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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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監可唔可以睇醫生?>>

曾經有收到過求助,因為環境潮濕或情緒影響的關係引起囚友在服刑期間嚴重濕疹發作。家人隔著探訪室的玻璃,看到囚友胸口紅了一大片,口裡說著無事但雙手一直在抓,很是心痛和無力。

到底在服刑期間可否看醫生或用私家藥物呢?

🔹 院所內有無醫生?

- 其實每間懲教院都有醫院或醫療室,會有衞生署醫生駐院,以及具專業護理資格的懲教人員,為在囚人士提供醫護服務。

🔹 收費

- 監獄內的醫院,公立醫院。基本不收費。

🔹 自費藥物

- 在囚人士可按醫生的建議自費購買藥物名冊以外的藥物,亦可向撤瑪利亞基金申請資助。

🔹 羈留病房

- 如果囚友需要專科診治、深切治療或進行外科手術的在囚人士,則會送去公立醫院治理。

- 設有羈留病房的公立醫院包括瑪麗醫院及伊利沙伯醫院。

- 當在囚人士羈留於羈留病房內,其每月探訪次數和可交來物資數量與於牢內的相同。

🔹 專科醫生

- 醫院管理局和衞生署的專科醫生,亦會定期到訪懲教院所,為在囚人士提供專科診症和治療服務。

🔹 牙科

- 如果在囚人士的牙齒出現健康問題,駐院醫生會轉介他們接受到診牙科醫生的診治,例如補牙同配戴假牙。

⚠️如果情況嚴重,在囚人士會被轉送到公立醫院治理⚠️

🔹 中醫及中藥

- 中醫藥治療服務並不屬於醫管局及衞生署轄下的常規服務。衞生署駐懲教院所的醫生亦不會轉介在囚人士接受私營醫療服務,包括中醫服務。

★如有長期病患需要中醫治療,要先向駐院醫生申請,兼由醫生考慮及決定是否適合私人治療。考慮因素包括囚友當時的病況和所接受的治療的成效、所申請的治療藥物是否安全、該等藥物和其他藥物所處方的藥物會不會有衝突、該等藥物會否引致副作用或有甚麼可能的副作用,以及產生副作用的治療方法等等。

🔔事實上,在香港的案例中,也有發生駐院醫生批准中醫看診,但不獲批准服用中藥的狀況。

🔹 派發藥物

- 醫院人員會根據處方定期派發藥物,每次只會派發一次的劑量。任何口服藥物必須即場服用,除非得到醫生指示,否則在囚人士不得保留任何藥物。

🔹 私家藥

- 如認可探訪者交來的藥物是由註冊執業醫生正式處方,而其原有包裝上有清晰的標示和標籤,監獄的醫生會予以考慮。

🔹 因病提早獲釋

- 病情嚴重的囚友,如認為任何在囚人士不會存活超過他的刑期,或認為有關在囚人士繼續留在懲教院所會有生命危險,或完全或永遠不適合在懲教院所服刑,院所醫生會在參考相關公立醫院專科醫生的意見後,考慮是否根據《監獄規則》第148條以書面向懲教署署長提出建議,以便呈交行政長官。行政長官可考慮根據《基本法》第48(12)條行使職權,赦免或減輕該在囚人士的刑罰。

⚠️2005年至2014年,共有58名在囚人士根據上述安排提早獲釋,當中主要是末期癌症、肝衰竭以及腦血管疾病患者。⚠️

(以上資料來自懲敎處、各網上資料或政府新聞稿,如大家有資料更新或親身經歷,歡迎提點及討論🙏)

#Rebirth
#在囚及還押人士支援
#在囚醫療
#羈留病房
#在囚看中醫

Rebirth - 還押及在囚人士支援
【報告: 吳政亨病了】

4月22日 :探訪時,吳政亨有少少感冒,有少少攰
4月23日: 今日變咗重感冒,聲有D沙,眼好dup無神,無乜氣講嘢,個樣好攰,已經食咗藥,但佢都係覺得好辛苦……
4月24日: 今日佢仍然好病,個樣都係好殘好攰,有咳,但冇發燒……

👤小編的話:
聽說吳生一向好少病,平日中氣十足,而家響亮嘅聲音已經變咗「o靚坤」😂(好有年代感),希望佢飲多啲水,休息多啲,(無得得多舊橙),希望快啲病好!各位朋友亦都要保重身體,見字飲水!

