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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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拒捕罪成上訴遭駁回 上訴人指誤以為追捕警是黑社會 官:毫無說服力

【法庭線】網民於2019年平安夜發起「和你 sing」,多區爆發衝突。21歲男生被指在海港城拒捕,糾纏期間使警員受傷,被控3項拒捕罪,判囚半年。男生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高院周四(4日)駁回申請,維持原判。

上訴人聲稱不知道被警員追捕,他指遭箍頸的一瞬間,「覺得對方是黑社會或暴徒」。法官陳仲衡在判詞指,說法「毫無說服力」,上訴人明顯知悉警員身分,認為他為了掙脱對方制服才激烈反抗﹐而警員亦是使用合理武力。法官又指,上訴人反抗行為或造成漣漪效應,引發更多其他破壞社會安寧罪行,因此刑罰並非過重。(全文

#20220804新聞 #1224尖沙咀
女社工阻差辦公罪脫 律政司上訴:要求出示委任證妨礙警方處理聚集群眾

【獨立媒體】2019年8月25日荃灣大遊行,女社工涉拒絕警方要求出示身份證,反要求對方出示委任證,被控一項阻差辦公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未能出示身份證罪,經審訊後獲裁定兩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滿原審裁判官法律觀點出錯,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今(4日)於高院進行聆訊。法官黃崇厚表示需時考慮,故押後至9月14日裁決。

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05條,律政司可以案件呈述的方式,針對裁判官的決定向高院原訟法庭提出上訴。律政司只會在無罪的裁定、裁決或命令在法律觀點有錯誤時才提出。若果律政司上訴得直,法庭有權下令發還重審。(全文

#20220804新聞 #0825荃灣
【再接再厲!放學手足經驗分享】

繼續每月放學手足分享,藉著前人點滴經驗,幫助大家了解監房,驅散對未知的恐懼。

分享會分為手足場、親屬場,內容側重稍有不同,歡迎有案在身的手足及親友報名 🙂 特別建議短期內即將開審、判決的手足出席,規劃一旦罪成的在囚支援安排。



手足場|8.12 星期五 7-9PM
親屬場|8.23 星期二 7-9PM

對象|未來可能入獄的社運案手足及其照顧者
地點|旺角區,報名後通知
報名|聯絡候鳥熱線 6012 5534,以手足姓名及案件編號登記

#在那天太陽普照
#不必怕傷害



候鳥服務熱線|6012 5534
#候鳥 FB / IG|waitingbird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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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鳥在囚支援
首列10因素判斷「情節輕重」 陳弘毅:內地常見概念 向由法院定斷

【明報】就本案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上訴庭判辭昨引用3案例,以定案情嚴重與否的準則,並總結出10個考慮情節輕重的因素,是上訴庭首次就《港區國安法》下何謂「情節嚴重」訂下標準。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指出,在國安法生效前,本地法律大致上不存在因應案情輕重,設立最低刑期的制度,而在內地則較常見,惟內地法律未有定義何謂嚴重,本港法院應用時需自行判斷。

國安法條文列明,馬俊文所干犯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者須處以5至10年監禁;「情節較輕」者,則須判5年以下刑期。

上訴庭在判辭指出,國安法沒有任何條文界定何謂「情節嚴重」或「情節較輕」,但基於國安法的立法原意與本地法律「兼容互補」,故本地判刑的法律原則適用於國安法判刑。

上訴庭亦認為,本案的國安法「煽動」控罪與普通法下的「煽惑罪」性質類同,故「借鑑」3宗案例,包括以網名「金正恩」發文煽惑包圍新屋嶺的案、冷氣工侮辱國旗案兩個本地案例,以及一宗蘇格蘭Divin and McGinlay v HM Advocat案,案中兩名被告涉在互聯網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上訴庭參考各案例中界定案情輕重的原則,例如犯案者行為、引起的實質後果、潛在風險及可能影響,列出本案須考慮的10個因素,即犯案處境;犯案手法;煽動次數、時間及持續性;煽動規模;有否預謀;有否涉及武力;是否伙同他人犯案;被煽動的對象;是否有人被煽動而犯案;犯案者的實際或潛在影響力。上訴庭根據上述因素,裁定馬俊文屬「情節嚴重」一例,即須判5至10年刑期。

