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灣警察宿舍被投汽油彈 警拘13歲女童
柴灣已婚警察宿舍,上周一(18日)下午約4時被兩人投擲汽油彈,一名15歲少年當場被途人制服,警方以涉嫌「縱火」拘捕他。被捕少年已被暫控一項「縱火」罪,案件已於上周三(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警方於案發翌日(19日),在北角區拘捕一名13歲女童,涉嫌「縱火」。被捕女童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案件由東區警區重案組繼續跟進。
柴灣已婚警察宿舍,上周一(18日)下午約4時被兩人投擲汽油彈,一名15歲少年當場被途人制服,警方以涉嫌「縱火」拘捕他。被捕少年已被暫控一項「縱火」罪,案件已於上周三(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警方於案發翌日(19日),在北角區拘捕一名13歲女童,涉嫌「縱火」。被捕女童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案件由東區警區重案組繼續跟進。
Forwarded from 💜
//代表律師又指,被告其後被送往醫院,安排於婦產科病床上休養,惟有男警進入病房範圍,醫護着男警離開,警員反而喝斥:「病人嚟㗎,黐線啦,邊有可能搞到佢(被告)。」出院後被告被帶到秀茂坪警署,有便裝男警向她表示:「你有無畀人強姦過?」又向她指:「出面嗰間就係強姦房,你信唔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122/bkn-20191122172543080-1122_00822_001.html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122/bkn-20191122172543080-1122_00822_001.html
on.cc東網
3人涉油麻地暴動 女被告投訴便裝警問「有冇被姦過」
理工大學一帶周一(18日)爆發大規模衝突,大批示威者在油麻地被捕,被控參與暴動,其中30人早前被帶往粉嶺法院出庭。25名
特寫:242涉暴動被告同步提堂 一夜6庭陷荒亂 人急官累傘不退
11月18日晚上,數百人涉嫌參與暴動,在油尖旺被警方制服。48小時後,242人被押解到全港6個法院應訊,人數之多是香港法庭的新紀錄,其中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案件至翌日凌晨近1時,也是個新紀錄。有家屬收到消息,正午便到法院守候,一直等到傍晚,仍不知年輕子女究竟被安排到哪個法院應訊,他們問律師、問保安、問記者:「警察有沒有跟你說?」6個法院同陷入一片荒亂之中,律師穿梭於法庭之間,家屬為「去錯法院」而鼓譟。在混亂中唯一不變的「常態」,是眾留守旁聽者撐開的傘海。
11月18日晚上,數百人涉嫌參與暴動,在油尖旺被警方制服。48小時後,242人被押解到全港6個法院應訊,人數之多是香港法庭的新紀錄,其中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案件至翌日凌晨近1時,也是個新紀錄。有家屬收到消息,正午便到法院守候,一直等到傍晚,仍不知年輕子女究竟被安排到哪個法院應訊,他們問律師、問保安、問記者:「警察有沒有跟你說?」6個法院同陷入一片荒亂之中,律師穿梭於法庭之間,家屬為「去錯法院」而鼓譟。在混亂中唯一不變的「常態」,是眾留守旁聽者撐開的傘海。
【#今日總結 - 11月18日 星期一】
1件新案件(1名被告): 1名可保釋
[1] 保釋 - 麥(54) 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 #1115元朗 1支長10厘米的黑色可伸縮棍、2支黑色鐳射筆、11個煙餅等
a. 不自願以及沒有向他解釋被捕權利的情況下,要求他拍照作「調查之用」
6件舊案件(7名被告): 2名之前留院,1名要還押,1名可保釋;5名繼續保釋
[1] 保釋 - 梁(20) 管有攻擊性武器 #0907旺角 自製的燃燒彈
[2] 保釋 - 吳(39) 管有攻擊性武器 #0921屯門 車上有伸縮警棍、鐳射筆等物品
[3] 保釋 - 張(22) 管有攻擊性武器 #0921屯門 管有一支長約90厘米的白色膠管
[4] 保釋 - 2名被告 非法集結、蒙面 #1005藍田
[5] 保釋(之前留院) - 張(21) 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3將軍澳 把單車掉到馬路上堵路;1把黃黑色手柄鐵錘
a. 左腳有包紮,走路一拐一拐,離開法院時需要旁人攙扶
[6] 還押(之前留院) - 張(17) 暴動、蒙面、管有爆炸品 被捕時附近有三枚未使用的汽油彈,垃圾桶亦裝有多個空玻璃樽
a. 警方拘捕被告時使用過度武力,令被告的頸、手和腳受傷
b. 左膝被玻璃插入,需做手術
c. 庭上所見他左手手肘位置紮上繃帶
