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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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更新持「疫苗通行證」進入法院大樓的安排

  因應政府本月較早前公布「疫苗通行證」的適用年齡將降低至涵蓋五至十一歲兒童(註一),以及調整適用於十二歲或以上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註二),司法機構今日(九月二十七日)公布更新有關進入各法院大樓的安排,由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由九月三十日起,所有五歲或以上人士如欲進入法院大樓,須符合政府最新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除非他們本人或他們的監護人、照顧者或受其照顧的人士為法庭程序與訟各方或證人。

  此外,司法機構亦會把事先獲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出席聆訊的獲豁免人士(現時只限於法律代表),涵蓋至聆訊尚未審結的陪審員。此主要是考慮到在某些情況下,個別陪審員必須繼續出席聆訊,才可確保正進行的聆訊得以繼續和適時完成。

新聞公報全文
涉前年荔枝角聲援「快必」28歲男子否認違限聚令 表證成立10.12裁決

【獨立媒體】前年9月10日有市民發起「撐快必撐到底」行動,到荔枝角收押所聲援因街站言論被捕的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警方當晚向23人發限聚令告票,其中一男子今(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參與受禁羣組聚集」受審,他早前另因非法集結罪成,現正於監獄服刑。控方傳召女警作供及播放片段,提到被告當日在現場逗留約30分鐘,期間有和身旁人士談天,形容彼此距離相近,只有「一個拳頭」距離。裁判官崔美霞裁定表證成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裁決。(全文

#20220927新聞 #20200910荔枝角收押所
警務處國安處拘捕兩名男子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九月二十七日)下午在葵青及深水埗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名年齡分別十八及二十九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警方調查顯示,兩名被捕人分別涉嫌多次於社交平台發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的惡感及敵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意圖帖文。

  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他們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兩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新聞公報
「小虎sir」反修例示威被淋腐液 入稟向警務處長索償

【明報】2019年十一國慶日,有網民發起「十一國殤 六區開花」示威,多區爆發衝突,有警員在屯門大會堂外被淋腐蝕液受傷。其中一名受傷警員昨(27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警務處長錯判形勢,令警員被示威者襲擊,故向警務處處長索償其他損失、利息及訟費等,但入稟狀中未有列明金額。

原告為梁鎮賢(音譯),被告為警務處長。入稟狀指,原告人在2019年10月1日約下午2時,與數名警員在屯門大會堂外執行職務,並按指揮官指示驅散的非法集結,及拘捕污辱國旗的示威者。由於警務處長派遣警員前錯判形勢,現場示威者的數目遠超於警員,令警員被示威者襲擊,原告遭示威者以腐蝕性液淋中,致其右臂、前臂及背部受傷。(全文)

#20220928新聞 #1001屯門
退休漢涉旺角奏《榮光》被控無許可證玩樂器 押11月再訊

【星島日報】六旬翁去年8月及9月涉嫌在旺角地鐵站出口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3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案件原定排期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但控方指被告在其他裁判法院涉同一案件及同一控罪,申請押後本案的審訊,以釐清法律的檢控基礎及爭論,裁判官崔美霞准許案件押後至今年11月17日再訊。

控罪指,被告李於2021年8月3日、8月18日及9月9日,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位於旺角地鐵站出口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全文)

#20220928新聞
【羊村繪本案】兩名被告就定罪提上訴

【獨立媒體】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理事,被指發布羊村系列繪本,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判監19個月,料10月便可獲釋。法庭文件顯示,主席黎雯齡和司庫陳源森已於9月16日就定罪提出上訴,尚待排期,二人均沒有法律代表。(全文

