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15號答辯⚠️手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35
案發日期: 2019年8月25日
案發時間:晚上10:55 - 11:45分
案發地點:#荃灣 青山公路145號對出 或千色店正門附近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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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5
案發日期: 2019年8月25日
案發時間:晚上10:55 - 11:45分
案發地點:#荃灣 青山公路145號對出 或千色店正門附近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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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11月開審⚠️手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需要被捕時的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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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0
案發日期:2019年12月1日
案發時間:晚上11:30-11:45
案發地點:#旺角 彌敦道豉油街交界
需要影片:被捕經過的任何一切與以上時間有關的所有相片與影片或/及任何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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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被捕時的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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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0
案發日期:2019年12月1日
案發時間:晚上11:30-11:45
案發地點:#旺角 彌敦道豉油街交界
需要影片:被捕經過的任何一切與以上時間有關的所有相片與影片或/及任何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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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15號答辯⚠️手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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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5
案發日期: 2019年8月25日
案發時間:晚上10:55 - 11:45分
案發地點:#荃灣 青山公路145號對出 或千色店正門附近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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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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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5
案發日期: 2019年8月25日
案發時間:晚上10:55 - 11:45分
案發地點:#荃灣 青山公路145號對出 或千色店正門附近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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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10月18日 星期一】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16]
[2021.10.1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9:30
👤王(24)🛑已還押逾3個月 #申請保釋 (#20210701禮賓府 縱火)
🏛高 等 法 院14樓36庭
👨🏻⚖️李運騰法官
🕝14:30
👤曾(28)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20200430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8月13日被判處監禁8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於2021年8月23日獲批暫保釋外出數週,案件押後至同年9月20日再訊,當日獲准繼續保釋外出。)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11名被告(16-29) #審訊 [1/25] (#1006灣仔 暴動 9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譚得志(47)🛑已還押逾11個月 #續審 [4/5] (#20200524銅鑼灣 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 發表煽動文字; #批評政府言論 5項發表煽動文字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20200117大埔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發表煽動文字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 -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鄧少雄裁判官
🕤09:30
👤施(28) #進度報告 (#1118中環 在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審訊前認罪,於2020年10月22日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14:30
👥謝,何,孟,陳,程(20-35) #提堂 (#0811太古 非法集結)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09:30
👤李志宏/前沙田區議員 #續審 [8/2] (#20200524灣仔 在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7庭
👨🏻⚖️黃雅茵裁判官
🕤09:30
👥關,徐,何(27-41)🛑三位已還押逾22個月 #提訊日 (#1214屯門 製造爆炸品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14:30
👤趙(21) 🔥#判刑 (#20201001銅鑼灣 指明期間內,在指明公眾地方須佩戴口罩 阻礙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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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崔美霞裁判官
🕒15:00
👥王🛑已還押14日 🔥#判刑 (#1111沙田 非法集結)
- - - - - - - - - - - - - -
*****
#不是聲援
09:30 區域法院第三十庭 🐶警司龍少泉(55) 2項欺詐罪 #騙取政府銀行貸款
(20:40更新)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16]
[2021.10.1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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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9:30
👤王(24)🛑已還押逾3個月 #申請保釋 (#20210701禮賓府 縱火)
🏛高 等 法 院14樓36庭
👨🏻⚖️李運騰法官
🕝14:30