本頻記錄
總被告: 583 -> 584
已結案: 15
被判入獄: 1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243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56
還押/拘留: 57 -> 58
#入稟
官裁定《禁蒙面法》違憲 官:警員要求除蒙面物品 超乎合理需要
於判詞中並無作出任何命令指《禁蒙面規例》已經失效
#保護令
當庭釋放(撤回申請) 14歲少年 本月被搜出一些常用於示威活動的器具;男童不肯回家和曠課,其父母獲得警方同意下,早前向法庭申請保護令。男童由被補截至今天應訊前,一直還押警方看管
更多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1件新案件(1名被告): 1名可保釋
[1] 保釋 - 麥(54) 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 #1115元朗 1支長10厘米的黑色可伸縮棍、2支黑色鐳射筆、11個煙餅等
a. 不自願以及沒有向他解釋被捕權利的情況下,要求他拍照作「調查之用」
6件舊案件(7名被告): 2名之前留院,1名要還押,1名可保釋;5名繼續保釋
[1] 保釋 - 梁(20) 管有攻擊性武器 #0907旺角 自製的燃燒彈
[2] 保釋 - 吳(39) 管有攻擊性武器 #0921屯門 車上有伸縮警棍、鐳射筆等物品
[3] 保釋 - 張(22) 管有攻擊性武器 #0921屯門 管有一支長約90厘米的白色膠管
[4] 保釋 - 2名被告 非法集結、蒙面 #1005藍田
[5] 保釋(之前留院) - 張(21) 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3將軍澳 把單車掉到馬路上堵路;1把黃黑色手柄鐵錘
a. 左腳有包紮,走路一拐一拐,離開法院時需要旁人攙扶
[6] 還押(之前留院) - 張(17) 暴動、蒙面、管有爆炸品 被捕時附近有三枚未使用的汽油彈,垃圾桶亦裝有多個空玻璃樽
a. 警方拘捕被告時使用過度武力,令被告的頸、手和腳受傷
b. 左膝被玻璃插入,需做手術
c. 庭上所見他左手手肘位置紮上繃帶
本頻記錄
總被告: 583 -> 584
已結案: 15
被判入獄: 1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243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56
還押/拘留: 57 -> 58
#入稟
官裁定《禁蒙面法》違憲 官:警員要求除蒙面物品 超乎合理需要
於判詞中並無作出任何命令指《禁蒙面規例》已經失效
#保護令
當庭釋放(撤回申請) 14歲少年 本月被搜出一些常用於示威活動的器具;男童不肯回家和曠課,其父母獲得警方同意下,早前向法庭申請保護令。男童由被補截至今天應訊前,一直還押警方看管
更多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今日總結 - 11月19日 星期二】【庭上投訴】
6件新案件(28名被告): 5名要還押;7名留院,未能上庭;16名可保釋
[1] 2還押6留院11保釋 - 19名被告 暴動 #1118理大
[2] 還押 - 羅(23) 管有違禁武器、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7尖沙咀 1重力操作鋼棒(俗稱伸縮棍)、1摺刀、1鋸刀、1彈叉
[3] 還押 - 黎(24) 企圖縱火等 #1118旺角 企圖用火損壞警車以危害車上警長6303的生命
[4] 還押 - 周(26) 沒有合法牌照下管有彈藥 #1118西灣河 報稱記者的被告表示欲將彈殼帶往化驗
[5] 保釋 - 澳藉被告(32) 刑事毀壞 #1104中環 以黑色馬克筆塗污區議員候選人張嘉恩(民建聯)的橫額
[6] 1留院4保釋 - 5名被告 暴動等 #1118旺角
8件舊案件(50名被告): 2名之前留院,1名要還押,1名可保釋;2名繼續還押;44名繼續保釋
[1] 保釋 - 黃之鋒 組織、參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0621灣仔 向高院申請離港被拒
法官:香港局勢已被國際傳媒作廣泛報道,不需要黃之鋒親自到訪進行演講,而即使獎項重大亦能押後再頒
[2-4] 保釋 - 44被被告(16-41;分成3案) 暴動 #0728中西區 3人被加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信器具;其中2名已潛逃至台灣
[5] 還押 - 2名被告(15-17) 3項刑事損壞 #0907屯門 認罪;須各向港鐵賠償逾14萬元
[6] 保釋 - 陳(54) 襲警 #0921太子
[7] 還押(之前留院) - 方(33) 襲警、拒捕、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0旺角 消防員,或未能親眼見證孩子下月出世
