續指,鍾沛權其後要求從電話尋找兩名胞弟的電話號碼,故陳將電話交給對方,「佢(鍾沛權)搵完電話交返畀我,由於佢開咗鎖冇鎖返」,陳將電話內的自動鎖屏設定調至「永不」,換言之電話螢幕不會關上。鍾沛權被帶回九龍城警署,陳拍下其電話內容,包括通話紀錄、兩名被告之間的WhatsApp對話。

陳嘉鴻又指,鍾沛權在2021年12月15日創立了兩個名為「stand」的WhatsApp群組,均有他與林紹桐,其中一個群組亦加入了梁俊勤。另外,辯方要求將呈堂WhatsApp紀錄截圖,與鍾沛權電話內的紀錄對比,惟鍾沛權在控辯雙方見證下,未能將電話解鎖。(全文

#202301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額外親友探訪」

今次想講的額外親友探訪
就係自2022年1月7日開始已經暫停
至今差不多一年的時間啦
係開始講解之前

首先長氣講下有關資訊

當一個人經過審訊裁定左有罪之後
基本上都會即時還押
咁個身份就會係:還押人士
(不過,被裁定罪成後,亦有權利可即時申請保釋上訴)
還押期間相信大家都好熟悉
就係每日可以有兩位親人朋友的名額探訪15分鐘

而當還押人士再次上庭被法官判處刑期後
佢的身份就會變成:定罪人士
定罪後就只能有兩次基本探訪
基本探訪就係任何已加入探訪名單上的親人朋友都可以探
每次有三個名額探訪30分鐘

當定罪人士用完兩次基本探訪後
就可以申請兩次額外親友探訪
通常會簡稱為:加探

首先:加探其實定義上只係俾直系親屬
而直屬的定義係:爸媽兄弟姊妹+結左婚的另一半+子女
🤔我諗正常爺爺嫲嫲公公婆婆都一定得啦?)
暫時已知係以上的關係
至於其他都可以視為直屬親屬的關係
我就未聽過,都歡迎各位指正
而就算姨媽姑姐舅父等關係
都不被視為直屬親屬
敬請留意

雖然加探的定義上其實只係俾直系親人
不過唔同院所唔同做法
某啲院所會酌情處理
加探時直系親屬可以帶非直系的親友
依方面係依度就不便討論
各位親友可以問返所屬院所職員/福利官

另外有個特別用法
我唔清楚係咪全部院所都適用
就係可以申請將兩次探訪合拼
一次過探一個鐘架😳

由於有加探已經係一年前的事🫠
有關唔同院所加探的規則限制都唔肯定係咪最新同完全正確
如果真係開返加探
大家盡情問職員同福利官更多詳情啦!
因為每個院所的規定都會有些微唔同架🫠😩

一年過左去
政府又放寬左防疫政策
懲教又幾時先會開返加探呢?

handwritingletters
休班警涉光顧非法賭檔、違口罩令 准保釋至3.2再訊

【法庭線】警方於去年7月,突擊搜查火炭一工廈單位,搗破一個非法賭檔,拘捕2名負責人及9名賭客,調查後發現其中1名賭客為休班男警。休班警與當中5人被控「在賭場內賭博」等罪,案件周四(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辯方指尚未收到本案的相關文件,6名被告在庭上一度否認控罪,並要求排期審訊。

裁判官覃有方質疑未能確保有效審訊,辯方在短暫休庭後,撤回6人的答辯,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日再訊,以待索取有關文件,獲裁判官批准,期間各被告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涉案警員駐守荃灣警區,現時已停職。

被告鍾志恒(37歲,報稱警員),與另4名被告被控一項「在賭場內賭博」罪,控罪指5人於2022年7月23日在火炭世紀工業中心一賭場內賭博。同案另一人伍碧茜(47歲,文員)被控「營辦賭場」及「營運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處所」罪。6名被告另各被控一項違反口罩令,指他們同日在指明期間內,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身處上述公眾地方,沒有佩戴口罩。(全文

#2023010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非法賭檔捉到休班警
3警衰11搞15歲女 製兒童色情片 庭內阻升降機 庭外襲記者搶相機

【爆炸頭】4名警員涉與一名15歲女童非法性交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而被捕,其中3人早前正式被落案起訴,其中2人今(5日)在區域法院提堂。

次被告賴子樑則須於1月31日再提堂,以待控辯雙方考慮處理案件方法。賴離開法院時,其母攔住升降機內其他人,讓賴獨自離開,職員、律師被困升降機內,記者幾經波折才成功逃出。賴父在法院大樓外接應,一家3口推撞記者曾搶相機,本台記者相機曾跌落地上,記憶卡彈出,錄影中斷片段儲存失敗,只剩部分相片。第3被告吳星熠亦將於1月31日再提堂。

