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關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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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26日 星期二】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25] [2021.10.2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李運騰法官 🕞15:30 👥兩名被告🛑兩人已還押1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上庭總結 - 10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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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陳皓桓(25) #提堂 (#0915香港島 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直播台】承認控罪,判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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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甘,倪,區,黃,倪,丁(18-44) #提訊 (#20200330跑馬地 #20200526灣仔 縱火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串謀妨害司法公正 等)
👉🏻直播台】甘(44) 擬承認2項縱火罪,續保釋至2022年6月12日再訊‼️
其餘5人亦續保釋至同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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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
👥兩名被告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直播台】2人保釋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至11月3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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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凌,柯,何(18-20) #裁決 (#1007黃埔 非法集結)
👉🏻直播台】3人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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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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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暴動、管有攻擊性武器
⚠️需要事發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017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案發時間:11:00 pm - 12:00 am
案發地點:#油麻地 A2出口對出彌敦道
需要視頻:被捕前後的所有影片(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上庭聲援 - 10月27日 星期三】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26
2021.10.2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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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11名被告(16-29) #續審 [8/25] (#1006灣仔 暴動 9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0
👤葉(24) #裁決 (#1116旺角 暴動 蒙面)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李慶年法官
🕒15:00
👤蔡(60) #續審 [3/4] (#網上言論 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練錦鴻法官
🕙10:00
👤賴(27) #續審 [3/5] (#0714沙田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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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14:30
👤吳(22)🛑已還押17日 🔥#判刑 (#0921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鄧少雄裁判官
🕤09:30
👥關,李,劉,*,梁,任,張(14-55) #裁決 (#20200101銅鑼灣 5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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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2庭
👩🏻‍⚖️陳慧敏裁判官
🕤09:30
👤曾(40) #續審 [4/1] (#20201031太子 阻差辦公)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林(21) #審訊 [1/3] (#20200413葵涌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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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7更新)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法援改革】行政署長:措施符合基本法 大律師公會:憂影響法庭作正確判決

【立場新聞】政府建議修改法援制度,包括刑事案由法援署署長指派律師,律師接民事、司法覆核法援案設限額等;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26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行政署長鄭鍾偉指,法援制度從不存在由申請人指定律師;《基本法》第 35 條所指,香港居民有權選擇律師不是絕對權利,建議符合《基本法》,且今次屬行政措施改動,不需要大量諮詢,由於社會迫切關注,完全贊成修改要「心急做」。

鄭鍾偉指,政府檢討法援制度,是回應社會、立法會議員提出要避免濫用法援的意見。對於《基本法》35 條訂明,香港居民有權選擇律師,他回應指《基本法》所指不是絕對權利,法援署署長有責任施加合理限制,香港居民可自行聘請律師,或尋求法援,「權利唔係話指明或確保有關人士必定獲得佢心儀、佢所揀選的律師,依點要清楚」。他強調法援制度本來就不存在由申請人指定律師,法援署考慮委派律師予受助人,必定以申請人利益為前題,委任合適的律師,而法援作為公帑資助,署長有責任確保得以善用。

鄭鍾偉指,今次提出的建議只是行政措施,不是改動法援政策,亦不涉及修例。他同意「委派律師」的措拖會對業界有影響,但指出刑事案律師決定權從來都在法援署長手上,社會迫切關注期望當局要盡快處理,所以他不認為需要大量諮詢。

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指,原則上歡迎建議,可以確保大律師更公平地分配法援工作,提升程序透明度。而大律師公會的另一代表大律師馬嘉駿則指,司法覆核案件答辯人多為政府一方,若大律師接司法覆核案件設限額,申請人可能找不到較資深的大律師代表,獲委派的大律師資歷可能與政府一方有落差,呈交上法庭的論據、論點質素可能有差距,擔心會影響法庭作出正確判決。他亦要求政府更清晰交代,法援申請人如未經法援署同意增聘義務性質律師會被取消法援的建議下,法援署同意義務增聘的準則。(全文

