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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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巡查發現食客填錯電話號碼無用「安心」 黃店「陸陸雞煲」負責人認罪罰款八千

【眾新聞】位於旺角的黃店「陸陸雞煲火鍋」上月被警方指控違反防疫規例,有兩名食客「填紙仔」填錯資料,另一人沒使用「安心出行」程式亦沒申報資料。餐廳早前已被罰停晚市7天,負責人今(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承認沒遵從防疫規定,求情稱明白要做好防疫措施,將會設專人在門口「站崗」,確保顧客登記妥當。裁判官最終判罰款8,000元。

被告張俊傑(42歲)承認違反法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7條,於2021年10月15日,在旺角「陸陸雞煲火鍋」作為餐飲處所的負責人,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發出的指示。(全文

#20211117新聞 #其他案件 #安心出行
【理大兩年】流亡英國青年:由金鎖匙變地底泥

//2019年11月,反修例示威蔓延多間大學,其中理工大學「圍城」13日,部分示威者陸續被判刑。事隔兩年,校內外硝煙密布的場面,對於身處英國的Ivan而言,仍然歷歷在目。

Ivan在17號晚抵達理大,一班前線抗爭者想突圍時,被警方用有藍水的水炮車反擊,「當時地面一地玻璃碎,高速的水噴射到碎片上,碎片就如子彈一樣擊中示威者。」他記得,身邊人紛紛取出手機,要致電至親以及拍下「不自殺聲明」,他卻向記者展示一條在理大外的訪問片段,「我就當留下遺言,所以接受訪問,證明我在這個世上存在過。」Ivan試過爬渠及游繩逃走不果,終在理大被捕。保釋一個月後,他發現自己情緒出現嚴重問題,「根本無法與人溝通,甚至有幻覺聽到有人大叫」。

由小富商到現在淪為政治庇護者,由金鎖匙變做地底泥之餘,更飽受情緒病困擾。他沒半句怨言:「要成大事,必要有犧牲,我自己的犧牲遠遠不夠。要令香港有民主,每一個人都有責任,要想想在自己崗位盡力付出,而非將希望放在某一位政治明星身上。」

20多歲的Otilia(化名)曾在理大一役當義務急救員,今年3月流亡英國,現正申請政治庇護。小妮子直言自己不是「衝衝子」,只敢留在醫療站幫手。她憶述,11月18日理大示威者嘗試突圍而出但失敗,醫療站堆滿傷者,「傷者多為20歲以下青年,有個女孩喊着來我面前,說逃跑時手指尾肉被樹枝刮走,整隻手血淋淋;亦有女示威者成身都被染上藍色水,全身被灼傷…我頓時覺得自己很無用,只可以邊喊邊為她敷冰包。」她不諱言,兩年間仍不時發惡夢,甚至對家人感到悔疚,「當晚走得匆忙,只得向媽媽90度鞠躬說聲『對不起』。」

相比起Ivan與Otilia,Tom語調明顯成熟。30多歲的他持有BNO護照,本可以BNO 5+1 移民英國,但他選擇尋求庇護,「因為我不知道英國何時落閘,也不知道會否拒絕我申請,我相信尋求庇護會更得到保障。」Tom身為理大畢業生,在理大圍城初期已自發到場當哨兵,當日18號早上見到有示威者想從A Core離開但被警方反攻,他便隨手執起塊板,打算保護其他示威者,怎料後退至科學館即被捕。

流亡英國一年的Tom希望向在香港的人說聲:「雖然我們被迫離開,但我們不是逃兵,仍然在海外努力堅持,為香港發聲。」//

📌 訪問全文:《眾新聞》
逃出「理大圍城」兩年之後 流亡英國19歲青年只盼望回家

//2019年的「理大圍城」,可謂反修例運動最慘烈的一役,亦為港人留下永不磨滅的傷痕,有抗爭者選擇從此流亡海外。於英國孤身一人的19歲Ivan,雖逃離生命危險,心中卻被各種情緒牽絆:歸家無期、「倖存者的愧疚」、前路茫然。「我真係好想返香港」,成為他流亡後最大的心願。

