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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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柙飲食分享」
(圖片係上網搵)

正常人入到去係一定會瘦,下晝5點食完晚餐要捱到朝早9點先食早餐,每一餐都食唔飽嘅。不過可以申請加飯,聽講係加3匙羹飯左右。啲零食係有啲成世人都未見過,都考慮咗幾日先夠膽食,一開始未食慣都幾難食,又唔飽肚!大棚飯食兩星期都會習慣,但點解要習慣先?已經失去咗原本嘅生活,點解仲有妥協?

雖然食私飯真係好貴,一餐要$100。每星期食固然最好啦,負擔唔到嘅一個月食一個星期都好。好佩服有能力但自願食大棚飯唔食私飯嘅每一位。

圖一:早午晚,圖片嘅飯都幾豐富,真實係再頹啲。

早餐晚餐都係食飯,中午係食粥同一片方包,唔夠飽,其實女人都唔夠飽,男人點算?粥有紅豆粥/綠豆粥/黃豆粥/眉豆粥/腐竹粥。早晚餐,例如有青豆汁雞胸肉/蕃茄汁油麥菜魚柳/南瓜蓉配牛肉球/咖哩汁雞胸。

逢星期日中午有熱奶茶飲。

所以有得食私飯係好幸福嘅事💗,一日3餐都可以飲茶餐廳凍飲🥤

圖二:日用品。基本上都係行百佳惠康無人會買個啲嘢嚟。聽講金裝滴露洗手液好香,用嚟洗髮尾仲有護髮功效。

圖三:黃力/黑力。唔好食太多,會蛀牙。肚餓食黃力比較有飽肚效果。朱古力可以每日入5包,唔洗慳住食。

圖四:魷魚絲,一包得好少,每星期入得2包,好珍貴,要一絲一絲咁慳住食。聽講攞嚟送粥一流。

圖五:蔥餅,超熱氣,食完好易喉嚨痛。聽講開封後5日都仲脆口。都係要慳住食,每星期淨可以入1包。

圖六:魚皮花生,好難食。但啲越南同菲律賓姐姐好中意食。聽講可以攞嚟送粥,每星期可以入2包。

圖七:牛肉豬肉乾,好食,聽講用火燒燒佢仲好食。每星期可以入20包,每日都可以食2-3塊!聽講可以豬肉乾配魷魚絲送黃豆粥/眉豆粥。

moneyy_chan
今日對文龍來講,實在有種吃不消。有位我相識多時的長者義士,在被控平常最多罰款了事的控罪下,今日遭判處即時監禁。

還記得文龍開庭前還安慰他,律政司一改再改控罪,由暴動罪越改越輕,相信未必會即時入獄,著他不用過份擔心。可是他卻這樣說:「依家啲官癲架,有得判坐佢就判坐,都好難講...」,再指一指沒了鞋帶的波鞋:「罰錢都算架喇,不過我都準備好...就算真係要坐,點都唔夠其他手足受嘅苦。」

說是不夠其他手足苦,但長者義士的處境也沒相像中好:除了他太太和我外,就沒有本身認識的人來聲援;他太太也不太理解如何去協助丈夫的法律事宜;而最麻煩的是,長者義士往往沒有一般年輕義士般的朋輩支援。