支持吳政亨 Patreon:(link in bio)
https://www.patreon.com/GordonNgConcern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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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政亨(李伯盧)關注組
【探逆權空姐 吳敏兒】

今次是吳敏兒在2.28因參加初選被控違反《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政權罪後,我第二次到羅湖懲教所探望她。以下是她的近況:-

1. 三星期前開始,她已經由單人倉改往「大棚」,現與三十多名女在囚人士同倉。
2. 她每朝6:30起床,收拾被鋪、清潔囚室、做運動、和到訪的親友會面,看信件、閱讀。生活雖單調,但已適應。
3. 現時穿的衣服,雖然已經比初進去時細了一個尺碼,但感覺上仍有點鬆身。但她説,減磅後輕身一點,行起路來也更輕快,這對身體是好事,叫大家不用擔心。
4. 這裡收信速度比較慢,有一段時間更是完全收不到外間給她的信。她曾一度以為,市民寄信給她的熱誠已經減退。沒料到,幾天後,又再陸續收到不少來信。每次看到親人、市民給她寫的信,她都覺得大家很關心她,心裡十分感謝。

我們也有談到外邊情況。她主動問起屯門友愛兩名區議員的選區,最近接連出現源頭不明感染個案,她擔心他們工作量太大吃不消。另外,亦記掛近日因8.18維園集會案,被判入獄的李卓人和何秀蘭情況。這個世界永遠就是有她這樣的一種人,老是關心別人,多於關心自己。

只希望她在裡面不會太難受,也希望一直困擾著她的舊患,不會令她感到太過不適。15分鐘會面時間實在很短,大家一坐下就像玩「急口令」般,她一句來、我一句往,完全沒有停頓。待懲教署人員前來提示「夠鐘喇」,我只好趁對話機未關掉前的半至一秒,快速地說「保重!再見!」,然後目送著她離開。

朱順雅
【理大圍城】《有線》記者換更離開遭防暴槍指喝罵、粗口侮辱 投訴逾年後警列「無法追查」

【立場新聞】2019 年「理大圍城」期間,在理大校園內採訪的記者亦一度被困,後來經交涉後,警方才批准以「一換一」的方式「換更」,離開現場。有當時在場採訪的一名《有線新聞》記者陳小姐向《立場》表示,在「換更」時一度被防暴警以槍指嚇及喝罵,更有警員以粗言穢語喝罵她。她去年 1 月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歷時 1 年 3 個月後終獲回覆,指她提供的影片未能清楚記錄事件,投訴警察課亦沒有相關資料確定相關警員身分,指控終被列作「無法追查」。她對此深表無奈,「唔知道投訴制度係咪仍然有效,不過制度內,最後一步嘅覆檢,我仍然會做。」(全文

#20210425新聞
身負4案料入獄在即 陳皓桓叮囑牆內人長毛:唔使擔心我

//陳皓桓因前年和去年多次發起和參與「公民抗命」被捕,先後以個人身份發起前年的10.1遊行、10.20遊行,以及去年的六四集會和7.1遊行,令他身負4案共14宗控罪。面對正在倒數的自由時間,陳皓桓除忙於主持網台節目分析時事、頻頻回應不同政治事件,做得最多的就是探望在囚及遭還柙的戰友,「(因)我而家可以再去監獄見到長毛、見到岑子杰,見到其他我哋嘅手足,但我坐監嘅時候就見唔到……」