首被告姚燕武(Yao Yanwu)4項罪名不認罪,排期至10月13日進行6日中文審訊,9月7日作審前覆核。控方將傳召2名證人,包女童X以視像作供,另6名警員證供,亦會依賴2段警戒下錄影會面片段。辯方另有披露申請,向控方索取其他兩名警員所拍攝的兒童色情片段及錄影會面片段,控方以不涉其個人案件及侵犯女童同個人私隱反對,下午4:30將有裁決。

3名警員年介26至27歲,姚燕武被指多次對女童作嚴重猥褻、口交、非法性交。賴子樑、吳星熠則被指與該女童非法性交,並製作多段兒童色情影片及圖片。同案被捕的另一名27歲男警員,則未被起訴,但須停職接受紀律覆檢。據了解,女童以交友程式Heymandi 結識4人,其後曾與其中一名男警發生爭執,爭執期間被男警強逼性交及被威脅傷害她。女童向社工求助,社工再報警揭發事件。(全文

#2023010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衰11製CP
休班女警荃灣偷780元凍肉 被控盜竊罪明天提堂

【星島日報】一名休班女警涉嫌於去年11月在荃灣「AEON」偷走總值約780元的凍肉被捕,事後已被停職候查。至今日(5日),警方表示,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已於去年12月28日被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將於明日(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事發於去年11月4日下午,警方接獲荃灣大河道「AEON」的保安員報案,指一名30歲姓吳女子偷去一批食物,總值約780元。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以涉嫌「盜竊」將她拘捕。(全文

#2023010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差婆偷凍肉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5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5天。負責謄寫鍾沛權 WhatsApp 對話紀錄的國安警今作供,顯示鍾沛權前年10月31日辭去總編一職後,仍創立有林紹桐在內的群組「Stand」,並不時就《立場》報導的標題、內文及標點符號等提出修改意見,又轉載文章提議相約訪談,林紹桐回應會跟進;林亦曾向鍾匯報員工招聘事宜。對話亦顯示,二人曾討論何韻詩前年壽臣劇院的演唱會場地遭取消,林紹桐亦曾稱《體路》指被「中間人關心」,故暫不轉載其文章。

國安警昨稱檢取鍾沛權已解鎖的手機,擷取其 WhatsApp 對話紀錄,顯示他前年10月31日辭去總編一職後,於12月15日創立兩個群組「Stand」,第一個有成員林紹桐和梁俊勤,第二個只有林紹桐。(全文

#202301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無業男涉煽惑破壞檢測中心 獲准保釋下月再訊

【明報】28歲無業男子涉於去年2月,在網上煽惑他人破壞社區檢測中心及襲警,被控以各一項煽惑他人普通襲擊、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煽惑他人蓄意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男子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待案件於2月10日再訊。(全文

#20230106新聞 #新案件 #網上言論 #煽惑破壞檢測中心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6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5天。負責拘捕鍾沛權的國安警今作供,稱當天上門拘捕鍾沛權後,鍾在警誡下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其後並進行兩次共169分鐘的錄影會面。控方開案陳詞曾透露,鍾沛權在錄影會面承認負責審閱《立場》上所有發布的內容,並擁有最終決策權和審批權。案件下周一續審,預計將播放鍾沛權的錄影會面。

負責整理本案證據的警員劉家倫(音譯)今早供稱,前日獲案件主管指示搜尋中大暴動案的報導,遂以案件編號搜尋,「發現好多媒體有相關新聞報導」,有十多篇。他就11月11日案的裁決,挑選5個「大眾日常會留意的網上媒體」擷取報導,包括《香港01》、《獨立媒體》、《on.cc》、《明報》及《星島》。他沒有搜尋《立場》的相關報導,但稱「我有印象我有睇過」。

劉警員在盤問下承認,128張鍾沛權電話相片中,至少一張因相片未能對焦,而無法進行謄錄。而對於辯方指出,兩個「Stand」群組的相片均顯示有鍾沛權、林紹桐和梁俊勤3名成員,惟另一張相片卻顯示第二個群組沒有梁,劉稱電話並非他操作,「解釋唔到」;至於第二個群組的「媒體、連結和文件」數量顯示為「3」,但群組只有一個訊息,他起初稱估計同袍沒有「碌落去」拍下所有訊息,在辯方指警員已確認只得一個訊息後,改稱「咁我唔知,唔係我影」。

偵緝警長58307蔣偉成其後供稱,前年8月16日收到指令,檢視涉案15篇文章是否仍在網站,並發現除何桂藍專訪、及區家麟兩篇博客〈「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和〈災難現場〉,其餘12篇文章均已下架,無法找到任何相關內容。

蔣在盤問下,指此前未曾調查《立場》,亦不知為何找他負責,「我都係聽指示」,亦不清楚警方是否準備採取拘捕行動。他也不知道《立場》此前曾發公告稱會下架文章。(全文

#202301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偷拍10女子裙底前警員改判240小時服務令 曾受警隊嘉許