#20220928新聞 #港區國安法 #羊村繪本案
【初選47人案】擬認罪區諾軒鍾錦麟望審訊後判刑 戴耀廷對何時判刑中立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2人已還柙逾一年半。其中29人擬認罪,18人擬不認罪,分成兩案處理,擬認罪的戴耀廷、區諾軒和鍾錦麟今(28日)於高院出席案件管理聆訊。戴耀廷對審訊前或後判刑表示中立,但亦願意在開審前判刑;區諾軒和鍾錦麟則望於審訊完結後才判刑。現時完成案件管理聆訊的18名被告中,僅區和鍾望審結後判刑,其餘大部分均望審前判刑或保持中立。

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審理,料正式審訊不設陪審團。戴耀廷由資深大律師黃繼明代表,區諾軒和鍾錦麟則由大律師陳慕賢代表,由謝偉俊律師行委聘。(全文)

#20220928新聞 #民主派初選 #港區國安法
警據《國安法》申手令查新聞材料 黎智英覆核敗訴再提上訴 10月底宣判

【法庭線】2020年8月10日,警方國安處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2名兒子和多名集團高層,並按法庭手令檢取大批資料。黎智英3天後入稟要求歸還「新聞材料」,法庭於2021年2月下令暫時封存相關資料。警方今年7月8日,據《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獲得新搜查令,容許搜查從黎智英手機取得、約8000多項的「新聞材料」。

黎智英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新搜查令的合法性,上月被裁定敗訴,周三(28日)在高等法院進行上訴。上訴方爭議《國安法》實施細則內的「指明證據」,不包括新聞材料,又建議法庭為下級法院頒指引,平衡公眾利益後,才可批准檢取新聞材料。律政司一方則認為,裁判官批出手令時,已充分平衡公眾利益及人權。案件押至10月底裁決。(全文

#20220928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暫控兩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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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九月二十八日)及今日(九月二十九日)暫控兩名分別十八歲及二十九歲男子各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其中,該名十八歲男子另外被控一項「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罪、一項「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罪及一項「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況」罪。

案件將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政府新聞公報
男子5年前高登稱炸軍營 辯稱為宣洩情緒 官裁罪成:煽惑意圖與宣洩情緒可共存

【獨立媒體】一名案發時為IVE學生的27歲男子,涉於2017年於高登討論區發帖文,稱「不排除製作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並教人如何製造炸藥,他於2018年被捕,2021年被起訴。被告否認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今(2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柙至10月14日判刑,待索取心理報告。被告辯稱向《香港中醫雜誌》投稿被拒,認為不公故在高登發「譁眾取寵」帖文宣洩情緒。暫委法官鄭紀航批評被告作供時砌詞狡辯,認為他是經深思熟慮,而且煽惑意圖與宣洩情緒可以共存,但由於帖文涉及詳細的製造炸藥步驟,因此裁定被告並非單純宣洩情緒。

控方對於辯方的申請沒有反對,最終鄭官決定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並將案押後至10月14日判刑,期間被告需要還柙。另外,辯方指將於求情階段提及本案拖延檢控,因被告於2017年犯案、2018年被捕,至3年後的2021年才被正式起訴。鄭官要求控方呈交檢控時序書,以了解有關情況。鄭官另要求警方爆炸品處理課呈交有關硝酸甘油爆炸威力的報告。(全文

#20220929新聞 #網上言論 #高登煽動炸軍營
身負4案流亡海外 許智峯藐視法庭罪成 判監3年半

【獨立媒體】身負4宗刑事案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11月赴丹麥後宣布流亡,律政司加控他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高院法官陳慶偉早前在許缺席聆訊下宣判,指毫無疑問許向警方及法庭提交虛假文件,欺騙法庭給予保釋,令他可以逃避法律程序 ,其行為明顯妨礙法庭程序,裁定他藐視法庭罪成。陳官押後至今日(29日)「判刑」,他考慮罪行嚴重性、被告對司法制度的嘲弄、潛逃的影響,以及參考過往相近案例,加上被告沒有表現任何悔意,最終監禁3年半。(全文