好在在自發到場的傍聽師和律師協助下,總算初步處理好一些入冊的功夫。

連同今早一大清早前往探望亦是相識多年的劉澤鋒,與及旁聽我們葵青區議會主席單仲偕的案件,一整日,就是在見證身邊各個年紀、各個階層因抗爭而成為淪落人中渡過。

極權想摧毀的,是每一位有正義感的香港人。只願各位尚未淪落的,繼續努力看顧要看顧的人。

張文龍
被捕人士資訊部
據了解「爆眼少女」被列8.11 尖沙咀暴動案受查對象 O 記跟進  事主已離港 【立場新聞】據了解,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仍然以調查「暴動」案方向,調查在 2019 年 8 月 11 日,尖沙咀發生的警民衝突;據了解,當天在尖沙咀警署外,眼部受傷的「爆眼少女」,亦是其中一個受查對象。《立場新聞》亦接獲消息,「爆眼少女」已離港。 爆眼少女是在 8 月 11 在尖沙咀警署外受傷,她的眼罩懷疑被布袋彈打中後,右眼受傷,之後用手掩右眼的動作,「以眼還眼」成為反修例運動其中一個標誌,警方曾申請法庭手令向醫管局索取她的醫療報告,化名…
爆眼少女已赴台 消息:視力並無恢復

【眾新聞】建制媒體突追擊前年8.11示威在尖沙咀警署外被射中右眼的少女,有報章引述不具名人士提供消息及四張圖片指該少女去年9月30日現身機場前赴台灣,並指稱她「無爆眼」及「雙眼炯炯有神」等。據接近該少女的消息向眾新聞確認,該少女的確已經離港,但受傷的右眼視力並無恢復,「只係靠整容、塊面補救到」。

在前年6月12日金鐘龍和道示威射中眼的前通識教師楊子俊接受查詢時說,據他了解少女的傷勢無容置疑是好重,而「不能以呢一刻外觀正常話佢唔係永久傷殘」。據無綫新聞報道,爆眼少女當時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院一星期出院;楊子俊則稱自己當時留院一日便出院,只是其後修復手術及康復長達一個月。

楊子俊接受查詢時說,現今醫療科技可修復眼球,就如他自己一樣,在外面看不出視力受損,「不能憑外表就話正常」。他表示,根據他理解及當日事發照片,爆眼少女都傷得好嚴重,「可以好肯定講係一個好重嘅傷勢」,外傷可以康復,但無容置疑視力受永久傷害。

他憶述,自己當時在醫院留醫一晚就處理好外傷,但正式修復手術及其後康復過程需要一個月,而爆眼少女據報留院一個星期,可見傷勢較他更嚴重。「好似再挖返出來給大家看,再做不同猜度、講大話,這是絕對不公道的做法。」(全文

#20210525新聞
凌杰死因3選項 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

【眾新聞】梁凌杰死因研訊進入尾聲,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提供「死於自殺」、「死於不幸」及「死於意外」三個選項予陪審團,指示他們採用相對可能性的標準作判斷。兩男三女陪審團今早10時13分開始退庭商議。是次整個死因研訊梁凌杰的家人亦沒有出席。(原文

#20210525新聞 #梁烈士死因研訊
今日去荔枝角探望手足「蛇」
佢想同大家講荔枝角收押所雖然好熱,但佢仲頂得順。佢希望大家多d關注女子監獄嘅情況,因為女仔冇得裸露上身,全年都要著長褲,夏天非常辛苦。

另外,我想講同赤柱監獄唔同,荔枝角收押所探訪室係冇冷氣
親友等候室嘅冷氣最近亦壞咗幾個禮拜都未整好,只得幾部冷風機,空氣非常唔流通,家屬同埋懲教署職員都難受

今日入物資嘅電腦系統仲要壞咗,親友排隊入物資要等多幾倍時間
真係人都癲

林兆彬
「網紅警司」陳凱港涉呃房屋津貼 現遭停職扣查

【東方日報】據了解,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因涉嫌騙取房屋津貼被捕,他被指控與另一名47歲女子於2019年向2間本地銀行提供虛假文件及資料,以獲取按揭貸款,現時2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陳已被停職。據悉,陳與該名女子的關係尚待確定,涉案的地點為陳位處大埔的豪宅物業。(全文

#2021052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凌杰死因3選項 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 【眾新聞】梁凌杰死因研訊進入尾聲,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提供「死於自殺」、「死於不幸」及「死於意外」三個選項予陪審團,指示他們採用相對可能性的標準作判斷。兩男三女陪審團今早10時13分開始退庭商議。是次整個死因研訊梁凌杰的家人亦沒有出席。(原文) #20210525新聞 #梁烈士死因研訊
【梁凌杰死因研訊】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不幸

