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68K subscribers
3.81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7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黎智英涉嫌詐騙案原定明天開審 因疫情關係押後處理

【東方日報】壹傳媒黎智英早前先後就4宗非法集結案,共判囚20個月,現於赤柱監服刑中,惟他仍要面對其他刑事案。他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港元,2人因此被控一項欺詐罪。此案原定明日(14日)於區域法院開審,但因各級法庭在疫情期間只處理緊急案件,此案亦要押後審理,惟現時未有最新的排期。

本案原本有3名被告,依次是黎智英(74歲)、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64歲)和黃偉強(60歲),但控方在2月底申請將周達權從本案中分拆,另案處理,獲法庭批准。換言之,本案只餘黎及黃2名被告,2人的案件原定明日開審,而周的案件則押後至7月21日再訊。

在案件獲准分拆後,控方呈上修訂控罪書,由原本3名被告同面對一項欺詐罪,修訂為黎及黃同控一項欺詐罪,周則獨自面對一項欺詐罪。(全文

#20220313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
香港監察稱接國安處警告 指網站涉游說外國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

【頭條日報】香港監察表示,收到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正式警告,稱網站或已違反《港區國安法》。

香港監察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收到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正式警告,稱網站或已違反了《港區國安法》。帖文又指,國家安全處在發給香港監察行政總監羅傑斯的信件和電子郵件中,指控香港監察正在「從事嚴重干預香港特區事務和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包括游說外國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或封鎖以及從事其他敵對活動,以及嚴重干預香港特區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實施法律或政策。」當局指控香港監察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告香港監察行政總監可能面臨 3 年監禁或港幣 10 萬元罰款。

「香港監察」總部設於英國倫敦,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所創立,該組織過去有份起草並推動美國通過《香港自治法》等涉港法案。(原文

#20220314新聞 #港區國安法 #香港監察
剛剛收到懲教福利官電話,表示阿匡尋日做快速測試,兩條線中咗Omicron😅 不過阿匡話佢無乜事,係少少感冒症狀,叫大家唔使擔心。

小編:講真已經單獨囚禁一整年+鎖倉成個幾月,真係唔明點解咁樣都可以中😅 佢而家再調咗去隔離嘅地方,歡迎各位留言祝福佢早日康復💛🥺

劉頴匡
王詩麗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過往曾處理黃之鋒圍警總案

【獨立媒體】區域法院法官,並於明日正式生效。王詩麗於2020年擔任裁判官時,曾處理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的6.21包圍警總案,判3人分別囚7至13個半月,並斥黃之鋒為處心積慮的領導者,行為自私。王詩麗自去年起任區院暫委法官,期間審理多宗暴動案,於11.18營救理大暴動案曾重判被告囚5年8個月。(全文

#20220314新聞
警網罪科再拘2男 涉於連登鼓吹播毒及初步陽性後外出用膳

【資訊部整合】警方發現,上月有人在網上社交平台鼓吹確診市民外出播毒,又有自稱確診者違反隔離規定,外出到食肆用膳,危害他人安全及公共衛生。經深入調查後,警方昨日 (14日) 拘捕兩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等罪名。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譚威信警司會見傳媒簡報案情。

繼上週三拘捕3男涉嫌煽惑他人違反防疫規例後,警方昨日再次採取行動,於葵涌及天水圍拘捕2名分別22歲及31歲男子,檢獲2部智能電話。譚威信指,22歲被捕男子在網上討論區上鼓吹確診者外出播毒,涉嫌干犯「煽惑他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罪。警方調查後亦發現,該男子曾於去年7月在同一討論區鼓吹他人對警務人員使用暴力,涉嫌干犯「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警方現准該22歲男子保釋候查。

而另一名31歲男子則明知為確診者,並違反隔離規定,外出到食肆用膳。警方指,該男子於上月尾及今月初兩次接受病毒檢測,並收到短訊通知結果為初步陽性。警方根據其「安心出行」紀錄發現,該男子於收到初步陽性結果後,仍然外出到元朗食肆用膳,涉嫌干犯「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譚威信指警方調查會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15/3 15:00)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4名軍裝警交友App識15歲女學生 涉「衰十一」被捕已停職

