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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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外另一半 努力「如常……生活」

// 47人案的牆外女將韌力驚人。除因參加初選被捕,「長毛」梁國雄同時涉及其他案件,「長毛嫂」陳寶瑩自言過去一年壓力大,卻還是在社運低潮中接了社民連主席的棒,在憂慮中捍衛市民發聲的權利。 幾乎天天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男友劉頴匡的黃于喬,說支持的不止是愛侶,還有自己堅守的信念。二人在牆外「如常」生活、拚命無恙,要處理伴侶分離的情感,更關注司法制度是否公平,對市民會否造成寒蟬效應。

陳寶瑩與長毛並肩走社運路多年,她去年面對的不單是另一半還押,亦看着一眾戰友鋃鐺入獄;擔子再重,她去年7月還是扛起社民連主席一職,稱市民刻下會不知何時何故被捕,這種恐懼反而成為推動力:「若連普通市民都有被捕風險,為何我有把聲音不用?」

陳寶瑩直言,過去一年壓力雖大,但生活「如常」……這個「如常」接着是數秒的猶豫。她習慣以閱讀、構想小計劃來分散注意力,近月卻難以集中精神,讀哲學書時翻來覆去都是同一頁,看似淡然的「如常」背後,實則充滿憂慮,精神飽受未知數的折磨,「不知道這把刀何時會降下來」。

不過,陳寶瑩說沒有時間心力專注處理47人案,因為另一半涉及的還有「六四集會案」、「搶文件案」等,向來硬淨的她稱:「現在唯有邊樣煮到來先就食先。」

47人案另一被告劉頴匡的女友黃于喬,幾乎每日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男友,她同時要為劉處理學業事宜、更新社交媒體、回信給市民等,甚少有時間處理個人事務。

每日為伴侶來回奔走,理由非常簡單,「因為我都想見他,你喜歡一樣東西,所有付出就像呼吸般理所當然」;除了感情層面,關注社運的黃于喬說,「劉頴匡是因為香港失去自由而失去自由,我支持他其實是支持自己一直堅信的信念」。

去年2月26日得悉要提前報到,她與男友已預料幾年內只能隔着膠板見面。作為法律系畢業生,黃嘆從未目睹沒明確證據就拘捕的案件,昔日從課堂學到「立法原則」,指法例應清晰指引公眾如何行事,惟國安法下,「大家已經不知道做什麼會犯法」。

黃于喬說,過去一年生活並不好過,但也努力讓自己「正常」過生活,她寄語:「很多事情好像走路般,原來每日走多少少,整年加起來就做了很多。」//

📌 訪問全文:《明報》
3女涉隧道貼海報及刑毀等3罪 准保釋3月再訊

【頭條日報】3名女子於2019年10月底涉嫌在九龍城行人隧道中管有噴膠和牆貼紙,張貼海報,分別被控刑毀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共3罪。案件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毋須答辯,押後至3月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3名被告獲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3名被告依次為30歲陳姓商人、27歲譚姓工程師及28歲彭姓文員。陳被控於2019年10月25日,在九龍城太子道西331至379號行人隧道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隧道內的牆壁,用膠水將海報貼在牆上,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譚彭則被控於同日同地分別保管1支噴膠、1盒牆貼紙、2卷膠紙、1把剪刀、1把𠝹刀、7個口罩及3支雙頭筆;2支噴膠、1隻手套及1個口罩,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以摧毀或損壞隧道內的牆壁。(原文

#20220104新聞 #新案件 #1025九龍城
煽惑六四集結罪成 鄒幸彤:無論法庭如何審判我的文字 都不是停止寫作的理由

【獨立媒體】2021年六四悼念晚會遭警方禁止,已解散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於六四前,在社交媒體 Twitter 和《明報》發表文章,煽惑市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今早(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遭裁定罪成,判囚15個月。裁判官陳慧敏在判刑時批評鄒認為集會自由比公共衛生重要,是自以為是、漠視法紀。鄒求情時指,「文字有內在的生命力,無法被政權和法律定義」,即使法庭執意要為文字定調也好,它的判決是決定不到讀者如何理解文字。無論法庭如何審判、介定她的文字,都不是她停止寫作的理由。

被裁定罪成後,沒有律師代表的鄒在被告欄內表示,案件由她遭拘捕到罪成,只有短短半年,「但六四已極速由公認的良知底線,變成公認的紅線」,支聯會解散、六四紀念館關閉、國殤之柱被移走,連圖書館也將六四的書籍下架,《立場新聞》和《眾新聞》停運,可預見在公共平台談論六四的空間將會完全消失,應驗了她在文章中所寫暴政貪得無厭,不斷擴張紅線。鄒表示,如今更覺有必要撰寫文章,以撐住談論六四的空間。