自言兩年前不甘做溫室「港孩」的Ivan,以中學生身分上街,也走進了「理大圍城」。被圍困數10個小時後,突圍時隨即被捕。雖然成功「踢保」,但眼見警方不斷對理大示威者秋後算帳,Ivan一直活於惶恐之中,最終於去年11月毅然隻身前往英國,踏上流亡之路。對於父母與抗爭經歷,Ivan亦不願提起。

Ivan流亡後,警方曾以「暴動罪」作上門拘捕,他險逃牢獄之災,卻負上「逃犯」之名。加上沒有BNO,審批政治庇護間嘗盡各種苦頭。他因為情緒問題,至今仍未通過政治庇護申請面試,直至近日才獲英國內政部批出生活補貼。

而流亡英國一年,Ivan決定「政治出櫃」,面對鏡頭現身說法。他希望以新角度告訴世界,香港青年為何不做「港豬」、「港孩」,選擇走上街頭。Ivan與朋友成立在英港人組織「港援」(Hong Kong Aid UK),旨在支援尋求政治庇護的同路人,提供意見,並以行動送暖。不過他仍時常受「倖存者的愧疚」所困擾。//

📌 訪問全文:自由亞洲電台
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 男警涉夥親戚載客取酬明提堂

【東方日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在今年6月17日進行代號「破繭」行動,打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用途之罪行,並根據線報派員喬裝顧客,透過一手機應用程式租用一輛私家車,由長沙灣荔枝角道833號前往旺角海庭道8號。當車輛駛抵目的地,司機收取1,000港元的剩餘車資時,探員隨即表露身份。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證實涉案私家車並無運輸署發出的客運營業證,將該名涉嫌「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的29歲男司機,以及一名涉嫌「招攬他人乘坐以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的車輛」的女子帶署扣查,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本月4日正式拘捕2人。

據了解,被捕男子是隸屬新界南總區的警務人員,與該名女子屬親戚關係。2人已分別被落案起訴上述罪名,案件將於明日(18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11117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遭無業漢咬甩左耳】還押消瘦 50 磅 趙家賢作供憶述受襲一刻:啪啦一聲,永世記得呢下聲音

【立場新聞】2019 年 11 月 3 日,有網民發起於太古城中心組人鏈表達訴求,中年無業漢陳真(案發時48歲,報稱無業)涉於太古城中心外持刀刺傷一對夫婦、襲擊另一人,及咬傷時任區議員趙家賢耳朵,案件今(17 日)續審。遭被告襲擊的第三名傷者梁瑩瑩作供,她稱當日走出中心外,聽到被告以普通話大叫「光復台灣」或「光復大陸」,梁的堂妹夫與被告口角,其後遭被告襲擊,未幾她看到地上有一把染有血跡的短刀。梁打算分開各人時,遭被告拳打、扯頭髮及大力踢頭,期間被告曾向梁的堂妹稱「我死唔緊要。」

控方今亦傳召當日被咬傷耳朵、現正因初選案而遭還押候訊的趙家賢作供。他稱自己作為「溫和民主派」,亦遭部分市民質問及「挑機」,其後商場廣播表示將關閉,市民開始離開,他則聽到有人表示「要人,要記者」,他遂跑出商場,看見有一名長髮女子流血倒地,另一名男子則「成身都係血」,並聽到右邊傳來衝突聲,看見約3至8名市民與被告口角及對峙,期間有市民告知趙被告傷人,他上前詢問被告:「你做咩打人?」,被告以帶鄉音的廣東話表示:「我唔係打人,我係打狗」,並曾向趙指「我認得你,你係議員呀嘛」。

被告突然將趙的頭部「好似保齡球咁」拉近被告身邊,再將趙的左耳拉近口邊「咬咗落嚟」,趙形容當時聽到「啪啦一聲,咬完扯甩」,並指他「永世都會記得呢下聲音。」約兩三秒後,趙感到劇痛,看到被告將咬掉的左耳吐到地上,更一度嘗試將趙的右耳拉近口邊,隨即遭在場人士制止,並分開兩人。趙又指,遇襲期間他曾嘗試推開被告,但並不成功,因被告身形比較「大隻」,又高於身高約 174 厘米的趙。趙又表示被告當時體溫較高,及「有一陣味」,但不能確定是否酒精味。