被還柙的長毛多次向探監者稱最擔心的人正是陳皓桓,結果令不少人探監後都極為關注陳皓桓情況,陳哭笑難分:「我話你哋再擔心我,我就真係無嘢變有嘢嘞!OK?」陳指早前探望長毛時,對方「口硬」否認關心自己,「我話你(長毛)唔使擔心我,佢就話我唔係擔心你,我係擔心自己啫!」笑指有關回應令他內心不禁「X咗一聲」

面對可見的牢獄之苦,陳皓桓只淡然說,現時不少還柙和在囚的民主派都比他年輕,包括24歲的黃之鋒、鄒家成和梁晃維,並指很多中年、老年人亦有在運動中付出,「我覺得老年人付出先大喎,好似Martin(李柱銘)咁樣,佢都話如果佢審完、坐完,都唔知仲喺唔喺度」,又指相信今年72歲的黎智英、64歲的毛孟靜目前應該更辛苦,「我哋呢啲好小事㗎咋,年輕人坐監反而仲頂到,唔好諗住年輕人特別啲」。//

📌 訪問全文:《蘋果日報》
Admin: 今日都去探左椰子,椰子表示Keep住有隔日踢波,Keep住有打坐,加埋個倉望到海,精神狀況幾好。

椰子表示知道港共搞左國家安全日黎荼毒小朋友,佢呼籲大家勿將教育責任外判俾教育機構,自己小孩自己教,係自己崗位同能力範圍內,做好應該做嘅事,香港人加油。

椰子士多
{調查報道達人}蔡玉玲 記錄事實背後,想承載的其實更多

//【明報專訊】西九龍裁判法院地下,一眾行家在等候即將面對7.21查冊案裁決的記者蔡玉玲(阿包),她一現身,電梯口擠得水泄不通。開庭前,阿包傳短訊請我到會見室門外,依約將一張光碟交給我,笑說「這是孤本呀」,然後便關上門準備上庭。我邊步向1號庭門外,邊掂量這輕飄飄的DVD,彷彿觸摸到阿包做新聞的初心,進旁聽的記者席前,小心翼翼地放好。法官一字一句地讀着長篇的裁決理由書,「本席認為,被告人是否本着良好的動機索取資料並非重要。歸根究柢,法庭要考慮的事項為被告人所作的陳述是否虛假……」查車牌的步驟裏是否陳述,是否虛假陳述,是否明知而作虛假陳述,法官一一確定,並請阿包站起,宣布罪名成立。由被捕受審至定罪,在公眾面前一直顯得硬淨的阿包,哭了。//

明報
【理大衝突】區議員:警今早到留守理大者住所上門拘捕 消息指警方再展開拘捕行動

【立場新聞】警方就 2019 年理大事件,懷疑再有新一輪搜捕。沙田區議員趙柱幫稱,今 (26 日) 早在 Facebook 專頁發文,指收到消息一名 2019 年曾進入理大、現時已流亡的女義務急救員,收到家人通知,有警員於今早清晨 5 時曾上門拘捕。他表示,同時得知另一名已搬離原本住所的人士,同樣涉及理大事件,今早接獲家人通知有警員上門,並強調相關消息已經過核實。

《立場新聞》接獲消息確認,警方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今早就理大事件再有拘捕行動,正向警方查詢,拘捕行動涉及多少人、針對哪宗事件等,正等候回覆。(原文

#20210426新聞
社工劉家棟申上訴終院證明書遭駁回 黃崇厚法官頒判詞認同原審蘇文隆主任裁判官事實裁斷

【頭條日報】反修例運動中首名罪成判囚的註冊社工劉家棟,涉在前年示威衝突中擋在警方防線前,手持社工證要求警方給予時間讓人群散去。劉家棟去年6月被判阻差辦公罪成,判監1年。劉定罪上訴被駁回,但刑罰上訴得直,監禁刑期由1年減至8個月。劉上周五到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但遭駁回,黃崇厚法官今頒布書面理由指,他在處理本案時毋須考慮其他如非法集結罪等不相干罪行的量刑原則或指引,亦認同原審裁判官的事實裁斷,故認為本案沒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的法律論點。(全文