鄒指,無論法庭如何自圓其說也好,當法庭宣判兩篇文章有罪,就是參與洗刷歷史的工程,加諸禁錮文字的鎖鏈,文字獄的風氣並不會因為這案件而開始,也不會因為這案件而終止。「文字有內在的生命力,無法被政權和法律定義」,即使法庭執意要為文字定調也好,法庭只是眾多讀者之一,它的判決是決定不到讀者如何理解文字,一個讀者偏頗的理解亦無損文字本身的意義,作者更不需要介懷。無論法庭如何審判、介定她的文字,都不是她停止寫作的理由。(全文

📌 相關資料:六四卅二煽惑案 | 鄒幸彤陳情文

#20220104新聞 #20210604維園
倘35+有人認罪換減刑 邵家臻:久押蝕志盼體諒

//一年前的1月6日,警方國安處人員就民主派初選案展開大搜捕。時隔一年,47名被告還待正式審訊,部分人還押獄中。立法會前議員邵家臻多次進出監房探望還押者,稱無了期的還押打擊了部分被告意志,有人晦氣說會「死在獄中」。邵稱,若有人認罪換取盡快出獄,他絕不驚訝,「每人都有自己盤數要計」,盼公眾體諒,不要指摘「自己人」。傳有被告轉做污點證人,邵家臻引述一還押者說「疑中留情」。

邵家臻一周探監兩次,但部分被告採取「減黃」策略,拒絕政圈中人探訪,以提高保釋機會。邵稱,長期還押打擊被告部分人意志,只有少數人仍研究撤控機會,大部分自評不能「甩身」,「大家在想究竟是(判囚)一兩年、三四年,還是十年八載?他們樂觀點的說法,究竟是讀一個學位,還是兩個?」邵說,《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判囚9年,結果令部分初選案被告消沉,有人在獄中手震、失眠,問來訪者:「他(唐)都9年,我會不會更多?」

邵家臻表示,還押時間愈長,獄中人的自我評估便愈壞——有人對認罪與否已無所謂,只說「跟大隊」;亦有人表現消沉,不欲與來訪的家人四目交投,又或脾氣變得暴躁,埋怨親友做得不夠,「愈來愈多晦氣說話,說覺得可能會死在這裏」。

初選案本年3月4日再訊,被問若有人認罪會否驚訝,邵家臻說絕對不會,又稱還押者對此亦「看得很化」,「告國安法都無得打,盤數是如何盡快出獄,還番個老豆給子女,還番個老公給老婆」,或有人出獄後直接與家人離港。他說,「開始要為群眾做心理準備,如果望到47人案中有人認罪,我們應該體諒及尊重,而非指摘,因為坐牢的是他」。

傳有被告轉為污點證人,邵家臻透露,某還押者聽聞傳言後表示「疑中留情」,稱當污點證人或有其難處,還待他現身說法,「要看清楚他究竟說什麼」,不會馬上決裂、反面,反勸邵不要立即動怒。邵家臻表示,如污點證人傳言屬實,「我只能用最大的善良等待他的最終說法」。//

📌 訪問全文:《明報》
仁哥!仁哥!仁哥!張超雄、黃偉賢和我差不多是齊聲叫一聲「仁哥」,像是學生見到老師時表現的尊重。

仁哥何俊仁是定罪身份,正在赤柱服刑,負責釘裝書本,每月只得兩次機會探訪(每次三十分鐘)以及兩次加探(只限家人)。因為仁哥是個眾所皆知的大好人,幾十年來仆心仆命為香港,所以羸得大家尊重,想探他的人很多,要排隊很長。

仁哥瘦了20磅,皮膚曬黑了不少,他說體重已經穩定下來,在囚生活都已經適應,只是睡眠質素仍然麻麻。他的身體小毛病也有所改善,只是有些問題仍然在排期檢查,等候治療。

他的記性十分好,還記得在5月12日,天氣熱得攞命,牆外都34度,而他在荔枝角收押所被還柙在檢疫房之中,可憐只得一個小窗,其他都是密封的,簡直熱到出油。至於冬天,在cell還好,最凍是在飯堂,有時痛到雙手僵硬,要寫信也寫不來。

他收到不少香港人的信,但有些信沒有留回郵地址,他想回覆也不能。讀著兩三頁的長信,知道寫信的人很有心機,自己卻無法回覆,心生歉意。

在監房的日子, 以仁哥的背景,自然不少囚友向他請教,看英文文件、解答一些法律問題,以至於教授英文,都令仁哥的時間過得充實。

今日正是法庭判決的亞彤周幸彤的日子,午飯時他看電視新聞已經知道。他一面尊敬彤,一面替她憂心。跟亞彤一樣,他的刑期是22個月,但他仍然有一單國安法在身,星期一(1月10日)會上庭審理。意即是,他的刑期仍未settled 。