👤曾(28)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20200430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8月13日被判處監禁8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於2021年8月23日獲批暫保釋外出數週,案件押後至同年9月20日再訊,當日獲准繼續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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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11名被告(16-29) #審訊 [1/25] (#1006灣仔 暴動 9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譚得志(47)🛑已還押逾11個月 #續審 [4/5] (#20200524銅鑼灣 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 發表煽動文字; #批評政府言論 5項發表煽動文字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20200117大埔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發表煽動文字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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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鄧少雄裁判官
🕤09:30
👤施(28) #進度報告 (#1118中環 在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審訊前認罪,於2020年10月22日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14:30
👥謝,何,孟,陳,程(20-35) #提堂 (#0811太古 非法集結)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09:30
👤李志宏/前沙田區議員 #續審 [8/2] (#20200524灣仔 在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7庭
👨🏻⚖️黃雅茵裁判官
🕤09:30
👥關,徐,何(27-41)🛑三位已還押逾22個月 #提訊日 (#1214屯門 製造爆炸品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14:30
👤趙(21) 🔥#判刑 (#20201001銅鑼灣 指明期間內,在指明公眾地方須佩戴口罩 阻礙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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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崔美霞裁判官
🕒15:00
👥王🛑已還押14日 🔥#判刑 (#1111沙田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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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區域法院第三十庭 🐶警司龍少泉(55) 2項欺詐罪 #騙取政府銀行貸款
(20:40更新)
【2021101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2206北角 |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 - - - - - - - - - - - - - - -
⚠️ 如有拘捕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1101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2206北角 |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 - - - - - - - - - - - - - - -
⚠️ 如有拘捕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1101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暴動
⚠️要案發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麻煩大家share去唔同平台
編號:#EVI065
案發日期:2019年9月29日
案發時間: 04:30 - 05:10 PM
案發地點:#金鐘 夏愨道
需要影片:手足於夏愨道被控暴動,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金鐘道一帶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如果你當時在場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案發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麻煩大家share去唔同平台
編號:#EVI065
案發日期:2019年9月29日
案發時間: 04:30 - 05:10 PM
案發地點:#金鐘 夏愨道
需要影片:手足於夏愨道被控暴動,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金鐘道一帶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如果你當時在場請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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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上訴⚠️手足需要事件早期影片(網上只有中期影片)
⚠️事發時有多位人士拍攝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020
案發日期:2019年12月7日
案發時間:大約12:00 - 01:00 pm
案發地點:#銅鑼灣 地鐡站
如果你當時在場請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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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有多位人士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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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020
案發日期:2019年12月7日
案發時間:大約12:00 - 01:00 pm
案發地點:#銅鑼灣 地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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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11月審前覆核⚠️手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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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5
案發日期: 2019年8月25日
案發時間:晚上10:55 - 11:45分
案發地點:#荃灣 青山公路145號對出 或千色店正門附近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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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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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5
案發日期: 2019年8月25日
案發時間:晚上10:55 - 11:45分
案發地點:#荃灣 青山公路145號對出 或千色店正門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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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18日 星期一】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16] [2021.10.1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09:30 👤王(24)🛑已還押逾3個月 #申請保釋 (#20210701禮賓府 縱火) 🏛高 等 法 院14樓36庭…
【#上庭總結 - 10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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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
👥王(20) #判刑 (#1111沙田 非法集結)
