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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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吳政亨、林卓廷庭上撤回保釋覆核 林高舉拳頭示意加油

【立場新聞】早前遭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保釋的吳政亨及林卓廷,今( 31 日)原定在其席前作保釋覆核,惟兩人均撤回覆核申請。他們仍有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林卓廷離開前高舉拳頭,向公眾席示意加油。

吳政亨及林卓廷早前行使每 8 日向裁判官覆核保釋的權利,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聆訊,兩人都沒有律師代表,並於庭上指決定撤回申請,其中林卓廷表示會放棄覆核權。蘇惠德提醒兩人,即使放棄覆核權,仍可寫信予法庭再次提出保釋覆核,或直接向高院申請保釋。

林卓廷步入囚室前高舉拳頭,向公眾席示意加油。有份旁聽的「王婆婆」王鳳瑤見狀高喊「民主必勝!初心不變!」(全文

#20210331新聞 #初選大搜捕 #港區國安法
Don’t mix

尹兆堅告訴我和黃碧雲,他的在囚人士卡紙上寫著”don’t mix”,大概是指明不能讓他有機會接觸到其他人。在47人案被還押於荔枝角的民主派之中,他是唯一被關在遠離其他同案的地方。

其他民主派都是關在單獨囚室,但很多是在同一層同一走廊,互相可以聽到大家的聲音。但他卻被關在另一個被稱為「新水飯房」之處,他的鄰居往往都是因為被懲教人員責罰而被調進來,所以都只停留幾天,根本沒有機會互相認識。令他的孤獨感覺更強烈。

「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尹兆堅說:「我完全不明白!」他初進來時的確感到深深不忿,想不到自己盡心盡力去服務市民,竟然會變成階下囚。「現在我的情緒已經平伏了。我最擔心家人。」他的叮囑是要一切如常地生活,不要被這些打壓困擾。「女兒突然之間成長了!細佬(他的兒子)也生性了!」

孩子要在如此艱難的日子下成長,相信並非為人父母們所願。

張超雄
//「嗰日係第二日審訊,上完庭出嚟我心情超差。個官押後咗九日先判決,本身律師預計一日就審完,點知最後審訊期變咗三日。嗰九日我都好煎熬,感覺好大鑊,好似要見多啲人,因為唔知之後會唔會還押,甚至要坐。當時我已經打定輸數,唯有希望佢判輕啲,所以去到最後一刻贏咗,我真係無諗過。其實我唔係『喜極而泣』,我係嚇親,坐喺出面有種『肉隨砧板上』嘅感覺。」
·
「呢種感覺喺上庭嗰排開始出現,尤其係控方拒絕咗我嘅撤控申請之後,我發現其實自己無得揀。所以我唔鍾意人哋喺上庭前同我講『加油』、『無事嘅』,我知道佢哋出於好意,但我聽落心裡面就有啲唔舒服。我會諗,其實我加唔到油,甚至我律師加油都未必有用。我唯一可以做嘅嘢就係坐喺度,佢判我任何嘢,我都要接受。同埋其實打得官司就預咗會輸,而家嘅情況好難會無事,就算我呢刻無事,之後都唔知會點。所以當其他人同我講『無事嘅』感覺好似好輕鬆咁,但我成個人都好唔輕鬆。」
·
「之前有人問我,喺呢場運動裡面有無咩得著。其實我諗唔到有咩得著,好似都係失去嘅嘢多啲,但因為今日唔知聽日事,我覺得我變得更加珍惜人與人嘅關係、同佢哋相處嘅時間。另一方面,我開始敢於表達自己嘅情緒同態度。我以前係個好壓抑嘅人,收收埋埋,對住唔鍾意嘅嘢都唔會表現出嚟,覺得要忍讓。但係而家呢個社會嘅氛圍,大家都覺得要speak out,我都覺得自己勇敢咗。而對於喜歡或者感激之類嘅說話,我以前會怕羞唔講,而家都講多咗,對朋友都更加敞開心扉。」
·
「呢段經歷對我嘅情緒影響好大,但我唔會特登搵方法排解,反而會喺呢種狀態下思考創作嘅嘢。當我用呢啲唔好嘅情緒做靈感,諗到一啲幾正嘅畫面或者音樂,我會幾開心。我會默默地喺個腦入面度個鏡頭或者劇本雛形出嚟,又或者有人叫我幫手拍嘢,我都會試下用自己嘅經歷畀多啲idea自己。未來我希望可以做返電影呢行,雖然好難,受到好多打擊,但我都好想捍衛返自己嘅文化,好想同人講,其實香港電影唔係淨係得乜風暴乜風雲呢啲合拍片,我哋可以做返好佢,畀多啲靚嘅嘢人哋睇,同時療癒返香港本土嘅人。」//