#20220929新聞 #原訴傳票
衝擊立法會案明年5月開審 多一人認罪

【明報】示威者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一度佔領會議廳。涉民主派35+初選案仍被還押的劉頴匡和鄒家成,以及藝人王宗堯等14人被控暴動等罪,繼劉頴匡早前稱會認罪,再多一名19歲青年表示擬認罪,今(29日)於區域法院撤銷擔保,還押候審。案件排期明年5月29日開審,屆時將正式答辯。

案發時19歲的次被告羅姓男子擬承認暴動罪,另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則將會存檔法庭。(全文

#20220929新聞 #0701立法會
中大畢業遊行 兩少年擬認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 職訓局學生獲准完成學業後答辯

【獨立媒體】前年11月中大舉行網上畢業禮,期間有過百人到校園遊行,有人舉文宣及叫「光時」口號。警方國安處事後拘捕9人,其中兩名17及19歲少年被指手持橫額、站在遊行隊伍前排,同被控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今(29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兩人表示擬認罪,19歲青年將於今年11月2日答辯。而17歲職訓局學生則申請押後至明年答辯,以待他完成健體及運動文憑課程,控方以需要考慮判刑一致性為由反對,最終法官郭偉健批准押後至明年4月3日答辯,期間獲准繼續保釋。

兩名被告依次為:唐(19歲,無業)及沈(17歲,職訓局學生)。兩人被控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唐早前因另案於更生中心服刑,現時正還柙。(全文

#20220929新聞 #20201119中大
阮民安涉煽動及欺詐案 還柙逾半年多次更換律師 官明言是最後一次批准押後

獨立媒體】前 E-kids 成員、歌手阮民安被指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嘲笑殉職警,以及訛稱藉售賣曲奇為暴動罪少女籌款,被控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一項欺詐罪,已還柙逾半年,早前兩度押後待他處理律師代表事宜。案件今(29日)在區域法院再訊,阮民安今沒有律師代表,並指已決定更換律師,故申請再押後。法官郭偉健不滿指「唔可以押後又押後」,又指「如果法庭相信你無盡能力搵法律代表,唔會再因搵法律代表嘅議題再押後」。由於阮早前曾撤銷法援,今又表示或考慮再申請,郭官表示「法援係好好嘅服務」,但若申請後又撤銷情況不理想:「做咗幾多功夫佢哋(法援署)都吞咗佢,嘥咗幾多錢佢哋都算數」。案件押後至11月3日訊。(全文

#20220929新聞 #網上言論
兩警及一男被指冒充國安警詐騙 被控2罪 准保釋11.4訊

【法庭線】兩名男警員及五旬退休男子,被控串謀詐騙等2罪,周四(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罪指3人2022年3至4月冒稱警方國安處人員,向人聲稱收到「廣東省國安處」消息,指對方涉詐騙,又指若港方發現消息屬實,將展開調查,從而騙取對方款項。

3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聽取法律意見後,將轉介本案至區域法院審訊,申請押後至11月4日再訊,以候轉介文件,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3人各獲准以1,000元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不得干擾證人,每周赴警署報到1次及居於報稱地址。

3名被告依次為李雪輝(58歲,退休人士)、鄧栩洋(30歲,報稱公務員)、莊港偉(46歲,報稱公務員),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22年3月27日至4月1日,在香港一同串謀詐騙張姓人士同交出款項,以結清「深圳南坡浮法玻璃公司」與「中科創新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之間的交易。(全文

#2022092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警察冒警
涉未及時帶燙傷5歲女童求醫 前男警與女友被控疏忽照顧 擬不認罪明年9月審

【法庭線】47歲前男警與女友,被指在女友的5歲女兒遭滾水燙傷後,未及時帶她求醫,同被控一項「看管兒童的人忽略兒童」罪,周四(29日)在區域法院提堂。兩人擬不認罪,排期2023年 9月19日以英文開審,料審訊為期6日。