陳弘毅認為,在國安法生效前,本港大致上不存在因應案情輕重而設立最低刑期的制度,但可能有個別罪行曾訂立最低刑罰。他補充,本港一直沿用的普通法制度,會考慮是否要重判或輕判,故上訴庭提出的案例,對於應用國安法的煽動罪行,有參考價值,包括判斷情節嚴重與否。

陳弘毅又補充,「情節嚴重」的概念在內地刑法常用,但內地法律沒有定義何謂嚴重,一向由法院根據個別案件判斷;他又引述一個內地法律服務平台「華律網」的文章,解釋內地一般會以犯案方式、對社會或受害者的影響、犯案時間和地點,以及被告的品格,考慮該案是否屬「情節嚴重」。(全文)

#20220804新聞 #港區國安法
【初選47人案】彭卓棋申更改保釋條件 獲法官批准

【獨立媒體】47名參與初選的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之一彭卓棋在去年3月獲准保釋外出。事隔逾一年,彭今(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控方表示不反對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最終批准相關申請。

據了解,彭正在就讀中大工商管理碩士課程,課程內容包括入住酒店上課。彭申請豁免本月19至24日的宵禁、居住報稱住址,以及更改到警署報到的時間。(全文

#202208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稱怕被人追蹤用假「安心出行」 18歲男認企圖誤導警員 判160小時社服令

【法庭線】2021年12月,18歲男子被指在旺角機舖使用假「安心出行」程式,警誡下稱「怕俾人追蹤」,早前承認一項企圖誤導警員罪,周五(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香淑嫻指,考慮被告年紀尚輕,值得給予一次機會。(全文

#20220805新聞 #安心出行
警獲新搜查令查手機內容 黎智英稱手令無效 8.22司法覆核聆訊

【法庭線】警方國安處2020年8月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2名兒子和多名壹傳媒高層,並按法庭手令檢取大批資料。壹傳媒高層包括黎智英先後入稟,要求警方歸還涉及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PP)資料及新聞材料。法庭因應申請,下令警方暫時封存有關資料。

警方其後向法庭申請新的搜查令,上月8日獲裁判官批准,容許警方搜查從黎智英手機取得的資料,包括約8000多項「新聞材料」及其他屬LPP的資料。黎智英一方反對警務處執行新搜查令,《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周五(5日)開庭處理。

陳官聽畢陳詞後認為,黎一方只能透過司法覆核,或向發出搜查令的裁判官申請撤銷。黎一方表明將提出司法覆核。陳官續排期司法覆核聆訊於8月22日進行,屆時將一併處理覆核許可申請。(全文

#202208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涉旁聽鼓勵拍手等 「牧師和你顛」創辦人遭控煽動 第 5 次向高院申保釋被拒

【法庭線】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姓男子,被指 2022 年初旁聽鄒幸彤六四案時,在庭內作出拍掌等滋擾行為,及製作網上片段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產生不滿,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罪。

彭周五(5 日) 第 5 次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再被法官陳仲衡拒絕。彭及同案另一被告將於 9 月 1 日開審,預計審期 7 天。(全文

#202208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旁聽師
認無牌貯雪種氣體 被罰 7000 元 《蘋果》印刷公司稱需向保安局申解凍戶口繳罰款

【法庭線】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被指於 2021 年 12 月在將軍澳壹傳媒大樓,無牌貯存屬第 2 類危險品的雪種氣體,被票控「違反危險品牌照上的條款/條件」罪及「未領有危險品牌照而從事有關的活動」罪,周五(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 7,000 元。

辯方於庭上認罪,並表示需時向保安局提出申請解凍戶口,才能繳交罰款。暫委裁判官鄭潤聰應辯方申請,寬限至 28 日內繳交罰款。(全文

#20220805新聞 #其他案件 #蘋果日報
法律 101 |甚麼是「87A」?交付程序為何不能報道?