[8] 保釋(之前留院) - 李(25) 管有違禁武器 #1110旺角 1支伸縮棍
本頻記錄
總被告: 584 -> 611
已結案: 15
被判入獄: 1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243 -> 267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56
還押/拘留: 58 -> 64
更多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6件新案件(28名被告): 5名要還押;7名留院,未能上庭;16名可保釋
[1] 2還押6留院11保釋 - 19名被告 暴動 #1118理大
[2] 還押 - 羅(23) 管有違禁武器、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7尖沙咀 1重力操作鋼棒(俗稱伸縮棍)、1摺刀、1鋸刀、1彈叉
[3] 還押 - 黎(24) 企圖縱火等 #1118旺角 企圖用火損壞警車以危害車上警長6303的生命
[4] 還押 - 周(26) 沒有合法牌照下管有彈藥 #1118西灣河 報稱記者的被告表示欲將彈殼帶往化驗
[5] 保釋 - 澳藉被告(32) 刑事毀壞 #1104中環 以黑色馬克筆塗污區議員候選人張嘉恩(民建聯)的橫額
[6] 1留院4保釋 - 5名被告 暴動等 #1118旺角
8件舊案件(50名被告): 2名之前留院,1名要還押,1名可保釋;2名繼續還押;44名繼續保釋
[1] 保釋 - 黃之鋒 組織、參與、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0621灣仔 向高院申請離港被拒
法官:香港局勢已被國際傳媒作廣泛報道,不需要黃之鋒親自到訪進行演講,而即使獎項重大亦能押後再頒
[2-4] 保釋 - 44被被告(16-41;分成3案) 暴動 #0728中西區 3人被加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信器具;其中2名已潛逃至台灣
[5] 還押 - 2名被告(15-17) 3項刑事損壞 #0907屯門 認罪;須各向港鐵賠償逾14萬元
[6] 保釋 - 陳(54) 襲警 #0921太子
[7] 還押(之前留院) - 方(33) 襲警、拒捕、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0旺角 消防員,或未能親眼見證孩子下月出世
[8] 保釋(之前留院) - 李(25) 管有違禁武器 #1110旺角 1支伸縮棍
本頻記錄
總被告: 584 -> 611
已結案: 15
被判入獄: 1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243 -> 267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56
還押/拘留: 58 -> 64
更多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庭上投訴 - 11月19日 星期二】
暴力對待
- 被捕時遭警察近距離以橡膠子彈擊中左手手臂及手指
- 被捕時遭防暴警以膝壓頸背,臉部磨地,呼吸困難,因而送院
- 在沒有反抗下被拖行,被命令跪在石壆,期間有警員威嚇:「返到去(警署)就打到你爆缸!」
- 被制服後,警察仍用警棍毆打手臂、噴胡椒噴霧,以及將他拖行約20秒,導致門牙崩了一半
- 案發後遭警員制服時,頭部遭按壓地上,引致頭部及眼睛受傷,鼻骨裂,視力出現問題
- 被帶上警車後,再遭掌摑侮辱
- 被制服時被警員辱罵為「曱甴」
- 被操普通話的警員拳打及踢頭
- 被拖行至面部嚴重擦傷、叉頸至呼吸困難
- 被制服後仍遭警棍毆打
- 被捕後遭拖行一段很長的距離,及被警察以警棍毆打
不人道對待
- 在羈押近30小時內,有一半時間沒有用膳,多番要求只獲發3杯水
- 由早上至傍晚上庭,只獲發一個麵包和2支水
- 先後獲安排扣留在兩個警署,期間要求看醫生,均遭到拖延
- 要求送院,但未獲受理
- 抵達警署後,警方不許被告見家人或律師,亦拒絕他求醫,直至6小時後才獲見律師,12小時後才獲安排看醫生
- 到警署後,警方要求被告要錄取口供後才能送院治療,最終亦未有去到醫院
不當對待
- 被捕時曾出示聖約翰救傷隊急救卡,未獲歸還,到警署後亦有放入證物袋,但該牌照最終沒有出現在控方的證物列表上,警方亦未有歸還,即不翼而飛
不公對待
- 多人被要求穿上裝備影相
暴力對待
- 被捕時遭警察近距離以橡膠子彈擊中左手手臂及手指
- 被捕時遭防暴警以膝壓頸背,臉部磨地,呼吸困難,因而送院
- 在沒有反抗下被拖行,被命令跪在石壆,期間有警員威嚇:「返到去(警署)就打到你爆缸!」
- 被制服後,警察仍用警棍毆打手臂、噴胡椒噴霧,以及將他拖行約20秒,導致門牙崩了一半
- 案發後遭警員制服時,頭部遭按壓地上,引致頭部及眼睛受傷,鼻骨裂,視力出現問題