——V,人文館舊宿生

山城紀事 CUHK Records
被捕人士資訊部
李宇軒繼續缺席聆訊下月初再提堂 其間由懲教署看管 代表大狀不肯透露還柙地點 【蘋果日報】12港人被扣押大陸,其中8人上周一遣返香港,當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還柙3天後,遭律政司正式落案起訴,控以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協助罪犯等三罪,早前已提堂。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由於李宇軒仍在接受強制隔離檢疫,今天繼續缺席聆訊。李宇軒今由大律師羅達雄代表。 據了解,李宇軒曾會見代表律師。代表他的大律師羅達雄庭外不肯透露任何案件詳情,包括李宇軒現正還柙的地方等。 律政…
代表李宇軒大狀羅達雄 非由家屬委託 兩度因違行為守則遭停牌 曾代表偷拍罪成警長上訴

【立場新聞】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今再提堂,由大律師羅達雄代表,惟李宇軒胞妹指羅並非家屬安排律師,看報道「先知呢個人」。翻查資料,羅達雄曾兩度因違反大律師公會《行為守則》遭停牌,過去鮮有代表反修例案件出庭,反而去年曾代表一名「偷拍」罪成的休班警長上訴。

翻查資料,羅達雄先後在 2005 年及 2007 年,因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遭停牌。2005 年,羅達雄被投訴違反行為守則第 7 段及10(a)段,兩項投訴成立,分別被判停牌兩個月,同期執行,他亦要繳交 30, 000 元罰款。2007 年,他再被投訴違反行為守則第 6 段及100段,投訴成立,被停牌三個月及罰款 189,306 元。

根據大律師《行為守則》,羅達雄被投訴的條例中,提及大律師不得從事不誠實的行為,或以其他方式使大律師的職業聲名狼藉,或損害司法公正,要遵守其職業道德和禮節;以及要回應大律師公會的要求,包括要出席紀律特別委員會。

《立場》查閱法庭紀錄,顯示羅達雄過去曾接手處理過不少由法援署轉介的個案,涉及盜竊、販運危險藥物、性罪行及勒索等刑事案件。而其中一宗由他處理而較知名的案件,為去年代表一名偷拍「警嫂」罪成的休班警長,就其定罪上訴,但裁判官認為他代表被告提出的理據不充份,終上訴失敗。

李軒宇胞妹回覆《立場》查詢指,羅達雄並非家屬安排的代表律師,更指看報道「先知有呢個人」。《立場》記者今早致電羅達雄查詢,他是否受李宇軒本人委托代表,羅達雄僅稱「我唔方便講太多,唔好意思」。記者再提到,李胞妹指不認識他,羅達雄隨即掛斷電話。(全文

#20210331新聞 #港區國安法
【47人案】向高院申保釋被拒 鍾錦麟離庭哽咽:大家幫手照顧我太太同個囡!

【立場新聞】47 人組織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現時僅有11人獲准保釋,早前遭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保釋的被告之一鍾錦麟,今由大律師馬維騉代表,向高院申請保釋,指定法官杜麗冰聽取雙方陳詞後,最終拒絕鍾的保釋申請,他須繼續還押。(全文

#20210331新聞 #初選大搜捕 #港區國安法
【入獄前專訪】認機場暴動罪判囚 45 個月 邱文勁:好鍾意香港 信明天仍有希望

//32 歲的前議員助理邱文勁被控 2019 年 8 月在機場參與暴動,今年初承認暴動罪,還押近兩個月,今被判即時監禁 3 年 9 個月。法官宣布當下,他反應平靜,起立時清晰說出「明白」,當下不忘望向旁聽席的父母。

官司纏繞他逾一年,邱文勁在還押前一個多月透露,證供對他不利,已打算認罪,律師估計或要面對至少 3 年囚禁,下一次上庭就未必再能踏出法院。閱讀的書單、「私飯」安排、家人探訪種種,他都說未有打算,在還押前連日奔波,是為了經營一個支援被捕抗爭者的小商店「椰子士多」。

「椰子士多」是他和另外數名被捕人士經營的小生意,售賣與反送中運動相關的產品,亦有與政治插書家合作,設計衣服及手挽袋,由討論設計、下訂單、運貨、銷售,他都要一手包辦。