趙憶述他被咬後,曾大叫「啊,我隻左耳」,其後有義務急救員將趙被要咬掉的左耳放入袋中交給他,趙又指自己曾近乎休克,有義務急救員掌摑他數下並不斷和他說話,嘗試令他保持清醒,他其後恢復意識,發現消防處的急救員正幫他包紮。

趙表示他送院後,醫生曾為他的左耳進行接駁手術,縫了 50 針,但約一星期後因血管未能傳送營養,接駁部分壞死,須拆掉壞死部分,並縫了 37 針將傷口縫合。趙今於庭上作供時,左耳帶上人工造耳,但他表示他已不能再戴掛耳式口罩,須改為掛頭式口罩。

📌 報道來源:立場新聞1立場新聞2

#20211117新聞 #非手足 #咬議員耳仔
【理大衝突兩年】近 9 成案件未開審 最長需等 2023 聖誕後 被告:已等到不記得案發經過

【立場新聞】今日( 18日)為理大衝突事件兩年,儘管九龍再看不見火光及黑煙的痕跡,但當日身在校園內和彌敦道的人,卻仍未能脫離纏身的官司。根據警方數字,截至今年 9 月 30 日,警方就理大事件共拘捕 1,393 人,屬反修例事件單日被捕人數最高的一日,當中 418 人已被檢控。

《立場》搜集過往報道及法律參考資料系統之後,整合出其中 407 名被告的案件進度,發現近 9 成理大相關案件仍未開審,並有 2 成半尚未排期開審;已排期待開審的案件之中,距離案發日期最久為 4 年 1 個月,即需待 2023 年聖誕節後才開審。

407 位與理大衝突相關的被告之中,有 317 人被控暴動罪,42 人在油尖旺一帶被控非法集結,30 人因駕家長車「協助逃走」被控妨礙司法公正,並有 12 人因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阻差辦公、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企圖縱等罪被控,另有 6 人被撤控或自簽守行為。

當中共 5 人早前未有到庭應訊,遭法庭發出拘捕令,意味或已逃亡海外。

非法集結案之中,只有一宗涉兩名未成年學生的案件己結案,兩名被告認罪後,遭撤銷兒童保護令,未來將留有刑事案底;其餘案件之中,兩宗分別排期至下年 9 月 7 日及 22 日開審,另有兩宗涉 21 人名被告的案件,至今仍未排期。

阿黑(化名)在 11 月 18 日在油尖旺一帶被捕,成為了理大被控非法集結的 42 人之一。當時仍在讀高級文憑的他,現已完成了一年制的學士課程,並在今年暑假出社會工作。阿黑指,當初律師告訴他大概需等一年才開審,想不到一等就已兩年,還要再等 9 個多月其案件才開審。他認為,案年相隔太久影響公平性,因他已近乎全忘記案發當日的詳情,僅靠當時寫下了經過的一張紙作提醒,擔心自己下年開審時供詞會不完整。(全文

#20211118新聞
唐英傑案定罪及判刑上訴 高院上訴庭下周五作指示聆訊

【資訊部綜合】《港區國安法》首案24歲被告唐英傑,早前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共判囚9年。唐已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下周五將在上訴法庭進行指示聆訊。

案件編號:CACC 175 / 2021

高等法院社運案資訊(公開版)

#202111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圍城.兩年】游繩而出重返佐敦救人 20歲少年的愧疚與他失去的未來

//自言定位為「純勇武」的泰山(化名),在全中大一役後,他推想理大會成為下一個「戰場」,於是早於 11 月 16 日晚就進入理大。

17 日傍晚,剛睡醒的泰山,發現通往紅磡站的天橋已塞滿了路障和人,四處也傳來理大圍封的消息。

泰山形容,校內的人「個個都好驚,個個都好想走」,大批人嘗試衝出去,但也有很多人被抬回來,血流披面、中彈受傷、昏厥的不少。

直至晚上,理大附近上萬名市民嘗試「圍魏救趙」,泰山獨自經過 Z core 天橋,發現駐守的警察竟開始撤離。機會難得,他想也不想就徒手爬下天橋邊緣的狗臂架,到達平台再游繩下來。

