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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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不會有真正自由與開明的國家,除非國家真正明白,他們的權力與權威來自每個堂堂正正的人們。我這樣安慰自己——想像國家最終能對人們公平公正,待民如鄰,不會因為有人公民抗命、不被國家收編收買而寢食不安。如果國家真能結出這樣的民主果實,瓜熟蒂落,就能稱得上偉大了。可惜這只存在我的想像中,暫時還是前所未見。」讀鍾耀華的《時間也許從不站在我們這邊》,他引述梭羅在《公民抗命》結尾的一段話。

據悉呢兩日排隊探監的人龍又創新高,甚至乎連本身不收還柙人士的院所也要改成兼收還柙人士…唉,拉的人多,鎖的人也不少。監房地原本同我們的距離很遠,如今都近在咫尺,身邊可能有認識的人已經/將會身陷囹圄。在「新常態」即是「新變態」的今天,牆內生活的些微變化也會引起牆外我們的關注-各懲敎院所明天就換季(男監:短衫短褲;女監:短衫長褲)。夏天最難捱,活得像蒸爐裡的小籠飽的日子即將到臨。

掛住在囚的他他她她。

邵家臻
【離鄉以後你還好嗎?】台灣流亡抗爭者以攝影療傷:誰想一世被稱流亡手足?

//Kenneth(化名)與不少流亡抗爭者一樣,要依賴藥物方能入眠。拍攝就成為他療傷的方式。拍攝時,他只需專心留意街上的趣事,並用鏡頭紀錄,得到一刻的放鬆。

他說:「說實話有誰會想不斷宣稱自己是流亡手足一輩子,我們都希望可以自立。我不知道未來的自己會如何,會否有機會有台灣的居留身份,但其實我覺得只要有為香港付出的心仍然存在,你一天都是香港人。」//

📌 訪問全文:《自由亞洲電台》
📌 訪問片段:《自由亞洲電台》Facebook / Instagram
被法院 DQ 區議員李軒朗宣布離港 辭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 「悲痛至極的下策」

【立場新聞】李軒朗 Facebook 今早約 8 時許發出帖文,表示他自己已經身處海外,身體無恙。他提到自己在三年前投身地區工作,2019 年曾支援和參與抗爭活動,同年十一月於區議會選舉勝出,之後加入了本土派參選名單,競逐民主派初選和立法會選舉。

去年 11 月,李軒朗及元朗區區議員王百羽(因 47 人案目前被還押)被商業罪案調查科拘捕,警方後來發聲明,指涉及「串謀詐騙」,案件共拘捕三名男子,其中兩人曾參選立法會功能組別選舉。無綫新聞當日引述消息報道,警方認為有人申報的選舉開支價錢高昂十分不合理,有理由相信有人串謀欺詐政府選舉開支。

李軒朗指,眼見友人與同道紛紛深陷險境甚至失去自由,自己卻僥倖在外,令他愧疚不已,而面對政治與司法清算未曾間斷,離開香港是「悲痛至極的下策」,他指自己有負市民所託,感到萬分歉疚。

他說,身處異地會繼續信守民主本土理念,期望他朝有機會能再為香港效力,深信「香港人不死,香港便不死」,又指自己未來旅居何處未定,但不論身在何處,「亦只有香港一處為家」。(全文

#20210503新聞
【牆內外的人系列】前眾志主席林朗彥刑滿出獄:不打算放棄社運路 仍在尋覓新位置

//前年621包圍政總及警總案,前香港眾志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分別被判入獄13.5個月、7個月和10個月。其中林朗彥在4月12日早上已服畢警總案的7個月刑期,從喜靈洲懲教所釋放。

獄中的生活節奏很慢,也很規律,每日近乎相同的生活作息,囚友們專注過好一天、便是一天。「我喺入面唔係太感受到大家喺出面嗰種好高壓、depressed嘅感覺,大家喺出面覺得比較頹,可能係因為望長遠啲發現好似冇乜嘢可以展望,但係入面就只係比較專注過好每一日咁樣。」