📌 黃崇厚法官判案理由書

#20210426新聞 #0727元朗
譚得志涉發表煽動文字案 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駁回

【香港電台】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涉嫌去年擺街站期間,多次高叫口號及派發政治宣傳單張,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等多項控罪,他早前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今日在區域法院被駁回。案件將如期在下月10日開審,並於下月3日先作審前覆核。

法官陳廣池表示,法庭可下令中止案件的司法程序,但行使權力時必須符合特定情況,包括法庭認為案件不可能達致公平審訊,以及出現濫用司法程序情況,但這情況相當特殊。

法官說,辯方不依賴濫用司法程序這議題,但未有證明審訊對被告構成不公,辯方主要爭議是指發表煽動文字罪與《基本法》及《人權法》牴觸,有關爭議應在正審提出,不應用作申請中止聆訊。

另外,辯方要求控方提交更仔細的控罪詳情,列出被告哪一言行構成煽動罪,讓他確切知道自己所面對的指控,這項申請亦被駁回。法官說,控方除了依賴控罪詳情外,亦依賴案情摘要及涉案片段作證,從這些資料已清晰可知控方立場,沒有對被告構成不利。(原文

#20210426新聞 #20200524銅鑼灣 #批評政府言論 #20200117大埔
尹兆堅等37人被還押,至今近兩個月,大家對他們在監房生活的消息都十分敏感。他之前FB 專頁發文,透露獲醫院通知,要入院做 CT(電腦掃描)及 MRI (磁力共振),大家大為緊張,媒體都有報道。

我今早同元朗區議會主席黃偉賢去探尹(十點到十二點半走,兩個半鐘!),見面時第一時間就問候佢健康情況。原來佢副殘軀,係來自去年7月1日在銅鑼灣SoGo擺街站,被警察兜頭兜面噴tg ,以及在立法會chamber 被建制派議員起踭鬆踭所致。醫院說他的肺部有陰影,以及脊骨L4L5有移位,情況可大可小,所以需要再照清楚。

他在荔枝角收押所的適應還算不錯,頭髪剛剛剪了,面沒有瘦到,但褲頭就減了三四吋。對於健康,他確有擔心,但更擔心屋企生計。他說區議員生涯也不會很長,辭職後就成雙失中年,自己的patreon 起步得遲,反應一般。

對於民主黨未來參選與否,他在獄中也有跟其他人交流,如今亦有自己睇法,稍後或會齊文交待。

他說早聞《石牆花》,但如今才知道英文名叫Wall -Fare,有牆內事務(wall affairs)或作戰(warfare )的意思。他希望《石牆花》要靈巧像蛇,有策略性思考,繼續支持在囚人士。

亞尹,小病是福。

邵家臻
【探訪人士免費取書計劃】第一期

//我們因【書本捐贈計劃】,所以收集了幾百本書,皆由有心市民 免費給予在囚人士之用。
現時書本名稱及簡單介紹等資料,
收錄於一份檔案,我們稱為【網上圖書館】。

由五月份起,我們希望嘗試連結「囚友家屬」或者「探訪義工」,
與大家分享圖書資源,為減輕探訪人士長年買書的經濟負擔,也為在囚人士裏面的生活充實一點。

成功申請人將會得到進入【網上圖書館】的權限,申請人可將感興趣的書目名字或編號,傳送給我們;
及後商討交收等安排...//

Rizzy Pennelli 彭艾烈
涉前年理大事件拒保 21男女今再被捕 下周二提堂

【東方日報】警方今早(26日)再次採取行動,拘捕21名拒保候查人士,涉嫌於前年11月18日在何文田一帶,意圖協助理大內的人士逃避警方逮捕,並起訴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據了解,被捕人士中,包括曾進入理大的義務急救員、理大學生和應屆中學文憑試(DSE)考生。

警方今日表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今早再次拘捕13男8女,年齡介乎17至及41歲。該些被捕人士已各被落案起訴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將於5月4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10426新聞 #1118何文田 #新案件
老吳涉拒捕案 醫生及女兒證多病 案發時或不適未能聽從警告