【明報】29歲休班警員去年5月涉於中環站外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被捕後被揭發他一日內偷拍10名女子裙底,他在警誡下稱「一時諗歪」。警員早前承認10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上月在東區裁判法院判12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今(7日)申請刑期覆核要求改判被告監禁式刑期,並指被告行為破壞公眾對警隊的形象;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雙方陳辭後,決定改判被告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下令被告須繼續接受精神或心理輔導。

被告余健華(29歲)案發時報稱警員,現已離職。辯方在被告認罪時在求情時曾稱,被告從小志願是警員,並在受訓期間獲頒發銀笛獎,2019至2020年期間亦獲警隊嘉許。

嚴官引述被告精神報告指出,因為2019年社會事件,令被告大受壓力,連女友都不願向外透露他任職警員,故才令他失控,以偷拍裙底舒解壓力。事後被告坦認過錯,明白將失去自己工作,主動接受心理輔導;根據感化官進一步報告及社會服令報告,被告仍需接受輔導,感化官亦接納他做社會服務,決定撤銷12個月感化令,改判被告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繼續接受精神或心理輔導,以及參加社區活動項目。(全文

#2023010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一日影十個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9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6天。庭上播放鍾沛權的錄影會面,他承認就採訪議題向員工發指示,並對《立場》所有發布內容擁有最終決策權,亦承認負責審批他任總編輯期間發布的15篇涉案文章,並知悉文章內容和表達的意思。至於他辭任總編後的2篇涉案文章,他則拒絕透露誰負責審批。鍾又表示,審批發布文章的準則為「基於事實」及「唔違法」,強調「事實不可以扭曲」。控方案情完結,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表證成立,辯方需時與被告商討,押至明早續審。(全文

#20230109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18歲青年被指大叫「有狗」 非法集結罪脫 律政司一年後提上訴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三罷」,18歲青年被指在西灣河的集結中大叫「有狗!」,裁判官王證瑜指他可能僅僅籲其他人離開,不一定代表鼓勵他人參與集結,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高院文件顯示,裁決逾一年後,律政司以案件呈述形式就無罪裁決提出上訴。案件暫未有聆訊日子。

至2022年12月16日,律政司就攝影師蔡健瑜非法集結一案上訴得直,回復蔡的定罪裁決及刑罰。終院指,蔡加入其他人一起近距離追着便衣警,顯然具有參與非法集結的意圖,控方毋須額外證明被告的行為具挑釁性,亦毋須證明被告有意透過拍攝便衣警而鼓勵他人繼續其行為。

終極上訴結果「出爐」後,律政司於2023年1月3日以案件呈述形式就梁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全文

#20230109新聞 #1113西灣河
黃碧雲今刑滿出獄 社交平台透露確診正在家隔離

【明報】立法會前議員黃碧雲今(9日)刑滿出獄,她於社交平台分享,出獄前4天感染新冠肺炎,被送往位於羅湖的方艙醫院隔離,現正在家隔離。

黃碧雲說,被判入獄後先被送往大欖懲教所單人倉隔離8天,在於12月21日轉送羅湖懲教所,28日內共搬9次倉,直至出獄前4天確診,今早快測結果已轉為陰性,最終獲衞生署批准回家隔離。她於今早出獄時,被要求穿上整套保護衣,以點對點交通回家。(全文

#20230109新聞
反黑組兩警涉用假文書索資料 辯方透露去信律政司要求認罪協商 保釋 2.7 答辯

【法庭線】兩名隸屬反黑組的男警,涉嫌在2021年使用虛假文書,索取超越其職權範圍的閉路電視片段,同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  」罪,周二(1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透露,周一(9日)去信律政司要求認罪協商,正待回覆,申請押後6周再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質疑,案件已拖延多時,律政司應已掌握案情,僅批准押後案件4周至2月7日答辯,兩名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全文

#20230110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偽造信呃CCTV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0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7天。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昨裁定各被告表面證供成立,鍾沛權今出庭作供。鍾沛權承認,自2014年12月起任《立場》母公司董事,但從沒有收取任何報酬,以避免公司如《主場》般因個人受壓而結束。而《立場》起初靠蔡東豪的資金和讀者贊助營運,惟2016年起出現困難,他停薪半年,其後亦一直減薪至離職。被問經濟困難有否考慮迎合讀者,鍾指一定不會,因為做媒體會有自己的原則,自覺監察政府、制衡權力,「唔可以因為金錢、利益、權力各樣嘢而去改變」,而被問到為何即使停薪和減薪仍繼續任總編輯,他笑着道:「鍾意做囉。」(全文

#202301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9.29暴動案罪成被告 七一刺警案工程師女友 各申請定罪上訴