他關心我的生計和超雄的官司(2月4日要上庭審訊),更為因他要入獄而不得不放下的個案,生怕跟進不足,出現差池…。他仍然着緊在赤柱囚禁的其他人、不同院所囚禁的夥伴,有關的不同名字在探訪中唸過不停。

對於司法制度、新聞自由、香港政局、「非建制派」、公民組織,他都留意,他都有意見。他肉緊地叮囑大家,不要衝動,不要被捕,不要送頭。他說,他在裏面安好,只要外邊的手足無事,他就冇事。

邵家臻
3男串謀刑毀屯門輕鐵設施罪成 女製圖師罪脫

【頭條日報】3男1女涉嫌前年9月初在屯門計畫破壞輕鐵設施,包括閘機、售票機和閉路電視。4人否認串謀刑事損壞罪,案件早前審結。法官姚勳智今早於區域法院裁決指,4人同乘的私家車行車紀錄儀可以確認女製圖師下車後,其餘3男方達成協議去破壞輕鐵設施,包括更換衣服地方及逃走路線,而各被告背囊內有替換衣物、鐵鎚、螺絲批、扳手及頭套眼罩等,故裁定3男被告串謀刑事損壞罪成,女製圖師則罪脫。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期間3名罪成被告須還押看管。

姚官裁決指控方依賴行車紀錄儀紀錄被告對話,而其記憶卡中近2小時片段非常流暢連貫,此前亦獲妥為封存,並無任何干擾,反駁辯方質疑。姚官詳引車內眾人對話內容,指出由案發晚上近11時到1時許女製圖師下車前,對話清楚顯示眾人途經不同輕鐵車站,一同熱烈商討破壞輕鐵站設施、停車位置、逃避鏡頭及逃走路線等,惟尚未協議好,女製圖師下車前似乎仍有所猶豫要再作考慮。

女製圖師下車後到三名男被告被捕期間,3人對話顯然已鎖定了屯門碼頭輕鐵站為目標,訂下逃跑路線,利用海翠花園平台改變裝束,又檢查裝備,分工分別負責把風和下手破壞。因此姚官認為女製圖師下車後,其餘3男已經達成協議去破壞輕鐵設施,包括更換衣服地方及逃走路線,而各被告背囊內有替換衣物、鐵鎚、螺絲批、扳手及頭套眼罩等,故裁定3男罪成,女製圖師罪脫。(全文

#20220105新聞 #0905屯門
立場高層被捕|吳靄儀入稟要求警方歸還受法律保密權保障資料及賠償

【頭條日報】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的《立場新聞》前董事吳靄儀大律師上周獲准保釋,她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警方去年12月29日派員到其位於半山羅便臣道的住所檢走一批證物,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任何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以及不屬法庭手令覆蓋範圍的資料,並禁止警方查閱及複製有關資料,亦就警方非法扣留有關資料申請賠償。

原告為吳靄儀(NG NGOI YEE MARGARET),被告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西九龍裁判法院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1發出的法庭手令,授權警方去年12月29日到吳靄儀位於半山羅便臣道的住所搜查及檢取證物。吳靄儀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任何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以及不屬法庭手令覆蓋範圍的資料,禁止警方查閱及複製有關資料,並就警方非法扣留有關資料作出申索。(原文

#202201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海港Sir涉隱瞞其警司身份向兩銀行借逾2.6千萬 案件將轉區院審

【香港01】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向兩間本地銀行隱瞞其警司身份,並訛稱受聘於私人公司,以獲取按揭逾2千6百萬元按揭貸款, 與另一名涉案商人汪浩毅(49歲)被控欺詐罪,兩人今(5日)在沙田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案件押後至2月9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兩被告准以1萬及5千港元保釋候訊。(全文

#20220105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首宗管有索帶被定罪案 涉案經紀獲批向終院提出上訴

【東方日報】2019年11月2日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發生警民衝突,警方於現場拘捕32歲陳姓地產經紀,在其背囊內搜出48條索帶,他於翌年被裁定管有工具適合作非法用途罪成,判監5個半月,成為首宗管有索帶經審訊後被定罪的案件。他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於去年10月頒下判詞駁回定罪及刑期上訴。不過陳不服裁決,並提出案件有重大法律爭議,要求上訴頒發許可證明書准許其往終院提出上訴。上訴庭今(5日)頒下判詞,並發出許可證明書,准許陳往終院提出上訴。

