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關注組
#銅鑼灣 2211 #崇光百貨 門外 1名警員未知原因受傷 1名男子被制服 ⚠️2233更新⚠️ 現場消息指1名男子被制服後失去知覺 送上救護車 ⚠️2345更新⚠️ 被捕男士於晚上11時20分離世。 Source: Now新聞台 #RIP
#石硤尾
0020 #石硤尾街 #美禧樓 地下
4軍裝帶走1名黑衫男子及1名女童上EU #AM6332 SSPO 2/3 未知是否被捕
Source: 獴能救港哨兵Channel
⚠️0031更新⚠️
剛才被帶上EU之男子及女童 由5名軍裝帶入 #美柏樓
Source: 獴能救港哨兵Channel
⚠️0037更新⚠️
美柏樓保安員證實 該黑衫男子係美柏樓住戶 較早前報警求助 沒有被捕
Source: 獴能救港哨兵Channel
⚠️0059更新⚠️
另一藍衫男被帶上救護車 #A391 一軍裝跟車
Source: 獴能救港哨兵Channel
⚠️0311更新⚠️
美柏樓保安員指案件為家庭糾紛 藍衫男與案件相關
0020 #石硤尾街 #美禧樓 地下
4軍裝帶走1名黑衫男子及1名女童上EU #AM6332 SSPO 2/3 未知是否被捕
Source: 獴能救港哨兵Channel
⚠️0031更新⚠️
剛才被帶上EU之男子及女童 由5名軍裝帶入 #美柏樓
Source: 獴能救港哨兵Channel
⚠️0037更新⚠️
美柏樓保安員證實 該黑衫男子係美柏樓住戶 較早前報警求助 沒有被捕
Source: 獴能救港哨兵Channel
⚠️0059更新⚠️
另一藍衫男被帶上救護車 #A391 一軍裝跟車
Source: 獴能救港哨兵Channel
⚠️0311更新⚠️
美柏樓保安員指案件為家庭糾紛 藍衫男與案件相關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東涌區議員王進洋:今早被警拘捕 被指涉商業罪案
【立場新聞】東涌區議員王進洋今日(2 日)早上在 facebook 發文,指警方今早在其寓所拘捕他,會被帶回北大嶼山警署接受調查,「暫時透露指不是牽涉刑事罪行,有可能屬於商業罪案」。
《立場》正向警方查詢,有待回覆。據了解,警方早上接報王進洋寓所,有人發生爭執。軍裝警員到場後,檢查在場人士的身份證,發現王進洋早前涉及另一宗案件,被指沒有為僱員供強積金,正被法庭通緝,於是將他拘捕,稍後會帶上法庭應訊。(全文)
#20210702新聞
【立場新聞】東涌區議員王進洋今日(2 日)早上在 facebook 發文,指警方今早在其寓所拘捕他,會被帶回北大嶼山警署接受調查,「暫時透露指不是牽涉刑事罪行,有可能屬於商業罪案」。
《立場》正向警方查詢,有待回覆。據了解,警方早上接報王進洋寓所,有人發生爭執。軍裝警員到場後,檢查在場人士的身份證,發現王進洋早前涉及另一宗案件,被指沒有為僱員供強積金,正被法庭通緝,於是將他拘捕,稍後會帶上法庭應訊。(全文)
#20210702新聞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禮賓府遭投擲易燃物 O記調查後拘縱火狂徒
【東方日報】昨日(1日)凌晨有人到中區禮賓府附近投擲多瓶易燃物,引起火警,幸無人受傷。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經深入調查後,據悉於今日(2日)迅速破案,拘捕一名男子,亦到其位於馬鞍山的住所進行搜索。(原文)
#20210702新聞
【東方日報】昨日(1日)凌晨有人到中區禮賓府附近投擲多瓶易燃物,引起火警,幸無人受傷。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經深入調查後,據悉於今日(2日)迅速破案,拘捕一名男子,亦到其位於馬鞍山的住所進行搜索。(原文)
#20210702新聞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謝沈智慧法官 #判刑
👤盧(23) #20200611西貢
🛑已還押逾12個月🛑
控罪:管有 #爆炸品
被告被控2020年6月11日,在西貢萬宜水庫東壩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一個金屬管,內藏約45克爆炸品。
案情及求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330
==============
法庭留意到在背景報告中,被告表示不知道物件是爆炸品,以為是火機。所以就此詢問控辯雙方的回應,並質疑辯方是否能繼續代表被告。
法庭引用HKSAR v. Chan Chi Ho Lincoln FACC18/2018案,指出若被告人在報告中提及有機會可判處無罪的內容,該認罪答辯可能不被接納。
辯方表示被告人會撤回陳述,被告人承認他知道本案物品是爆炸品,但不知道當中成份。
辯方指出被告已知悉及同意報告的內容。
判刑:
量刑起點:60個月監禁
被告人認罪獲1/3刑罰扣減。
結果:40個月監禁
#謝沈智慧法官 #判刑
👤盧(23) #20200611西貢
🛑已還押逾12個月🛑
控罪:管有 #爆炸品
被告被控2020年6月11日,在西貢萬宜水庫東壩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一個金屬管,內藏約45克爆炸品。
案情及求情: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6330
==============
法庭留意到在背景報告中,被告表示不知道物件是爆炸品,以為是火機。所以就此詢問控辯雙方的回應,並質疑辯方是否能繼續代表被告。
法庭引用HKSAR v. Chan Chi Ho Lincoln FACC18/2018案,指出若被告人在報告中提及有機會可判處無罪的內容,該認罪答辯可能不被接納。
辯方表示被告人會撤回陳述,被告人承認他知道本案物品是爆炸品,但不知道當中成份。
辯方指出被告已知悉及同意報告的內容。
判刑:
量刑起點:60個月監禁
被告人認罪獲1/3刑罰扣減。
結果:40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