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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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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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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結業。

「石牆花」苦苦經營了九個月,今天要宣布正式結束了。就算最終被壓碎,但之前換來的時間也是值得的。對不起,我們已盡力了,而這份努力本身就是石牆生花的故事。

雖說見步行步,步步為營,但每一步確實十分沉重。「石牆花」由2020年12月14日遷入荔枝角辦事處開始運作,過程中獲得許多祝福和支持,才能走到今天,真的要多謝上天,多謝香港人,多謝石牆花仝人,多謝自己。

「石牆花」昨天(13/9)起已停止發售「探監物資券」,換言之將不再收取任何有關物資券的收入,而所餘探監物資將盡快分派給所需家屬。「石牆花」會秉承社會工作處理個案的原則,完成結案程序,除此之外將不再向任何人提供服務。而荔枝角辦事處將即日起停止服務,不再對外開放,而社交媒體亦會停止更新。至於公司戶口的餘下財務安排,則從詳計議。

「石牆花」作為一間領有「貿易及輔導服務」商業牌照的有限公司,將會依據法律程序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撤銷註冊及解散,亦會按照勞工法例向現有員工遣散。

我們現階段要專心完成結束工作,並不會接受媒體採訪,請諒。

風雨總有限期,牆內牆外的人,「最緊要人無事」。

石牆花 Wall-fare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還押中🛑被控暴動、傷人17等4罪
⚠️需要事發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麻煩大家share去唔同平台

編號:#EVI044
案發日期:2019年9月22日
案發時間:00:36 - 00:50 AM
案發地點:#元朗 輕鐵站康樂路附近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如果你當時在場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陳廣池法官
#20200820灣仔
#網上起底 #網上言行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孔(25)  🛑已還押逾13個月

控罪:
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
違反普通法並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1) 條予以懲處(最高判刑為監禁7年及罰款)

——————————-
被告認罪‼️
控方讀出案情(此部份詳情後補)。

🐸陳廣池聽畢案情後有以下發言:
📌陳官認為可加控串謀刑事恐嚇罪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

陳官認為控罪不能反映案件嚴重性,起碼要加控串謀刑事恐嚇罪,以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陳官強調以上兩罪最高刑罰唔止7年,認為被告罪行嚴重,其起底的資料包括百多名藝人以及政界人士資料。

📌陳官認為成年都搵唔到內鬼,入境處安檢一定大有問題

陳官大惑不解為何一名文書助理擁有如此大的權限接觸私人紀錄,陳認為「署長做唔出奇,但佢只係助理」,又問「成年都搵唔到內鬼,入境署有無措施防範依啲事」。陳官推理道,「點解職位上唔係咁高嘅人喺入境處可以翻天覆地,證明入境處安檢有好大問題」。

📌陳官對網絡世界好有研究

陳官對網絡世界亦大有研究,指出「問題係案情顯示係大規模串謀,網絡無區域性限制可以去到全世界,電子足跡理論上黎計可永世存在,即使供應商刪咗都可以備份,去到阿富汗都可以睇到」

📌陳官對被告由乖乖女變無間道大惑不解

陳官亦對被告的轉變感到疑惑,「點解一個26歲嘅女仔,親友校長寫到佢乖乖女,但一年內做咗無間道」,指出監禁是唯一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根據起底群組經辦人尋找起底目標,她只是使用其帳戶犯案,沒有使用他人或較高級權限的帳戶犯案。

陳官認為「佢無機會攞到之嘛,唔係佢唔想,如果佢攞到佢都想用」,又反駁辯方指「佢無用高級人員身分進入電腦都不算太差,依個講法喺錯㗎嘛。」

📌陳官認為被告角色較群組營辦人重要

辯方又指,「佢從來唔知依啲人嘅真實身分,但佢無直接公開資料」。陳官又反駁「但佢唔會無知到唔知會發放?」,又話「群組叫佢小心啲,好關懷佢」,認為被告角色較群組營辦人重要,「因為啲料喺佢到嚟」。

📌陳官強調本案為網絡恐怖主義行為、網絡阿爾蓋達行為

陳官又認為辯方呈交的案例不適用於本案,因為案例中的犯罪規模較細以及涉及利益輸送,「但本案喺利用公職身分履行網絡恐怖主義行為」,指「受害人的父母親戚姨媽包括佢所有親人細佬仔全部起曬底,佢對唔對得住自己」。陳官形容此案為網絡阿爾蓋達行為,影響受害人私隱。

📌陳官詳細列出被告之四大背叛!