【香港01】警隊有4名軍裝男警涉嫌「衰十一」被捕。消息指,一名15歲少女於去年尾起透過交友程式結識朋友,先後發展四段短暫的感情及發生性行為,惟她與其中一名男子發生爭執,其間被人出言恐嚇威迫性交。女事主事後向社工大吐苦水,言談間引起社工疑慮,懷疑有人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遂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驚揭有4名軍裝警員涉案,今日(15日)將他們拘捕,並停職查辦,稍後或會被革職。

消息指,4名被捕軍裝警員分別隸屬荃灣警署及觀塘警署,全部人皆涉嫌「與年齡在十六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被捕,其中一男子另涉「非禮」罪,另一男子亦涉「刑事恐嚇」罪。案件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警方正調查有否牽涉其他人,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正在調查4人是否互相認識。消息續指,4名被捕人已被停職候查,其中1人由於尚未過試用期,將會即時革職,其餘3人料稍後亦會依循警例革退。(全文

#20220315新聞 #非手足 #知法犯法
《買物資攻略 - 東九龍》

實用文

話說小編一直很想做一個企劃。

在經營這一個專頁這一年半來,小編最常收到的問題是問買物資的問題。礙於懲教署對物資的規格有嚴格規定,對於家人而言每次入物資都會戰戰競競,因為只要買錯了,就要承擔家人沒日用品可用的壓力了。

有些網友曾經提議我可以為囚友家人提供代購服務,那就可免卻家人到處奔走之苦,但事實上也有很多家人希望可以不需要靠別人,自己為家人做些什麼,去買物資去給珍愛的家人。

當每一次去買物資的時候,很多家人要跑很多地方才可以買齊所有需要的物品。每次有家人問起不同區的購物點,我也很心疼大家為囚友要東奔西走。所以,小編決定要在休假時到處跑一下香港不同的區域,找尋可以購買在囚物資的街道。希望可以方便大家購買👐🏻🥰

作為第一條介紹的街道,我找來方便囚友在石壁或是住在東九龍親友的一條街道:新蒲崗的爵祿街。

爵祿街就近於港鐵鑽石山站,一出站可以在Uniqlo買得到男裝內褲。
然後走路大概十分鐘可以來到爵祿街,這條街有很多的葯房和雜貨店。大部份的物資都可以在這裡購入:

Uniqlo:
男裝內褲

葯房:
10包裝Tempo紙巾
Dettol濕紙巾
花王洗頭水
梨牌潤手膏/潤膚露
強生爽身粉
滴露洗手液

雜貨店:
GP電芯3A/2A
練習本

屈臣氏:
Labello潤唇膏
淋浴露

衍慶街文具店:
原子筆
練習本

U購:
花生
魷魚絲
餅乾

希望可以為大家推薦更多的街道地方,讓大家更便利可以買到要買的東西🥰👐🏻小編計劃將會在不同地方例如將軍澳、大埔、天水圍、上水、港島區、旺角各地區找尋不同的街道,務求讓大家更加方便去買東西,免去大家其中一項煩惱❤️如果大家有想去發掘的地區或是有一些好地方想要提議,也歡迎去聯絡我啊❤️

#在囚物資 #在囚及還押人士支援 #Rebirth #陪伴 #東九龍 #勿以善小而不為 #助人自助 #買物資攻略
-----------------------------------
Rebirth信箱💌
協調道郵政局
郵政信箱83112號
Rebirth收

Address:
Rebirth
P.O. Box 83112
Concorde Road Post office
------------------------------------

Rebirth - 還押及在囚人士支援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收信部
一延再延系列
因為糖妹同案有2位被告確診
所以判決延去
4月6日 朝早10點 西九龍

暫時收唔到糖妹電話話確診
所以糖妹身體仲健康
但都希望蘿蔔確診既手足都可以早日康復

願大家身體健康
疫症下平安

烘焙小店2.0 shirleyswine_2.0
阮民安還柙一個月 獄中列密切接觸者 押後至3.24再訊

【獨立媒體】前E-kids成員、歌手阮民安被指於社交媒體發文咒罵法官、嘲笑因公殉職或受傷的警員,又在第五波疫情期間對政府政策大唱反調,宣揚打針不安全,煽動憎恨。他上月遭起訴一項「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不獲准保釋,原訂今日(1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保釋覆核申請,惟同一監倉有人確診肺炎,阮被列為密切接觸者,目前仍在隔離中,故未有獲懲教安排解往法庭。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押後至3月24日再訊。

