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1月開審⚠️手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35
案發日期: 2019年8月25日
案發時間:晚上10:55 - 11:45分
案發地點:#荃灣 青山公路145號對出 或千色店正門附近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35
案發日期: 2019年8月25日
案發時間:晚上10:55 - 11:45分
案發地點:#荃灣 青山公路145號對出 或千色店正門附近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上庭聲援 - 01月15日 星期六】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10.27]
[上庭總結2021.01.14]
[2022.01.1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陳,陳,江,陳,黃,梁,曾,鄧,詹(17-26)🛑九人已還押19日 #求情 🔥#判刑 (#1118油麻地 暴動 2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 - - - - - - - - - - - - -
🏛屯 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 - - - - - - - - - - - - -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10.27]
[上庭總結2021.01.14]
[2022.01.1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陳,陳,江,陳,黃,梁,曾,鄧,詹(17-26)🛑九人已還押19日 #求情 🔥#判刑 (#1118油麻地 暴動 2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 - - - - - - - - - - - -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 - - - - - - - - - - - -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 - - - - - - - - - - - - -
🏛屯 門 裁 判 法 院
‼️沒有已知手足案件
- - - - - - - - - - - - - -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涉網上發放煽惑殺警及縱火言論 警控2男1女煽惑罪 下周五提堂
【香港01】去年7月警方拘捕3男1女,涉嫌分別於社交平台,發放煽惑他人殺警、向警察建築物縱火等言論。警方今日(14日)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控以其中一名20歲女子一項「煽惑他人犯意圖傷人」,兩名分別34及36歲男子各一項「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案件將於1月2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去年7月4日分別在天水圍及沙田拘捕一名20歲女子及一名26歲男子,警方指兩人於去年7月2日分別在兩個不同的社交平台,發放煽惑他人殺警、向警察建築物縱火的言論。據了解,有關社交平台分別是連登討論區及Telegram。警方隨後再於7月5日及9日,再拘捕兩名分別34歲及36歲男子,分別涉嫌「煽惑他人犯意圖傷人」及「煽動意圖」等罪。(原文)
#20220114新聞 #新案件 #網上言論
【香港01】去年7月警方拘捕3男1女,涉嫌分別於社交平台,發放煽惑他人殺警、向警察建築物縱火等言論。警方今日(14日)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控以其中一名20歲女子一項「煽惑他人犯意圖傷人」,兩名分別34及36歲男子各一項「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案件將於1月2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去年7月4日分別在天水圍及沙田拘捕一名20歲女子及一名26歲男子,警方指兩人於去年7月2日分別在兩個不同的社交平台,發放煽惑他人殺警、向警察建築物縱火的言論。據了解,有關社交平台分別是連登討論區及Telegram。警方隨後再於7月5日及9日,再拘捕兩名分別34歲及36歲男子,分別涉嫌「煽惑他人犯意圖傷人」及「煽動意圖」等罪。(原文)
#20220114新聞 #新案件 #網上言論
【2022011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1830何文田 | 2015屯門 |
有跟進:2053金鐘 |
非被捕:
非社運:
- - - - - - - - - - - - - - - -
⚠️ 如有拘捕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2011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1830何文田 | 2015屯門 |
有跟進:2053金鐘 |
非被捕:
非社運:
- - - - - - - - - - - - - - - -
⚠️ 如有拘捕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2011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已開審⚠️要圖中影片
⚠️手足被控暴動等罪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43
案發日期: 2019年10月1日
案發時間:下午04:00-05:00
案發地點:#油麻地
需要影片:圖中影片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手足被控暴動等罪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43
案發日期: 2019年10月1日
案發時間:下午04:00-05:00
案發地點:#油麻地
需要影片:圖中影片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罪名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34
案發日期:2020 年 5 月16日
案發時間:01:50 - 02:15pm
案發地點:#將軍澳 坑口東港城2樓任何位置
需要影片:案發時前後及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34
案發日期:2020 年 5 月16日
案發時間:01:50 - 02:15pm