前男警沒保釋申請,還押候審;女友則續准以800元擔保。控方表示,本案證人包括1名兒童、2名警員及兩名醫生作專家證人。另在2023年8月4日作審前覆核。(全文

📌延伸閱讀一 #強迫幼子自慰
📌延伸閱讀二 #呃姨仔呃女友呃遮仔會

#2022092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幼女淥親被無視
黎智英與3間蘋果日報公司涉勾結 辯方透露倫敦御用大律師申來港辯護遭拒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及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其中黎智英和3間公司分拆成一案處理,早前定於12月1日開審,今(30日)於高院進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辯方庭上透露,一名來自英國倫敦的御用大律師申請來港加入辯護團隊遭拒,現階段尚未知道背後原因。另外,黎智英就警方根據《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獲簽發的手機搜查令,現正進行司法覆核上訴,判決結果將影響手機內的大量新聞材料是否被解封,惟法官強調,即使控方取得新證據,法庭也不會容許審訊延期。

法官特別提到,黎智英就手機搜查令的司法覆核現正進行上訴,涉及8千項電子資料,若果法庭最終裁定搜查令有效,手機內大量新聞材料將獲解封及被警方檢視,有可能與本案審訊相關。惟法官明言,若果因為新證據而衍生任何押後審訊的申請,法庭不會有任何酌情空間。控方則稱無意申請押後。辯方補充,上訴庭將在10月底或之前頒布搜查令的上訴結果。

辯方另外透露,來自倫敦的御用大律師申請來港加入辯護團隊遭拒,法官李運騰亦補充,拒絕相關申請的不只是律政司,還有大律師公會。彭耀鴻表示,辯方尚未知道申請被拒的原因。庭上未有透露該御用大律師的身份。(全文

#20220930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理大圍城】5人涉尖沙咀非法集結 羅健熙稱原打算前往紅磡會見區諾軒 控方質疑故意逗留現場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大批市民前往尖沙咀一帶聚集,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10人被控非法集結、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5男女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正還柙候判。餘下5人包括羅健熙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30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羅接受盤問時指,案發當時打算前往紅磡會見區諾軒不果,遂前往科學館廣場提供支援,承認見到警方封鎖線及有人築起傘陣,但因未決定離開路線而繼續逗留,被控方質疑他有充足時間離開卻拒絕離開。一名記者則供稱案發時正為台灣公共電視台拍攝電視節目,攜摺疊式多用途工具等物品到場用作工作用途,被法官練錦鴻要求即場示範。案件押後至10月10日進行結案陳詞。(全文

#20220930新聞 #1118尖沙咀
葵青19條慶國慶相關橫額被盜 五旬男被捕

【明報】葵青興芳路一帶天橋有19條橫額懷疑被盜,警方昨(9月30日)拘一男涉「盜竊」。據了解,被盜橫額與慶國慶相關。

葵青警區刑事部人員昨日接獲報案,指葵青興芳路橫跨葵福路天橋上共19幅長約1.5米乘1米的橫額懷疑被人盜去。警方經調查後,昨拘捕一名姓李(56歲)本地男子涉嫌「盜竊」,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全文

#20221001新聞
灣仔賀國慶橫額被撕毀 警方調查後拘捕一老翁

【頭條日報】北角電氣道昨日(2日)清晨有22支國旗與區旗被人從路邊欄杆拔出及棄置路上,除此以外,警方9月30日下午5時05分亦接獲市民報案,指灣仔軒尼斯道與柯布連道交界行人天橋上掛有的一張慶祝國慶的橫額被人撕下,警方其後到場調查,並於附近拘捕一名79歲男子。(全文

#20221003新聞
法律 101 | 何謂「簽保守行為」?如何決定撤控與否?

【法庭線】各位讀者一定聽過「簽保守行為」,但其實甚麼是「守行為」?會否留有案底?如果違反守行為條件,會有甚麼後果?

另一邊廂,部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的案件,都是因為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並撤控。究竟律政司是基於甚麼考慮撤控?法院可否干預其檢控決定?(全文)

#法律101 #簽保守行為 #不提證供起訴 #撤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