他主動談及去留的問題:「我諗都唔止我呢個群體有去留嘅掙扎,好似唔同嘅群體,都有啲人係做緊呢啲選擇,究竟未來嘅生活會喺香港,定喺另一啲地方?不過我自己又真係……(靜默)唔知啦我自己冇諗呢樣嘢, ……(靜默)或者,我覺得我已經係會留低嘅人。」

他坦言,其實是憑感覺做了決定,才去想一些理由把選擇合理化。「去留呢個問題,對好多人或者我自己,都係做咗個選擇,然後先比一啲理由自己。而背後個感覺其實好虛,鍾意呢個地方係真嘅,或者覺得呢度嘅生活係自己好熟悉、好鍾意都係真嘅。」

林朗彥很喜歡以家庭比喻社會,他說自己像其他年青人一樣很愛這片土地,結果卻被當權者排斥到監獄內。「我哋做緊嘅嘢同家庭關係,係一種metaphor,其實我哋都係擺脫緊一個政治上嘅家長。如果你覺得你嘅原生家庭係唔OK嘅,我自己嘅個人理念,就係你可以選擇去擺脫。」

爸爸是警察,複雜的身份讓他在生活細節上,很早就感受到警隊文化的問題。自反國教運動,他早已察覺與家人不咬弦,自此關係逐漸疏離,「慢慢越嚟越疏,唔係嗌交,更加 not even 係冷戰。」

對林朗彥來說是堅持信念,對父母而言卻是「屢勸不改」,上次出獄還有回家吃飯,19年反修例運動爆發後,林朗彥與父母便沒有再聯絡,沒有兄弟姊妹,也讓他們近乎沒有見面的契機。今次再度入獄,家人沒有上庭旁聽,也沒有來探監,為他打點一切的,全是社運中認識的戰友。//

📌 訪問全文:《眾新聞》
探左大佬傑斯

精神左,呢家轉左唔係單人,所以少左做運動,之後會做番多啲,操大隻。另外,佢話有時會見到林卓廷、慢必佢地。同埋,今日轉左新衫,夏天短袖look,幾開心。

佢話唔會習慣,但會適應,適應係佢既難關。我就同佢講,你一定掂既,同埋有機會要好好感受下,除左熱之外,赤柱風涼水冷,又有海景,唔係人人都住到,但住一陣就夠架啦,當staycation。(佢聽到就係咁笑)

坐監當然唔好受,佢都掛住出面好多人同事。知道我辭左D100,準備去坐監,佢就講今次之後唔知幾時先見到,我就話叫人寄我張相入黎比你咪得,咁就日日都有得見😂

陳皓桓
港版國安法|壹傳媒高層張劍虹 黎智英兩子 獲准續保

【蘋果日報】去年8月,警方以涉嫌違反《國安法》、串謀欺詐等罪名高調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的兩名兒子及4名壹傳媒高層,並動員逾200警力到《蘋果》大樓搜證。壹傳媒行政總裁、《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於案中被指涉嫌「串謀欺詐」,今日到秀茂坪警署向警方報到;黎智英的兩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今日亦須向警方報到,其中長子黎見恩涉嫌欺詐,而次子黎耀恩則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張劍虹、黎見恩及黎耀恩均獲准續保離開,8月再到警署報到。(全文

#20210503新聞 #港區國安法
廉署起訴警司 涉詐騙政府及銀行貸款 600 萬 購入愉景灣單位後放租

【立場新聞】廉政公署今(3 日)落案起訴警司龍少泉,指他涉嫌隱瞞將一個透過政府貸款購入的愉景灣住宅單位出租,並訛稱該單位供家人自住,詐騙政府及滙豐銀行向他批出購屋貸款及按揭貸款,共約 600 萬元。龍少泉被控兩項欺詐罪,現獲准保釋,後日(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指,現年 55 歲的龍少泉在 1986 年加入警務處,符合「購屋貸款計劃」的申請條件。由於龍在 2016 年申請計劃時,距離其法定退休年齡不足 10 年,按照條文他毋須住在購買的單位內,但是他依然不准將該單位出租。(全文