- 被帶上警車後,再遭掌摑侮辱
- 被制服時被警員辱罵為「曱甴」
- 被操普通話的警員拳打及踢頭
- 被拖行至面部嚴重擦傷、叉頸至呼吸困難
- 被制服後仍遭警棍毆打
- 被捕後遭拖行一段很長的距離,及被警察以警棍毆打
不人道對待
- 在羈押近30小時內,有一半時間沒有用膳,多番要求只獲發3杯水
- 由早上至傍晚上庭,只獲發一個麵包和2支水
- 先後獲安排扣留在兩個警署,期間要求看醫生,均遭到拖延
- 要求送院,但未獲受理
- 抵達警署後,警方不許被告見家人或律師,亦拒絕他求醫,直至6小時後才獲見律師,12小時後才獲安排看醫生
- 到警署後,警方要求被告要錄取口供後才能送院治療,最終亦未有去到醫院
不當對待
- 被捕時曾出示聖約翰救傷隊急救卡,未獲歸還,到警署後亦有放入證物袋,但該牌照最終沒有出現在控方的證物列表上,警方亦未有歸還,即不翼而飛
不公對待
- 多人被要求穿上裝備影相
【支持還押/在囚人士 一齊寫信俾佢地】
1. 15歲少年 還押第65日
2. 19歲龍仔 還押第99日
3. 2位 #魚蛋革命 義士 #隊長 #智駒
港台 FM926《萬千寵愛》
為囚友及其家人讀出點唱信/點播歌曲
如有其他方式可以寄信到還押/在囚人士 手上
請告知 @lllxxxxxxxlll
1. 15歲少年 還押第65日
2. 19歲龍仔 還押第99日
3. 2位 #魚蛋革命 義士 #隊長 #智駒
港台 FM926《萬千寵愛》
為囚友及其家人讀出點唱信/點播歌曲
如有其他方式可以寄信到還押/在囚人士 手上
請告知 @lllxxxxxxxlll
【#今日總結 - 11月20-23日 星期三至六】舊案件
24件舊案件(34名被告): 7名繼續還押;7名之前留院,1名要還押,6名可保釋;2名判刑;4名成功申請保釋;1名認罪;1名被通緝;1名仍然留院;9名繼續保釋;2名未知
還押
[1] 向高院申請 - 鄺(22) 有意圖而縱火 #1020旺角 用火損毀警車
[2] 向高院申請 - 趙(30) 無牌經營槍械等 #1101大坑
[3] 向高院申請 - 3名被告 管有爆炸品 #1102灣仔
[4] 向高院申請 - 2名被告 鐵路上放置物品 #1111大埔 另有2名16歲被告申請獲批
[5] 之前留院 - 連(29) 暴動等 #1118旺角 刑滿後(#魚蛋革命)再被捕
判刑
[1] 自簽$1000 守行為1年 賠償$480 - 蘇(47) 刑事損壞 #0703葵涌 拗彎《文匯報》報紙架
[2] $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繳交$300堂費 - 連(56) 公眾地方打鬥 #0807彩虹 連儂牆撕紙男恐嚇貼紙年輕人,被告不值其所為,上前制止,兩人爭執下涉嫌徒手互毆
成功申請保釋
[1] 向高院申請 - 梁(23) 暴動等 #0714沙田 之前因再次被捕而不獲保釋,現可保釋
[2] 向地院申請 - 黃(19) 刑事毁壞 #1112筲箕灣 損壞行人過路交通燈
[3] 向高院申請 - 2名被告 鐵路上放置物品 #1111大埔 另有2名被告申請被拒
認罪
[1] 13歲少女 侮辱國旗 0921屯門 在屯門大會堂外焚燒國旗;被告及其父母事後被「起底」,有人要脅強姦被告、及「接放學」,父母亦收到死亡威脅
被通緝
[1] 未有到庭 - 岑(25) 暴動、傷人 0626灣仔 包圍警總 意圖襲擊水刮隊長張金福
仍然留院
[1] 黃(29) 蓄意傷人 #1109將軍澳 私了
保釋
[1] 何(49) 襲警 #0805深水埗 一位示威者尤其激動和不停大叫,警員行向該人時,何站到兩人中間,張開雙臂擋着警員和大叫:「快啲走啦!」
[2] 吳(64) 刑事損壞 #1014香港 警方港鐵拉人,被告用機鐵手推車撞向警車
[3] 陳(32) 不誠實取用電腦等 #起底 取用一名電訊公司客戶陳楚聲的資料
[4] 朱(16) 刑事損壞 #0722荃灣 涉毀何君堯荃灣辦事處
[5] 陳(31) 刑事損壞 #0722荃灣 涉毀何君堯荃灣辦事處
[6] 莊(25) 襲警 #0612金鐘 遇到便衣督察余天生從後查問,轉身拳打督察頸部
[7] 鍾(33) 藏有攻擊性武器 #0831太子 藏有彈弓和48粒螺絲帽等
[8] 13歲少年 藏有攻擊性武器 #0831太子 汽油彈
[9] 劉(56) 企圖縱火 #0815元朗 企圖燒警署鐵閘
[10] 之前留院 - 6名被告 暴動等 #1118理大
未知 知情人士請告知 @lllxxxxxxxlll
[1] 趙(25) 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1110旺角 2支汽油彈
[2] 葉(29) 非法集結、未能出示身份證 #1112中環
本頻記錄
總被告: 611
已結案: 15 -> 17
被判入獄: 1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243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56
還押/拘留: 64 -> 61