【立場新聞】2019 年 6 月 15 日,身穿「林鄭殺港 黑警冷血」黃色雨衣的梁凌杰,在金鐘太古廣場外墮斃,被外界視為反修例運動中首位犧牲者。經歷 10 天的死因研訊後,由 3 女 2 男組成的陪審團今早( 25 日)10 時 13 分開始退庭,就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提供的「自殺」、「死於不幸」及「死於意外」3 個選項討論。他們閉門商議近 6 小時後,最終一致裁定死者死於不幸。(原文

#20210525新聞 #梁烈士死因研訊
醫管局稱已向警方提供醫療紀錄 消息:爆眼少女送院時確診右眼球爆裂

【蘋果日報】據悉,當時少女受傷後被送院,的而且確診斷她右眼的眼球爆裂,即一般所指「爆眼」,包括包圍眼睛的鞏膜、眼前房及視神經都嚴重受損,軟組織腫脹;因撞擊力大,連眼睛周圍的骨、上頜竇、鼻與眼睛之間的篩骨都有粉碎性骨折,而且大量出血,當時並沒在眼內找到異物。醫管局發聲明指,一直配合警方調查,已依法向警方提供有關醫療紀錄。

有眼科專科醫生表示,即使現時從外觀上見到傷者眼睛與常人一樣,不代表沒有曾經爆眼。該醫生指,爆眼的傷者眼白可能會有疤痕,只是遠距離看不見,但近距離會見到;而且外觀無礙不代表視力沒受損,可能視力已永久受損及會提早白內障。

爆眼少女受傷後,送到公立醫院治療一周後出院,警方曾要求醫管局交出少女的醫療報告,少女也曾就此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上訴庭上月頒下判詞駁回上訴。(全文

#20210525新聞
雖然懲教署冷處理「十二萬火急」,監房仍然熱熱熱熱熱熱熱下去。

今日下午我去羅湖懲教所探女手足,一見面就大吐苦水,說監房之熱的具體而微情況:

1. 羅湖懲教所運動場原來連一把太陽傘也沒有,只是在今天開始,才有四把傘供囚友避暑之用;

2. 女囚友一年到晚都穿四季褲(長褲),又不准摺高褲腳頭,只能待職員看不到的時候,才勉強偷雞一會兒;但奇就奇在,碎花睡衣卻是有短褲提供。

3. 住大倉還好,因為大倉本身有沖涼房,還可以多沖多一、兩次涼;但二人倉的話,就只能一日沖一次涼。

4. 的確是加裝了牛角扇,但不少牛角扇有欠維修,得物無所用。另外,牛角扇也有很多死角位,風是吹不到的。

5. 熱到生熱痱是普遍現象,最麻煩是熱痱惡化成風癩,再惡化為皮膚病,要看醫生食消炎藥。

6. 羅湖懲教所仍然只提供熱水飲用,真不明白提供室溫水點解咁艱難!

7. 監房之熱是問題,監房之焗更是問題。監房裡只有每日1小時放風(做運動),能夠呼吸新鮮空氣,大家都珍而重之。據說大欖女懲教所更大鑊,因為連放風都不是在open area。

8. 順帶一提,羅湖女監只得一間私飯供應商,價錢貴過所有院所,超過一萬元一個月,但質素奇差,餸菜太多油又有煙灰,湯甚至有蚊滋,菜又試過有白頭髮,多次食到人肚痾、腸胃炎,向署方和供應商反映,情況依舊不改。試過原本十幾人食私飯,後來紛紛退飯,得四、五個人食,到近日才有所改善。

