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3月28日 星期一】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覧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04] [2022年3月份聲援預告] [2022.03.2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14樓36庭 👨🏻⚖️李運騰法官 🕙10:00 👤譚(23)🛑服刑中 #宣布判決 (#1112上水 非法集結;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9月29日被判處12個月監禁。) - - - - - - - - - - - - - - 🏛區…
【#上庭聲援 - 03月29日 星期二】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覧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04]
[2022年3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3.28]
[2022.03.2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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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李運騰法官
🕙10:00
👤蔡(20)🛑已還押逾6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20210505將軍澳 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入屋犯法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作非法用途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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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張,林,廖,李,易,李,朱,潘(19-61) #續審 [5/30] (#1118佐敦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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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件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梁國雄🛑因另案服刑中 #裁決 (#201611月立法會 藐視;原審裁判官於2018年裁定控罪條文不適用於立法會議員,故被判無罪。律政司司長不服裁決並上訴至高院,其後被裁定上訴得直,案件需發還重審。梁國雄就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敗訴。)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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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04]
[2022年3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3.28]
[2022.03.2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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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李運騰法官
🕙10:00
👤蔡(20)🛑已還押逾6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20210505將軍澳 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入屋犯法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作非法用途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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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張,林,廖,李,易,李,朱,潘(19-61) #續審 [5/30] (#1118佐敦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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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梁國雄🛑因另案服刑中 #裁決 (#201611月立法會 藐視;原審裁判官於2018年裁定控罪條文不適用於立法會議員,故被判無罪。律政司司長不服裁決並上訴至高院,其後被裁定上訴得直,案件需發還重審。梁國雄就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敗訴。)
【2022032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1501石塘咀 |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 - - - - - - - - - - - - - - -
⚠️ 如有拘捕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2032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1501石塘咀 |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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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2032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暴動、管有攻擊性武器
⚠️需要事發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017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案發時間:11:00 pm - 12:00 am
案發地點:#油麻地 A2出口對出彌敦道
需要視頻:被捕前後的所有影片(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需要事發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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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017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案發時間:11:00 pm - 12:00 am
案發地點:#油麻地 A2出口對出彌敦道
需要視頻:被捕前後的所有影片(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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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暴動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048
案發日期:2019年8月29日
案發時間:晚上 放映會後
案發地點:#深水埗 欽洲街與基隆街交街行人路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如果你當時在場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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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048
案發日期:2019年8月29日
案發時間:晚上 放映會後
案發地點:#深水埗 欽洲街與基隆街交街行人路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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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非法集結
⚠️尋被截查的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060
案發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案發時間:10:10- 10:30 PM
案發地點:#屯門 建生輕鐵站及建生商場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如果你當時在場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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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被截查的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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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060
案發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案發時間:10:10- 10:30 PM
案發地點:#屯門 建生輕鐵站及建生商場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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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3月29日 星期二】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覧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04] [2022年3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3.28] [2022.03.2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李運騰法官 🕙10:00 👤蔡(20)🛑已還押逾6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20210505將軍澳 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入屋犯法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作非法用途…
【#上庭總結 - 03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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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梁國雄(66) #裁決 #判刑 (#201611月立法會 藐視;原審裁判官於2018年裁定控罪條文不適用於立法會議員,故被判無罪。律政司司長不服裁決並上訴至高院,其後被裁定上訴得直,案件需發還重審。梁國雄就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敗訴。)