【明報】2019年9 • 29「全球反極權遊行」,其中兩名男女經審訊後被裁定在金鐘參與暴動罪成,男被告被指拒見感化官、思維激進,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年半,女被告則被判監2年半。司法機構文件顯示,兩人就定罪提出上訴。

另外,2020年七一,24歲男工程師在銅鑼灣以刀插傷防暴警,凌晨在機場被捕,他承認暴動及傷人罪。其女友張姓女子(現26歲)涉協助他離港潛逃,受審後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在區院被判監禁12個月,張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全文

#20230110新聞 #20200701銅鑼灣
兩人提暴動定罪上訴 原審判囚30及54月 官曾斥拒見感化官:「積犯亦不敢」

【法庭線】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示威者佔領金鐘一帶,兼向政總擲雜物及汽油彈等,事後共96人被控暴動。其中兩被告何姓男子、黃姓女子,在2022年11月被裁定暴動罪成,翌月分別判囚4年半及 30 個月。司法機構資料顯示,二人上周三(4日)提出定罪上訴。(全文

#20230110新聞 #0929金鐘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0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7天。鍾沛權親自作供,稱《立場》宗旨為捍衛言論自由、發揮「第四權」角色監察權力,及為小眾發聲。而博客「來稿必登」,即使持相反立場仍會刊出,以「體現充分的言論自由」,不會因群眾壓力改變,並強調刊登不等於認同。

鍾沛權又認為,香港回歸後的言論自由環境,直至《國安法》通過前,均與回歸前相若,傳媒不會因報導反共言論等被針對和興訟,他辦《立場》亦望捍衛這種自由。辯方呈上過往媒體轉載《零八憲章》全文、倪匡受訪談及「反共」片段等,控方一度提出反對,稱令法庭變成政治平台,但法官認為與案相關,終准許發問。案件明早續審。(全文

#202301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屯門4人與休班警互毆 3男被控襲擊明提堂

【東方日報】去年10月15日凌晨約2時半警方接報,指有人在屯門鄉事會路近安定邨巴士站發生爭執及打鬥。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相信兩名俱姓何(18及25歲)男子、兩名姓甄(18歲)及姓張(28歲)女子,在上址與一名姓利(29歲)男子爭執後,4人與利男懷疑互相以手襲擊對方。

警方其後以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拘捕前者4人。利男則涉嫌「普通襲擊」被捕,他頸、手、膝及頭受傷,由救護車送屯門醫院治理。警方指,利男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現已被停職。案件交由屯門警區重案組跟進。

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沒有足夠證據對兩名女子提出檢控,已獲無條件釋放。而該3名男子則被各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將於明日(11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全文)

#20230110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襲擊卻無法造成實際傷害
47人案|官裁30認罪被告 待不認罪被告審訊後才判刑

【法庭線】47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由檢控起計至今逾1年半。本案共30人認罪,當中16人周三(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處理案件管理聆訊,爭議認罪被告應否在同案不認罪被告審訊前先行判刑。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退庭商議約1小時後,決定安排認罪被告審訊後判刑。 至於17名不認罪被告的案件,原訂1月30日開審,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一同審理。法官陳慶偉今指,因陳嘉信健康問題,將由李運騰頂上,案件因此或需延遲1至2周,至2月初才開審。(全文

#202301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1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8天。鍾沛權今繼續作供,他表示《國安法》後仍盡量維持編採方針,認為如實報導受訪者港獨等主張屬言論自由所容許,但承認因新法而不刊登鼓吹港獨文章。

他續指,《蘋果》停刊後感到《國安法》威脅變得「好埋身」,遂決定下架文章及遺散同事以保護同事和公司。被問及太太陳沛敏被捕、《蘋果》停刊,為何仍續辦《立場》,他一度哽咽稱「唔捨得、唔甘心」,又指「其實我同同事都覺得,由始至終我哋都冇乜嘢係做錯過」。他其後因照顧太太選擇辭任總編,並找來林紹桐頂替,鍾說到林時眼眶泛紅,形容他「好好」,「佢願意冒呢個險」,但對最後致林成為同案被告感「唔好意思」:「我好似最後冇辦法保護晒所有同事。」(全文

#202301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1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8天。辯方今呈上多篇《立場》報導,顯示《立場》報導爭議性事件時,會引述正反雙方意見,鍾沛權表示望確保報導「持平」,亦不會為迎合讀者刻意美化或醜化人。至於控方早前讀出《立場》社交平台帖文留言,稱可反映煽動他人,法官亦問是否能刪除留言。鍾沛權指,不認為留言是由個別報導或帖文煽動出來,而是反映背後一直存在的民情民意。辯方又呈上「香港警察」及「添馬台」Facebook 帖文,均顯示下方有港獨、「光時」,及罵法官及警察的留言,歷時兩年仍未刪除。(全文

#202301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