邵家臻
科大博士生挑戰查身分證警權同意撤覆核 律政司需支付申請人一半訟費

【頭條日報】科大博士生吳嘉倫在去年五一勞動節擺4人街站宣傳工會,被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吳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入境條例》規定年滿15歲人士須向執法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屬違反《基本法》。案件原於今天審理,雙方今天沒有律師代表到庭,周家明法官指雙方以書面形式告知法庭雙方已達成協議,周官遂批准撤銷案件。

法庭在2020年8月8日以書面形式批出司法覆核申請許可。而吳嘉倫及律政司雙方在2021年5月14日向法庭遞交協議,指出律政司在2020年11月17日去信吳嘉倫,要求吳嘉倫放棄此司法覆核申請,並指律政司及吳嘉倫均同意《入境條例》第17C(2)條所賦予的權力,只能用予與入境管制相關的事宜,故因現時沒有爭拗《入境條例》第17C(2)條的合憲性或適當詮釋,故吳的投訴應留待投訴警察課處理。周官亦下令律政司需支付吳嘉倫的一半訟費。(全文

📌 高等法院判案書(英文)

#20210525新聞
警搜蘋果手令被指不涉國安案以外文件 律政司揚言非法撿取也能用於刑事檢控

【蘋果日報】警方去年8月以調查串謀欺詐和國安法案件為由,搜查將軍澳《蘋果日報》大樓,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父子和集團高層。壹傳媒和被捕者入稟法院,要求警方交回無權保留的資料,高等法院今繼續處理原告修訂申索的申請。代表警方的律政司不同意涉案法庭手令只可搜查國安罪行證據,並指若原告質疑手令不合法,應另行提出司法覆核;而就算警方不合法地撿取非國安法證據,也不代表不可用於刑事檢控。(全文

#202105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壹傳媒欺詐案
男子涉刀刺何君堯被控企圖謀殺 杜麗冰法官下周一負責案件管理聆訊 8月18日開審

【資訊部綜合】立法會議員何君堯2019年11月在屯門設街站時,疑遭一名無業男子持刀襲擊,胸口受刀傷。何君堯的保鑣當時亦負傷。男子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早前被加控一項傷人罪。

據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本案將於5月31日上午9時30分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由杜麗冰法官負責。案件亦已排期於8月18日開審,預計審期12日。

高等法院社運案資訊(公開版)

#20210525新聞 #1106屯門
巴裔律師投訴遭3警襲擊 涉誤導警務人員被捕

【蘋果日報】一名中國籍巴基斯坦裔執業律師於去年11月24日向警方投訴,聲稱被3名警員襲擊,指控警務人員行為不當,投訴警察課隨即展開調查,發現投訴人提供虛假資料,誤導調查人員。警方向律政司索取意見後,至今日拘捕投訴人,涉嫌誤導警務人員,案件交由投訴警察課九龍第二隊跟進。

事發於去年11月24日,巴基斯坦籍律師C(化名)到尖沙嘴警署陪同一名被捕人士錄口供,惟對方表示身體不適到醫院,C準備離開警署。等候電梯期間,他聲稱應一名女警要求返回房間等候時,一名男警員忽然走近並以廣東話呼喝。由於C不諳廣東話,當時他要求警方傳譯員繙譯,並問為何該警員聽起來如此無禮。傳譯員解釋該名警員只是聲量較大,但該警員數秒後再上前以廣東話爆粗大罵,C其後指警員即上前圍住並威脅拘捕他。

C其後指警員曾威脅稱「可以以襲警或任何理由 (for any reasons they want)」拘捕他,又被7至8名便衣警圍住,之後有3名警員帶他離開現場,其中兩人抓住其手臂、一人抵住其後頸,「像押犯人一樣」,被押至離開電梯期間,更感到有人擊打他的背部。他被鬆開後,其背部、手臂感痛楚,隨即到報案室投訴,並要求警員拍下其傷勢,當時其手臂有紅印、手肘輕微擦傷。他其後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驗傷,獲批3日病假。(全文

