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68K subscribers
3.81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7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黎智英顧問公司租蘋果大樓違契 控方將傳召「身分特殊」證人 據悉為壹傳媒高層周達權

【明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隱瞞科技園公司,違反租契案今(11日)在區院續審。控方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庭上不具名地指,即將傳召的證人身分特殊,申請為他安排特別通道。法官陳廣池卻稱該證人「某程度街知巷聞」,陳官在辯方不反對下批准申請。據了解,證人為原本同案被告、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預料他周一(16日)作供。(全文

#20220511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官批准披露部分資料但無提外國代理人 7月開審

【獨立媒體】警方國安處去年指有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7名支聯會常委提交資料被拒,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5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辯方一直要求控方披露支聯會是哪個外國政府或組織的代理人,被控方以資料涉「公眾利益豁免權」為由拒絕,控辯雙方昨就此陳詞。《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11日)批准在隱去警員和受查人身分等資料下,披露部分文件內容,惟沒有提及是否包括「外國代理人」的資料。而鄒幸彤昨日已表明,控方申請豁免披露的資料根本不是辯方要求的資料,法庭要就此作裁定是浪費時間。案件將於7月13日開審,預計審期5天。(全文

#202205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勒頸刀刺女兒要求分居妻見面 患妄想症前警員判住院令

【東網】前男警員為了與分居妻子見面,竟將8歲女兒的生命作賭注,致電妻子恐嚇要與女兒同赴死,更付諸實行。用皮帶套住女兒頸,再拉走她的墊腳櫈,並且以刀指向女兒胸口時戳傷對方,幸好警方及消防及時到場救人才不致釀成悲劇。這名前警員於上月在區域法院承認刑事恐嚇及虐兒2罪,在求情時聲稱因為接受不到妻子有外遇,大受打擊下才犯案。法官今天(11日)判刑指被告患妄想症,因婚姻問題導致本案發生。考慮精神科醫生建議後,判被告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為期12個月的醫院令。(全文

#20220510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非手足
612基金4信託人准保釋 凌晨離開警署 另被票控未作社團註冊

【獨立媒體】已停止運作的612人道支援基金4名信託人先後被捕,包括前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許寶強、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及歌手何韻詩。他們於晚上11時起陸續獲准保釋離開警署,何韻詩雙手合十說「辛苦晒」,吳靄儀表示「梗係攰,但係都OK」,許寶強和陳日君則未有發言。另外據了解,另一信託人、因另案正在服刑的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將會在明天被捕。

國安處要求交出旅行證件 另就612基金未註冊社團作出票控

警方晚上發稿指,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昨日(10日)及今日(11日)拘捕兩男兩女,年齡介乎45至90歲,涉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

另外,國安處亦按照《香港國安法》第43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二,向被捕人士發出由裁判官簽發的通知書,要求他們向警方交出所有旅行證件。警方亦向法庭申請傳票控告上述人士及另外一名37歲男子沒有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612人道支援基金」作出註冊。

警方又指,上述人士均為「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涉嫌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危害國家安全,拘捕行動仍然繼續。(全文

#202205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612人道支援基金
消息:何秀蘭涉612基金案於獄中被捕

【明報】再有「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被捕。據了解,正在服刑的基金信託人之一何秀蘭今日(12日)於獄中被捕。

同案另外4名被捕人士,包括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前客席副教授許寶強、法律界前議員吳靄儀、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及歌手何韻詩,早前獲准保釋。(全文

#202205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612人道支援基金
612基金案4被捕者8月上旬報到 警稱有律師及大律師涉專業失當 已向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投訴

【明報】警方國安處交代拘捕「612人道基金」信託人案件,稱至今拘捕2男3女,年齡介乎45至90歲,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表示,調查期間發現有律師和大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爲,已經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投訴。

消息指,警方在調查今次案件期間,發現部份律師及大律師曾收取「612基金」費用,協助處理反修例案件時,懷疑涉違反專業守則,當中包括個別大律師向司法機構聲稱以「義務」形式代表被告,惟實際上有收取「612基金」支付的費用。

消息指,曾收取「612基金」款項為被告辯護的律師事務所包括伍展邦律師行、何謝韋律師行,及鄧耀榮律師行等。惟本報暫未知道該3間律師行有否被警方投訴。(全文

#202205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612人道支援基金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統計組發表關於「香港監獄」的報告,截至2021年年底,香港29個懲教設施合共收押7905個在囚人士,當中有7867人正處於懲教院所,包括監獄、更生中心、戒毒所、勞教中心及精神病治療中心。