#20210503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專訪】從拿盾牌的「美國隊長」到揹公事包的「容偉業」

//2014 年佔旺街頭,有一個在現場充當第一道人肉防線的「英雄人物」。當時他到模型舖用八百元購下一塊美國隊長的 war game 盾牌,作為防禦裝備,後來,有支持者再給他送來護腕、護膝和頭盔,他全副裝備上陣,自此,容偉業就變身成為「美國隊長」。

到 2016 年大年初一,他再次踏足旺角,未料原意來撐小販的行動,為他帶來兩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的控罪,一天警察突然上門拘捕,逐一搜查他家裏物品。經過三年的司法程序,2019年,法庭裁定他三項罪名罪成,判監三年。

然後,他在服刑期間行為良好,獲減刑一年,今年 3 月 17 日出獄。

假如,「美國隊長」沒有在「魚蛋革命」中被拘捕,2019 年到 2021 年間沒有在監獄服刑,這兩年他會在做什麼?

他幾乎不假思索,「我會去參加反送中運動,大概會站在最前線,可是,我的盾牌一定擋不過警棍或子彈,因為它只是用纖維膠製造。」他說,那時在獄中看報紙,得知牆外不少抗爭者都傷勢嚴重,頭破血流已屬小事,有人被射爆眼,有人甚至被實彈射中左胸。「如果我在現場的話,大家不會在差館搵到我,因為我最先會去咗醫院,又或者失咗蹤。」

他再想了想,「這兩年在坐監,可能是避過一劫。」

他說,過去「美國隊長」的身份令他受到不少支持者愛戴,就連身處獄中,也獲得一些囚友善待,「他們見我神高神大,吃飯時會夾一些肉和菜俾我。」他呷了一口凍檸茶,續說,「不過,出返來,我想搣甩『隊長』這個身份了。」

因為,面對香港局勢動盪,他不由得要「選擇做回一個平凡人」。

第一代「美國隊長」,希望藉着今次訪問,宣佈「光榮引退」。

開工前,他除了添置一個公事包外,亦做了好幾件事情,就像道別儀式 — 他前往探望當年的代表大律師郭憬憲、事務律師伍展邦,跟他們好好道謝;也探望連年雨不改地擺街站的旺角鳩嗚團,「可能以後會較少機會見面,免得又重回過去。」還有,他專誠走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原本彼此互不相識,卻因為是兩代「隊長」惺惺相惜,「 我勸他,不要在入面的牆壁寫抗爭標語,凡事要忍辱負重。」

從今以後,我們只會看見一個揹着公事包的容偉業。//

📌 專訪全文:《立場新聞》
警長供述制服Now新聞人員過程有出入辯稱表達不佳 官:不是玩文字遊戲

【蘋果日報】Now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稱2014年採訪佔旺期間遭警員搶梯及暴力對待,入稟向警方索償,今於區域法院續審,再次有作供警察遭法官指摘。本案最後一名警員證人接受原告一方大狀盤問,原告指警長在記事冊中提及到場時原告已被制服,但在後來兩份供詞中則分別指他到場時「協助制服男子」及「協助同事處理制服男子」。警長否認改變說法,解釋只是字眼表達不佳。主審法官李樹旭聞言,嚴詞提醒警長「不是在上語言學課或玩文字遊戲」,更反問警長謂:「你是否中文學者?」(全文