#2021052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已經關注咗你嘅關注
【國安法元年.最新數據】107 人被指危害國安被捕 44 被告未定罪已遭還押

【立場新聞】港區國安法由去年 6 月 30 日頒布至今近一年,已有 107 人因被指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其中 57 人被控。雖然至今未有案件開審,亦未有人被定罪,但有 75% 被告已被拒保釋,還押候審。一旦罪成,他們至少會被判囚三年以下,最高刑罰則為終身監禁。

條例實施後,被捕人士中,有 20 人的被捕原因或其後控罪,與言論表達相關。以 2020 年 7 月 1 日為例,國安法實施翌日,多人僅因藏有被指港獨相關的旗幟、印刷品,就被警方以「煽動分裂國家」等罪名拘捕,不少民主派批評這是「以言入罪」。

被指危害國安的 107 名被捕者中,有 57 人被落案起訴,當中 44 人保釋被拒,需還押候審。(全文

#202105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李慧琼議辦助理以福袋誘街坊票投鄭泳舜 賄選罪成還柙候判 官:拉票唔係應該根據過去表現咩? 【蘋果日報】2018年3月立法會九龍西議席補選,兩名居民組織義工涉嫌以內含藥油、食油及頸巾等共值百元食物和日用品的「福袋」,賄賂深水埗海麗邨主婦及無業漢,要求二人投票給民建聯鄭泳舜。四人被控選舉舞弊,案件經審訊後,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許肇强認為,其中一名義工有串謀意圖,多次向居民發訊提及「民建聯」、「投2號,有嘢送」等,不認為是「拉票」,更反問「拉票唔係應該根據過去表現咩?」而曾任李慧琼議辦助理的另一…
李慧琼前議辦助理夥居民組織義工賄選 以福袋誘街坊票投鄭泳舜 兩被告囚8個月

【蘋果日報】2018年3月立法會九龍西議席補選,李慧琼前議辦助理與「海麗之友社」一名義工,以內含藥油、食油及頸巾等共值百元食物和日用品的「福袋」,賄賂街坊投票給民建聯鄭泳舜。涉案兩人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選舉舞弊罪成,暫委裁判官許肇强今判兩人入獄8個月。前議辦助理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遭拒,即時服刑。

本案原有四名被告,包括「海麗之友社」義工鄧奕梅(42歲)、王維霞(52歲)、居民主婦陳惠娟(50歲)及無業男子李謀(50歲)。其中次被告王維霞曾以時薪45元受聘於李慧琼議員辦事處,擔任兼職議員助理,直至2018年8月31日。四人面對三項選舉舞弊控罪。鄧與王最終被裁定罪成,陳與李則脫罪。(全文

#20210526新聞 #非手足
中銀粉嶺分行遭「裝修」四男女受審 控方呈錯CCTV片段 官斥:都唔係第一次㗎喇

【蘋果日報】網民前年10月發起「SUCK神獸罷鷲」行動,位於粉嶺花都廣場的中國銀行分行被「裝修」破壞。四名男女其後被捕,當中兩人是年僅14歲的女生。涉案四人否認非法集結及刑事毀壞等罪,今日受審。控方一度將錯誤的閉路電視片段呈堂,裁判官陳炳宙見狀即謂:「係咪搞錯咗證物?都唔係第一次㗎喇,所以我堅持睇證物。」陳官並要求主控官向警方案件主管反映。(全文

#20210526新聞 #1013粉嶺
今天去了大欖女看何桂藍,前後等了近三小時,天熱,她綁起長髮,探訪室的電話聲音很弱,她要把頭緊靠著電話才能聽到。問她悶不悶,她說下午可以看VIU TV,有《男排女將》和《CHILL CLUB》的重播,倒是投訴看了3000次Master Class,數百次黑之呼吸和DWBF,卻一次狂人日記都沒播過。我說「有得睇黑之呼吸都好丫,AK靚仔,我鐘意AK。」她應道:「咁我要同你絕交。」🐒🐒🐒

