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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遊行案】7 民主派認罪 陳皓桓:公民抗命無畏無懼 曾健成:認罪但錯的是政府

【立場新聞】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等 8 人,因去年 7.1 遊行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3 罪。除了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否認控罪外,7 人今( 7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

陳皓桓今無律師代表。開庭前,梁國雄、陳皓桓等人步入被告欄和代表律師談話,有旁聽人士和他們打招呼。期間有數名保安人員站在被告欄前,曾健成喝斥「畀啲家屬睇得唔得啊」、「係都要阻住」。

答辯時,被問到是否明白和承認首項控罪「煽惑其他人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陳皓桓回答:「明白。公民抗命無畏無懼,認罪。」,曾健成則回應:「明白,認罪,但係喺特區政府錯」。(全文

#20211007新聞 #20200630中環 #20200701灣仔
被捕人士資訊部
【7.1 遊行案】7 民主派認罪 陳皓桓:公民抗命無畏無懼 曾健成:認罪但錯的是政府 【立場新聞】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等 8 人,因去年 7.1 遊行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3 罪。除了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否認控罪外,7 人今( 7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 陳皓桓今無律師代表。開庭前,梁國雄、陳皓桓等人步入被告欄和代表律師談話,有旁聽人士和他們打招呼。期間有數名保安人員站在被告欄前,曾健成喝斥「畀啲家屬睇得唔得啊」、「係都要阻住」。…
【7.1 遊行】7 民主派認罪明判刑 陳皓桓:當初的擔心成現實,怎會後悔和平公民抗命

【立場新聞】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等 8 人,因去年 7.1 遊行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3 罪。除了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否認控罪外,7 人今( 7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其中陳皓桓親自陳情,稱在庭上回看案發的片段,令他有感香港自當日已變得不再熟悉,「回望當初的擔心成為現實,我又怎會後悔當初和平公民抗命、遊行發聲呢?」,並寄語「但願港人能心存盼望,在困難的日子,一起捱下去」。

法官游德康押後案件至明日下午判刑。控方申請撤銷曾健成和鄧世禮的保釋,惟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表示,他尚未決定二人的判刑,如果他們最終被判處非監禁式刑罰,還押他們一日似乎不太公平,故准二人繼續保釋。但法官強調,這並不等於他們不會被判監。

陳皓桓今無律師代表,親自陳情 。他解釋為何當日民陣會申請舉行遊行,「希望港人能以合法方式表達訴求,希望中央政府能聽取人民訴求,撤回《港區國安法》」。他批評政府以疫情為藉口,拒絕讓民陣舉辦遊行,使他「只能選擇公民抗命違法舉辦遊行發聲」。

代表曾健成和鄧世禮的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涉案集結較同類案件規模較小,歷時亦不長,很快就完結。二人沒有為了繼續集結而對抗警方,亦無鼓吹暴力。辯方強調,二人的角色次要和被動,曾健成於 2020 年 7 月 1 日甚至沒有出現。而鄧世禮只和人群一同遊行,沒事先參與在終審法院外舉行的記者會,在遊行期間無叫口號或舉手勢,亦無用大聲公講話。而且鄧的知名度亦不及其他被告,希望法庭判處緩刑。(全文

📌 相關資料:陳皓桓就7.1 遊行案之法庭陳情書全文

#20211007新聞 #20200630中環 #20200701灣仔
【11.11 三罷】建築工認阻差判感化 律政司覆核改囚 3 月 上訴庭:蓄意阻差須判阻嚇刑罰

【立場新聞】2019 年 11 月 11 日西灣河發生交通警開槍事件後,大批市民在現場聚集。37 歲建築工被指伸手阻撓警員追截他人,早前承認阻差辦公罪,獲判感化 1 年。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向主任裁判官錢禮提覆核被拒後,再向高院申覆核終獲批,改判囚 3 個月,上訴庭今頒判詞指,蓄意阻撓警員的嚴重性,不一定比襲警低。被告行為並非只是不合作,而是嘗試阻礙警員追截他人,屬蓄意為之,案情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上訴庭認為,應以被告蓄意犯案作為量刑基礎。至於被告於感化報告中解釋,他是為防止遭警方追截的張姓男子受傷,法官指該說法不成立,因他並無任何基礎指控警方會傷害張。上訴庭認為,案件須判具阻嚇力刑罰,量刑起點應為 7.5 個月,認罪扣減後為 5 個月,並基於是此次聆訊為覆核性質,額外扣減兩個月,即改判被告入獄 3 個月。(全文