據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撰寫的判詞指,控方不反對陳往終院提出上訴,但控方與陳商討後,認為有4項爭議需終院釐清。首兩項爭議為在詮釋《簡易程序治罪條例》17條有關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的中英文版本條文時,所指「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之意思,以及有關「非法用途」是否需與條文中的「鐵筆、撬鎖工具、及百合匙」屬相近用途。

另外兩項爭議則是,在詮釋《簡易程序治罪條例》17條時,其中英文版本的條文中「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之意思,以及有關「任何非法用途」是否需與前述的工具有相近用途;上訴庭3位法官均認為本案確有重大法律爭議,故向陳批出往終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原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上訴庭決定理由書(英文)

#20220105新聞 #1102銅鑼灣
悼周梓樂逝世八周月涉違限聚令 警否認遭貶低才票控

【獨立媒體】科大生周梓樂逝世八個月,有人發起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悼念,多人被截查及票控。李國永和一名中年婦被指交談和叫口號,遭票違反限聚令。案件今在觀𡐓法院開審,警員稱聽到被告討論「做乜都好都唔會做警察」,認為他們持共同目的,因而票控。警員盤問下否認聽到職業被貶低而票控,稱對聽到罵警察時「冇感覺」。案件1月25日裁決。

時任將軍澳特遣隊警員16723陳錦榮作供。他供稱,當晚8時02分看到陳姓女被告與一名女子在唐明街及唐俊街交界討論,其後李國永與一名男子亦加入。他見四人在討論,遂於8時04分發出口頭警告,要求他們盡快保持適當距離,否則會票控。

裁判官劉淑嫻不耐煩打斷:「警員,冇理由因為佢哋討論而畀你票控㗎嘛?一定係見到佢哋某啲行為觸犯法例,請你講返佢四個點討論法啦唔該!」陳遂講四人正討論政府的事宜,劉官即再斥:「唔係講緊內容,係動作啊唔該!」陳再表示,四人當時「企定定」,沒有手部動作。

陳續指,8時02分至04分期間,四人各相距1至1.5米,討論警察就算放工都不敢承認自己的職業,「做乜都好都唔會做警察」,亦有討論政府處理事情不恰當。四人交替討論,但不確定發言者的身分。

劉官裁定表證成立。控方結案陳詞強調,1.5米的距離不適用於本控罪,若被告相距多於1.5米但有共同目的亦能入罪,惟沒有表明可接受最闊的距離。

辯方指,李國永實與他人不相識,也沒有參與任何對話或叫口號。加上防疫規例的考慮應是預防傳播,若人群有共同目的,但戴上口罩並有足夠距離,亦不應屬違法。

陳麗珍則重申警員證供矛盾和與呈堂片段不符,又指當日警員從沒有問她身在現場的原因,也沒有說明發告票的原因,直批是「濫捕濫告」。(全文

#20220105新聞 #20200808將軍澳
公告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在囚人士的額外親友探訪將會由2022年1月7日起暫停,直至另行通知,以減少人流及預防疫症流入懲教院所。

此外,各懲教院所會即時實施以下特別探訪措施:

(i) 每天上午及下午各有 30 分鐘時間暫停探訪服務,以作消毒及清潔相關設施。親友探訪及公務探訪等候時間會較長。

(ii) 在進行探訪登記時,每名探訪者均會被要求填寫及提交健康申報表。

(iii) 每名探訪者均須於進行訪客登記前利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除獲豁免人士外)。

探訪安排會隨疫情發展有所變更,請留意最新資訊。

懲教署署長

香港懲教署
初選案拘捕一周年未排期開審 32人仍還柙 劉凱文:每次報到都可能再被捕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拘捕行動一周年,47人被落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仍然未排期開審。無被起訴的人劉凱文就說,每次報到都會作最壞打算,隨時再被捕。

劉頴匡女友黃于喬:「我收到幾多封信,就已經可以計算到他還柙多久。有跟他說不如離開香港、是否應該留在這個地方,留下來就應該要坐監。我們在另一個地方想了一個月,劉頴匡堅持要回來。」

劉凱文:「拘捕的畫面至今仍然像錄影帶般憶起,雖然已經一年,感覺很深刻,無想過自己可僥倖走出來。」

劉凱文在內的8人無被起訴,其餘47人提堂後,15人獲准保釋、32人還柙。

劉凱文:「以初選之名將我們拘捕、落案起訴、還柙,無論囚禁是肉身上,還是心靈上,活著的人是不幸,被捕、還柙的人是更不幸。這樣的精神狀況下,究竟如何走下去?首先要繼續關注這件事,我盡量去聽審及探監。」