Nicole Yu
五旬教師涉塗鴉「黑警死全家」 控方要求候訊期間禁止離境遭官拒絕

【蘋果日報】50歲教師涉嫌於周梓樂離世一周年當天,在事發的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樓梯噴寫「黑警死全家」字眼,遭巡警發現拘捕。涉案教師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保釋候訊,控方不反對,但要求附加嚴格擔保條件,包括不准離港。主任裁判官錢禮最終拒絕控方要求,僅下令被告須於保釋期間禁足案發停車場以及不得接觸證人。被告獲准以現金5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7月8日再訊。(全文

#20210526新聞 #20211108將軍澳 #新案件
被捕人士資訊部
【立場新聞】《南華早報》等多間媒體引述消息指,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早前光顧一間無牌按摩店時,遇到同袍上門查牌。他被要求休假近一個月以接受調查。(原文) 📌 相關報道:《南華早報》Top officer in Hong Kong police national security unit caught in unlicensed massage parlour #202105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街坊指警方巡查日為3月19日 蔡展鵬疑辦公時間光顧色情按摩店

【傳真社】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早前光顧無牌按摩店時遇上警方巡查,警方在事件被揭發後出來交代,但不少細節包括行動日期都沒有公開。傳真社連日到按摩店一帶調查,有街坊訊息紀錄顯示警方行動在今年3月19日(周五)中午後進行,為警隊首長級人員的上班日,蔡展鵬有可能於辦公時間光顧色情按摩店。

綜合灣仔譚臣道一帶街坊所提供的資料,警方中午後進入勝意大樓Viet Spa搜查,下午約3時帶走多名女子,其後再搬走多箱證物,整個行動維持4至5個小時,至傍晚結束,但沒有目擊者看到有男子被帶走。目擊者又稱,警方行動期間不見有軍裝警察及警車,只見大批便衣警員出入,並有數架私家車泊在譚臣道。

蔡展鵬職級至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為警隊首長級人員,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退休總警司指,警隊首長級人員的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一般辦公時間」,不用輪班。若高級警官不用輪班當值,蔡展鵬便有可能於辦公時間光顧有賣淫服務的無牌按摩店。傳真社就此向警務處查詢警方是否刻意隱瞞行動日期、蔡於辦公時間光顧色情場所是否目前調查方向等,警方一概表示沒有補充,並著記者翻查O記總警司黃維早前記者會的發言。(全文

#2021052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警搜蘋果案 律政司指整個警隊均有權就國安案申手令

【蘋果日報】壹傳媒及集團高層去年8月入稟法庭,要求警方歸還搜查《蘋果日報》大樓和其他處所撿取的保密與不相關資料。高院今繼續處理修訂申索申請。就牽涉國安法罪行的調查,警方陳詞表明並非只有警隊國安處成員才有資格申請法庭手令作搜證,警隊其他部門人員亦有權就國安法案件申請手令。

代表警務處處長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今回應指,第43條第二段提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有責任監督「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等執法機構」採取搜查等措施,用詞不限於國安處,至少涵蓋整個警隊。此外,警方根據《警隊條例》申請手令的既有權力,沒有被國安法廢除,《警隊條例》手令也可搜查國安罪行證據。(全文

#202105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壹傳媒欺詐案
反《國歌法》堵路現場遭截查 23歲青年認攜士巴拿及石油氣 還柙候判

【獨立媒體】去年5月27日,多區有人示威抗議《國歌法》,警方於黃大仙中心外截停兩名青年,搜出鉗、士巴拿、石油氣罐及打火機等物品。23歲男子今(2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各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判刑押後至6月8日,以待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期間須還柙。同案20歲男子原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2年,控罪獲撤回。(全文

#20210526新聞 #20200527黃大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