阮自上月17日首次提堂後,還柙至今一個月。其辯方律師在庭上透露,阮並沒有確診患新冠肺炎,因同一監倉有人確診,所以須隔離檢疫,惟最近律師團隊未能到監獄作公務探訪,對他近況所知有限。(全文

#202203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黎智英涉嫌詐騙案原定明天開審 因疫情關係押後處理 【東方日報】壹傳媒黎智英早前先後就4宗非法集結案,共判囚20個月,現於赤柱監服刑中,惟他仍要面對其他刑事案。他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港元,2人因此被控一項欺詐罪。此案原定明日(14日)於區域法院開審,但因各級法庭在疫情期間只處理緊急案件,此案亦要押後審理,惟現時未有最新的排期。 本案原本有3名被告,依次是黎智英(74歲)、集團營…
黎智英涉嫌詐騙案 因疫情關係延至4.27開審

【東方日報】壹傳媒黎智英早前先後就4宗非法集結案,共判囚20個月,現於赤柱監獄服刑中,惟他仍要面對其他刑事案。他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港元,2人因此被控一項欺詐罪。此案原定本月14日於區域法院開審,但因各級法庭在疫情期間只處理緊急案件,此案亦要押後審理。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該案已另定於4月27日開審,預計將進行25天審訊。(全文

#20220317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
懲教署因應疫情發展最新安排

     //懲教署今日(三月十八日)表示,該署在過往數星期採取一系列緊急措施,遏止2019冠狀病毒病在監獄內迅速蔓延。透過每天進行的快速抗原測試、減少院所內人流接觸及安排確診在囚人士及其密切接觸群組於隔離中心及「方艙」設施接受觀察及治療,署方初步遏止疫情在懲教院所內幾何級數爆發,被發現確診個案亦由高峰期(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六日)的每天平均超過140人,回落至本星期每天平均約75人(主要來自密切接觸群組)。現時約有850名確診在囚人士正接受隔離和治療,累計約1 630名在囚人士康復。在這些個案中,只有兩名在囚人士因其他疾病送往公立醫院治療,其餘個案病徵輕微,無需送院。

     縱使監獄疫情漸轉平穩,署方考慮社區感染個案持續高企及獄內疫情瞬間反彈的風險,現階段不可能全面恢復所有親友探訪,但為了平衡在囚人士的更生需要,署方決定於三月二十四日至四月二十四日期間有限度重啓親友探訪安排。為控制人流及減低病毒感染風險,署方實施以下新措施:(i)期間還押在囚人士只可接受兩次親友探訪,每次只限一名訪客;(ii)期間定罪在囚人士只可接受一次親友探訪,每次只限一名訪客;(iii)訪客須於探訪當天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取得陰性結果,在到達懲教院所後經「健康申報表」申報有關測試結果;(iv)除獲豁免人士外,訪客須出示已接種最少一劑新型冠狀病毒病疫苗的紀錄及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登記,方可獲准進入懲教院所進行探訪。以上探訪安排或會因監獄內疫情發展而有所變更,訪客必須留意署方發出的公告和部門網頁。

     各訪客亦必須留意,所有確診在囚人士或其密切接觸群組必須接受隔離治療及觀察,不能接受探訪。已登記本署流動應用程式的使用者,可透過應用程式查詢在囚人士是否可以接受探訪,訪客亦可預早致電相關院所的更生事務組或探訪室(電話號碼可參閱部門網頁),或懲教署熱線2511 3511向職員查詢在囚人士的最新情況。如在囚人士於上述期間因確診或屬密切接觸群組而未能接受探訪,他們仍可獲准接收認可交來物品一次,有關認可交來物品的種類和上限,可參考本署網頁的資料。

     此外,公務探訪亦會於三月二十四日至四月二十四日有限度恢復,期間訪客必須透過「公事探訪電子預約服務」進行預約申請並收到確認,以及遵從上述(iii)與(iv)的安排,方可獲准進入懲教院所進行探訪。//