黃于喬:「很多人將我每日探望他,視為我對他的付出。他為香港這城市失去自由而失去自由,這象徵及代表的是我在乎的事,民主、自由的價值,我不想他被遺忘。」

劉凱文:「不安的感覺自1月6日起一直縈繞住我,心態上要做最壞打算,每次報到都有機會再拘捕。等待是無了期的,亦無辦法知道何時完結,以平靜心境迎接未知,或黑暗的未來。」(全文

#202201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七一遊行 │ 兩18歲青年涉圖縱火刑毀港鐵財產 押下月再訊

【頭條日報】前年七一遊行首次被警方禁止,惟仍有大批市民上街集結,2名18歲青年涉於北角企圖以火損壞屬於港鐵的財產,早前被正式落案起訴,控以企圖縱火、刑事損壞等含交替控罪共7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二人暫時毋須答辯,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及申請轉介至區域法院文件,將於2月17日再應訊。其中一人因另案還柙中,另外一人則獲准以1000元保釋,並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等。

還柙中的被告張姓男子及獲准保釋的黎姓男子,同被控2項企圖刑事損壞罪及1項刑事損壞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在北角英皇道港鐵天后站B出口外企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公司的閉路電視及電子顯示屏;及損壞屬於該公司的4支熒光燈管。二人分別另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指他們於同日在英皇道14號外企圖用火損壞2個紙箱。交替控罪為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他們於上述地點保管一個打火機,以損壞上述兩個紙箱。(原文

#20220106新聞 #新案件 #20200701天后
的士狂撼中環軍營閘口 的哥認刑毀及闖禁區判感化賠2萬元

【星島日報】聲稱患有妄想症的的士司機去年6月架車駛近中環添華道時,撞到駐港解放軍軍營的車閘,他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危險駕駛及無許可證進入禁區3罪,今日於東區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另須向軍營賠償2萬元,及停牌半年。

案情指,被告當日傍晚時分駕駛的士駛近軍營時突然扭軚左轉,撞開車閘至它呈90度彎曲,之後被站崗軍人喝令停車熄匙,並在警誡下指,以為自己被人追殺,情況緊急才會這樣做。辯方上次求情稱,被告與妻子離異,但租借其的士維生,近年因社會活動和疫情而收入大減,患上焦慮和失眠。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則斥其行動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全文

#20220106新聞 #其他案件
【校園訪問】被捕研究生上訴處分判決 非法集結罪成有損校譽議案終被通過

【中大學生報】Thomas(化名)於中大就讀本科期間參與反修例運動被捕,並於同校升讀研究生時被控非法集結罪成,服刑後繼續修業,卻隨即被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處分。Thomas 其後就處分結果提出上訴,上訴聆訊於本月初進行,並就兩項議案進行表決,一為學生非法集結罪成有損校譽,二為修正此案處分,兩項皆獲通過。本報訪問到Thomas ,揭示上訴聆訊過程及結果的不公之處。

Thomas 復學後一個內收到紀律委員會聆訊通知,而聆訊判決為記兩個大過(demerit),一個為可移除(removable),另一則不可,和一封警告信。Thomas 認為處分並不公平,因為他並非是在修讀同一課程時被控罪,但他所受的處分卻將被紀錄在目前課程成績表上,而更重要的是,紀律委員會澄清處分決定並非根據現行《處理學生紀律個案程序》內所列明的「有損校譽或本校利益」或「經法庭判定犯有不道德、惡意中傷或可鄙」的行為,即代表 Thomas 所受到的處分僅僅是基於其違反了香港法例,Thomas 於是提出上訴。

Thomas 強調校內處分必須基於校內規則,即使其違法行為辜負了社會,也不代表同時辜負了大學。他指,若校方堅持學生即使沒有辜負大學,也必須再受校內處分,那處分應帶有教育性質,而不應是不可挽回的阻嚇性懲罰,例如停學、記不可移除的缺點等,這些懲罰只會為學生帶來二次傷害,無補於事。

Thomas 表示並非只為減輕自己懲罰而進行上訴,他知道有許多同學與他有相同遭遇,因此他希望若他的理據在上訴聆訊中獲接納,委員會之後再進行類似聆訊時,也應考慮這些已被提出的理據。

聆訊完結後委員會即場就兩個議案進行表決,一為學生非法集結罪成有損校譽,二為修正此案處分,前者以一票之差通過,後者則以大比數之差通過。Thomas 表示第一個議案的表決與此聆訊無關,但此表決卻會大大影響他與其他同學的判決。(全文

#20220106新聞
法庭增加社交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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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機構今日(一月六日)宣布,因應公共衞生的最新情況和相關發展,由星期一(一月十日)起,法院大樓內的人數限制將會調整以加強社交距離,確保法庭在情況許可下能繼續安全地維持正常運作。