泰山很記得,到達平台處,有另一人也想跟來,但爬出天橋後不夠力,手震着爬回去,並抛下一句,「我唔得啦,你走先,我遲啲再諗方法走」,他遂獨自跑往紅磡方向。事後想來,他覺得自己很自私:「個個喺上面打緊、博緊命,你咁樣走?」於是好不容易逃出理大,他又 call 車出旺角,去彌敦道「繼續打」,誓要「幫 Poly 啲人出嚟」。

19 日晚,泰山再次到理大附近,只想看看救不救到更多人出來。他沿路軌接近理大,此時有數人從逃生門跑出,驚動了警察。眾人最終成功逃出,立即四散,泰山難掩激動:「好似兩日以嚟自己終於有啲貢獻,我救到人哋啲仔女。」

知道理大「圍城」後期多人崩潰,獨自游繩離開一事仍令泰山很內疚:「如果我早啲話比佢哋知,可能佢哋全部人都可以咁走⋯⋯我覺得係我嘅自私欠咗佢哋,因為我,佢哋先會畀人拉。」到現在,他仍不時想起那個爬不下天橋的男生,「唔知佢而家點,有冇畀人拉、喺邊度生活,定係死咗呢⋯⋯」

面對未知的未來,唯一肯定的是,泰山沒有後悔:「我(當日)一定要去,我冇可能掉低其他人去死。」曾起過離港的念頭,但最終都選擇留在香港:「我覺得我都為呢個地方出咗咁多力、呢個地方我有份,咁我點解要走啊?點解要畀人霸咗我嘅地方?」

泰山很明白,2019 年的那場反送中運動早已完結了。而且事實是,「其實冇人會想攞條命出嚟博㗎啦」,他苦笑:「因為要攞條命出嚟博嘅都已經死哂,或者唔喺香港,或者可能已經坐緊監。」

縱使個人理想被迫放棄,但對香港的理想猶在。「我都會想有機會可以再改變吓呢個社會、改變吓呢個地方。因為我喺度出世,我就想喺呢度生活、喺呢度死。」不是某種堅定的政治宣言,只是一個 20 歲男生,很平凡的願望。//

📌 訪問全文:《獨立媒體》
愛人被控國安法 女生牆內定終生 「牢獄不能隔絕愛」

//去年Teemo(化名)涉違國安法被捕,當時在歐洲留學的Riley聞言立即通知律師跟進,其後回港到法庭旁聽,希望陪伴他。在對方已還押候審近一年,現正單獨囚禁,Riley風雨不改前往探望,並打點所需物資等。

「在監獄,有(刑)期與沒(刑)期的人心理狀况差很遠,案件涉國安法的情况下,他們更不知何時可離開,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Riley續說,考慮到日後審訊結束或被判刑,到時每月只設兩次一般探訪,唯有家屬始能額外見面兩次,「在實務考慮下,雙方有了結婚的念頭」。

今年3月,Teemo透過書信向Riley求婚,信中提到希望日後出獄,可「補一個婚禮,始終想要在大草原上搭一個場地;在小教堂旁宴請親朋」,後來一次探訪期間,Teemo為表誠意再度求婚,「他拿起3張紙,問我願不願意嫁給他,又摺了紙戒指和玫瑰花,但隔在玻璃的另一端,我拿不到,但我當面答應」。二人數個月前在獄中結婚,整個儀式僅5分鐘,雙方交換由朋友籌錢而買得的戒指。

Riley坦言,自己母親對婚事不知情;由訂婚至結婚的幾個月時間,亦反覆思量。充滿疑問的同時,身邊好友和對方父親也質疑婚事,她則覺得,社會大環境很多事情已無法堅持,「但愛一個人要記得初心,為何會愛上他;今日唔知聽日事,我們更要活在當下,珍惜眼前人」。

她稱近日探訪時,丈夫曾自責「現在頭家拆散了,因為坐監,要與老婆和貓分開」,她則回應,不少人在意的是「無得攬攬錫錫、拖手」,但她則認為從相知、相愛,到相守,更重要的是二人在心靈上在一起,「只要步伐一致,牢獄不能隔絕我們的愛」。//