案發地點:#將軍澳 坑口東港城2樓任何位置
需要影片:案發時前後及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故意阻差辦公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40
案發日期:2020年1月27日
案發時間:晚上11:30左右
案發地點:#旺角 上海街近山東街朗豪坊對出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40
案發日期:2020年1月27日
案發時間:晚上11:30左右
案發地點:#旺角 上海街近山東街朗豪坊對出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求情 #判刑
👥陳,陳,江,陳,黃,梁,曾,鄧,詹(17-26)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所有被吿已還押19天🛑
控罪1:#暴動罪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2:管有 #攻擊性武器 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A6梁(22)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管有一把剪刀及一罐打火機燃料,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罪3: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A9詹(25)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管有一支六角匙及一支士巴拿,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
判刑理由:
背景:
所有被告否認控罪受審,法庭在審訊後裁定他們所有罪名成立。在判刑前,法庭先為未滿21歲的A1和A4索取教導所報告,讓法庭有多一個判刑選項可以考慮。
案情:
📌背景:
2019年11月18日,有示威者要前往警方圍堵的理工大學,警察在九龍加士居道近佐敦道交界設立防線,阻止示威者向東前往理工大學。
📌示威者的作為:
同日約13:00時,一些示威者由彌敦道走入加士居道的東西行車線,向東前進,看來要往理工大學。他們時而向警方防線進逼,時而停下和警察對峙。東行線一些示威者向前面的警察投擲磚頭和燃燒彈;西行線一些示威者攜有攻擊性武器,即金屬棒和燃燒彈,有示威者嘗試點燃手上的燃燒彈,但不成功。
📌所有被告被捕的經過:
特別戰術小隊(俗稱速龍小隊)當時登上兩部警察小巴,快速前駛百多米。停車後警員迅速下車,越過東行線及路中花槽到西行線,於西行線馬路及行人路分別捉着所有被告。
警察追捕時,所有被告和其他人正向著彌敦道方向逃走,其中有人被警察捉著時抗拒掙扎。各人都是在拔萃女書院外那段加士居道的西行線馬路或行人路被捕,他們被捕時都穿著深色或黑色衣服,也穿戴或管有一些裝備,例如頭盔、護目鏡/泳鏡/潛水鏡、防毒面罩和手套等。
法庭的裁斷:
法庭認為所有被告是知悉現場正出現暴動,且是有備前往;他們在當時選擇留在暴動現場是為了壯大聲威,鼓勵及支持暴動者恃人多勢眾行事,甚至是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他們亦不會是從其他地方走至被捕位置,肯定是從集結中逃走。
當中A4拍攝到在暴動現場中;而A7逃跑時則手持未燃燒的燃燒彈。
法庭認為所有被告帶備防護裝備抵達現場,是為了參與示威時使用;而A6和A9帶備涉案工具包括剪刀、打火機燃料、六角匙和一支士巴拿,是用作非法用途。
裁決理由書: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9118
量刑考慮:
針對控罪1暴動罪,法庭考慮本案的情況作後,認為合適的起點為監禁3年6個月,A4和A7是監禁3年8個月,進一步考慮求情後可減為監禁3年2個月,而A4和A7是監禁3年4個月。
*案例參考:CACC130/2017、CACC113/2018和CACC164/2018
針對控罪2和3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法庭量刑時考慮了物品的性質及其潛在風險後,認為合適的起點為監禁3個月,刑罰會與控罪1部分分期執行。
本案判刑:
只面對控罪1的A2,A3,A5和A8要面對之刑期是監禁3年2個月,A7是監禁3年4個月。
至於還要各自面對控罪2和3的A6和A9,他們要面對之刑期是監禁3年4個月。
至於較年青的A1和A4,法庭認為教導所是相稱的刑罰,法庭判令他們進入教導所。
#林偉權法官 #求情 #判刑
👥陳,陳,江,陳,黃,梁,曾,鄧,詹(17-26)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所有被吿已還押19天🛑
控罪1:#暴動罪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2:管有 #攻擊性武器 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A6梁(22)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管有一把剪刀及一罐打火機燃料,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罪3: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A9詹(25)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管有一支六角匙及一支士巴拿,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
判刑理由:
背景:
所有被告否認控罪受審,法庭在審訊後裁定他們所有罪名成立。在判刑前,法庭先為未滿21歲的A1和A4索取教導所報告,讓法庭有多一個判刑選項可以考慮。
案情:
📌背景:
2019年11月18日,有示威者要前往警方圍堵的理工大學,警察在九龍加士居道近佐敦道交界設立防線,阻止示威者向東前往理工大學。
📌示威者的作為:
同日約13:00時,一些示威者由彌敦道走入加士居道的東西行車線,向東前進,看來要往理工大學。他們時而向警方防線進逼,時而停下和警察對峙。東行線一些示威者向前面的警察投擲磚頭和燃燒彈;西行線一些示威者攜有攻擊性武器,即金屬棒和燃燒彈,有示威者嘗試點燃手上的燃燒彈,但不成功。
📌所有被告被捕的經過:
特別戰術小隊(俗稱速龍小隊)當時登上兩部警察小巴,快速前駛百多米。停車後警員迅速下車,越過東行線及路中花槽到西行線,於西行線馬路及行人路分別捉着所有被告。
警察追捕時,所有被告和其他人正向著彌敦道方向逃走,其中有人被警察捉著時抗拒掙扎。各人都是在拔萃女書院外那段加士居道的西行線馬路或行人路被捕,他們被捕時都穿著深色或黑色衣服,也穿戴或管有一些裝備,例如頭盔、護目鏡/泳鏡/潛水鏡、防毒面罩和手套等。
法庭的裁斷:
法庭認為所有被告是知悉現場正出現暴動,且是有備前往;他們在當時選擇留在暴動現場是為了壯大聲威,鼓勵及支持暴動者恃人多勢眾行事,甚至是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他們亦不會是從其他地方走至被捕位置,肯定是從集結中逃走。