📌 相關資料:高院上訴庭判決理由書(英文)

#20211007新聞 #1111西灣河
3區議員阻差案 控方稱陳振哲被捕時反抗警 辯方:開案陳詞「隻字不提」

【獨立媒體】前年11月2日區選前夕,民主派候選人於維園發起選舉聚會,警方以集會未經批准為由驅散,3名民主派候選人文念志、陳振哲及鄭仲恒被補,被控阻差辦公罪。在審訊第三天,控方突然要求傳召多2名警員作供,證明陳振哲被捕時有反抗動作。辯方質疑,控方在案情撮要和開案陳詞中,均對陳反抗一事「隻字不提」;官亦斥控方浪費法庭和辯方時間:「辯方爭議嘅嘢都要寫落開案陳詞,要寫晒落去,一般未聽過辯方唔同意,就唔寫落去」。

案件押後至本週一(4日)再開審,原定審訊5天,惟控方在審訊第3天突然要求傳召多2名警員作供,指他們在案發時有份參與拘捕被告。辯方表明反對,裁判官黃雅茵則要求控方交代涉拘捕過程的警員人數和身份。律政司署理高級檢控官蔡夢帆今確認,在拘捕文念志和陳振哲時各有3名警員證人。其中1名拘捕文的警員和3名拘捕陳的警員,屬早前已刪控罪詳情中的警方小隊成員。

代表陳振哲的大狀黃立煒重申,本案控罪已曾兩度修訂,如傳召控方所要求的兩名警員,等同引入之前控罪詳情的基礎,將控罪「改返上一個版本」。黃大狀又指,控方在案情撮要和開案陳詞中,均對陳振哲被捕時有反抗一事「隻字不提」,故辯方從沒想過要應付有關指控。代表鄭仲恒的大律師沈君浩亦指,控方多次改控罪基礎,漫長審訊對被告不公。

蔡夢帆則再三重申,控方不會再修改控罪。她解釋,控方在開案陳詞未有撰寫陳振哲被捕的部分,是因為控辯雙方就此有爭議,故打算待審訊時傳召證人作供。

黃官質疑,「辯方爭議嘅嘢都要寫落開案陳詞,要寫晒落去,一般未聽過辯方唔同意,就唔寫落去」,斥蔡浪費法庭和辯方時間。她強調,審訊第一日時已討論過要傳召多少證人,當時控方亦同意不傳召拘捕警員:「我宜家就好慘,時間一路跳」、「唔該你精細啲,我發現呢啲事經常發生」。

蔡夢帆否認自己曾同意只傳召4名證人,並稱控方在審訊第一日的說法是「若辯方承認拘捕事實,控方才不會傳召拘捕警員作供」。黃官連聲質疑:「你究竟係唔係現場?我哋用咗成個鐘去討論。洗唔洗睇返片?」她兩度表示自己「好唔滿意」:「第一日唔講(傳召證人),第三日講,第四日仲要糾纏緊。⋯你係咪要申請攞碟聽帶?」

其後控方表示,需再向律政司索取指示,同意案件押後至明日處理。(全文

📌 其餘審訊日子報道:第一日、第二日(上午/下午)、第三日(上午/下午)

#20211007新聞 #1102銅鑼灣
啲人話如果唔想爆蒼 就一定唔好飲奶同食個條魚(而家係魚柳)