#20211026新聞
【2021102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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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拘捕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1102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還押中🛑被控暴動、傷人17等4罪
⚠️需要事發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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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044
案發日期:2019年9月22日
案發時間:00:36 - 00:50 AM
案發地點:#元朗 輕鐵站康樂路附近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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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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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065
案發日期:2019年9月29日
案發時間: 04:30 - 05:10 PM
案發地點:#金鐘 夏愨道
需要影片:手足於夏愨道被控暴動,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金鐘道一帶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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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裁決
👤葉(24) #1116旺角 (原案A1)

控罪1:#暴動罪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6日,在彌敦道與山東街交界連同與*(15)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2: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6日,在彌敦道與山東街交界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1個口罩。#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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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裁決:

法庭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案,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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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048
案發日期:2019年8月29日
案發時間:晚上 放映會後
案發地點:#深水埗 欽洲街與基隆街交街行人路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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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27日 星期三】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26] [2021.10.2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11名被告(16-29) #續審 [8/25] (#1006灣仔 暴動 9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上庭總結 - 10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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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吳(22) #判刑 (#0921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
👉🏻直播台】判囚1年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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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曾(40) #裁決 #判刑 (#20201031太子 阻差辦公)
👉🏻直播台】罪名成立,判囚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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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
👥關,李,劉,*,梁,任,張(14-39) #裁決 (#20200101銅鑼灣 5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直播台】關(31),*(14),梁(24),任(25),張(22) 5人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判刑‼️
除張(22) 續保釋外,其餘4人須還押待訊‼️
李(39),劉(20) 2人全部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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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葉(24) #裁決 (#1116旺角 暴動 蒙面)
👉🏻直播台】全部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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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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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十一月一日起進入法院大樓人士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
***************

  因應最新的公共衞生情況和政府的防疫措施,司法機構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公布,由十一月一日(星期一)起,所有人士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程式)掃描場地的二維碼,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屬指定類別的獲豁免人士除外。

  新安排下,十二歲以下和六十五歲或以上的人士,以及使用程式有困難的殘疾人士,在進入法院大樓時可獲豁免使用程式。

  經過平衡公共衞生和確保市民可向法庭尋求公義的需要後,司法機構亦會豁免身上沒有智能電話但當天必須到有關法院大樓辦理法庭事務的人士使用程式。此類獲豁免人士分別為法庭程序的與訟雙方和他們的親屬、證人、法律執業者和在相關程序中有出庭發言權的人士,以及陪審員。

  所有獲豁免人士如欲進入法院大樓而不使用程式,必須在指定紀錄表格上登記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首四位數字或字母、聯絡電話,以及到訪法院大樓的日期和時間,並列明獲豁免的原因。他們亦須聲明所提供的資料正確、完整和真實,並向司法機構人員展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作核實。有關紀錄表格將上載司法機構網頁,並會於所有法院大樓提供。上述安排難免會為獲豁免人士在進入法院大樓時帶來延誤,尤其當法庭聆訊涉及大量法庭使用者。

  為確保法院大樓內所有法庭使用者的公共衞生安全,司法機構呼籲所有法庭使用者(包括獲豁免人士)盡量使用程式,以更方便快捷地進入法院大樓。

  由於查核沒有使用程式而須進入法院大樓人士的個人資料需時,該些法庭使用者應提早到達大樓,尤其於早上或午飯後的繁忙時段。法庭使用者在進入有關法院大樓處理法庭事務時,應依從司法機構人員的指示。