他執著於抗爭者的經濟支援,事關他上一次被捕都曾面對困境。邱文勁 2015 年被起訴時,本來任職保安,恰巧當年他的保安牌照到期,警方以他正被起訴為由,拒絕他續牌,令他頓失生計。

因此,訪問中被問到對其他同路人有何寄語,邱文勁在簿上用力地寫下三個「錢」字,「好簡單,而家咁多手足要養」。他又說,不認為現時已經走到「掘頭路」,寄語眾人眼光放闊,建立一個可持續的經濟圈,亦可以是出路。他相信社會掀起一次又一次的抗爭,正正體現,明天尚有可能性。

「革命係求生唔係求死,如果係求死咪瞓喺到等共產黨,咩都唔做 2047 咪安樂死,唔需要做嘢唔需要咁辛苦。」他說,「我哋喺度搞咁多嘢,都係為希望,而家可能好似輸咗,咁我哋咪再等,我哋仲有希望、仲有聽日。」//

📌 專訪全文:《立場新聞》
📌 相關資料:椰子士多facebook Instagram
「快必」被控煽動等罪 戴啟思提《國安法》矛盾遭官叫停陳詞

【頭條日報】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涉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14罪,分成三案提控。他早前透過代表律師申請終止聆訊,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庭處理。案件早前已定於5月10日開審。

辯方下午提交修定文件,將申請分為要求控方提供更清晰的控罪詳情、申請終止聆訊及爭議區域法院並無司法管轄權處理本案;今午先處理第三項申請。

辯方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出,譚得志面對的三宗案件中均包括發表煽動文字罪,而此控罪屬《國安法》第41條中的可公訴罪行,並屬《裁判官條例》中必須移交高等法院原訟處理的案件,可見控罪非常嚴重,必須由陪審團陪同審理,故區域法院並無司法管轄權處理本案。他又認為,控方聲稱發表煽動文字罪只是簡易程序罪行,並加控譚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以圖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是取巧的做法。

案件押後至4月9日,屆時陳廣池法官將就此議題作出裁決。(全文

#20210331新聞 #20200524銅鑼灣 #批評政府言論 #20200117大埔
警事隔半年向女長毛秋後算賬 指去年10.1除口罩悼南丫死難者違口罩令

【蘋果日報】去年10.1南丫海難8周年當日,「女長毛雷玉蓮」按往常於中環4號碼頭旁悼念死難者期間,首次受警方阻撓,她稱當時有便衣警稱她和巿民拜祭用的紙錢是「垃圾」,又稱她「做戲」,並在儀式完成後向尊重死者而除罩拜祭的雷發告票,聲言她違反「口罩令」。事隔近半年後,雷玉蓮向《蘋果》表示,今日突然收到警方寄到其家中,指控她10.1違反599I「口罩令」的告票,若然不在限期前繳交4,500元罰款,就要於下月27日到東區法院應訊。

雷玉蓮表明不會繳交罰款,並批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沒檢控在南丫海難失職的官員,卻控告悼死南丫海難死難者的巿民,「如果我今日交呢個罰款,我係對唔住呢39名死難者!」她指自己當日一度除下口罩,只是在一片大海前表達香港人未有忘記他們的訊息。(全文

#20210331新聞
【Now新聞】818流水式集會案,李柱銘、黎智英、吳靄儀等七人,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原文

#20210401新聞 #0818維園

全英文裁決理由按此
抗議國安法遊行至中聯辦 民主黨16人認違限聚令各罰款4,500元

【蘋果日報】民主黨胡志偉、尹兆堅及羅健熙等16名成員,去年5月遊行至中聯辦,反對通過港區國安法,警方一度派出裝甲車在中聯辦門外戒備。最終16名成員被票控違反8人限聚令。案件原定今日預審,惟各被告均決定認罪。裁判官林希維鑑於各人在審訊前認罪,仍可獲得相當判刑寬減,判處每人罰款4,500元。

胡志偉及尹兆堅因涉及民主派47人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正遭收押,今由囚車押送至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二人在犯人欄內向到庭支持者點頭及揮手。其餘14名被告今早未有到庭,由律師代為答辯。(全文

#20210401新聞 #20200522西區
被捕人士資訊部
【Now新聞】818流水式集會案,李柱銘、黎智英、吳靄儀等七人,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原文) #20210401新聞 #0818維園 全英文裁決理由按此
8.18未經批准集結案 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等7人兩罪罪成本月16日判刑 五被告准繼續保釋