更多其他被控人士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24件舊案件(34名被告): 7名繼續還押;7名之前留院,1名要還押,6名可保釋;2名判刑;4名成功申請保釋;1名認罪;1名被通緝;1名仍然留院;9名繼續保釋;2名未知
還押
[1] 向高院申請 - 鄺(22) 有意圖而縱火 #1020旺角 用火損毀警車
[2] 向高院申請 - 趙(30) 無牌經營槍械等 #1101大坑
[3] 向高院申請 - 3名被告 管有爆炸品 #1102灣仔
[4] 向高院申請 - 2名被告 鐵路上放置物品 #1111大埔 另有2名16歲被告申請獲批
[5] 之前留院 - 連(29) 暴動等 #1118旺角 刑滿後(#魚蛋革命)再被捕
判刑
[1] 自簽$1000 守行為1年 賠償$480 - 蘇(47) 刑事損壞 #0703葵涌 拗彎《文匯報》報紙架
[2] $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繳交$300堂費 - 連(56) 公眾地方打鬥 #0807彩虹 連儂牆撕紙男恐嚇貼紙年輕人,被告不值其所為,上前制止,兩人爭執下涉嫌徒手互毆
成功申請保釋
[1] 向高院申請 - 梁(23) 暴動等 #0714沙田 之前因再次被捕而不獲保釋,現可保釋
[2] 向地院申請 - 黃(19) 刑事毁壞 #1112筲箕灣 損壞行人過路交通燈
[3] 向高院申請 - 2名被告 鐵路上放置物品 #1111大埔 另有2名被告申請被拒
認罪
[1] 13歲少女 侮辱國旗 0921屯門 在屯門大會堂外焚燒國旗;被告及其父母事後被「起底」,有人要脅強姦被告、及「接放學」,父母亦收到死亡威脅
被通緝
[1] 未有到庭 - 岑(25) 暴動、傷人 0626灣仔 包圍警總 意圖襲擊水刮隊長張金福
仍然留院
[1] 黃(29) 蓄意傷人 #1109將軍澳 私了
保釋
[1] 何(49) 襲警 #0805深水埗 一位示威者尤其激動和不停大叫,警員行向該人時,何站到兩人中間,張開雙臂擋着警員和大叫:「快啲走啦!」
[2] 吳(64) 刑事損壞 #1014香港 警方港鐵拉人,被告用機鐵手推車撞向警車
[3] 陳(32) 不誠實取用電腦等 #起底 取用一名電訊公司客戶陳楚聲的資料
[4] 朱(16) 刑事損壞 #0722荃灣 涉毀何君堯荃灣辦事處
[5] 陳(31) 刑事損壞 #0722荃灣 涉毀何君堯荃灣辦事處
[6] 莊(25) 襲警 #0612金鐘 遇到便衣督察余天生從後查問,轉身拳打督察頸部
[7] 鍾(33) 藏有攻擊性武器 #0831太子 藏有彈弓和48粒螺絲帽等
[8] 13歲少年 藏有攻擊性武器 #0831太子 汽油彈
[9] 劉(56) 企圖縱火 #0815元朗 企圖燒警署鐵閘
[10] 之前留院 - 6名被告 暴動等 #1118理大
未知 知情人士請告知 @lllxxxxxxxlll
[1] 趙(25) 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1110旺角 2支汽油彈
[2] 葉(29) 非法集結、未能出示身份證 #1112中環
本頻記錄
總被告: 611
已結案: 15 -> 17
被判入獄: 1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243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56
還押/拘留: 64 -> 61
更多其他被控人士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今日總結 - 11月20-23日 星期三至六】新案件
21件新案件(252名被告): 9名要還押;132名可保釋;111名未知
[1-13] 3還押129保釋110未知 - 242名被告(分成13案) 暴動等 #1118油麻地 #1118尖沙咀
[14] 未知 - 15歲少年 縱火 #1118柴灣 向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
[15] 還押 - 哈薩克籍被告 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8油麻地 汽油彈
[16] 還押 - 2名被告 管有合適作非法用途工具 #1118鯉魚門 1樽酒精、1樽稀釋食用醋
[17] 還押 - 張(23) 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8紅磡 汽油彈
[18] 保釋 - 黃(25) 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9理大 1把摺刀
[19] 保釋 - 2名被告 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1111馬鞍山 火人X;講粗口
[20] 保釋 - 麥(18) 管有攻擊性武器 #1120灣仔 1把刀
[21] 保釋 - 謝(27) 襲警 #1114灣仔 襲擊督察17785
本頻記錄
總被告: 611 -> 864