啲所謂牛奶係水+奶精溝出嚟 好甜好羶 好假既奶味

而個條炸魚 比厚厚嘅粉包裹住 炸到成條硬梆梆 我哋成日話條魚硬到可以掉死人…硬到要用大牙先夠力硬開佢

一咬開就會見到佢黑蚊蚊既肚 陣味好腥 我諗如果唔係炸到咁 應該仲腥…

一星期有5晚都係食魚 個時有個手足係完全接受唔到條魚 佢會一啖豬肉乾一啖飯咁食….有時直情食幾啖白飯就倒左個飯…睇見佢都覺得肚餓😫

aromafairyy
Forwarded from 稜•支援
【探監物資指南系列7:需預先申請物品】

之前提過嘅各種物資都係經懲教署職員審視認為無問題就可以入嘅,而以下介紹嘅物資係另一種類型,佢哋需要經過在囚人士向福利官申請先可以入,部分可以購買,而另一部分就必須由親友喺探訪時向懲教署職員繳費購買,以下就同大家講解下各樣物資嘅情況。

預先申請物資如下。

文具
1. 間尺
2. 鉛筆
3. 擦膠
4. 畫紙
5. File

以上物資嘅規格同售賣地方在早前都有介紹,可以查閱較早前嘅Post。

6. 郵票
須為2蚊郵票,每次可入10個。

個人用品
1. 電鬚刨
須為飛利浦(型號PQ206 / PQ208)電鬚刨,於豐澤及CityLink領域有售。

2.牙線
須為"Oral-B" 超柔靭牙線(50 段預切),於萬寧、屈臣氏、百佳及惠康有售,但部份分店可能缺貨 ;網店hktvmall 亦有售,商品名稱為 「特效牙線」。

另外,牙線亦在以下店舖有售:
香港
東區:
-⭐️東興大藥房

九龍
油尖旺區:
-富安藥房
-利康中西藥房(奧海)有限公司
-潮洲大藥房有限公司
-榮森藥房
-康信大藥房
-強生大藥房

新界
屯門區:
-學勤藥房有限公司
-東亞中西藥房(置樂)
-華興大藥房
-祥益西藥房
-新宏興中西藥房
-聯益中西藥房
-新利西藥房
-金都城中西大藥行
-華興中西藥房
-東亞大藥房
-歐冠大藥房
-安寧大藥坊
-富康藥行(屯門)
-萬昌中西藥行
-立刻好大藥房
-屯門藥房有限公司
-民豐西藥行
-榮華參茸中西藥房
-文安中西藥行
-大師藥房有限公司
-尚德中西藥房
-遠東西藥妝有限公司

3. 眼鏡
須為膠鏡框及膠鏡片,可入一副。
4. 眼鏡盒
須為透明膠製,不含金屬配件,可入一個。
5. 木結他
須為木製,並使用尼龍弦線。根據過往經驗得知,大多只有判刑後才會獲批准作物資。
6.教科書
Forwarded from 稜•支援
以下為批准後由親友付款予懲教署購買之物品。由於現場不設找續,請親友預備「散銀」購買。
1. 收音機 $108
2. 收音機用耳筒線 $17.9
3. 包頭袋 $9.8
4. 相簿 $9.2
5. 手搖扇 $2
6. 眼罩 $2.4
7. 冰巾 $2
8. 木顏色及1本畫簿 $22
9. 素描筆及1本畫簿 $21
10. 水彩及1本畫簿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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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有關黑色暴雨警告公布

***************

  司法機構宣布︰由於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已經發出,所有排期於今日(十月八日)下午的法院/審裁處聆訊會延期。

  法院/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繼續於慣常時間辦公。

政府新聞公報
司法機構有關黑色暴雨警告公布(二)

*****************

  司法機構宣布︰由於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已經取消,所有受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影響的法庭/審裁處聆訊,會於下一個工作天(十月十一日)恢復進行。

  原定於今日(十月八日)出庭而受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影響的人士,包括陪審員,須於下一個工作天(十月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到達法庭。