【蘋果日報】前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民陣發起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李柱銘與黎智英等九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當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其中七人不認罪,案件上月開審。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讀裁決,裁定七名被告兩罪罪成。在休庭後,控方引用周庭與黃之鋒的案例,申請撤銷所有被告的保釋,惟法官最終批准七名被告中原獲准保釋的五人繼續保釋,以準備求情陳詞,案件押後至本月16日。

被告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與區諾軒。各人共同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法官胡雅文在簡短的裁決中提到,在違憲挑戰方面,她認為終院2005年已裁定未經批准集結罪合憲,對本庭有約束力,因此辯方挑戰罪行違憲失敗。至於辯方質疑執法檢控決定違憲,法官指辯方未能提出有理的理據,同樣駁回。(全文

#20210401新聞 #0818維園
【12 港人】羅達雄所屬大律師事務所發聲明 否認為李宇軒官派律師 無責任向傳媒披露資料

【立場新聞】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上週一在內地刑滿被遣返回港,至今下落不明,家屬連日指未能與他聯絡,惟李宇軒由一名非家屬委托的大狀羅達雄代表。羅達雄所屬的大律師事務所 Olympia Chambers 今(1 日)發聲明指,已向羅達雄了解,得知他是受到一間私人事務所委託。事務所指,羅達雄無責任向傳媒披露他受指示的詳情,但又批評有傳媒臆測他是「官派律師」,是錯誤的說法。(原文

#20210401新聞
律政司變動 楊美琪署任刑事檢控專員 周天行領國安法檢控

【眾新聞】根據政府憲報,原先領導負責國安法案件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今日起署任刑事檢控專員三個月,至6月30日。這意味,政府物色刑事檢控專員工作仍進行中。

於此同時,由於本來屬特別職務組的楊美琪署任刑事檢控專員,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領導特別職務組。

楊美琪在47人初選保釋案中代表律政司一方反對被告保釋申請,過去一個月其名字經常曝光。至於周天行則先後在黎智英案及唐英傑案中代表律政司反對保釋申請,近日亦負責處理7.21白衣人暴動案。(原文

#20210401新聞
47民主派被控︱法官頒佈批准保釋理由 引述辯方指黃碧雲因不支持攬抄而遭譏笑

【蘋果日報】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早前駁回律政司的部份申請,批准黃碧雲及鄭達鴻保釋,但接納申請拒絕讓伍健偉保釋。杜官今頒下書面理據,引述辯方陳詞指黃碧雲沒有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更因不支持攬抄而遭譏笑;至於鄭達鴻則已退出公民黨及政界,並沒有足夠影響力及能力作出違反國安法的行為,法官最終批准兩人保釋。至於伍健偉,法官認為他有決心推動香港獨立,沒充足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危害國安,故拒批保釋。(全文

HCCP110/2021 鄭達鴻
HCCP113/2021 黃碧雲
HCCP117/2021 伍健偉

#20210401新聞 #初選大搜捕 #港區國安法
8 警涉襲擊露宿者、毀人家當 案件再提堂各人均有律師代表 其中 4 人撤法援

【立場新聞】去年 2 月,有便衣警員兩次到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掃蕩,有露宿者投訴被警員襲擊及砸爛家當。其中 3 名警員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在其記事冊中作虛假指稱,以管有危險藥物罪誣陷早前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以「長褲纏頸自殺」不治的越南裔露宿者 LE Van Muoi(黎民十)。8 名警員今(1 日)再於區域法院提堂,8 人均有律師代表,案件押後至 6 月 9 日再訊,各人獲准保釋。

6 男 2 女 被告分別為男警 22369 郭展昇(39 歲)、 18048 韓廷光(29 歲)、20916 梁飛鵬(29 歲)、女警 24902 龐雋詩(29 歲)、男警長 34520 林華嘉(44 歲)、22120 莫志成(25 歲)、女警 17987 尹栢詩(25 歲),及男警 22544 陳守業(27 歲)。各人分別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 10 項控罪。2 月中提訊時,8 人仍沒有法律代表,法官高勁修曾警告他們若不盡快尋找法律代表「一切後果自負」。至今日提訊,8 人皆有律師代表。據了解,其中 4 人的法援申請已撤銷。(原文

#20210401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石硤尾建制街站國旗倒地 黃店齊柏林熱狗店長疑剪索帶被捕