當中A4拍攝到在暴動現場中;而A7逃跑時則手持未燃燒的燃燒彈。
法庭認為所有被告帶備防護裝備抵達現場,是為了參與示威時使用;而A6和A9帶備涉案工具包括剪刀、打火機燃料、六角匙和一支士巴拿,是用作非法用途。
裁決理由書:
https://t.me/youarenotalonehk_live/19118
量刑考慮:
針對控罪1暴動罪,法庭考慮本案的情況作後,認為合適的起點為監禁3年6個月,A4和A7是監禁3年8個月,進一步考慮求情後可減為監禁3年2個月,而A4和A7是監禁3年4個月。
*案例參考:CACC130/2017、CACC113/2018和CACC164/2018
針對控罪2和3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法庭量刑時考慮了物品的性質及其潛在風險後,認為合適的起點為監禁3個月,刑罰會與控罪1部分分期執行。
本案判刑:
只面對控罪1的A2,A3,A5和A8要面對之刑期是監禁3年2個月,A7是監禁3年4個月。
至於還要各自面對控罪2和3的A6和A9,他們要面對之刑期是監禁3年4個月。
至於較年青的A1和A4,法庭認為教導所是相稱的刑罰,法庭判令他們進入教導所。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1月15日 星期六】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10.27] [上庭總結2021.01.14] [2022.01.1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陳,陳,江,陳,黃,梁,曾,鄧,詹(17-26)🛑九人已還押19日 #求情 🔥#判刑 (#1118油麻地 暴動 2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上庭總結 - 01月15日 星期六】
——————————————————
🏛區 域 法 院
👥陳,陳,江,陳,黃,梁,曾,鄧,詹(17-26) #求情 #判刑 (#1118油麻地 暴動 2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直播台】D1陳(18),D4陳(17) 2人判入教導所‼️
D2陳(26),江(25),黃(20),鄧(22) 4人各判囚3年2個月‼️
梁(22),曾(23),詹(25) 3人各判囚3年4個月‼️
——————————————————
🌟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
——————————————————
🏛區 域 法 院
👥陳,陳,江,陳,黃,梁,曾,鄧,詹(17-26) #求情 #判刑 (#1118油麻地 暴動 2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直播台】D1陳(18),D4陳(17) 2人判入教導所‼️
D2陳(26),江(25),黃(20),鄧(22) 4人各判囚3年2個月‼️
梁(22),曾(23),詹(25) 3人各判囚3年4個月‼️
——————————————————
🌟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2月審前覆核⚠️手足被控非法集結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41
案發日期:2019年8月11日
案發時間:晚上10:45分
案發地點:#太古 站C出口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41
案發日期:2019年8月11日
案發時間:晚上10:45分
案發地點:#太古 站C出口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2022011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1205屯門 | 2000黃埔 |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 - - - - - - - - - - - - - - -
⚠️ 如有拘捕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2011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1205屯門 | 2000黃埔 |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 - - - - - - - - - - - - - - -
⚠️ 如有拘捕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2011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需要蘋果日報、香港電台及立場新聞直播backup影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如你有任何日期地點嘅影片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如你有任何日期地點嘅影片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暴動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 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055
案發日期:2019年10月1日
案發時間: 2:00 - 5:15 PM
案發地點:#尖沙咀 警署到油麻地彌敦道488號之間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 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055
案發日期:2019年10月1日
案發時間: 2:00 - 5:15 PM
案發地點:#尖沙咀 警署到油麻地彌敦道488號之間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要影片/相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42
案發日期:2019年12月24日
案發時間:晚上7:30至7:50pm
案發地點:#旺角 朗豪坊中庭 及 火車頭越南餐室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要影片/相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42
案發日期:2019年12月24日
案發時間:晚上7:30至7:50pm
案發地點:#旺角 朗豪坊中庭 及 火車頭越南餐室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