  法庭事務是必要的公共服務,以確保司法工作有效執行。經過平衡公共衞生和維持法庭正常服務的需要後,法庭內公眾席和法庭大堂的座位數目,以及登記處和會計部的人數上限將適當地下調,以增加社交距離和限制人流。司法機構會在有需要及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繼續安排轉播法庭聆訊。如有需要,司法機構亦會實施排隊安排或其他人群管理措施。

  所有法庭聆訊將繼續如期進行,除非法庭另作指示。如有任何改變,法庭會給予訴訟各方具體指示。

  為公共衞生起見,司法機構會繼續維持所有現行的預防及人群管理措施,包括加強清潔和消毒公眾和職員區域;要求所有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須接受強制體溫檢測和核實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除非法官或司法人員另有指示,須時刻佩戴外科口罩;在不同位置提供消毒搓手液;以及在法庭內適當位置安裝保護屏風和隔板。

  所有法庭使用者,包括訴訟各方和法律代表,如發燒或體溫偏高,及/或正接受任何規定的檢疫或醫學監察,將不獲准進入法院大樓。他們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向法庭申請缺席許可或通知法庭缺席的原因。//

📌 全文:政府新聞公報
被指當區議員義工時向求助者索酬 警員獲判無罪

【東方日報】一名患精神分裂及思覺失調警員,在休假期間為區議員做義工,被指向因租務糾紛求助區議員的業主、租客以及地產經紀索取合共2400港元的報酬,被控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涉案警員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裁判官杜浩成今天(6日)在觀塘法院裁定被告所有控罪不成立。裁判官指出庭作供的區議員、業主、租客及地產經紀均不誠實可靠,多項說法匪夷所思。裁判官又指控方對於被告有可能犯案的方向從嚴處理,相反對於證人可能干犯更多罪行就視而不見。

本案37歲被告陳家霖,被控於2020年10月22日,作為代理人,即區議員謝淑珍的義工 ,在處理一宗工廈單位的租務糾紛時,分別向涉事業主李佩君、租客雷曉程及地產經紀李菊洪各索取800港元,合共2400港元,作為協助處理涉及3人租務糾紛的報酬。(全文

#20220106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阿龍本身是工程師,被捕後,工作受到很大影響,「原本升職應該是我,卻升了另一個同事,老闆知道我情況,我不服氣,便辭了職」。

案件審訊期間,他一點也不樂觀,前景黯淡,早已預料自己要入獄,只是刑期長短的問題,但他不想坐着等待,決定做點小生意。問他是否本來就喜歡做甜品,他笑說自己一點也不懂煮食,所以選了看起來比較容易的班戟,剛巧那時疫情第三波尾聲,租金下調了不少,便簽了兩年約。

今年28歲的他,沒有想過自己會賣班戟,但開店後,卻出乎意料的開心,「識多了手足,圍到爐,是開心的」。但讓他放下心頭大石的,還是被判無罪釋放。因為工作關係,他經常進出地盤,亦需要帶上一些工具,「搜到『所謂的』武器,但有合理理由持有,最終被判無罪,律政師說會上訴,但暫時未收到任何通知」。

由被捕至審訊完畢,歷時9個月,即使最終獲判勝訴,阿龍心情依然非常複雜,「身邊很多朋友都判了刑,刑期很長」。其實,他沒有想過會「打得甩」,審訊結束後,他思考,還能做甚麼?而更重要的,就是還能為那些候審中或已放學的手足做點甚麼。

「一日店長」概念也許不新,卻能解燃眉之急。「有個手足剛出冊,坐了一年多,出來後沒錢,連電話也無錢買,於是便請他做了一次店長」,那時每天約有100單生意,開始了一日店長計劃後,生意多了一倍,多出的100單利潤便分給店長,他說只是忙一點,雖然出了材料錢,卻沒有太大壓力,店長一天大約賺到一萬元,他覺得這個做法助人亦自助,便決定繼續做下去。

現在已有過8次一日店長,每次在IG宣傳,效果也不錯。阿龍最記得一位手足,因為擋過一刀,他的左手已無知覺,本來是做中廚的,現在再也不能做廚師,正等候審訊期間,做過3天店長,「我覺得很多時是資源錯配,很多人都想幫手足,但不知道可以如何幫,我只是提供一條橋樑給他們」。

以勞力換取薪水,比接受捐款更可持續發展下去。而且,在這樣的社會景氣下,也許圍爐已是我們僅存可以做的事。店長們上庭,阿龍也會去聽審,跟客人的關係,亦很重要,「可以connect到不同人,他們幫襯不只是因為班戟」。支持,不用敲鑼打鼓,一些客人,每次見面也不出聲,默默的買,然後在庭上相遇,他很感動,說很多人默默地做了很多。