【蘋果日報】下午3時許,有建制派人士在石硤尾南昌街偉智街交界空地擺設街站,其間懸掛直幡、橫額和多面國旗,大為影響街坊和駕駛人士。突然,一面國旗倒在地上,同時有街站人士與兩名20多歲男女起爭執。警方接報到場調查,懷疑兩名男女是剪掉固定旗幟的索帶,因此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兩人。深水埗區議員甄啟榮在場目擊事件,提到其被捕男子是黃店「齊柏林熱狗」的石硤尾分店店長。

甄啟榮表示,當時店長與一名女子,與建制街站人士起爭執,據店員稱女子是店長女友。兩人下午4時左右被捕,帶至深水埗警署扣留,有律師跟進事件,而警員離開時也帶走一兩支旗幟作證物;至於3名建制街站人員雖一同前往警署協助調查,但至傍晚6時左右便離開。事後,街站和旗海均已移除,而熱狗店也拉閘暫停營業。(全文

#20210401新聞
琴日去左羅湖探女手足

佢話 而家圍爐易左啦 多左好多女手足入去(個下我同佢對望冇講嘢幾秒 真係唔知笑好定喊好)

入到去有得圍爐易捱啲 同理念相處都舒服啲 但係我哋真係唔想係入面見面..

佢話我知入面另一個女手足比人笑 然後佢挺身而出幫左個手足
我:🤨你真係叻左好多
佢:我要代替你個位🤨保護人🤨
(個時個樣真係呢個emoji🤨)

呢位女手足一開始傻更更成日喊 而家係入面生活左一段時間 真係成長左好多好多 望住佢轉變 好開心同時好撚心痛

如果可以共享刑期 我願意⋯
其實心態真係逼出嚟 係個政權令我哋愈嚟愈強大😊共勉之

aromafairyy
港版國安法︱律政司去信民研稱《國安法》非「條例」 手令毋須指明亦可檢新聞材料

【蘋果日報】警方國安處今年1月因民主派初選案,搜查香港民意研究所(民研)黃竹坑辦公室,民研主席鍾庭耀今指正向律政司提出,檢走物品中涉及新聞材料,認為警方無權查閱。現行法例列明,除非獲明文批准,否則任何條例所發出的手令都不可用作檢取新聞材料;惟《蘋果》獲悉,律政司早前去信民研,指《港區國安法》不屬於有關法例所指的「任何條例」,認為按《國安法》發出的手令,毋須指明亦有權檢取新聞材料。記協指當局做法令傳媒更難保護消息來源,損害新聞自由;律政司則稱不評論個別案件。(全文

#20210401新聞 #港區國安法
12港人送中︱家人終與李宇軒取得聯絡 指需時消化資訊未透露李情況

【蘋果日報】12港人案被告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遣返至香港後,其家人一直無法探望他或知悉其身處位置。由李宇軒胞妹開設的Facebook專頁「Andy is Missing」今早(2日)發文稱,家人終於與李取得聯絡(we’re finally receiving communication from Andy),但他們仍須更多時間消化資訊,未有透露李現時的情況。(全文

#20210402新聞
《4月的特別探訪》

相信好多人都知道,泊正的朋友本來一個月有4次探訪,但因疫症關係,變到得返兩次嘅親朋探訪。

但係!今日終於收到好消息喇!
就係今個月可以多返一次額外探訪啦!姐係4月份可以有3次探訪既機會!相信對於家人嚟講都係一個好大嘅鼓舞,對在囚嘅朋友就更加係啦!我地終於唔駛兩個禮拜先見一次,而係縮短到10日見一次。希望唔會突然間又因為疫症而取消呢一次嘅額外探訪啦!

我哋一齊集氣祈禱🙏🏻🙏🏻

劉家棟
前年曾投訴「中大警司」放狗不戴狗帶 同屋苑街坊突被警以刑事恐嚇拘捕

【蘋果日報】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行動)陳志昌19年與同屋苑街坊捲入「狗咬狗」紛爭,最後因無戴狗帶遭法庭判罰款1,000元。《蘋果》今年初報道事件後,該名街坊周一晚(3月29日)遭警方拘捕,指他與陳志昌妻子去年5月口角時涉「刑事恐嚇」。事主獲保釋後向《蘋果》否認曾作恐嚇,質疑對方公報私仇。警方就證實,去年5月曾接獲市民報案,指與一名男子爭執期間懷疑被言語恐嚇,周一拘捕一名男子。

與陳志昌捲入「狗咬狗」紛爭的歐陽先生,周一晚在家中被將軍澳警區警員上門以涉嫌「刑事恐嚇」拘捕,帶返警署落口供後未有被起訴,獲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全文

#20210402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