#20210503新聞 #2014佔旺
⚠️懲教又改啦⚠️ 6月1日開始

6月1日起入筆記本要求:
- 只接受A4尺寸(新增要求)
- 單行
- 白色或淺色
- 每本不多於100 頁
- 平裝

巫啟航

📌 懲教署 - 男性還押人士認可交來物品(文具)
社會科學博士6.12周年阻的士認公眾妨擾罪

【蘋果日報】市民去年在各區紀念6.12一周年,引發警民衝突,警方在旺角拘捕三名男子,包括一名大學研究員。他原本被控非法集結罪,今早獲准改為承認公眾妨擾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判刑押後至本月18日,先替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本案共有三名被告,其中兩人早前認罪,餘下33歲被告今承認《簡易治罪程序條例》下的公眾妨擾罪,取代原先的非法集結罪名。控罪指他於去年6月12日在旺角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外無合法權限或解釋,在上述地方作出一些作為,使交通遭受阻礙。(全文

#20210504新聞 #20200612旺角
【伍健偉近況更新】

今日見到啊K換左夏季衫啦!終於可以着短衫短褲,K一出嚟連電話都未拎起,第一時間就show咗條美腿比我哋睇😛

經過完4月頭悠長假期後嘅jam信,佢話好開心終於陸續收到好多信啦(包括街坊信!!) 題外話,小編3月尾都寄咗封信比佢,佢話隔左21日後(4月中)先收到,有一刻佢以為大家已經唔記得佢...🥲*

K目前嘅生活都算充實,睇書、寫信、畫畫、學日文、健身,特別鳴謝劉穎匡同梁晃維做日文小老師每日調教.... (um應該係教導依個百厭星!🙇🏼‍♀️)

K仲話佢依家開始減肥!!!😾佢話自己一日食三餐又少郁動肥咗好多喎!明明依家先係正常身形,所以小編用咗奢侈嘅2分鐘教訓佢😾😾

K寄語現時嘅香港要好好保護自己,多啲關心身邊親友嘅近況,請各位平平安安、健健康康!仲有,除左佢哋47人,仲有好多冇咁出名嘅手足需要大家關心㗎!旁聽嘅支持係唔可以停!

15分鐘真係好短,好快就完,到真係要走嘅時候,每次佢都堅持+催促我哋先轉身離開,再目送我哋嘅身影逐漸消失於探訪室中⋯佢話寧願自己失落,都唔想我哋去承受道別果種落寞、無奈同難受😣


支持啊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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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帶$2郵票! 不收信封!

P.S.
如果你未收到K嘅回信,好大機會係佢仲未收到,請耐心等候🙏🏻

#單獨囚禁第60日
#好掛住佢係身邊bilibala既日子
#好想開會比佢大聲公音量轟炸

·
聯絡天水連線:@tswcbot
今早約同屯門區議會同事 #甄紹南 到赤柱監獄探張可森Sam。一個多月沒見他,我們都問候他近況。Sam說「我視這次經歷為自己人生的一次修行,大家不用擔心我!」説來淡淡然,但當刻聽著心裡實在難過。

臨走前,他再託我們傳話「知道在牆外的人也不好過,希望大家保重。」

朱順雅
47民主派被控︱涂謹申鄺俊宇等8人獲續保 關尚義未感憂慮:無助事情發展

【蘋果日報】47名民主派人士,今年1月被指因為參加去年民主派初選,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今日(4日)多名獲保釋的人士到警署報到,包括美籍人權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曾參與新東初選的李芝融及民主黨鄺俊宇等,料8人將獲續保,7月5日再向警方報到。(全文

#20210504新聞 #初選大搜捕 #港區國安法
林卓廷終止就 7.21 襲擊向鄧炳強索償 法律代表周三開記者會交代原因

【立場新聞】因 47 人案正被還押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聯同元朗 7.21 襲擊傷者入稟控告警務處長鄧炳強,指警方無履行職責保護市民向警方索償,林卓廷決定終止民事索償。

林卓廷的法津代表何俊仁、黨友莊榮輝以及 7.21 傷者,明日會開記者會交代詳情和解釋理由;林卓廷方面指,林卓廷因民主派初選國安案被還押,之後透過代表諮詢法律意見和其餘 8 名原告人,最終決定終止民事索償案。