他希望,自己可以做一個先例,讓更多店可以用「店長」活動來幫助有困難的手足。看來容易,其實背後亦有不少功夫,「首先要fact check他是否真的有困難,我們開始了,希望其他人也可以行這條路」。//

📌 全文:記者 梁嘉麗
柒貳捌青春定格

//他們的青春,定格在 2019 年炎夏,硝煙瀰漫的上環街頭。

裁決前,記者記錄了當中 8 名青年的夢想和掙扎。

對泡芙來說,青春是在文憑試「搏盡無悔」,可是結果已經不重要,「我有一個好成績,都可能要坐監⋯⋯」。

對艦長來說,青春是日夜顛倒、揮霍時間,可是他要準備倒數面對牢獄,「開始唔知點過⋯⋯」。

對膠仔來說,青春是懵懂任性,可是他被逼著成長,「辛苦你哋忍咗我咁耐⋯⋯」

至於 Colin,青春是成為社會新鮮人,可是面試時被僱主問及事業目標,他心想:「五年後我應該喺赤柱拔緊草⋯⋯」

還有梳兒,青春是與女友一起的快樂時光,可是再不捨也要跟她說一句:「如果真係有個啱嘅人,唔使等,盡情咁忘記我⋯⋯」

Spring 就覺得,青春是實現計劃,可是她必須在 2020 年之前完成,「2021 年係一個空白嘅自己⋯⋯」

最後有阿祖和肉丸,青春是遇上對方,可是他們要擔心,「到時要坐6、7年,佢會唔會唔認得我㗎?」

(受訪者名字均為化名)

案件開審首日,正庭和延伸庭的公眾席均滿座,但日復日的審訊,旁聽人士逐漸比在場的律師還少。

可是,有時他們望向空蕩蕩的座位,也會暗忖:「我們是不是被遺忘了?」

「出面好多文宣、日曆,我哋前後啲日子都一定有記錄,『光頭警長』都有,唯獨 728 呢一日消失咗囉。」梳兒說,「我哋無被人遺忘,係我哋個日子被人遺忘。」

Colin 認為不僅日子被遺忘,還有「人」。「你會記得有 40 幾個人、929(暴動案)有 100 個人,初選有 47 個人。個數字好震撼,你講多三次四次五次,數字始終都係數字,但你唔記得呢 47,背後係包含 47 個人嘅靈魂、47 個人嘅家庭。」

訪問以「有咩想同香港人講」作結,泡芙說:「我好唔鍾意香港,但係我鍾意為香港付出嘅你哋。」梳兒笑了笑:「同香港人講就不了」,但想趁機會感謝家人,也想跟女友說,自己沒有能力給予承諾,「如果真係有個啱嘅人,唔使等,盡情咁忘記我。」

Colin 這番話是說給親友,也是說給港人:「如果犧牲係一樣必然發生嘅嘢,唔需要為我去喊、去擔心。犧牲有無價值,係由你哋每一個人去賦予畀佢,所以唔好令佢哋嘅犧牲白白浪費。」//

📌 訪問全文:《誌》hk.feature
【立場的最後人語】一夕失去身份、睹老總提堂 前記者與公司的一場告別

// 12月29日,6名《立場》高層清晨被捕,擁有7年歷史、坐擁逾180萬粉絲的《立場》社交媒體和網站便再沒有更新,同日下午宣佈停運,晚上11時移除所有內容。被捕的前總編鍾沛權和前署理總編林紹桐被通宵扣查,翌日提堂,保釋被拒。

獨自在被告欄內,身形較瘦削的鍾沛權和林紹桐表現平靜,不時望向旁聽席,做出了OK手勢。林紹桐的妻子舉起了女嬰娃娃和恐龍模型,林隔着口罩也可見笑意,離開的時候,還數度高舉緊握的拳頭,直至囚室關上那一刻仍回望揮手。不少《立場》同事甫看到他們出庭就開始抽泣,得悉二人保釋被拒更是難掩激動。

「見到佢(林紹桐)把聲有啲沙啞,仍然嘗試扮笑扮開心、仍然咁淡定,好似安穩所有同事,做返喺公司嘅角色,就會覺得,唔識講⋯⋯」阿瑤(化名)再次忍不住淚。阿芒(化名)也想起,數日前公司聖誕派對,林紹桐與妻子和女兒笑得很開心的畫面,「但暫時唔會再可以擁抱佢哋⋯⋯」

在阿芒和阿瑤眼中,鍾沛權和林紹桐都是很關心同事的上司。在《立場》規模還較小的時候加入,她們經歷過很多被二人「直接指示」的時刻:「阿權會直接行埋嚟同你講,你寫呢篇點點點,寫錯佢會直接話你,『肉酸啊』、『完全唔掂』、『真係唔合格』、『好失望』」,阿芒模仿着他的語氣。「佢好認真,好尖酸直接,但唔係罵你。」