報告提到隨著罪案下降,平均每日服刑人士的人數在9年間累跌33%,不過平均每日還押候審人士的人數同期則跳升67%至2316人,令他們於整體在囚人士中的比率由2012年的15%倍增至2021年的30%。

與2019年社會運動有關的案件陸續展開法律程序,平均每日還押人數在2021年上升了18%。報告引述懲教署去年提供的數據,指2020年共有241名還押人士與社會事件案件有關,約佔該年內曾遭還押人士總數的4%。

山道文化
【恆常法律咨詢】

候鳥在囚支援今個月會繼續舉辦義務法律咨詢,有法律疑難嘅手足可以嚟免費徵詢大律師嘅意見!

日期:5月24日(星期二)
時間:晚上七時至九時
形式:網上一對一會議(我們將會在咨詢開始前向參加者發送會議連結)
報名方法:請用 Whatsapp 或 Signal 聯絡候鳥熱線 60125534



候鳥服務熱線|6012 5534
#候鳥 FB / IG|@waitingbirdhk

候鳥在囚支援
以公眾利益之名的裁決

【明報】支聯會被控作為外國代理人拒絕提交資料一案,被告問控方支聯會是哪一國的代理人?問了8個月。律政司指披露這資料會損害公眾利益,向法庭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不作披露。經過半日的公開審訊,半日的閉門審訊(只有控方和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上星期三終於頒布裁決。究竟過去30年、年年舉辦六四遊行、維園燭光集會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是哪一國的代理人?

//以公眾利益之名隱去什麼資料?

鄒幸彤陳辭指,根據前政務司長李家超簽署的PII證書,控方指不能夠披露警方內部的溝通報告,否則泄露調查方法,也不能提供手令文件,但這些文件辯方根本從沒要求過控方提供,「who cares about those?」,辯方由案件第一天開始,只是問他們是哪一國的代理人?只是問一個名,不是問文件,而控方指資料和案件不相關,又如何能夠不相關?她說:「國家安全不是神仙棒(magic wand)。至少應該跟從《國安法》的字眼,標題就寫着外國代理人,如果沒有外國代理人,根本就沒有控罪……我們只是問我們是誰的代理人,以及和外國上線(foreign principal)的關係,請法庭命令控方披露。」

「Objection to disclosure.」張卓勤提出反對,要求法庭批出PII,並補充說,國安處要求支聯會交出資料的通知書,該份通知並非簡短公文,而包含了資訊和細節,因此在PII下不披露一些資料,也不影響被告獲公平審訊的權利。鄒幸彤陳辭,指法庭根本毋須就控方的PII申請作出裁決,重申辯方根本沒要求那些資料,法庭應就辯方索取的資料作出裁決。

PII下公平審訊的憲制權利

在這沒有泥漿的泥漿摔角中,代表第二被告鄧岳君的大律師黃雅斌陳辭,他說根據高等法院上訴庭的判辭,PII申請要能符合被告獲得公平審訊的憲制權利,控方要考慮在不損害重大的公眾利益下披露資料,否則只有撤銷控罪。(案件編號CACC 341/2017,在前一篇〈以公眾利益之名〉一文引述的鑽石劫案。)

辯方黃雅斌指,《港區國安法》清晰地定義了什麼是「外國/台灣代理人」(例如受外國政府或組織直接或間接資助或指使等),控方實有責任披露相關證據,否則不可能達到公平審訊。他說如果按控方所指,支聯會是否外國代理人和案件並不相關(irrelevant),就會留下一個真空,結果就是允許警務處長把空白的外國代理人標籤貼在任何人身上而毋須解釋。

究竟支聯會是哪一國的代理人?如果被告在不知道控罪詳情下怎樣蒐證?怎樣抗辯?如何達至公平審訊?我們記者滿腦子疑問。5月10日,在半日的公開審訊後,法庭和控方下午閉門聆訊了解相關資料。5月11日,法庭終於頒布裁決,但原來有裁決又未必有結果。//(全文)

#2022051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壹傳媒涉違租契案 周達權以特赦證人身分出庭作供

【頭條日報】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本為同案被告,今以「特赦證人」出庭作證。法官陳廣池明言任何人「用不同形式、咩嘢方法接觸影響跟住個證人呢,好大機會負上刑責嘅,輕則刑事恐嚇,重則妨礙司法公正,以言可以入罪㗎,唔係齋講就可以無事。」