📌 全文:政府新聞公報
懲教署:民主派初選案無被告因違紀被罰隔離囚禁

【商業電台】懲教署表示,目前並沒有民主派初選案被還押的被告,因違反監獄紀律而處以隔離囚禁的懲罰,或為維持秩序、紀律等原因,而被命令中止與其他在囚人士交往。

懲教署表示,目前案件中有34名被告被還押,當中有23人是單獨囚禁,其中有21人是主動提出單獨囚禁的要求,以接受保護,署方表示,他們隨時可要求取消保護,並恢復與其他在囚人士的交往。另外有2人則因感染新冠病毒而需要暫時隔離。 (全文

#202203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何君堯不滿被罵「黑社會」控郭榮鏗等3人誹謗 官准陪審團審訊案件

【頭條日報】3名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林卓廷及毛孟靜2019年8月曾指罵「何君堯,黑社會」,何君堯遂入稟高等法院,指控3人對何構成誹謗,要求法庭頒令3人賠償及禁制相關人士作出上述言論。法官歐陽桂如今午於高等法院公佈判詞,指出於重大公益,最適宜由陪審團代表公眾來為本案定奪,故依照雙方共識,批准本案以陪審團審訊方式進行。

原告人為何君堯,3名被告依次為郭榮鏗、林卓廷及毛孟靜。判詞指本案廣受關注,涉案人皆為時任立法會民選議員,何君堯同時為私人執業律師兼太平紳士,郭榮鏗則為大律師、功能組別法律界代表,而涉案事件亦屬重要事件,故本案含重大公益,考慮到證據範圍,最適宜由陪審團代表公眾來為本案定奪。判詞又提到案件涉及法律議題,即立法會議員於立法會大樓外舉行的會議中發表言論是否免責,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由於此法律議題能與其他事實爭議區分開來,故陪審員不會混淆。

判詞再指案中所涉文件不算繁多,最多只有559頁文件連同一些知名公開活動片段,陪審團不難理解,大部份均為日常新聞報道,不帶技術詞彙。歐陽官預計審期將不多於10天,亦不會因採取陪審團審訊而大幅拖長,再者基於雙方同意,故批准本案以陪審團審訊方式進行。(原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決定理由書(英文)

#20220318新聞 #其他案件 #民事訴訟
【初選案一年】從奔走探監到重拾生活節奏 Emilia:過得好自己,先有力量撐住佢

//劉頴匡還柙後,Emilia 的生活徹底改變了。她幾乎每天早上都乘車去荔枝角收押所探訪,完成後接受在收押所外的傳媒訪問,再為劉頴匡張羅物資、安排私飯、與律師溝通、收信、出 post,也幫他處理大小瑣碎事情,像是交電話費和與他的家人朋友聯絡。每晚回到家,還會花一兩個小時寫信、回信,分享當天生活,若當日沒寫,第二天還要補寫。

因疫情緣故,懲教署自 2 月 4 日起暫停探訪。「其實有少少似去返我原本嘅生活。」不能探訪的日子,Emilia 仍偶爾去收押所入物資,亦要替在監獄修讀學位的劉頴匡找教科書。其餘時間,縱使擔心亦想念劉頴匡,她也盡量調整心態,照舊見朋友、經營社交平台、煮食、養貓救貓,嘗試在不好的情況下過好自己的生活:「唔會自己屈喺度喊,覺得冇嘢做。」

以往曾因忘了帶身分證不能探訪而悶悶不樂一整天,現在停止探訪超過一個月,Emilia 卻沒有想像中崩潰徬徨,她笑着指了指天:「佢有少少似上帝咁,與我同在。」不能每天見面 15 分鐘,但書信來往繼續,「又冇覺得同佢完全中斷聯繫」。她也與有多案在身的劉頴匡討論,現在不能探訪,「咪預演『泊正』(正式服刑)囉」。

一直屬於較高調發聲的家屬,是因她始終覺得,這是一宗政治的案件,要用政治的角度處理,「有需要 keep 住喺公眾視線內」。

有些家屬或寧願低調處理,以爭取保釋或較短的刑期,Emilia 理解也尊重。只是她不諱言:「你唔會知點樣先至係所謂安全啲或者保險啲,或者可能冇分別呢?」她很清楚知道,至少劉頴匡不會想其他人忘記他,所以還是繼續為他出 post、打卡,「想有人記得佢」。