//憶起與丈夫獄中結為夫妻,年僅21歲的新娘Riley說,整個婚禮歷時5分鐘,雙方除了交換婚戒,不得有其他接觸,數名懲教署職員在旁監視,回想起來,Riley說感到不真實。

Riley表示,懲教署安排他們在院所內一間「公務探訪室」註冊結婚,又說署方盼「婚禮低調舉行」,故在早上8時許,早於一般探訪時段已完成。署方指為方便安檢,故她於家中已穿起婚紗,坐的士前往院所。

她的丈夫Teemo當時穿上白色西裝,他父親到場見證宣讀誓詞,其間約4名懲教職員監視並攝錄,但不准訪客拍照。她說其後設15分鐘探訪,當時丈夫忍不住落淚,「無人會想在監獄結婚、結婚證明書寫上監獄地址,但我不覺很遺憾,在這麼壞的時代有好事發生」。//

📌 訪問全文:《明報》1 / 《明報》2
被捕人士資訊部
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 男警涉夥親戚載客取酬明提堂 【東方日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在今年6月17日進行代號「破繭」行動,打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用途之罪行,並根據線報派員喬裝顧客,透過一手機應用程式租用一輛私家車,由長沙灣荔枝角道833號前往旺角海庭道8號。當車輛駛抵目的地,司機收取1,000港元的剩餘車資時,探員隨即表露身份。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證實涉案私家車並無運輸署發出的客運營業證,將該名涉嫌「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的29歲男司機,以及一名涉嫌「招攬他人乘坐…
男警認揸白牌車載客 弟婦 Carousell 招客 男警判罰 5 千元、停牌 15月

【立場新聞】29 歲男警疑於今年 6 月駕駛「白牌車」,收取逾千元酬勞,遭警方「放蛇」揭發;警方其後再拘控男警弟婦,指控她於 Carousell 協助招客;案件今 ( 18 日 ) 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男警及其弟婦承認「招攬他人乘坐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的車輛罪」,男警另承認沒有第三者保險等。裁判官指男警前途或受影響,加上紀錄良好,判處二人分別罰款五千元,男警另被罰停牌 15 個月。

被告依次為葉東慈(24歲)以及張家強(29歲),葉報稱任職護士,張則報稱任職公務員。葉及張分別被控一項招攬他人乘坐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的車輛罪。控罪指二人於今年 6 月 3 日,在香港某處招攬喬裝警員,以出租或取酬方式乘坐私家車輛。

辯方求情指,二人均無刑事及交通紀錄。葉為診所護士,丈夫亦是公務員,葉需錢養育嬰孩才犯案。辯方續指,張有一名認任職寵物店員的未婚妻,他為求籌備婚禮,欲賺外快才鋌而走險。辯方指本案導致張有懲處紀錄,或影響仕途,因小失大。(全文

#20211118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被搜出卡式石油氣連火槍及伸縮棍等 三學生准保釋

【頭條日報】警員去年7.1遊行期間監視3名學生,其後於北角一大廈梯間截停3人,疑在3人身上搜出卡式石油氣連火槍、伸縮棍及錘子。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17歲女學生及15歲男學生被控1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另1名15歲男學生被控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和1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期間3人獲准保釋候訊。(全文