  原被傳召於今日到高等法院等候抽選為陪審員的人士,則無須到法院,司法機構將另行書面通知。

  法院/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繼續於慣常時間辦公。

  預計前往法院的人士眾多,特別是高等法院的法庭使用者,由於進入法院大樓時需接受保安檢查,更應提早抵達(尤其在早上的繁忙時段),以預留充足時間接受保安檢查。

政府新聞公報
54 歲休班警涉超市偷 50 元滷水雞翼鴨胸 准保釋下月再訊

【立場新聞】一名 54 歲休班男警涉於今年 8 月中,在香港仔一間超市內,偷去價值約 50 元的滷水雞翼及鴨胸,被控一項盜竊罪,今(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11 月 19 日再訊,待索取文件、法律意見及聘請私人律師,獲裁判官批准,並准許被告保釋候訊。

被告陳兆輝(54 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香港仔中心 1 期地下「百佳超級市場」,偷竊一盒雞翼及一盒鴨胸,上述物品為屈臣氏集團的財產。(原文

#20211008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滷味
【7.1 遊行案】7 民主派認罪 受黑雨影響延至 10 月 16 日判刑

【立場新聞】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等 7 人,昨 ( 7 日) 分別承認於去年 7.1 遊行,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游德康原定今(8 日)下午於區域法院判刑,惟因天文台於中午一度發出黑色暴雨警告訊號,司法機構宣布下午所有法庭聆訊延期,本案亦改於 10 月 16 日判刑。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原定於今日下午判刑的 7.1 遊行案,將延期至 10 月 16 日(星期六) ,上午 9 時 30 分判刑。(全文

#20211008新聞 #20200630中環 #20200701灣仔
一男一女私藏槍械被捕 警方檢手槍及92枚子彈

【東方日報】據了解,今晨(8日)警方國安處在八鄉拘捕了一名36歲男子及一名32歲女子,在他們寓所內,搜獲一支P80自動手槍,92枚子彈及兩個彈匣。(原文

#20211008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一男一女私藏槍械被捕 警方檢手槍及92枚子彈 【東方日報】據了解,今晨(8日)警方國安處在八鄉拘捕了一名36歲男子及一名32歲女子,在他們寓所內,搜獲一支P80自動手槍,92枚子彈及兩個彈匣。(原文) #20211008新聞
國安處拘一對夫婦 涉管有手槍子彈戰略物資

【資訊部整合】警方國家安全處今晨(8日)於元朗區拘捕一男一女,並檢獲手槍、子彈、彈匣等物資,兩人涉嫌「無牌管有火器或槍械」被捕。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會見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表示,今日清晨搜查元朗八鄉一個住所,檢獲一支P80自動手槍、3個彈匣、92枚9mm子彈、軍事防毒面具,對講機及鐵蓮花,並以「無牌管有火器或槍械」罪名拘捕住所內一對夫婦。被捕夫婦分別36歲及32歲,兩人職業背景為送貨及工人,而經警方初步檢驗,該手槍性能良好,具發射能力。

李警司補充指,案件會以三個方向繼績調查,包括調查槍械及戰略物資進口來源及方式;與其他反修例案件有否關連;以及有否計劃用作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警方表示會調查有否其他涉案人士在逃,而兩名被捕男女會被通宵扣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消息來源:警方記者會(8/10 17:40)
*報道立場並不代表被捕組及資訊部立場
【專訪】居港美籍律師被控襲警判囚 不服提上訴堅持為港人尋求公義

//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因為一宗襲警案,被判入獄4個半月,他其後不服提出上訴,堅持為自己、為港人尋求公義。

37歲的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是美銀美林(America Merrill Lynch)前亞太區合規總監,專業是打擊貪污。Bickett 由2013年就來到香港工作一直至今,見證和經歷了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

在案件判決後,Bickett入獄一個多月,現獲保釋等候上訴。

「我有點慶幸我進過監獄,這讓我離開了我的氣泡(舒適圈),香港的小小菁英氣泡。」

在度日如年的監房,對每個人來說都並不好受。不過,Bickett並不後悔,因為這段經歷讓他體會到不同階層的處境。在監獄裡,Bickett與其他人一樣都是階下囚,但他的待遇比較好,他指這不是因為他是美籍白人,而是在於他的財力及政治本錢,如果想的話,他能夠為懲教人員製造麻煩。