已結案: 17
被判入獄: 1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243 -> 485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56 -> 57
還押/拘留: 61 -> 70
#上訴
[1] 律政司將提出上訴,高院決定頒下《禁蒙面法》暫緩執行令至下周五(29日)
[2] 上月底一名21歲男子侮辱國旗罪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在14日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刑罰許可。上訴法庭已於15日批出許可。將排期聆訊
#其他
罰$3000 - 俄羅斯籍被告 無牌管有彈藥 #1120機場 打算把彈殼帶回家鄉作紀念品及喝飲料的杯
更多其他被控人士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21件新案件(252名被告): 9名要還押;132名可保釋;111名未知
[1-13] 3還押129保釋110未知 - 242名被告(分成13案) 暴動等 #1118油麻地 #1118尖沙咀
[14] 未知 - 15歲少年 縱火 #1118柴灣 向警察宿舍投擲汽油彈
[15] 還押 - 哈薩克籍被告 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8油麻地 汽油彈
[16] 還押 - 2名被告 管有合適作非法用途工具 #1118鯉魚門 1樽酒精、1樽稀釋食用醋
[17] 還押 - 張(23) 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8紅磡 汽油彈
[18] 保釋 - 黃(25) 管有攻擊性武器 #1119理大 1把摺刀
[19] 保釋 - 2名被告 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1111馬鞍山 火人X;講粗口
[20] 保釋 - 麥(18) 管有攻擊性武器 #1120灣仔 1把刀
[21] 保釋 - 謝(27) 襲警 #1114灣仔 襲擊督察17785
本頻記錄
總被告: 611 -> 864
已結案: 17
被判入獄: 1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243 -> 485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56 -> 57
還押/拘留: 61 -> 70
#上訴
[1] 律政司將提出上訴,高院決定頒下《禁蒙面法》暫緩執行令至下周五(29日)
[2] 上月底一名21歲男子侮辱國旗罪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在14日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刑罰許可。上訴法庭已於15日批出許可。將排期聆訊
#其他
罰$3000 - 俄羅斯籍被告 無牌管有彈藥 #1120機場 打算把彈殼帶回家鄉作紀念品及喝飲料的杯
更多其他被控人士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庭上投訴 - 11月20-23日 星期三至六】
暴力對待
- 遭警員用腳踢身體、用物件打臉
- 被捕時沒有反抗下被警方拉着雙手,遭警棍打頭、左腿及背部
- 被捕時沒有反抗下,遭警以索帶緊紥雙手逾6小時,至今左手拇指無知覺、右手起水皰
- 被捕時沒有反抗下遭警打背、頭、四肢和腰,至今轉身時腰感痛楚;亦遭延誤送院達16小時
- 右臉完全腫起有紗布包紥,右眼腫至無法睜開,雙眼亦有紫瘀傷,在警署遭身份不明警員以棍重擊頭部,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形容臉上瘀黑「表面傷勢非一般」
- 遭身份不明人士以警棍大力打後腦兩下和大腿,須縫兩針
- 被捕時有「速龍」警員棍打其肩膊和頸
- 在觀塘警署羈留時,一名警員問他何處受傷,他答「膊頭好痛」,警員隨即一拳打在其肩膊
- 扣留時遭拖延18小時才送院,醫院其後證實其左肩骨折
- 面部近左眼位置遭警員拳打一下
- 警員拘捕他,並以硬物施襲,其間有警員說「有記者喺到,唔好呀」,才停止施襲。他最終因手腳有傷、頭皮損傷留院
- 遭男警恐嚇「有無畀人強姦」,並遭伸縮警棍毆打後腦和身體,致其短暫暈眩,腿部有瘀傷,導致左手鎖骨斷裂,要做手術
- 被送往醫院,安排於婦產科病床上休養,惟有男警進入病房範圍,醫護着男警離開,警員反而喝斥:「病人嚟㗎,黐線啦,邊有可能搞到佢(被告)。」出院後被告被帶到秀茂坪警署,有便裝男警向她表示:「你有無畀人強姦過?」又向她指:「出面嗰間就係強姦房,你信唔信?」
- 被拘捕時遭警員PC7305大力拍打右邊頭部,隨後被帶上警車,有四名警員關上車門
- PC7305坐在被告的右後方,大力拳擊被告胸口中心位置2至3下