#20211118新聞 #新案件 #20200701北角
612人道支援基金
停止運作公告


1. 612人道支援基金於8月18日停止接受新個案,並於9月6日起停止批款。基金秘書處已於10月31日正式解散。

2. 基金仍會跟進停止運作後之各項善後工作,包括結算收支、聯絡有關申請人通知停止運作前之法律費用支援情況等。

3. 如有任何查詢,仍可透過基金熱線 Whatsapp 9845 6641 或電郵 info@612fund.hk 聯絡基金。

謝謝各位。

2021年11月18日

612人道支援基金
牆內的人有個共通性,總是會以福禍相繫的角度,詮釋自己的處境,讓自己能夠更坦然。毛孟靜是其中一個。

Miss Mo算是在47人民主派初選中最受關注的一個。此無他,大家都覺得Miss Mo優雅丶硬頸、年紀不輕丶身體一向不好,所以,擔心她在囚錮的日子怎樣過。

今日下午我去羅湖懲教所探Miss Mo,未行到窗口,她已經坐低,我脫下眼鏡說想望清楚她一她精神飽滿,面形稍稍胖了,仍然動作多,咬字清楚,說起英文叫人無可抗拒。

她知道外面很多人錫她,一直想低調的她也叮囑我告訴大家,在獄中得到前所未有的休息,得到前所未有的時間去還書債丶瞓覺債。她非常正面地面對獄中生活。

對於11月底警方又要求將案件押後,跟其他在囚同案人士一樣,她沒有驚訝,知道警方做事向是如此。她說自己家累少,可以比較坦然。她擔心的是其他屋企有老有嫩的其他戰友。

她每天都有讀明報,大概知道社會發生緊乜嘢事。對於石牆花執笠,她特別問候我的情緒如何。(我真是無地自容!)

15分鐘完結,她照樣的給我一個招牌飛吻。剛才發現,這個飛吻久違了。

相片:立場新聞

邵家臻
中年夫婦涉在上水燕崗村阻收地 丈夫認 6 項襲警保釋候判 妻獲准簽保守行為

【立場新聞】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收地工作陸續展開,政府 8 月時有半百名地政總署人員及警員進入上水古洞北的燕崗村收地。期間一對夫婦被指阻止人員清拆,先後以長鐵匙、水平尺及鐵通襲擊 5 名手持圓盾的警員,被控阻礙公職人員、襲警等 6 罪。男被告今( 18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案件押至 12 月 15 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等報告,男被告獲准保釋候判。女被告就阻礙公職人員罪則自簽一千元,以守行為一年方式處理。(全文

#20211118新聞 #其他案件
20211108 26歲

//原本打算放棄像以往一樣藉生日總結一年,直到上星期收到Y從監獄寄出來的手繪生日卡,Y說記得去年看完我的生日感言後「流了兩滴馬尿」,決定還是寫幾個字,滿足一下這位「頭號粉絲」,也檢視自己這年活得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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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投入兒童權利工作近兩年,疫情放緩,今年可以面對面交流、實體參與的活動多了,很珍惜能向他人學習的機會及和少年們的相處。特別是年度大project遇上了一班特別的少年,見證他們敏銳的思維、「牙尖嘴利」、對信念的堅持。他們的真誠和堅毅提醒了我優秀的細路們還在努力的時候,身為成人的自己就有責任要維護一個他們較能自由成長、發聲的空間並同行。

上年年底開始記錄反送中被起訴的未成年人士資料庫、就兒童權利和少年司法撰文。雖然數據較粗糙、論點也開始重複,但還是感謝眾新聞、立場等轉載,讓記錄得以流傳,也令我有機會在IG connect到我曾經寫過的少年,他竟感謝我的關注和發聲,想empower的人最後empower 了我。

三月時上了第九次庭終於定了審期,最後在2023年5月才開審,那時還說幸好沒有「放棄人生或為自己設下限期」,還有這麼長的一段時間要等待。之後兩個月,我放了一個長假(其實只是四日),又以倒數兩年開審出了一個內心小劇場,誇下海口說「要面對未知帶來嘅恐懼,我只能相信當下嘅自己已經係最自由,同埋想像五、六十、甚至百年後香港終會迎來真正自由嘅時代。」話不到數天,我的狀態又突然不好了,但為了努力的不掉下去,還是要找事忙一下,所以開始更努力的運動,更努力的尋找希望。

直到最近六四案等審訊,我腦中不停浮現一句初選的口號—「狹路相逢,勇者勝」。當初我真的覺得又中二又尷尬(sor),但看藍和彤等以行動實踐證明,實在很敬佩和慚愧。我也要勇敢點,變更強才對得起這個共同體。要在這世代不失去自我,就要有反抗的決心和智慧,否則只會被恐懼吞噬、苟延殘喘。當然飲飽吃醉是容易極的快樂,但那不會是我的選擇。