周達權本為同案被告,獲准以特別通道出入,午膳休庭時由司法機構職員陪同在證人房逗留。(全文

#20220516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男子被控發表煽動文字 高院再拒保釋

【法庭線】營運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的 59 歲男子,被指 2022 年初於法院旁聽時作出滋擾行為,及製作片段意圖煽動他人不滿政府,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被告 5 月初於高院申請保釋被拒絕,周一(16 日)再次提出申請。法官陳仲衡聽罷陳詞後,認為沒有充分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最終拒絕讓他保釋。(全文

#202205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旁聽師
司法機構更新法官行為指引 前言加擁護《基本法》誓言 指曾作過激言論或失聆訊資格

【法庭線】司法機構周一(16 日)更新《法官行為指引》,新版在前言加入《基本法》誓言,並加入「對他人作出評論」、「保密」、「社交媒體」,以及「利益及款待」等 4 節,指出法官應避免作出不必要評論,包括即使在匿名情況下,亦應避免向傳媒發表意見。

新指引註明,法官若在案件較早階段作「過激言論」,令人質疑公正,則可能需考慮是否涉及偏頗,或導致失去聆訊的資格,又提及法官應審慎使用社交媒體,以及不得利用司法職位謀取個人利益。

司法機構指,現時是合適時候更新指引,並引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指,法官和司法人員肩負司法工作重任,必須對公眾及自己負責,在行為上時刻嚴守至高標準。(全文

#20220516新聞 #法官行為指引
📌法官行為指引(2022年) 全文
《實用物-電芯篇》

記得有聽過囚友一段令我印象很深的話。

他說在獄內最令他感到意外的是他漸漸記不起從前的一些習慣,一些本來印象很深刻或是從前每天都一定會做的事都變得很陌生,對一復一日的生活提不起絲毫精神。

之後隔了不久,收到他的信說在收音機聽到一首歌,很喜歡,覺得在沉悶的生活中,他仍可期待那首歌突然被DJ選中播出,那種莫名的期待讓他感到很感動,還希望我可以把歌詞抄寫給他。

世界瞬息萬變,在囚及還押人士在囚期間,無法知道樂壇轉變、不知道時代變遷、日常生活的方便與不便。收音機為牆來的人帶來DJ對日常生活的二三事,一首一首的新舊歌曲,電影的觀後感,社會的不同新現象「新常態」。聽著聽著,好像默默與那個陌生的新世界一步步地愈來愈靠近。

對於在囚人士及還押人士而言,陪伴他們渡過這漫長的獄內時光的,除了是家人的書信、書本和親友的探訪外,而其中與外間最大的聯繫,便是收音機。
而偏偏在獄內指定型號的收音機的耗電量十分驚人,如果經常使用,基乎每個月入的3A電都會耗盡😩

據懲教處的指引,電芯可以入3A或4A的GP超霸電芯,每月合共可以入12粒。但對於規格則有以下要求:

🔸必須是GP超霸的3A或2A電芯

🔸必須入完裝未拆開電芯
- 由於要求是不能拆開,故不可以入18粒裝的
- 可以選擇買6粒裝的兩排
- 或8粒裝的一排+4粒裝的一排
- 或是4粒裝的三排這類似的組合

🔸如要入3A電芯,必須先入收音機;

🔸如要入2A電芯,必須先入鬚刨(女監據說也可以入2A電芯,但用途成謎。)

🔸必須是硬咭底包裝(如圖示),不可以買散裝或其他包裝的電芯

大家要記得,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導所無法入收音機,認識他們的大家要記得多和他們書信聊天啊