訪問期間,Bickett拿出兩個厚厚的信封,裡面裝滿了支持者的心意。在入獄的一個多月裡,Bickett收到很多信,大多是來自香港的陌生人。

Bickett說:這些信真的救了我一命,這單案件對他們打擊很大,不單單是為我感到不值,我覺得是因為我的案件,不僅代表法治崩壞,亦是道德崩壞。

談到香港的法治狀況,Bickett形容,法治已不是為了公義,而是被當權者用作工具。

《港區國安法》去年在香港實施,Bickett認為這不是真正的法律,而是顛覆法律,當中涵蓋範圍廣泛,有指定法官、沒有陪審團、不讓被捕人保釋等。

「我不會說我視自己為局外人,我視自己為香港人。」願意與港人同行的Bickett指,明白社會環境惡劣,但仍希望香港人可以繼續爭取應有的權利和自由,要求港府按照法律去辦事。//

📌 專訪全文:《自由亞洲電台》

📌 延伸閱讀:《誌hk feature》專訪 - 由波士頓街頭走到香港法庭 被控襲警美藉律師:不要讓法律腐化下去
【不再是我熟悉的中大】

//這是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的最後一個學期,他決定把書唸好,追回學分。入獄四個月,擔心他的學業受影響,他用手指算着,「5月入去,已完sem,9月中出來剛好開學,所以沒有錯過太多課堂,當時交完paper就進去了」。別人暑假做暑期工、玩樂,他就在牆內度過,不長也不短,其實,一天也嫌多。

四個月,到過三個「環頭」,首先是壁屋,這個囚禁少年犯的地方,最磨滅意志,「因為着重紀律,所以好嚴厲,階級觀念很重,無論你做甚麼都會罵你、侮辱你,但食物、衛生情況還好」。

「對他們提出要求,哪怕是最合理的事,若你追問,就是你錯,會玩你」。後來到了荔枝角,情況好一點,但食物和環境則異常惡劣,無法沖廁,空氣不流通,晚上公路上經常有人飆車,會把他吵醒。壁屋內,他碰見很多年輕的手足,十多人一倉,超過一半都是同路人,有機會聊天,已是很不錯了。

2019年10月被捕,被控非法集結,他認為自己算是相當幸運了,「在監內認識不少被控暴動罪的,其實只是剛巧於現場出現」。經歷了一年多的審訊,他一直沒有太大感覺,甚至覺得很「超現實」,直至被判監,他才突然意識到事情終於「殺到埋身」。

但他覺得,這是自己必然要面對,而且必須承受,「其他手足要承受的,比我更多」。在牆內,他看着新聞,感到悲哀,因為不能跟大家共同經歷這一切。兩年以來,我們以「共同體」來理解香港人這個身份,坐在監房內,對着四面牆壁,他覺得根本不是那回事。

一切塵埃落定,回想起兩年前被捕一刻,彷如電影般在眼前閃過,「十字路口有人在設路障,一輛貨van高速衝過來,打開門,幾十個速龍跑出來」。他轉身跑,當然不夠快,心想「仆街喇」,他說自己中等身材,但感到背面把自己一身抱起的人,更高大,頓覺自己就如一個小矮人,當自己被按在地上時,他腦內一片空白,完全無法運作,直至被上了手鉤及帶上警車,才意識到已被捕。

那時社會運動還進行得如火如荼,他只是不斷思考自己的角色,直至去年,開始有點迷茫,「一直以來我們只想訴求得到回應,那一刻預視到爭取不到,而清算就會排山倒海的來」。

還在牆內的手足,要面對更多,「他們都覺得很灰,預計到只會愈來愈差,很多人移民,香港根本看不見未來」。他解釋,有些手足會覺得香港人太懦弱,不敢走出來,他們的焦躁,他身同感受,卻只能安慰他們,未到最後一刻,不能以一次成敗,為民主運動下定論。//

📌 全文:記者 梁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