- 其後另一名警員上車,聯同 PC7305 向被告的心口拳打腳踢近十下,期間PC7305大力掌摑被告的右邊頭部,使他耳鳴
- 及後警車駛至紅館,被告被帶下車,並被警方要求與其他被捕人士一起面向牆壁,跪在碎石上,長達 15 分鐘,令他膝頭感痛楚
不人道對待
- 有警員要求他脫下內褲,全裸做出尷尬的動作,並站在冷氣機旁
- 延遲醫療服務近18小時
- 警方阻止急救人員為他施救,延誤送院達21小時
- 被延誤7小時才能求醫
不當對待
- 留院時其看管警員指因被告有「不准與外界聯繫」的命令,不能與家人接觸
- 4時出院,被帶往將軍澳警署,隔日早上才被帶上法庭,逾時近18小時,疑警方及控方刻意無視法庭命令
- 下午已經出院,惟警方將他帶返警署,沒有盡快帶上法庭,令李額外損失十多個小時
不公對待
- 向警方提出要聯絡律師,但24小時後才被警方予以允許
- 多人在警方沒有警誡下被提問,亦被要求就指控招認
暴力對待
- 遭警員用腳踢身體、用物件打臉
- 被捕時沒有反抗下被警方拉着雙手,遭警棍打頭、左腿及背部
- 被捕時沒有反抗下,遭警以索帶緊紥雙手逾6小時,至今左手拇指無知覺、右手起水皰
- 被捕時沒有反抗下遭警打背、頭、四肢和腰,至今轉身時腰感痛楚;亦遭延誤送院達16小時
- 右臉完全腫起有紗布包紥,右眼腫至無法睜開,雙眼亦有紫瘀傷,在警署遭身份不明警員以棍重擊頭部,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形容臉上瘀黑「表面傷勢非一般」
- 遭身份不明人士以警棍大力打後腦兩下和大腿,須縫兩針
- 被捕時有「速龍」警員棍打其肩膊和頸
- 在觀塘警署羈留時,一名警員問他何處受傷,他答「膊頭好痛」,警員隨即一拳打在其肩膊
- 扣留時遭拖延18小時才送院,醫院其後證實其左肩骨折
- 面部近左眼位置遭警員拳打一下
- 警員拘捕他,並以硬物施襲,其間有警員說「有記者喺到,唔好呀」,才停止施襲。他最終因手腳有傷、頭皮損傷留院
- 遭男警恐嚇「有無畀人強姦」,並遭伸縮警棍毆打後腦和身體,致其短暫暈眩,腿部有瘀傷,導致左手鎖骨斷裂,要做手術
- 被送往醫院,安排於婦產科病床上休養,惟有男警進入病房範圍,醫護着男警離開,警員反而喝斥:「病人嚟㗎,黐線啦,邊有可能搞到佢(被告)。」出院後被告被帶到秀茂坪警署,有便裝男警向她表示:「你有無畀人強姦過?」又向她指:「出面嗰間就係強姦房,你信唔信?」
- 被拘捕時遭警員PC7305大力拍打右邊頭部,隨後被帶上警車,有四名警員關上車門
- PC7305坐在被告的右後方,大力拳擊被告胸口中心位置2至3下
- 其後另一名警員上車,聯同 PC7305 向被告的心口拳打腳踢近十下,期間PC7305大力掌摑被告的右邊頭部,使他耳鳴
- 及後警車駛至紅館,被告被帶下車,並被警方要求與其他被捕人士一起面向牆壁,跪在碎石上,長達 15 分鐘,令他膝頭感痛楚
不人道對待
- 有警員要求他脫下內褲,全裸做出尷尬的動作,並站在冷氣機旁
- 延遲醫療服務近18小時
- 警方阻止急救人員為他施救,延誤送院達21小時
- 被延誤7小時才能求醫
不當對待
- 留院時其看管警員指因被告有「不准與外界聯繫」的命令,不能與家人接觸
- 4時出院,被帶往將軍澳警署,隔日早上才被帶上法庭,逾時近18小時,疑警方及控方刻意無視法庭命令
- 下午已經出院,惟警方將他帶返警署,沒有盡快帶上法庭,令李額外損失十多個小時
不公對待
- 向警方提出要聯絡律師,但24小時後才被警方予以允許
- 多人在警方沒有警誡下被提問,亦被要求就指控招認
Forwarded from RTHK即時新聞
藏鐳射筆少年被改控罪後獲判入更新中心
西九龍裁判法院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主動行使權力引用《裁判官條例》修訂控罪,裁定15歲少年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武器罪成,裁判官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入更新中心,重申被告有權表達自己立場訴求,但必須在合法而且和平的情況下進行,辯方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但被法庭拒絕。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被告患過度活躍症,致學業欠佳,曾染上不良習慣如吸食大麻等,更新報告整體正面,被告表現合作、待人有禮。被告至今已經還押近兩個月,希望法庭判處短期監禁,令到被告即時獲釋,重投校園生活。裁判官就說,被告示威期間攜帶攻擊武器,危害警務人員人身安全、妨擾公眾安寧,判處即時監禁無可避免,但考慮到早前索取的一系列報告,最終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入更新中心,希望被告可透過職業訓練及心理輔導等改過,裁判官得悉被告日後有意成為滑板教練,寄語他不要放棄,要好好回報家人。案發於今年9月,被告在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前,被搜出鐳射筆及改裝長傘,就藏有鐳射筆,控方起初引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提出檢控,但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引用《裁判官條例》更改控罪,改控藏有攻擊性武器,並裁定罪成。