未來繼續信最後善良留在世界。

謝謝大家一直的愛和包容,愛大家♡//

📌 全文:孫曉嵐
【理大兩年】一個參與「暴動」的年輕人:「2019年是災難,以前覺得香港不會有災難。」

//「他們(抗爭者)在擋『子彈』,自己不應該坐享其成。」 阿樂(化名)說當晚是出於良知,才走到街上:「他們出不了來,被圍困在內啊。」明知有風險,要他再選擇:「都會出去。」

當晚10時許,阿樂與幾個朋友路經碧街油麻地港鐵站口附近,數十名速龍(防暴警察)突然衝出來,其間估計有市民慌亂下,在港鐵站口跌倒,其後造成「人踩人」的意外。

疫情令審訊一再延期,原定2020年3月應訊,之後一再延期,事隔數月,終於首次提訊。同案20名被告跟他一樣,都很年輕,只是十多、廿歲,年紀最大也未到30,有的就讀中學,也有專業人士。

這兩年,人生規劃迫着改變。「大學最後一年要實習,成績過3(GPA平均分)就算了,讓自己過得舒服,是但啦;希望盡快畢業取得學位,然後學多點技能,學車、學潛水,多考幾個牌,要計劃好將來怎樣生活。」他說當時疫情嚴重,父母無工開:「想儲錢留給他們,要為他們着想呀,日後探監給我買東西都要錢。」

他也作了最壞打算:「暴動罪,區院最高判7年,平均4、5年。會多點了解入面(牆內)的生活模式、待人接物之類;(刑期)3年就讀個master(碩士),不會浪費時間。」他坦言不想女朋友等自己:「青春有限,(服刑後)又要賺錢養家,不可以太自私。」但跟女友相識日子不短,而且互相支持,「大家都珍惜這段時間,暫時隨遇而安,也不由我們決定吧。」

阿樂常把「時間寶貴」、「時間過得快」掛嘴邊,所以爭取時間學新事物,也做未做過的事。閒來無事做,他還會到法院排隊取籌:「幫家屬排隊,不認識他們,有時他們遲來拿不到籌呀,自己也旁聽一下。」

他又在社交平台開了帳戶,隨心寫:「最難忘是有次看見地下寫着『不自由,毋寧死』。」有時與網友互動,說說心情起跌:「寫自己日常生活,原來是有人會看,有人支持自己。」他也曾推出自家設計的明信片和Tee,義賣籌點錢幫助「手足」(抗爭者)。

後悔嗎?「一定有。但我知道自己無做錯事,我不是搶劫、運毒呀,是後悔自己避不到。」他形容2019年是災難:「以前覺得香港不會有災難,現在無奈要接受,也要繼續行。有時會祈禱。」

雖然沒有參與抗爭的人,生活如常,條路可能更好,「但香港人是有良知的,不會覺得(抗爭)是壞事。」如果最後無罪釋放?「會移民去英國,已經很累了,不想要自己再想太多,要重新出發。」//

📌 訪問全文:《眾新聞》
五旬休班男警涉超市偷 50 元滷水雞翼鴨胸 准自簽守行為 18 個月

【立場新聞】一名 54 歲休班男警陳兆輝涉於今年 8 月中,在香港仔一間超市內,偷去約值 50 元的滷水雞翼及鴨胸,被控一項盜竊罪。控方今(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申請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獲裁判官鄧少雄批准,休班警最終以自簽 1,500 元守行為 18 個月結案,另須支付 500 元堂費。

案情指,今年 8 月 18 日下午,被告在香港仔中心百佳超級市場內,推著一個放有背囊的手推車。車上有生菜等貨品,被告將一盒滷水雞翼及一盒鴨胸放在背囊旁邊,兩盒食物均被購物袋遮蓋。其後被告到自助收銀處付款,根據閉路電視片段,被告周圍張望,沒有掃瞄滷水雞翼及鴨胸包裝上條碼付費。

超市職員發覺被告行為可疑,在出口處截查被告,揭發他沒有為滷水雞翼及鴨胸付款。當時被告否認盜竊,稱「我係唔記得,唔係有心唔畀錢」。(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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