👉🏻【直播台】判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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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趙(21) #判刑 (#20201001銅鑼灣 違反口罩令 阻礙公職人員)
👉🏻【直播台】審訊前承認第1項控罪,判罰款$8,000‼️
第2項控罪則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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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
👤曾/網媒記者(28)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20200430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8月13日被判處監禁8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於2021年8月23日獲批暫保釋外出數週,案件押後至同年9月20日再訊,當日獲准繼續保釋外出。)
👉🏻【直播台】保釋申請被拒,須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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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
👤王(24) #申請保釋 (#20210701禮賓府 縱火)
👉🏻【直播台】保釋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至11月30日再訊‼️
——————————————————
🌟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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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
👥王(20) #判刑 (#1111沙田 非法集結)
👉🏻【直播台】判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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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趙(21) #判刑 (#20201001銅鑼灣 違反口罩令 阻礙公職人員)
👉🏻【直播台】審訊前承認第1項控罪,判罰款$8,000‼️
第2項控罪則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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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
👤曾/網媒記者(28)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20200430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8月13日被判處監禁8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於2021年8月23日獲批暫保釋外出數週,案件押後至同年9月20日再訊,當日獲准繼續保釋外出。)
👉🏻【直播台】保釋申請被拒,須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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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
👤王(24) #申請保釋 (#20210701禮賓府 縱火)
👉🏻【直播台】保釋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至11月30日再訊‼️
——————————————————
🌟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11月開審⚠️手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需要被捕時的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30
案發日期:2019年12月1日
案發時間:晚上11:30-11:45
案發地點:#旺角 彌敦道豉油街交界
需要影片:被捕經過的任何一切與以上時間有關的所有相片與影片或/及任何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需要被捕時的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30
案發日期:2019年12月1日
案發時間:晚上11:30-11:45
案發地點:#旺角 彌敦道豉油街交界
需要影片:被捕經過的任何一切與以上時間有關的所有相片與影片或/及任何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上庭聲援 - 10月19日 星期二】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18]
[2021.10.1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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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10樓22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張慧玲法官
👨🏻⚖️李運騰法官
🕝14:30
👥陳,曾,*,黃(16-19) #宣布判決理由 (#1013葵芳 刑事毀壞;四人在答辯時認罪,陳、曾、黃於2021年3月10日各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則被判處24個月感化令,律政司司長不服刑罰明顯過輕提出覆核申請。申請於2021年9月15日獲批,四人於同年10月6日被判入更生中心。)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答辯人亦無需出庭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10:30
👤劉(23) #不服定罪上訴 (#0729元朗 管有攻擊性武器;審訊後罪成,於2020年8月14日被判處監禁6星期,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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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14:30
👥11名被告(16-29) #續審 [2/25] (#1006灣仔 暴動 9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劉,曾(55) #提訊 (#20200604旺角 非法集結)
👤張,鍾(25-32)🛑張已還押3個月 #提訊 (#1006深水埗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蒙面)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譚得志(47)🛑已還押逾11個月 #續審 [5/5] (#20200524銅鑼灣 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 發表煽動文字; #批評政府言論 5項發表煽動文字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20200117大埔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發表煽動文字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劉,符,高,陳,許(18-21)🛑五人已還押逾1個月 🔥#判刑 (#1111中大 暴動 5項蒙面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7樓13庭 ( 區 域 法 院 )
👨🏻⚖️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伍(26)🛑已還押14個月 #續審 [12/5]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 2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 串謀煽惑他人犯縱火罪 5項煽惑他人犯縱火罪 串謀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 9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 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 2項煽惑他人製造炸藥 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串謀煽惑他人犯暴動罪 串謀煽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10:30