2019-11-25 12:49:26
西九龍裁判法院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主動行使權力引用《裁判官條例》修訂控罪,裁定15歲少年有意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武器罪成,裁判官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入更新中心,重申被告有權表達自己立場訴求,但必須在合法而且和平的情況下進行,辯方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但被法庭拒絕。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被告患過度活躍症,致學業欠佳,曾染上不良習慣如吸食大麻等,更新報告整體正面,被告表現合作、待人有禮。被告至今已經還押近兩個月,希望法庭判處短期監禁,令到被告即時獲釋,重投校園生活。裁判官就說,被告示威期間攜帶攻擊武器,危害警務人員人身安全、妨擾公眾安寧,判處即時監禁無可避免,但考慮到早前索取的一系列報告,最終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入更新中心,希望被告可透過職業訓練及心理輔導等改過,裁判官得悉被告日後有意成為滑板教練,寄語他不要放棄,要好好回報家人。案發於今年9月,被告在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前,被搜出鐳射筆及改裝長傘,就藏有鐳射筆,控方起初引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提出檢控,但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引用《裁判官條例》更改控罪,改控藏有攻擊性武器,並裁定罪成。
2019-11-25 12:49:26
Forwarded from Channel
【政識法字】頂住北京壓力的香港法庭
撰文:李安然 — 法政匯思召集人,成功打破組織傳統,以非男神形態出任崗位
🐼
//就《緊急法》及《反蒙面法》的司法覆核,爭議點有數項,包括《反蒙面法》的主要條文違反《香港人權法》;本文集中探討案件的第一大爭議,即《緊急法》本身,是否把立法會的立法權力,錯誤地沒有按《基本法》的要求而轉交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 。//
https://www.facebook.com/446311465535731/posts/1484667375033463?d=n&sfns=mo
撰文:李安然 — 法政匯思召集人,成功打破組織傳統,以非男神形態出任崗位
🐼
//就《緊急法》及《反蒙面法》的司法覆核,爭議點有數項,包括《反蒙面法》的主要條文違反《香港人權法》;本文集中探討案件的第一大爭議,即《緊急法》本身,是否把立法會的立法權力,錯誤地沒有按《基本法》的要求而轉交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 。//
https://www.facebook.com/446311465535731/posts/1484667375033463?d=n&sfns=mo
Forwarded from 獨立媒體 inmediahk.net
義務急救員帶離兩城大生
指留守者或有自殺意圖
報導:https://bit.ly/2OzDayo
三位急救員今日清晨與警方協商進入理大,他們進入校園搜索,帶離兩名城大男學生,年齡分別為21歲及22歲。該兩名學生被警方搜查及登記資料後,登上救護車離開,警員未有跟隨。
帶離他們的急救員指,與他們接觸時,觀察到他們身心俱疲,帶有輕微抑鬱傾向。
【理大留守者:部分人不願意進食、驚恐及失去言語能力】
https://bit.ly/2qKV8pM
指留守者或有自殺意圖
報導:https://bit.ly/2OzDayo
三位急救員今日清晨與警方協商進入理大,他們進入校園搜索,帶離兩名城大男學生,年齡分別為21歲及22歲。該兩名學生被警方搜查及登記資料後,登上救護車離開,警員未有跟隨。
帶離他們的急救員指,與他們接觸時,觀察到他們身心俱疲,帶有輕微抑鬱傾向。
【理大留守者:部分人不願意進食、驚恐及失去言語能力】
https://bit.ly/2qKV8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