每日為劉頴匡奔走、張羅,會有累的時候嗎?「我又唔覺得話好攰」,Emilia 平靜道。「因為始終我見佢都唔淨係 for 佢㗎嘛,我見到佢都開心,我想見佢、又鍾意見佢」,就像一個需要也喜歡吃東西的人,並不會覺得每日吃飯很累;而且所做的一切,也只是盡量令所愛的人在獄中好過一點、開心一點。

何況,支持他,其實也是支持自己的價值觀和信念。「佢本身面對嘅政治打壓太慘啦」,Emilia 不止一次輕嘆。

旁人常讚她「不離不棄」,她笑說「其實佢都對我死纏爛打,我先對佢不離不棄」。這年來經歷高低起跌,感悟最深大概是:「首先我要過得好自己,我先至有力量撐住佢。」//

📌 訪問全文:《獨立媒體》
【初選案一年】法庭應否放寬9P及87A報導限制? 大狀、學者如此看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首度提堂至今已超過一年。不難發覺,無論是保釋申請、抑或交付至高等法院的聆訊,除了被告互動、押後日子等資訊,傳媒報導幾乎毫無內容可言。

這是因為庭上大部分內容,均被《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對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及《裁判官條例》第 87A 條「對報導交付審判程序的限制」所限,不能報導。

到底批准報導與否應考慮什麼因素?在 47 人案和《國安法》的語境下,又應有不一樣的考慮嗎?

爭議首先在四日四夜保釋聆訊期間展開。當時有記者聯合申請放寬 9P,辯方律師亦要求法庭為了「社會公正」容許報導部分內容,不少被告也表明願意放棄 9P 對他們的保障。但最終,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以「保障被告人利益及日後審訊的公正性」為由,拒絕放寛限制。

法律團體「法夢」成員腸(化名)表示,英國高院曾裁定,在決定被告會否被剝奪人身自由的保釋聆訊中,接受公開聆訊屬被告的權利;而若被告要求公開聆訊,除極端情況外,法庭都應批准。

不過,港大法律學院副院長楊艾文則認為,9P 不僅保障被告利益,亦是保障公平審訊,而這同時涵蓋被告、受害人、和社會整體利益,而確保司法程序公正,往往對被告最有利。大律師蕭志文亦指,即使被告自願放棄權利,但法庭仍然會考慮整體司法程序公正,如有可能影響公平審訊仍不會予以報導。

另一個爭議,是會否對陪審團造成影響。《國安法》第 46 條規定,律政司可基於保護國家機密等原因指示審訊不設陪審團,並如早前唐英傑案般,改由3名指定法官處理。9P 的立法精神是避免陪審員受偏見影響,但法官受過專業訓練,應能排除不公平的資訊。若案件不設陪審團,又會否仍有審訊不公之憂?

楊艾文認為,即使法官而非陪審團處理案件對公平審訊的影響較小,但「法官也只是人」,對案件知道得越少,對被告、司法制度及公平審訊就越有利。故此一般而言,任何正審前的報導都是不好的,因這令尋找對案件不熟悉的陪審員或法官更困難。

腸同意,假若被告在審訊前被輿論公審,難免令人質疑法官可能不自覺受影響,從而影響公平審訊。但他也強調,47 人案的被告正正想公開報導,故沒有這個憂慮。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審訊結束那日,這年來的保釋聆訊、交付程序均可以再次見光。不過到時尚有多少記者?又有多少人仍關注?這些問題,大概沒有人可以解答。//

📌 全文:《獨立媒體》
【初選案一年】會否設陪審團? 律政司:不評論

【獨立媒體】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首度提堂至今已超過一年。案件仍在裁判法院提訊階段,未正式完成交付至高院的程序,若果當中有被告否認控罪,屆時審訊會否設陪審團仍是未知之數。第一宗也是至今唯一一宗於高院進行審訊的《國安法》案件為唐英傑案,當時律政司行使第 46 條指示不設陪審團,改由 3 名指定法官組成審判庭。