【法庭線】近年看法庭新聞,不時會聽到傳媒受「9P」及「87A」條例所限,不能報道庭上內容。「法律 101」早前已講解過,「9P」條主要針對保釋申請的內容,以免相關報道影響被告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那麼「87A」條,是針對哪一個法庭程序呢?立法原意為何?高等法院本周裁定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就「87A」的司法覆核勝訴,又確認了甚麼法律原則?(全文

#法律101 #87A
【請Subscribe Patreon,支持吳生聘請律師🙇🏻‍♀️

#認真小編系列
小編有一事相求🙇🏻‍♀️,希望有餘力嘅朋友可以subscribe Patreon,support吳生聘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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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21年還押至今,已經接近年半嘅時間,而初選案到現時為止仲未正式開審。未被定罪已經囚禁年幾,係一件好磨蝕心智嘅事。而更磨蝕心智嘅係,吳生呢位籍籍無名嘅nobody,好多人根本唔知佢係邊個,做過啲咩事,但初選案嘅最高量刑可能係由10年起跳至終身監禁。

【巔覆國家政權罪量刑】
1) 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終身監禁或者十年以上監禁;
2) 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監禁;
3) 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監禁、入勞役中心、入教導所、社會服務令或者入感化院

面對住可能要判十年以上嘅刑期,加埋多次申請保釋都不成功,呢種壓力係大到難以想像。

有朋友私下問我,吳生會唔會考慮認罪以換取刑期減免?

基於法庭報道限制,小編都不便多講吳生而家嘅status。 但各位朋友可參考一下交付嘅時序。吳生選擇咗初級偵訊,以及佢係最後一位被交付高院,大約可推測到佢嘅意向。

小編無打爛沙盆璺到㞘。作為朋友,除咗敬佩之外,我能夠給予嘅只有尊重同支持。

吳生之前一直努力讀Law 自辯打初級偵訊,希望可以減低家人嘅財政負擔。但任憑佢幾努力都好,法律始終係一門專業,盡晒力之後都係發現,如果唔請律師根本同自我放棄無異。

吳生一直無放棄,亦唔想放棄。而吳生亦都有去了解聘請律師嘅費用等等事宜,所以小編想借呢個機會,請有餘力嘅朋友一齊subscribe Patreon支持吳生。

最後小編唔希望大家感到壓力🙇🏻‍♀️!除咗patreon之外,大家亦都可以share呢個post,或者留個言支持吳生🙇🏻‍♀️🙇🏻‍♀️!每一點嘅支持同幫忙,或大或小都係非常珍貴🥺,吳生亦都非常感激大家以自己舒服嘅方式與佢同行🙇🏻‍♀️

P.s. Patreon有一個功能可以設定金額上限(lifetime budget),當金額到達上限後就會停止subscribe,可以方便大家更有彈性去管理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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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初選大搜捕 #47人 #吳政亨 #李伯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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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休假女警淘大商場偷食物 兩個月後被控盜竊明提堂

【東網】九龍灣淘大商場保安於今年5月28日報案,懷疑一名女子從上址盜去一批總值約580港元的食物。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以涉嫌「盜竊」拘捕該名姓黃(55歲)女子,案件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黃已於7月25日被控一項「盜竊」罪,將於明日(8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證實被捕女子為一名已開始退休前休假的警員。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全文

#20220807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稅務助理認發「斬死林鄭」電郵 判一年感化 官:曾還押兩周可明白手法錯誤

【法庭線】稅務助理主任疑因不滿前特首林鄭月娥的抗疫政策,向醫管局及入境處發電郵,要求「斬死特首林鄭月娥」,否則炸毁入境處。他早前承認 3 項刑事恐嚇罪,周一(8 日)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另須遵守附加條件,包括接受感化官輔導等。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被告在與人相處及宣洩情緒方面,均有能力不足,過往亦有類似行為,而他曾被還押兩周,可切實明白是次處理人際關係及宣洩情緒屬「非常錯嘅手法」;他願意配合感化官輔導。(全文