政府新聞公報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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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078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案發時間:08:15
案發地點:#尖沙咀 科學館廣場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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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上庭聲援 - 10月28日 星期四】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10.27
2021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27
2021.10.2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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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11名被告(16-29) #續審 [9/25] (#1006灣仔 暴動 9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曾(21) #提訊 (#1118油麻地 暴動)
👤呂(23)🛑已還押逾13個月 #提訊 (#20200924粉嶺 #港區國安法 無牌管有槍械 管有攻擊性武器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張,郭,杜林,容/前港大學生會成員(18-20)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港區國安法 #港大學生會 宣揚恐怖主義 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李慶年法官
🕙10:00
👤蔡(60) #續審 [4/4] (#網上言論 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謝(23)🛑已還押逾1個月 🔥#判刑 (#0824觀塘 暴動)
👤周(26) #續審 [6/7] (#0824觀塘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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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6樓1庭
👨🏻‍⚖️鄧少雄裁判官
🕤09:30
👤黃(20) #進度報告 (#20200221銅鑼灣 在公眾地方打鬥;答辯時認罪,於2020年11月6日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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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4:30
👤陳(29) #答辯 (#20200126旺角 襲警)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1 0 樓 1 3 庭
👨🏻‍⚖️鄭念慈裁判官
🕤09:30
👤劉(22) #續審 [2/1] (#0811深水埗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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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黃士翔裁判官
🕤09:30
👤林(30) #進度報告 (#1001深水埗 管有攻擊性武器;開審前認罪,於2020年11月11日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14:30
👥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36-71)🛑李,何因另案服刑中,鄒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林(21) #審訊 [2/3] (#20200413葵涌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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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劉淑嫻裁判官
🕤09:30
👤王婆婆 #審訊 [1/1] (#20210122將軍澳 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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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戴(19) 🔥#判刑 (#0924沙田 刑事毀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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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門 裁 判 法 院3樓2庭
👩🏻‍⚖️水佳麗裁判官
🕤09:30
👤謝(28) #申請 (#0915屯門 普通襲擊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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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4:30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丁,文,錢寶芬/人民力量成員 #裁決 (#20200829藍田 違反限聚令)

#不是聲援
09:30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721元朗白衣暴徒💩程偉明(63)
【2021102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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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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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060
案發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案發時間:10:10- 10:30 PM
案發地點:#屯門 建生輕鐵站及建生商場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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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17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案發時間:晚上6:00後
案發地點:#油麻地 #佐敦 #旺角 一帶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街坊市民路過食花生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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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被控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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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01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案發時間:凌晨5點
案發地點:#理工大學 A core對出暢運道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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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暫代區院)
#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824觀塘 #判刑 #暴動

🙍🏻‍♂️A2謝(23)
🛑已還押逾一個月🛑

控罪:
(1) 暴動 [A2]
被控於2019年8月24日,在牛頭角警署附近參與暴動。
* A2承認控罪1,另一控罪襲擊警務人員罪獲存檔法庭
====
控方:#馬藻玉大律師
辯方:#藍凱欣大律師

🔴判刑結果
即時監禁27個月

📌 判刑理由
#0824觀塘 本來是一場合法遊行。許官重覆看過控方所交的CCTV片段,同意一如辯方所指,現場環境和平有序,僅得數十人在警署附近設立路障,或者有人向佈防的警員投擲磚塊,但現場人士繼續和平遊行。下午約4時突然見有畜聾小隊從街口衝出,現場才變得混亂,其中PW2任意追捕示威者並隨意鎖定D2, 在迫近時PW2才被竹枝襲擊,在拘捕後才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

許官指警方的驅散行動是突然間,之後才發生上述暴力事件。影片中見不到D2有其他行為,不屬大規模行動及主謀角色,許官多接納辯方的陳詞,接納是程度較低的暴動案件。

許官指現場在警方進行拘捕前,僅得疏落的人群投擲雜物,直至警方突然進行拘捕行動前,「情節未發展到暴動來形容,D2參與只得一分鐘」,為考慮「公平公正的情況,不應考慮汽油彈性質,但考慮襲警元素」,所以基準是40個月,認罪後得1/4扣減,又因品格良好而減3個月,故判即時監禁27個月。

📌 #求情 陳詞
第二被告現年25歲,年幼時隨家人來港,在職業訓練局讀文憑課程,一直兼顧家中要務。品格善良,獲鄰居謝女士賞識及邀請他加入教育機構工作。藍大律師早前又呈交多封求情信,力證第二被告品格良好。