林卓廷本身是 7.21 襲擊傷者,他在去年 1 月開記者會,宣布聯同 8 名 7.21 襲擊傷者,入稟向鄧炳強民事索償。(原文

#20210504新聞 #0721恐襲
被捕人士資訊部
首宗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 唐英傑提出司法覆核 高院排期5月10日處理 【資訊部獨家】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前日(7日)正式入稟高等法院,就案件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提請司法覆核。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將會作為唐英傑代表律師披甲上陣。申請人為唐英傑,建議答辯人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是次聆訊將於5月10日上午10時進行,預計聆訊需時1日。 #20210409新聞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首宗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 唐英傑提出司法覆核 李運騰自黎智英保釋案首度再負責國安法案件

【資訊部獨家】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上月7日正式入稟高等法院,就案件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提請司法覆核。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將會作為唐英傑代表律師披甲上陣。申請人為唐英傑,建議答辯人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是次司法覆核聆訊將於5月10日(下周一)上午10時進行,預計聆訊需時1日,由李運騰法官負責,亦意味李運騰法官未被取消「指定法官」資格。

#20210505新聞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胡志偉申請外出奔父喪 懲教署稱保安考慮拒絕申請

【立場新聞】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今年 1 月 6 日起被還押超過 4 個月;據民主黨消息指,胡志偉 92 歲的父親上月 13 日逝世,喪禮本周五 ( 7 日) 舉行。他早前向懲教署申請出外奔喪,冀能送父親最後一程。

不過懲教署表示,留意到喪禮的日期、時間及地點較早時被社交媒體廣泛報道,又指網上有人士號召喪禮當日到場支持。經保安評估後,為保障懲教人員、在囚人士及公眾人士的安全,決定不批准有關申請。署方又指,近年致力發展智慧監獄,因此決定應用科技,首次安排以視像方式參與喪禮,讓在囚人士考慮。(原文

#20210505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廉署起訴警司 涉詐騙政府及銀行貸款 600 萬 購入愉景灣單位後放租 【立場新聞】廉政公署今(3 日)落案起訴警司龍少泉,指他涉嫌隱瞞將一個透過政府貸款購入的愉景灣住宅單位出租,並訛稱該單位供家人自住,詐騙政府及滙豐銀行向他批出購屋貸款及按揭貸款,共約 600 萬元。龍少泉被控兩項欺詐罪,現獲准保釋,後日(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指,現年 55 歲的龍少泉在 1986 年加入警務處,符合「購屋貸款計劃」的申請條件。由於龍在 2016 年申請計劃時,距離其法定退休年齡不足 10 年,按照條文他…
犯法要負責︱警司涉呃房貸放租物業被控今提堂 已還清貸款將於周日離職

【蘋果日報】加入警隊逾30年的警司2016年向政府申請房屋貸款,並向滙豐銀行申請按揭,購入愉景灣單位。惟警司涉隱瞞單位實作出租之用,訛稱單位是供家人自住,詐騙政府及滙豐銀行向他批出合共近600萬元貸款。警司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25日,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警司獲准保釋候訊,惟其間不得離港。據了解,他在接獲庫務署通知後,已經還清貸款,並將於本月9日離職。