👤李志宏/前沙田區議員 #續審 [9/2] (#20200524灣仔 在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香淑嫻裁判官
🕝14:30
👥鄧,蔡(16-25) 🔥#判刑 🛑兩人已還押15日 (#1031深水埗 無牌管有槍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馮(30) #續審 [6/3] (#20201115秀茂坪 襲警 管有攻擊性武器 明知地誤導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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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4:30
👤張(25) #提堂 (#網上言行 3項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 - - - - - - - - - - - - -
🏛屯 門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王詩麗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黃(36)🛑已還押9日 #提堂 (#20211008八鄉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管有違禁武器)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10:00 高等法院第十四庭
👤吳 #小額錢債審裁處上訴案件 (#0612金鐘 警方無理驅散和平集會並發射催淚彈,申索人因吸入催淚煙而受到精神困擾,現向警方索償。)
14: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戴耀廷,葉劍青,石守正(50-57)🛑戴耀廷因另案服刑中 #提訊 (#2016雷動計劃 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
(21:15更新)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18]
[2021.10.1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10樓22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張慧玲法官
👨🏻⚖️李運騰法官
🕝14:30
👥陳,曾,*,黃(16-19) #宣布判決理由 (#1013葵芳 刑事毀壞;四人在答辯時認罪,陳、曾、黃於2021年3月10日各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則被判處24個月感化令,律政司司長不服刑罰明顯過輕提出覆核申請。申請於2021年9月15日獲批,四人於同年10月6日被判入更生中心。)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答辯人亦無需出庭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10:30
👤劉(23) #不服定罪上訴 (#0729元朗 管有攻擊性武器;審訊後罪成,於2020年8月14日被判處監禁6星期,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14:30
👥11名被告(16-29) #續審 [2/25] (#1006灣仔 暴動 9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劉,曾(55) #提訊 (#20200604旺角 非法集結)
👤張,鍾(25-32)🛑張已還押3個月 #提訊 (#1006深水埗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蒙面)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譚得志(47)🛑已還押逾11個月 #續審 [5/5] (#20200524銅鑼灣 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 發表煽動文字; #批評政府言論 5項發表煽動文字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20200117大埔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發表煽動文字 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劉,符,高,陳,許(18-21)🛑五人已還押逾1個月 🔥#判刑 (#1111中大 暴動 5項蒙面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7樓13庭 ( 區 域 法 院 )
👨🏻⚖️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伍(26)🛑已還押14個月 #續審 [12/5] (#網上言論 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 2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 串謀煽惑他人犯縱火罪 5項煽惑他人犯縱火罪 串謀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 9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 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 2項煽惑他人製造炸藥 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串謀煽惑他人犯暴動罪 串謀煽惑他人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10:30
👤李志宏/前沙田區議員 #續審 [9/2] (#20200524灣仔 在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 - - - - - - - - - - - - -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香淑嫻裁判官
🕝14:30
👥鄧,蔡(16-25) 🔥#判刑 🛑兩人已還押15日 (#1031深水埗 無牌管有槍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馮(30) #續審 [6/3] (#20201115秀茂坪 襲警 管有攻擊性武器 明知地誤導警員)
- - - - - - - - - - - - - -
🏛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4:30
👤張(25) #提堂 (#網上言行 3項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 - - - - - - - - - - - - -
🏛屯 門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王詩麗署理主任裁判官
🕤09:30
👤黃(36)🛑已還押9日 #提堂 (#20211008八鄉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管有違禁武器)
- - - - - - - - - - - - - -
*****
#其他案件
10:00 高等法院第十四庭
👤吳 #小額錢債審裁處上訴案件 (#0612金鐘 警方無理驅散和平集會並發射催淚彈,申索人因吸入催淚煙而受到精神困擾,現向警方索償。)
14:3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戴耀廷,葉劍青,石守正(50-57)🛑戴耀廷因另案服刑中 #提訊 (#2016雷動計劃 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
(21:15更新)
【2021101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1700粉嶺 |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 - - - - - - - - - - - - - - -
⚠️ 如有拘捕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1101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1700粉嶺 |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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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1101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11月答辯⚠️手足被控暴動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 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055
案發日期:2019年10月1日
案發時間: 2:00 - 5:15 PM