而林紹桐則是較溫柔而冷靜的那個:「佢好有心栽培你,好多時會叫你去佢個位坐低睇佢點樣改篇稿,逐隻字同你睇,好多提醒。」但阿芒隨即笑說,看來認真的林總會突然「鳩笑」和「side track」:「真係勁奇怪,佢成日無啦啦笑,但你會好舒服。」

工作上,老總也總是最認真的那個——早過員工到,但永遠遲過員工走;回到家,Facebook 聊天室也是「綠燈長開」,一看到新聞出錯就會立即發出來要求更正。每個同事必然經歷過的,還有剛入職時,鍾沛權千叮萬囑:「報導一定要持平準確、唔可以錯,所有錄音一定要留底,要好清楚記者同示威者的界線。」

去年年中《蘋果日報》高層被捕,《立場》一度遣散員工再簽新合約,幾乎所有員工都留了下來。阿芒記得逐個入房簽約時,鍾沛權問她怕不怕、有沒有想過走,她答「冇啊,就行到最後囉」,鍾一臉驚訝,大概以為很多同事打算離開。阿芒再大膽問鍾沛權怕不怕,「又好尷尬啦⋯⋯」,她笑了。然後鍾沛權頓了頓,臉上泛起淺淺的笑:「我都唔想同大家緣份咁淺,都係盡做。」//

📌 訪問全文:《獨立媒體》
【一牆相隔 假若無罪的是我(上)】

// 2019年,是動盪的一年,7月28日上環爆發衝突,女生肉丸(化名)被控暴動,案件提堂後,認識了同案男被告阿祖(化名),黑暗中二人認定彼此。最終肉丸獲判無罪釋放,惟一同受審的被告則罪成,轉眼間失去自由。那些留在牆外的人,正等待獄中的他們平安歸來。

23歲的肉丸高舉戴著戒指的右手,使勁地向被告欄揮手,一雙笑眼藏不住口罩下的喜悅。欄內一名男被告報以熱切眼神及「飛吻」,他是肉丸的未婚夫阿祖。數周之前,兩人才並坐在犯人欄內聽取裁決,結果無情地將二人分隔。

肉丸認識阿祖前,有一個拍拖兩年的男友。當時她拘留在警署,得悉被控暴動後,利用唯一致電機會聯絡男友,對方卻回答:「吓?暴動,你喎,你做過啲咩呀?」其後肉丸獲保釋、上庭,他仍然不聞不問,甚至著她認罪。肉丸感失望下提出分手,「大家理念唔同,無得再繼續行落去」。遇上阿祖後,肉丸不介意主動一點,把握有限時間跟「對的人」發展,好好地活在當下。

身負案件期間,肉丸仍繼續工作,有時會躲起來哭,腦海不斷出現被警察撲低的畫面。她亦會經常發惡夢、失眠,甚至幻聽,求醫後始知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壓力症候群,需要靠藥物入睡。

阿祖為了好好照顧肉丸,要求同居,肉丸爽快答應,希望把握有限的日子相處。兩人即使過著簡單平淡的日常,說說笑、逗逗貓,已心滿意足。

她憶述法官讀出一堆代表被告的數字,她沒聽清楚誰有罪或無罪。一想到至少未來幾年都不能一起生活,眼淚就嘩嘩落下,當時即嚎哭道:「冇咗你唔得,我唔想咁樣⋯⋯」而阿祖還柙前最後的一番說話,仍是溫柔地安慰她,說:「你要健康,你要開心,我出到嚟要見到一個健康、開心嘅女朋友。」

還柙的第4天,肉丸首次去探監。她戴著一枚戒指,那是阿祖送給她的禮物,她說:「送嗰陣冇特別意義。」見面那刻,她笑著向玻璃另一端的阿祖展示手上的戒指,真誠地問:「依家我同你求婚,你可唔可以應承我?」

阿祖笑瞇瞇答:「我喺入面『收到風』啦,其實應該係我開口先,咁我依家又同返你求婚啦!你應唔應承呀?」最後二人答應彼此的求婚,在黑暗之中認定對方。

成為無罪三人之一,她沒感到開心或僥倖,甚至感到難過:「好似一時之間唔止自己身邊最親嘅人,連好多重視嘅人都一下子消失晒。有咁多我認識、善良嘅人都要入去⋯好似自己生活被割捨咗一部分,嗰種好空虛、無力嘅感覺好重。」//

📌 訪問全文及片段:《誌》hk.fe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