【蘋果日報】前年6月12日在金鐘中彈的退休漢「老吳」,去年1月19日被指在旺角坐在路上不願離開,遭警員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及後再因放軟全身而被控拒捕。案件早前表證成立,辯方今傳召被告女兒和醫生作供,力證被告身體多病,時有不適。辯方指案發時被告可能因遭胡椒噴霧射中、或因身體不適而坐下,未必能聽從警方警告離開;及後他因被警盾壓住而有輕微動作,控方根本未能證明被告的犯罪意圖。裁判官劉淑嫻押後至6月4日裁決。

廣華醫院腦外科醫生供稱,被告於案發後送院,因頭部有傷,故轉介腦外科,照X光顯示頭內沒有瘀血。胡撰寫的醫療報告指,被告過去曾患骨癌、肺癌及有癲癇;另因下脊椎曾做過手術,膀胱有問題,需使用尿喉 。被告兩手手背、左邊臉等部位擦損,左肩及左手肘有痛楚。

其後被告女兒作供,透露父親兩次患癌均有後遺症,包括哮喘、多咳有痰,亦因動手術導致不能正常大小二便,每日要定時排小便6次,大便則隔日處理。她指父親有癲癇症,下半身活動能力不好,行路較慢,需定時覆診和做物理治療,每天服藥。(全文

#20210426新聞 #20200119旺角
陳皓桓報到遭警方要求民陣交代六項資料 包括歷來收支 指涉違《社團條例》

【獨立媒體】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傍晚到旺角警署報到,他收到警方要求就民陣的運作提供六項資料,當中包括成立以來的收入來源、開支、用作接收任何資金或款項的銀行及戶口號碼;及去年和支聯會等26個團體,發起的國際人權日70周年的「停止酷刑,尊重人權」聯署聲明目的和原因。

警方要求民陣在5月5日或之前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交所要求的資料。陳皓桓對獨媒表示,目前未有回應,需和律師商討後才作公開回應。

在該份文件中,警方引用《社團條例》第151章第15條賦予社團事務主任的權力,要求民陣交代未有再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社團註冊的原因、民陣網頁和Facebook專頁是否由民陣管理、在2006年9月11日後,民陣曾舉辦多次集會遊行,包括去年十一大遊行,及12月10日的國際人權日70周年的「停止酷刑,尊重人權」街站。

警方又表示,民陣自2006年以來,仍一直公開運作,包括舉辦集會和遊行,要求交代成立以來的收入來源、開支、用作接收任何資金或款項的銀行及戶口號碼。

此外,社團事務主任要求民陣交代,在去年12月9日,即在「港區國安法」立法後,和支聯會等共26個團體,曾聯署致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米歇爾·巴切萊特有關國際人權日70周年的「停止酷刑,尊重人權」聲明目的和原因。(全文

#20210426新聞
前年黃大仙盂蘭燒衣晚會 踢保3男再被捕 周五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蘋果日報】前年8月9日,有市民晚上於黃大仙發起「盂蘭燒衣晚會」,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共有5人被捕。事發至今已有逾一年半,當中3名踢保男子,至今日再被警方拘捕並檢控,本周五(30日)提堂。

警方指,3名介乎21至27歲的男子,當日被捕後踢保,至今日再被警方拘捕,並各控以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一名27歲男子亦同時被控以一項「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3男現時獲准保釋,案件將於本周五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警方又指,東九龍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繼續跟進調查,不排除更多人被捕。(全文

#20210426新聞 #0809黃大仙 #新案件
美籍銀行家襲警案 總懲教主任助制服跳閘男獲提名好市民獎 否認警提及奬金

【立場新聞】休班警前年 12 月在銅鑼灣地鐵站,追截一名跳閘男子時,35 歲美籍銀行家被指搶奪其警棍,又向他打臉踩腹。銀行家被控襲警及交替的普通襲擊罪,今(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協助制服跳閘男子的市民盧志強、同為荔枝角收押所總懲教主任,供稱當日遭被告箍頸。他在盤問下承認,沒有確認俞是警員,指事後獲提名「好市民獎」,否認警員提及有獎金,亦無要求他就本案要對控方有利。(全文