案發地點:#尖沙咀 警署到油麻地彌敦道488號之間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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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055
案發日期:201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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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被控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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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36
案發日期:2020年1月8日
案發時間:晚上09:00 - 11:00
案發地點:#將軍澳 尚德邨廣明苑空地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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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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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6
案發日期:2020年1月8日
案發時間:晚上09:00 - 11:00
案發地點:#將軍澳 尚德邨廣明苑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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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暫代區院)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判刑
👥劉,符,高,陳,許(18-21) #1111中大
🛑眾被告已還押超過1個月🛑
控罪1:#暴動罪
五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參與暴動。
控罪2: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1劉(2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防毒面罩連過濾器。#蒙面法
控罪3: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2符(2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圍巾及半面式防毒面罩。
控罪4: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3高(2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頭套及半面式防毒面罩。
控罪5: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4陳(18)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眼罩、頭套及半面式防毒面罩。
控罪5: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5許(21)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眼罩及圍巾。
控罪7:管有 #攻擊性武器 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A2符(21)被控於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藏有一支螺絲批及一個金屬鎚頭不連手柄。
控罪8: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A5許(20)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藏有一把扳手(士巴拿)。
裁決理由: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7774
=============
進一步求情:
A2及A5代表大律師指A2決定不需要法律代表,自行抗辯。法庭確認A2同意決定。
📌A1求情:
辯方指被告同意報告內容,有關他在現場出現的因由,他與感化官說出庭上的版本是因怕自相矛盾,他事實上感到後悔及尊重法庭判決。
辯方指本案與DCCC362/2020有相似地方,但將兩案比較的話,A1是較年輕,本案沒有證據指他留在現場多久,沒有警員受傷,沒有證據指他曾擲磚和汽油彈,他即使被制服仍沒有激烈掙扎。
被告即使身子弱,但喜愛廚藝,以往也曾擔任義工,他未來希望前往法國進修。
辯方指被告受氣氛影響犯案,雖然曾有輕生的念頭,但在親友的支持下決定面對人生,繼續研究廚藝貢獻香港,因此他重犯機會的低,他亦願意接受刑期。
📌A2求情:
A2明白報告內容,她希望在庭上讀出一份求情信。
內容指她無意向法庭請求減刑,她並不後悔犯案,她並不認同法例,尤其是人民不認同的法律,暴動罪本身是不合理的控罪,條文模糊不清,但上級法院就此更訂下全新定義令更多人入罪。
政府使用法律規範人民,法庭不關注社會撕裂的成因,即使有人認罪,不代表他們認同法庭,她自己已經不信任法庭,因為法庭已不接受異見者。
📌A3求情:
辯方指A3明白報告內容,他尊重法院裁決。
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本案沒有證據指被告有使用暴力,沒有證據指他安排和帶領示威者,沒有證據指他參與前線示威,他當時也沒有帶攻擊性武器。
一系列求情信指被告關心別人,他做事會先考慮別人,過往曾擔任義工,與家人過着簡單和諧的生活。他用心經營校內劇社,個人的成績不錯,他亦有參與不同課外活動,上進努力,貢獻社會。朋友們指他是有勇氣,溫柔,和會保護他人的人,即使他面前本案,他沒有向朋友展示負面情緒,甚至倒過來安慰他們。
辯方指被告以往本質良好,他未來希望繼續服務社群,經營社企協助老人家,監禁並不會影響他服務社會的心。
📌A4求情:
辯方指被告擔憂本案為家人及關心自己的人帶來壓力,可見他雖是青年但較其他青年心智成熟。
辯方指A4明白及同意報告,被告來自良好家庭,是真誠的基督徒,他過往有良好的成績,但本案對A4影響重大,本案令他患有抑壓症,令成績下跌,使他只能暫時停學。即使如此,親友和學校仍然支持他,教授指學校可能可以對他作特別安排。
辯方指被告過往沒有案底,還押及本案已為他帶來教訓,雖然他堅持清白,但感化官指他是有思想的人。辯方指他為了不再令家人傷心,日後會小心行事,可見重犯機會低。
📌A5求情:
辯方指A5同意及明白報告內容。辯方指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出身自良好家庭,努力工作和完成學業。
=============
本案判刑:
控罪1量刑起點:監禁4年9個月 (A2是監禁4年11個月)
控罪2至6量刑起點:監禁3個月
控罪7至8量刑起點:監禁6個月
A1劉(21)總刑罰:監禁4年9個月
A2符(21)總刑罰:監禁4年11個月
A3高(21)總刑罰:監禁4年9個月
A4陳(18)總刑罰:監禁4年9個月
A5許(21)總刑罰:監禁4年9個月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判刑
👥劉,符,高,陳,許(18-21) #1111中大
🛑眾被告已還押超過1個月🛑
控罪1:#暴動罪
五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參與暴動。
控罪2: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1劉(2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防毒面罩連過濾器。#蒙面法
控罪3: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2符(2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圍巾及半面式防毒面罩。
控罪4: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3高(21)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頭套及半面式防毒面罩。
控罪5: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4陳(18)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眼罩、頭套及半面式防毒面罩。
控罪5:在⾝處非法集結中使⽤蒙⾯物品
A5許(21)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眼罩及圍巾。
控罪7:管有 #攻擊性武器 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A2符(21)被控於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藏有一支螺絲批及一個金屬鎚頭不連手柄。
控罪8: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A5許(20)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附近二號橋及環迴東路的一帶藏有一把扳手(士巴拿)。
裁決理由: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7774