👉🏻【直播台】罪名成立,判囚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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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
👤蔡(20)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20210505將軍澳 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入屋犯法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作非法用途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直播台】撤回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待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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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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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梁國雄(66) #裁決 #判刑 (#201611月立法會 藐視;原審裁判官於2018年裁定控罪條文不適用於立法會議員,故被判無罪。律政司司長不服裁決並上訴至高院,其後被裁定上訴得直,案件需發還重審。梁國雄就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敗訴。)
👉🏻【直播台】罪名成立,判囚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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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
👤蔡(20)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20210505將軍澳 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入屋犯法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作非法用途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直播台】撤回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待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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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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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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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4月審前覆核⚠️手足被控暴動
⚠️要案發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麻煩大家share去唔同平台
編號:#EVI065
案發日期:2019年9月29日
案發時間: 04:30 - 05:10 PM
案發地點:#金鐘 夏愨道
需要影片:手足於夏愨道被控暴動,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金鐘道一帶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如果你當時在場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案發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麻煩大家share去唔同平台
編號:#EVI065
案發日期:2019年9月29日
案發時間: 04:30 - 05:10 PM
案發地點:#金鐘 夏愨道
需要影片:手足於夏愨道被控暴動,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金鐘道一帶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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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10.1灣仔衝突|警重新拘捕13人當中12人被控暴動 明天提堂
【頭條日報】2019年10月1日多處出現示威,大批示威者下午於灣仔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聚集進行非法集結,期間多處有堵路、縱火、向警員投擲雜物、破壞公眾設施及阻塞通道等行為。警方就事件於上址拘捕57名示威者,涉嫌「非法集結」。被捕人其後拒保候查,獲暫時䆁放。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於今日(29日)重新拘捕其中1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0至54歲,當中12人被控「暴動」,另1人被控「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13人中,部份人士被加控「無牌管有彈藥」、「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件將於明日(30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原文)
#20220329新聞 #新案件 #1001灣仔
【頭條日報】2019年10月1日多處出現示威,大批示威者下午於灣仔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聚集進行非法集結,期間多處有堵路、縱火、向警員投擲雜物、破壞公眾設施及阻塞通道等行為。警方就事件於上址拘捕57名示威者,涉嫌「非法集結」。被捕人其後拒保候查,獲暫時䆁放。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於今日(29日)重新拘捕其中1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0至54歲,當中12人被控「暴動」,另1人被控「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13人中,部份人士被加控「無牌管有彈藥」、「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件將於明日(30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原文)
#20220329新聞 #新案件 #1001灣仔
【#上庭聲援 - 03月30日 星期三】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覧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04]
[2022年3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3.29]
[2022.03.2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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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張,林,廖,李,易,李,朱,潘(19-61) #續審 [6/30] (#1118佐敦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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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葉啓亮裁判官
🕤09:30 🕝14:30
👥13名男子 #新案件 (#1001灣仔 暴動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無牌管有彈藥 阻差辦公 管有攻擊性武器 拒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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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聲援
10:00 高等法院第廿四庭 🐶龍少泉 2項欺詐 #呃房貸
(09:50更新)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覧表]
[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04]
[2022年3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3.29]
[2022.03.2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張,林,廖,李,易,李,朱,潘(19-61) #續審 [6/30] (#1118佐敦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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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葉啓亮裁判官
👥13名男子 #新案件 (#1001灣仔 暴動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無牌管有彈藥 阻差辦公 管有攻擊性武器 拒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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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0:00 高等法院第廿四庭 🐶龍少泉 2項欺詐 #呃房貸
(09:50更新)
【20220330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 - - - - - - - - - - - - - - -
⚠️ 如有拘捕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2032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 - - - - - - - - - - - - - - -
⚠️ 如有拘捕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2032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非法集結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078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案發時間:08:15