最後,為大家帶上那首囚友喜歡的那首歌的幾句歌詞❤️ 祝大家在這正在崩壞的世界,就算受傷,心至少一寸未變壞。共勉。

🎼
抱著你寬闊的邊界
穿得過無限挫敗

我靠著你優雅的姿態
世界正崩壞

美麗盡了 就變灰
累了 就變沙

而你能令我不瓦解
我就算全身有傷
心至少一寸未變壞

狂雨降 寒風吹 尚有你🎵🎶

#收音機 #電芯 #在囚及還押人士支援 #Rebirth #陪伴 #在囚札記 #在囚通訊

Rebirth - 在囚及還押人士支援
私隱署研「封鎖」Telegram

星島日報】政府打擊起底行為,將之刑事化,新條例去年十月生效後,相關行為仍舊猖獗。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昨日向立法會表示,去年私隱公署共發現八百四十二宗起底相關個案,在起底刑事化後,就其中二十五宗展開調查,與警方的聯合行動中共拘捕六人,另有六十六宗個案正進行調查。她透露,正考慮就屢次上載起底資料的平台設立黑名單。消息指,當局極為關注近年絕大部分的起底訊息,是來自市民常用的Telegram群組,留意到每星期也新增逾二百個起底訊息,即使曾成功刪除,但事隔兩、三天後卻往往再現;由於涉及的起底訊息數量龐大,公署正積極考慮首次引用法例,停止或限制市民接達(access)相關平台。(全文

#20220517新聞
蘋果高層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案 交付高院審理 7 被告已還押 9 至 16 個月

【法庭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6 名前高層及 3 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分成 3 宗案件處理。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周二(17 日)將 3 案合併,正式交付高等法院審理,日期待定,7 名被告續還押。

黎智英、張劍虹及陳沛敏等 7 人至今已分別還押 9 至 16 個月,他們早上步入法庭時向公眾揮手及點頭示意,似乎精神不俗,但身型稍微消瘦。其中羅偉光擺出「OK」手勢,黎一度拉下口罩,以口型向親友傳話,然後微笑。

至於代表 3 間蘋果公司出庭、據悉由公司董事指派的文姓中年男子,今亦有到庭。(全文

#202205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15歲男童暴動罪脫獲批訟費 官指閉路電視像素太差故不接納

【獨媒】2019年11月2日,有示威者在跑馬地一帶聚集及佔據馬路,並破壞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的新華社香港分社的玻璃外牆及鐵閘。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並拘捕一名15歲男童。他否認一項暴動罪,經審訊後,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被告申請訟費獲批。裁判官劉綺雲指,由於閉路電視像素太差,未能清楚拍攝到被告,故不接納。她又指即使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亦不構成暴動。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的新華社香港分社外參與暴動。(全文)

#20220517新聞 #1102灣仔
的士私了案身亡被告疑避警查失足 警上門查限聚噪音 死者爬出外牆墮樓

【明報】2019年10月6日深水埗反修例示威期間,的士司機遭私了案,案中女被告鍾在受審期間去世,獲終止檢控,警方將向死因庭提交報告。本報從兩個獨立消息證實,鍾在今年3月12日在紅磡墮樓身亡,當時警方曾上門處理噪音及跨家庭聚會投訴,鍾懷疑爬到外牆躲避,失足墮樓。其友人引述死者家人稱,不便交代或確認事件細節,但強調死者是意外身故,感謝各界關心。(全文

#20220518新聞 #1006深水埗
接待蔡展鵬按摩店|Viet Spa 老闆另涉荃灣經營無牌按摩店 控方徵詢意見後撤控

【法庭線】時任警務處國安處長蔡展鵬,被指去年 3 月光顧灣仔無牌按摩店「Viet Spa」受查,一名六旬胡姓男子被控經營該店。約半年後,胡再被控於荃灣經營無牌按摩店,而店內沒要求客人使用安心出行,被指違反防疫規例。案件今(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上次提堂撤回胡的無牌經營控罪,今稱索取法律意見後,亦會撤回違反防疫規例控罪,亦即胡在本案的所有控罪獲撤。(全文

#20220518新聞 #非手足 #蔡展鵬
今天,國安處找上我們了。
晨早上門來到我家及公司。

國安處發出通知,要求我們刪除一堆網站、社交媒體等上面會「敏感」的內容,設有限期及條件。
我們收妥信件,暫時沒有人被拘捕,現身人安全,仍然自由活動。

今日身處香港,繼續做媒體工作,風險一天比一天高。
但我仍然在香港,我仍然每日開咪,連我都覺得自己有點奇怪。
但我們會繼續努力!
成功之前,我們絕對不要放棄夢想!

黃洋達
黎智英涉欺詐案 周達權供稱負責內勤工作 行政總監黃偉強「第一身」處理租務

【法庭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今(18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7 日審訊。同案被告、但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的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供稱,他在黎智英的私人公司負責內勤工作,即簽支票、整理周年申報表,未見過「工業邨程序手冊」。他指黃偉強與科技園接洽、處理租務逾 10 年,應該知道牌照申請要求,「佢作為第一身處理,我理解佢會知。」案件下午續審。(全文

#20220518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