=============
進一步求情:
A2及A5代表大律師指A2決定不需要法律代表,自行抗辯。法庭確認A2同意決定。
📌A1求情:
辯方指被告同意報告內容,有關他在現場出現的因由,他與感化官說出庭上的版本是因怕自相矛盾,他事實上感到後悔及尊重法庭判決。
辯方指本案與DCCC362/2020有相似地方,但將兩案比較的話,A1是較年輕,本案沒有證據指他留在現場多久,沒有警員受傷,沒有證據指他曾擲磚和汽油彈,他即使被制服仍沒有激烈掙扎。
被告即使身子弱,但喜愛廚藝,以往也曾擔任義工,他未來希望前往法國進修。
辯方指被告受氣氛影響犯案,雖然曾有輕生的念頭,但在親友的支持下決定面對人生,繼續研究廚藝貢獻香港,因此他重犯機會的低,他亦願意接受刑期。
📌A2求情:
A2明白報告內容,她希望在庭上讀出一份求情信。
內容指她無意向法庭請求減刑,她並不後悔犯案,她並不認同法例,尤其是人民不認同的法律,暴動罪本身是不合理的控罪,條文模糊不清,但上級法院就此更訂下全新定義令更多人入罪。
政府使用法律規範人民,法庭不關注社會撕裂的成因,即使有人認罪,不代表他們認同法庭,她自己已經不信任法庭,因為法庭已不接受異見者。
📌A3求情:
辯方指A3明白報告內容,他尊重法院裁決。
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本案沒有證據指被告有使用暴力,沒有證據指他安排和帶領示威者,沒有證據指他參與前線示威,他當時也沒有帶攻擊性武器。
一系列求情信指被告關心別人,他做事會先考慮別人,過往曾擔任義工,與家人過着簡單和諧的生活。他用心經營校內劇社,個人的成績不錯,他亦有參與不同課外活動,上進努力,貢獻社會。朋友們指他是有勇氣,溫柔,和會保護他人的人,即使他面前本案,他沒有向朋友展示負面情緒,甚至倒過來安慰他們。
辯方指被告以往本質良好,他未來希望繼續服務社群,經營社企協助老人家,監禁並不會影響他服務社會的心。
📌A4求情:
辯方指被告擔憂本案為家人及關心自己的人帶來壓力,可見他雖是青年但較其他青年心智成熟。
辯方指A4明白及同意報告,被告來自良好家庭,是真誠的基督徒,他過往有良好的成績,但本案對A4影響重大,本案令他患有抑壓症,令成績下跌,使他只能暫時停學。即使如此,親友和學校仍然支持他,教授指學校可能可以對他作特別安排。
辯方指被告過往沒有案底,還押及本案已為他帶來教訓,雖然他堅持清白,但感化官指他是有思想的人。辯方指他為了不再令家人傷心,日後會小心行事,可見重犯機會低。
📌A5求情:
辯方指A5同意及明白報告內容。辯方指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出身自良好家庭,努力工作和完成學業。
=============
本案判刑:
控罪1量刑起點:監禁4年9個月 (A2是監禁4年11個月)
控罪2至6量刑起點:監禁3個月
控罪7至8量刑起點:監禁6個月
A1劉(21)總刑罰:監禁4年9個月
A2符(21)總刑罰:監禁4年11個月
A3高(21)總刑罰:監禁4年9個月
A4陳(18)總刑罰:監禁4年9個月
A5許(21)總刑罰:監禁4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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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罪名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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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4
案發日期:2020 年 5 月16日
案發時間:01:50 - 02:15pm
案發地點:#將軍澳 坑口東港城2樓任何位置
需要影片:案發時前後及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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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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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4
案發日期:2020 年 5 月16日
案發時間:01:50 - 02:15pm
案發地點:#將軍澳 坑口東港城2樓任何位置
需要影片:案發時前後及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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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19日 星期二】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18] [2021.10.1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10樓22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張慧玲法官 👨🏻⚖️李運騰法官 🕝14:30 👥陳,曾,*,黃(16…
【#上庭總結 - 10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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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劉,符,高,陳,許(18-21) #判刑 (#1111中大 暴動 5項蒙面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直播台】符(23) 判囚4年11個月‼️
劉(22),高(23),陳(20),許(22) 4人各判囚4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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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鄧,蔡(16-25) #判刑 (#1031深水埗 無牌管有槍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直播台】蔡(25) 判囚7個月‼️
鄧(16) 則須繼續還押至11月2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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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張,鍾(25-32) #提訊 (#1006深水埗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蒙面)
👉🏻【直播台】張(32) 擬承認暴動罪及蒙面罪,須繼續還押至2022年2月27日再訊‼️
鍾(25) 則續保釋至2022年4月1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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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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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劉,符,高,陳,許(18-21) #判刑 (#1111中大 暴動 5項蒙面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直播台】符(23) 判囚4年11個月‼️
劉(22),高(23),陳(20),許(22) 4人各判囚4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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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鄧,蔡(16-25) #判刑 (#1031深水埗 無牌管有槍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直播台】蔡(25) 判囚7個月‼️
鄧(16) 則須繼續還押至11月2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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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張,鍾(25-32) #提訊 (#1006深水埗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蒙面)
👉🏻【直播台】張(32) 擬承認暴動罪及蒙面罪,須繼續還押至2022年2月27日再訊‼️
鍾(25) 則續保釋至2022年4月1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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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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