案發地點:#尖沙咀 科學館廣場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如果你當時在場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078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案發時間:08:15
案發地點:#尖沙咀 科學館廣場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如果你當時在場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罪名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34
案發日期:2020 年 5 月16日
案發時間:01:50 - 02:15pm
案發地點:#將軍澳 坑口東港城2樓任何位置
需要影片:案發時前後及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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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4
案發日期:2020 年 5 月16日
案發時間:01:50 - 02:15pm
案發地點:#將軍澳 坑口東港城2樓任何位置
需要影片:案發時前後及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葉啓亮裁判官
#1001灣仔 #暴動
#新案件☀️
D1蔡 D2丁
控罪:
1)暴動 (D1&D2)
兩人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香港菲林明道至杜老志道一段的軒尼詩道參與暴動。
2)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2)
D2 被控於同月同日在香港軒尼詩道319號鋪對出,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1719。
———————————————
控方申請今日毋須答辯,會押後等待預備文件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
案件押後至5月24日 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作轉介文件,期間各人批准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5000
-每星期報到1次
-不准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不論是否過期
-居於報住地址,更改須在廿四小時前通知
-不可接觸控方證人
#葉啓亮裁判官
#1001灣仔 #暴動
#新案件☀️
D1蔡 D2丁
控罪:
1)暴動 (D1&D2)
兩人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香港菲林明道至杜老志道一段的軒尼詩道參與暴動。
2)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2)
D2 被控於同月同日在香港軒尼詩道319號鋪對出,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1719。
———————————————
控方申請今日毋須答辯,會押後等待預備文件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
案件押後至5月24日 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作轉介文件,期間各人批准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5000
-每星期報到1次
-不准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不論是否過期
-居於報住地址,更改須在廿四小時前通知
-不可接觸控方證人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葉啓亮裁判官
#1001灣仔 #暴動
#新案件☀️
👥D1:譚 D2:梁 D3:蘇D4:
高D5:李 D6:司徒D7:盧D8:胡 D9:袁 D10:梁D11:蔡
控罪:
1)暴動 (D1-D10)
11人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香港金鐘道、軒尼詩道、皇后大道東及莊士敦道參與暴動。
2)無牌管有彈藥 (D1)
D1被控於同月同日在皇后大道東聯發街交界,非持有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而管有該等彈藥,即4顆38毫米已使用的催淚彈彈殼。
3)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D2被控於同月同日,在香港皇后大道東83號鋪對出,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8173
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D4)
D4 被控於同月同日,在皇后大道東128號鋪對出,管有一枝雷射筆
5)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7)
D7被控於同月同日,在皇后大道東船街交界,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給或設立的適當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1部無線通訊機。
6)無牌管有彈藥 (D9)
D9被控於同月同日在莊士敦道機利臣街交界,非持有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而管有該等彈藥,即3顆已使用的橡膠子彈彈殼。
7)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10)
D10被控於同月同日,在莊士敦道機利臣街交界,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給或設立的適當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1部無線通訊機。
8)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11)
D11 被控於同月同日,在香港盧押道23號外,保管1套六角匙,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毀壞或摧毀他人的財產。
背景
2019年10月1日,大批示威者於灣仔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聚集,期間多處有堵路、縱火、有人向警員投擲雜物等,警方以涉嫌參與非法集結拘捕57人,被捕人其後「踢保」。事隔兩年半警方在2022年3月29日重新拘捕其中13人。
—————————————-
控方申請今日毋須答辯,會押後等待預備文件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
案件押後至6月21日 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作轉介文件,期間各人批准保釋條件如下✅
⏺(D1-D11條件,但不包括D7)
-現金5000
-每星期報到1次
-不准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不論是否過期
-居於報住地址,更改須在廿四小時前通知
-不可接觸控方證人
⏺D7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30000
-父親人事現金擔保10000
-每天報到1次
-遵守宵禁令0000-0600
-不准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不論是否過期
-居於父親住所地址及提供自已居所及聯絡地址,更改須在廿四小時前通知。
-不可接觸控方證人
#葉啓亮裁判官
#1001灣仔 #暴動
#新案件☀️
👥D1:譚 D2:梁 D3:蘇D4:
高D5:李 D6:司徒D7:盧D8:胡 D9:袁 D10:梁D11:蔡
控罪:
1)暴動 (D1-D10)
11人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香港金鐘道、軒尼詩道、皇后大道東及莊士敦道參與暴動。
2)無牌管有彈藥 (D1)
D1被控於同月同日在皇后大道東聯發街交界,非持有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而管有該等彈藥,即4顆38毫米已使用的催淚彈彈殼。
3)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D2被控於同月同日,在香港皇后大道東83號鋪對出,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8173
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D4)
D4 被控於同月同日,在皇后大道東128號鋪對出,管有一枝雷射筆
5)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7)
D7被控於同月同日,在皇后大道東船街交界,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給或設立的適當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1部無線通訊機。
6)無牌管有彈藥 (D9)
D9被控於同月同日在莊士敦道機利臣街交界,非持有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而管有該等彈藥,即3顆已使用的橡膠子彈彈殼。
7)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D10)
D10被控於同月同日,在莊士敦道機利臣街交界,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給或設立的適當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1部無線通訊機。
8)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11)
D11 被控於同月同日,在香港盧押道23號外,保管1套六角匙,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毀壞或摧毀他人的財產。
背景
2019年10月1日,大批示威者於灣仔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聚集,期間多處有堵路、縱火、有人向警員投擲雜物等,警方以涉嫌參與非法集結拘捕57人,被捕人其後「踢保」。事隔兩年半警方在2022年3月29日重新拘捕其中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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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申請今日毋須答辯,會押後等待預備文件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
案件押後至6月21日 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作轉介文件,期間各人批准保釋條件如下✅
⏺(D1-D11條件,但不包括D7)
-現金5000
-每星期報到1次
-不准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不論是否過期
-居於報住地址,更改須在廿四小時前通知
-不可接觸控方證人
⏺D7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30000
-父親人事現金擔保10000
-每天報到1次
-遵守宵禁令0000-0600
-不准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不論是否過期
-居於父親住所地址及提供自已居所及聯絡地址,更改須在廿四小時前通知。
-不可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