《獨媒》盤點現正及將於高院處理的《國安法》案件,除初選案之外,還有蘋果日報案、支聯會案及光城者案。律政司回覆本網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適宜作出任何評論,稱會根據法律、每宗案件的情況及相關案例,以考慮是否改由 3 名法官組成審判庭代替陪審團。(全文

#202203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警方國安處拘格鬥教練及女助理 涉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

【星島日報】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下午在尖沙咀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59歲自稱格鬥教練的男子及其62歲女助理,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位於尖沙咀區內一所用作格鬥訓練班的共享活動空間,並撿取一些涉嫌與案有關物品,包括煽動仇恨的海報及用作發布煽動意圖信息的電子通訊器材。(全文

#202203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囚5年9月 「美國隊長」不服刑罰 6.7申上訴許可

【獨立媒體】人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前年多次在不同公眾場合叫喊「光時」及「港獨」等口號,他否認《國安法》中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於區域法院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監5年9個月,現於監獄服刑。他不服刑罰並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站顯示,他將於6月7日向上訴庭申請刑罰上訴許可。聆訊料需時3小時,網站尚未公佈由哪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在區院判刑時,形容本案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行中情節嚴重者,因馬明目張膽在公眾地方呼喊口號,不時高舉印製標語,有時穿含政治口號的上衣,事前亦會在Facebook及Telegram宣傳活動。陳官又指,馬的煽動行為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有備而來,更以「美國隊長2.0」自居,其「得意之情」溢於言表,在求情信中明言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不感羞恥、毫無悔意。(全文

#20220322新聞 #港區國安法
🗓🗓🗓新日子🗓🗓🗓

受到法庭押後大部分聆訊安排影響的支聯會煽顛案87A爭議和第二次交付提訊日,已經定出新日子。

原定3月9日進行的87A報導限制解除申請,押後到4月25日上午11:00進行。

原定3月17日進行的第二次交付提訊,押後到4月26日上午11:00進行。

兩項程序都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

📨 寫信給幸彤:請寄往馬鞍山郵局郵政信箱75號,無須在信封上寫明「鄒幸彤收」,信件抬頭稱呼即可;如想收到回信,請在「信內」,而非信封上,寫上回信地址。

鄒幸彤後援會
被捕人士資訊部
警方國安處拘格鬥教練及女助理 涉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 【星島日報】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下午在尖沙咀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59歲自稱格鬥教練的男子及其62歲女助理,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位於尖沙咀區內一所用作格鬥訓練班的共享活動空間,並撿取一些涉嫌與案有關物品,包括煽動仇恨的海報及用作發布煽動意圖信息的電子通訊器材。(全文) #202203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警國安處拘格鬥教練及助理 檢大批武器並將調查武館參加者

【資訊部整合】警方指,留意到有人自2020年3月起透過社交媒體發表多篇煽動性文章,內容包括以武力反抗政權及邀請網民到一所武館「集英揚武堂」集武,並指要「為日後革命及抵抗政權作準備」。警方國家安全處上周日(20日)拘捕1男1女,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警方國安處於周日採取行動,派出臥底探員參與武館於尖沙咀開辦的「殺鬼隊訓練班」,並將2位目標人物拘捕,包括1名59歲男武術教練及1名62歲女助理,涉嫌違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而被捕男子有外國背景。警方根據法庭搜令,搜查武館及被捕人於沙田及馬鞍山的住所,行動中檢獲大批武器,包括1枝汽槍、2把斧頭、2把劍、6把開山刀、30枝箭等,2人涉嫌違反「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罪。警方調查後發現該批武器有被使用過的痕跡,會繼續調查被捕人與過往案件及其他激進組織是否有關連。

警方於行動中檢取一本筆記,筆記內詳細記述創辦「集英揚武堂」的政治背景及主張,包括「光復香港」、「革命建軍」、「向港共共匪宣戰」、「消滅港共政府及駐港解放軍」、「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等。李桂華指被捕人的行為遠超煽動意圖, 會與律政司研究或加控被捕人其他國安法下罪行。李桂華補充警方會繼續調查本案,而武館的參加者將成為受查對象,了解有否涉及其他案件。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22/3 11:00)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