#20210426新聞 #1207銅鑼灣
被控傷人還押逾 20 天 「理大廚房佬」高院申保釋獲批 庭上稱被捕後不准聯絡律師親友

【立場新聞】2019 年曾在「理大衝突」留守、有「理大廚房佬」之稱的施漢恒,本月(4月)初被控在旺角傷人,首次提堂時遭拒絕保釋。他今( 26 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擔保,油尖旺區議員林兆彬引述,「廚房佬」在庭上表示,被捕後一直被禁止聯絡律師及任何親友。法官杜麗冰最終批准「廚房佬」以各 2000 元現金及人事擔保。(全文

#20200426新聞
【理大事件再有21人被捕】

【眾新聞】前年理大圍城再有已踢保人士被捕。警方今早拘捕21人,各起訴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前年11月18日在何文田一帶,意圖協助理大校內人士逃避警方逮捕。案件將於下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近日就理大事件陸續作出拘捕,計及今日行動,今年以來已新增最少60名被捕人士,其中約27人被指在理大校園內參與暴動,5人涉串謀暴動;他們當中最少20人正被還柙,最年輕的現時年僅16歲。另有最少2人遭加控暴動罪。

翻查資料,理大事件現時有約340人被控暴動罪,其中約287人涉及理大外圍的營救行動。

警方前年11月底在記者會表示,就理大事件拘捕1,377人,其中由理大離開被捕的有810人,其餘567人在理大外圍及周邊拘捕,被登記資料的18歲以下人士則有318人。警方事後繼續採取拘捕行動,檢控罪名包括非法集結、暴動、提供虛假資料意圖誤導警員等。(全文

#20210426新聞 #理大衝突
影片證施襲者舉手機貼耳聽電話 法官不信失聰少年用此方式「聽電話」 判少年傷人罪不成立

【誌 hk.feature報導】一名嚴重失聰少年,被控於去年2月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的空地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藍雪寶,蔡否認控罪,案件於本月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出裁決。

鑑於裁判官鄧少雄考慮到蔡是嚴重失聰人士,而呈堂的影片中顯示施襲者曾用右手舉手機貼耳聽電話的動作,鄧官質疑聾人怎會拿起手機講電話,裁定被告傷人罪名不成立。

蔡出庭時右耳需佩戴人工耳蝸,他早前獲法庭安排即時字幕服務,以助其理解審訊內容。據悉,蔡小時候已做了植入耳蝸手術。法庭安排罕見,《誌》詳細記錄蔡接收資訊及以字幕回應的情況。

法官先向被告確認即時字幕系統是否操作正常

今次應訊的法庭座位,大致上與上月(3月)11及12日兩次審訊安排類同,惟一變動是,法庭左方記者席,上次是第四被告及其普通話傳譯員的座位,蔡的家屬獲安排坐在法庭右方的座位。今次蔡的家屬坐在法庭左方的位置,這位置能夠看到謄寫員的打字內容。
開庭後,法官先向蔡發問即時字幕系統是否操作正常。

法官:I would like to confirm with D1(蔡) if system works properly?

傳譯員:第一被告,喺我哋續審前,法官係想你確認一下,你嗰嗰系統係咪操作正常,你係聽到⋯⋯知道⋯⋯即係睇到而家文字?

謄寫員:第一被告,我哋續審前法官閣下確認這系統是否操作正常 你係咪睇到文字

(謄寫員把法官提問輸入在電腦,蔡注視熒幕上的文字,大概六、七秒後,蔡回應「睇到」。)

法官:If you have any problem, you should let me know .

傳譯員:如果途中有啲咩問題發生,請你示意話畀我哋聽。

謄寫員:如果途中有問題 請你示意我哋聽

相隔幾秒,蔡回答「好」,表示明白。

📍《誌 hk.feature》報導全文

#20200221銅鑼灣 直播台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