#20220808新聞 #其他案件
旁聽師被指煽動案|被告欲傳召裁判官陳慧敏、法官杜麗冰作供 官質疑與案無關

【法庭線】YouTube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及一名六旬婦,被指在2022年1月旁聽鄒幸彤煽惑六四集結案時,作出拍手等滋擾行為,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周一(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

沒有律師代表的彭滿圓詢問法庭,可否傳召審理鄒幸彤案的裁判官陳慧敏,以及高院法官杜麗冰出庭作辯方證人,表示有「相當關鍵性」。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佢嘅證供幫得到你手,先可以傳召」,又指並非涉及煽惑六四案的人士就是證人,提醒彭「唔好捉錯用神」。另外,彭滿圓申請保釋遭拒,案件押至9月1日開審。(全文

#202208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旁聽師
被捕人士資訊部
退休前休假女警淘大商場偷食物 兩個月後被控盜竊明提堂 【東網】九龍灣淘大商場保安於今年5月28日報案,懷疑一名女子從上址盜去一批總值約580港元的食物。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以涉嫌「盜竊」拘捕該名姓黃(55歲)女子,案件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黃已於7月25日被控一項「盜竊」罪,將於明日(8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證實被捕女子為一名已開始退休前休假的警員。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全文) #20220807新聞…
女警涉淘大DONKI偷580元食物 保釋9.19再訊

【法庭線】55歲休班女警被指於今年5月,在淘大商場的DONKI驚安之殿堂內,偷竊約580元的食物,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一(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

主任裁判官錢禮把案件押至9月19日再訊,以待被告聘請私人律師、索取文件以及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以500現金保釋。

被告黃偉芬(55歲,警員),被控於2022年5月28日,在九龍牛頭角淘大商場3期1樓DON DON DONKI偷竊1包飯素,4個蘋果,3個牛油果,1盒帶子及3包鰻魚,共價值582.4元,而上述物品為泛亞零售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財產。(原文

📌 伸延閱讀:
一名年齡相近同名女警,於17年被控超市盜竊脫罪。
涉超市未付款離去 女警脫盜竊罪 官:證供矛盾惟非偷竊者正常舉動 2017/2/8

#20220808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臨退休又再偷
9名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涉違立會特權法 區諾軒簽保守行為 范國威、郭家麒、胡志偉、黃碧雲部分控罪獲撤

【明報】9名時任泛民立法會議員,包括林卓廷、尹兆堅、范國威、朱凱廸、郭家麒、區諾軒、胡志偉、黃碧雲、陳志全,涉於2018至2020年間在立法會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控襲擊、藐視等多項罪名,涉及的6宗案件今(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已流亡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亦涉兩案。其中涉2019年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案件,區諾軒獲准簽保守行為處理;范國威、郭家麒、胡志偉獲撤控。(全文

#20220808新聞 #0511立法會 #20200604立法會 #20201015立法會 #20201016立法會
接待蔡展鵬按摩店 Viet Spa 4 人否認經營色情場所 放蛇警:兩技師問要否色情服務

【法庭線】時任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長蔡展鵬,被揭涉嫌2021年3月光顧灣仔一無牌按摩店「Viet Spa」受查。該店被指經營色情場所,1男3女否認6罪,周一(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負責打擊黃賭毒的警員供稱,於2020年10月受上級指示,先後3次喬裝顧客到該店視察有否色情活動,其中兩次,技師分別問他「今日想玩咩」、「玩唔玩」,又有人指「會令你好滿意」,並說出不同色情服務的收費,例如手淫「打飛機」收費500元。

此外,雙方同意事實指,Viet Spa曾在疫情期間,獲批共7.5萬元防疫抗疫基金。店鋪單位以男被告的名義租用,有商業登記,但沒按摩院相關牌照。(全文

#20220808新聞 #非手足 #蔡展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