藍大律師指被告不是使用暴力行為之一的人,只是警方追捕某不知名男子時,在人群中拘捕了本案被告。本案被告本來只是參與合法遊行,本身示威環境沒有暴動成份,在第二被告被制服後才有人使用汽油彈。同時,第二被告只是在拘捕時撞到警方左前臂一下,其參與時間短促。

藍續稱該日遊行是獲警方批准,不是預謀的暴動性質。現場只有20人設立路障,他們都是即興使用現場所撿起的物品,當中僅10人用暴力行為,當中不包括第二被告。雖然有示威者向警方防線投擲磚頭等雜物,但對60米外的防線沒有構成大影響。暴動時間在遊行期間發生,附近交通早已封鎖,同時暴動所發生的時間僅得40分鐘,故所涉及影響的時間範圍不大,沒有對公眾仲造成滋擾。

藍大律師又指控方沒法證明當日有任何財物/生命損失傷命,所謂「襲警」只是警方在推進期間,第二被告不小心碰到警方的左前臂。

藍大律師指出本案的嚴重程度屬同類較低,又是初犯及坦白認罪,望輕判。

按:手足有精神,多親友

*詳細判刑理由書稍後時間將上載至司法機關網站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28日 星期四】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10.27] [2021年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27] [2021.10.2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11名被告(16-29) #續審 [9/25] (#1006灣仔…
#上庭總結 - 10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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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謝(23) #判刑 (#0824觀塘 暴動)
👉🏻直播台】判囚2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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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呂(23) #提訊 (#20200924粉嶺 #港區國安法 無牌管有槍械 管有攻擊性武器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直播台】擬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續還押至2022年2月25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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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
👥丁,文,錢寶芬/人民力量成員(33-60) #裁決 (#20200829藍田 違反限聚令)
👉🏻直播台】3人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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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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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11月上訴聆訊⚠️手足需要事件早期影片(網上只有中期影片)
⚠️事發時有多位人士拍攝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020
案發日期:2019年12月7日
案發時間:大約12:00 - 01:00 pm
案發地點:#銅鑼灣 地鐡站

如果你當時在場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上庭聲援 - 10月29日 星期五】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20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10.27
202110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10.28
2021.10.28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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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14樓36庭
👨🏻‍⚖️李運騰法官
🕑14:15
👤李(20)🛑服刑中 #宣布判決理由 (#1006旺角 拒捕;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3月4日被判處8星期監禁。其後不服裁決提出定罪上訴,申請於2021年10月21日被拒,需即時服刑。)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申請人亦無需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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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11名被告(16-29) #續審 [10/25] (#1006灣仔 暴動 9項蒙面 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李俊文法官
🕤09:30
👤鄭(19)🛑已還押15日 🔥#判刑 (#1006深水埗 有意圖而縱火)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14:30(不設旁聽)
👤蕭(32)🛑已還押逾19個月 #審訊前覆核 (#網上言論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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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7庭
👩🏻‍⚖️黃雅茵裁判官
🕝14:30
👤葉錦龍/前中西區區議員 #續審 [3/2] (#0901西營盤 刑事毀壞 拒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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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梁嘉琪裁判官
🕝14:30
👤錢寶芬/人民力量成員 #裁決 (#20200906旺角 違反限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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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林(21) #續審 [3/3] (#20200413葵涌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香淑嫻裁判官
🕤09:30
👤林(19) 🔥#判刑 (#1111葵涌 刑事毀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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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劉淑嫻裁判官
🕒15:00
👤陳(57)🛑服刑中 #覆核聆訊 (#1013荃灣 非法集結;經審訊後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成,於2021年10月15日被判處4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上訴期間保釋被拒。)

🕞15:30
👤李(32) #裁決 (#1012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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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彭亮廷裁判官
🕤09:30
👤鍾(17) #提堂 (#1103沙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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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0:00 高等法院第一庭 👤黎智英(72)🛑因其他案件服刑中 #案件呈述上訴 (#20170604銅鑼灣 刑事恐嚇;經審訊後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司長不服裁決提出上訴。)

(21:14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