被告龍少泉(55歲)被控兩項欺詐罪。他獲准以兩萬元現金保釋外出,其間不准接觸控方證人,並且不准離港。(全文

#2021050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2019年6月9日,因為有人號召遊行不撤不散,所以我選擇留在煲底,結果當晚就被捕了。當日一同被捕的還有我大學室友。我那時候跟他說:『估唔到大學做roommate,之後要做cellmate。』後來我們還真的做了20天cellm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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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獄裏遇過一些同路人每早醒來就大喊『冤獄』,終日自怨自艾。這讓我有點負面的感覺,好像他們否認了自己社運期間做過些的事一樣。當然,你可以覺得自己無罪,但你的確挑戰了現行的法例,而這個行動最直接的結果就是法律責任。這是現實,我覺得每個對香港尚有一絲希望的人都要認清這個事實,而不是有種僥倖心態。梁天琦和黃台仰魚蛋革命的時候作出武力抗爭,這個決定的背後是充份認知了自己需要承擔的責任。好像說得有點涼薄,的確,我無法明白被囚四、五年的手足的感覺。即使同在監獄裏,被囚三個月和一年之間還是存在著很大的鴻溝,那種孤單寂寞的心情不足為外人道。但我覺得,你在行動前要清楚知道結果會是甚麼,不要抱住一兩年便會贏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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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監不是一個人的事。在監獄,我見過被判兩年刑期,但小孩剛出生的爸爸。他即將要面對的,是與兒子分隔兩年的空缺,是作為家裏經濟支柱,卻無法擔起養育妻兒的責任。這不是一件很heroic的事,而是一些好現實好現實的問題。但同時,坐監也是一個人的事。只有你才知道獄裏那段時間你是怎樣度過,那種難熬,就算怎描述怎寫書,都難以言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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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獄前,我是個滿懷朝氣、相信香港能夠被改變的青年。即使制度內外的抗爭讓我充滿無力感,我還是覺得尚有嘗試的空間。但牆內的世界好不一樣,我在裏面見到的手足(我們會互相稱呼為黃絲),沒有哪個不想移民,沒有人尚對香港有希望。另一個讓我想法開始改變的原因,是《蘋果日報》裏數之不盡的移民報導。基本上,《蘋果》每一天都會刊登移民日記、移民推介地方......總之每天都移民。這兩件事,讓我懷疑自己仍懷著對香港有希望的心態到底是甚麼回事,是不是我『戇鳩』呢?」

——— C//

📌 全文:山城記事 CUHK Records
殘疾單車大叔口罩沒遮鼻遭票控下跪叩頭 官指警不會因遭謾罵而誣衊被告 裁定罪成罰款

【蘋果日報】去年8月8日有市民在將軍澳一帶悼念科大生周梓樂墮斃一周年,其間有殘疾街坊推單車經過現場,遭在場軍裝警員截停,票控他在公眾地方沒有佩戴口罩。殘疾街坊一度向警員下跪叩頭,又謂曾向警員稱:「我係殘疾人士,我冇錢,畀次機會。」惟警員僅回應:「唔好扮嘢。」殘疾街坊不認罪,今親自到庭受審抗辯。出庭作供的警員聲稱,被告當時曾向警察叫喊「毅進仔、死黑警」。最終裁判官杜浩成推斷現場警員在高度警戒的狀態下,不可能在無緣無故被謾罵後誣衊被告無戴口罩,裁定罪成,罰款4,500元。(全文

#20210505新聞 #20200808將軍澳
我今日已委託律師就「7.21查冊案」進行上訴。

記得當日判決罪成時我踏出法庭,一個我每次上庭都來聲援的前行家,上前擁抱已哭得雙眼通紅的我,勸我「要自私啲,唸自己多啲…」朋友和家人心痛我的遭遇,難過我背負上沉重的責任,令我更不能自已。

有掙扎過,是否要自私一點,放下案件、放過自己,「你鍾意點就點」;但悲傷的情緒過後,反覆思量,我知道此刻若放棄追求公義,必定令我悔恨終生、夜不能寐。

我實在沒有樂觀的理由,劇變的政治氣候、急速緊縮的言論空間,愈來愈多聲音被消失,香港人彷似開始習慣不敢言、不能言。所謂「假新聞」立法來勢洶洶,在世界新聞自由日,業界對新聞自由評分跌至新低,香港電台開始清洗歷史紀錄、移除正直稱職的記者。

選擇踏上這條路不是草率的決定,無論贏或輸,案件最終或須上移至終審法院,我已有一定的心理準備。身為傳媒人,我一直以報道事實、說真話為志業,在我城崩壞之時,我期許自己「活在真實中」,真誠、善良、正直地活著。

#我哋唔好咁易放棄 #避唔到一齊捱

蔡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