陳官認為被告至少有四個大背叛:「一!背叛以往香港人基本道德水平,二!背叛佢校長肯被佢留班繼續栽培佢,三!背叛公務員使命,四!背叛入境處對佢嘅信賴」,結論就是會判處阻嚇性刑罰。

📌陳官繼續唔明點解被告變咗人神共憤嘅無間道

陳官又百思不得其解,「26歲女攞女童軍獎項,由不斷進修….,點解2019年變咗人神共憤嘅無間道,就係無任何金錢利益先恐怖,你為咗錢背叛良心都叫有原因」。

陳官最終索取被告背景報告,將案件押後至9月27日下午3點判刑。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郭啟安法官
#1127馬鞍山

A1: 黎(19)
代表大律師:郭憬憲大律師

A2: 趙(17)
代表大律師:鄧子楷大律師

外聘檢控官:陳文慧

控罪:
(1) 管有爆炸品 [A1 A2]
A1 和A2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27日,在校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一個錫紙包載有共約 1/8 粒碗豆大小的三過氧化三丙酮 (TATP) 粉末。

(2) 管有爆炸品 [A1]
A1 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爆炸品,即一個鍚紙包載有4 粒豌豆大小的 TATP 粉末。

(3) 無牌管有彈藥 [A1]
A1 被搜身時發現管有一枚空包彈。

————————————

‼️速報‼️

法庭不接納D1指稱TATP是作「實驗及自學」及P9空包彈是用來裝飾的説法
A1 第一、二、三控罪均罪名成立🔴

法庭接納D2的解釋,相信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錫紙包不是爆炸品
A2 第一控罪 罪名不成立🟢

15:23 D2訟費申請中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9月14日 星期二】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8.03]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9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9.13] [2021.09.13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6樓11庭 👩🏻‍⚖️杜麗冰法官 🕦11:30 👤余慧明 #宣布決定理由 (#港區國安法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庭…
#上庭總結 - 9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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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孔(25)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行 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 18項串謀他人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直播台】承認首項控罪,續還押至9月27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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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黎,趙(17-19) #裁決 (#1127馬鞍山 2項管有爆炸品 無牌管有彈藥)
👉🏻直播台】黎(19) 3項罪名成立,須還押至9月28日判刑‼️
趙(17) 則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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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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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9月29號開審⚠️手足被指將雜物放在鐵路上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請大家幫手spread出去所有平台

編號:#EVI127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20日
案發時間:上午07:00 - 08:30
案發地點:#天水圍 天慈輕鐵站至天湖輕鐵站附近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上庭聲援 - 9月15日 星期三】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8.03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9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9.14
2021.09.1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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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張慧玲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30
👥陳,曾,*,黃(15-18) #覆核申請 (#1013葵芳 刑事毀壞;四人在答辯時認罪,陳、曾、黃於2021年3月10日各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則被判處24個月感化令,律政司司長不服刑罰明顯過輕提出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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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伍,羅,梁(16-22) #續審 [2/10] (#1118尖沙咀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胡雅文法官
🕦11:30
👥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朱凱廸,楊森 🛑何俊仁,陳皓桓,何秀蘭,梁國雄,楊森因另案服刑中;尹兆堅,朱凱迪因另案已還押逾5個月 🔥#判刑 (#20200604維園 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李俊文法官
🕤09:30
👥12名被告(16-24) #續審 [12/25] (#1001黃大仙 暴動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游德康法官
🕤09:30
👤潘(24) #裁決 (#0929銅鑼灣 非法集結)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7樓13庭 ( 區 域 法 院 )
👨🏻‍⚖️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周(26) #續審 [3/7] (#0824觀塘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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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4:30
👥陳,李,廖,鄭(19-29) #答辯 (#1201旺角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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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14:30
👥15名被告(15-31) #提堂 (#20200224葵涌 3項刑事毀壞 3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15:30
👤鄒幸彤(36)🛑已還押5日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鄒幸彤,徐漢光(36-71)🛑兩人已還押5日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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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崔美霞裁判官
🕤09:30
👥*,*,王,梁,侯(15-17) #續審 [8/12] (#20200513沙田 刑事毀壞 拒捕 襲擊意圖防止合法拘捕 阻差辦公 煽惑他人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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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1:00 區域法院第二十庭 🐶郭展昇,韓廷光,梁飛鵬,龐雋詩,林華嘉,莫志成,尹栢詩,陳守業(25-44) 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2項刑事損壞 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3項妨礙司法公正
【2021091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0100大角咀 |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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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拘捕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時間 + 地點 + 相 = 同一句打晒』

2021091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10月答辯⚠️手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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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5
案發日期: 2019年8月25日
案發時間:晚上10:55 - 11:45分
案發地點:#荃灣 青山公路145號對出 或千色店正門附近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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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咀
0100 #塘尾道 59號 近 #晏架街
1白色七人車XJ326_ 停泊在馬路中間 1EU截查車上白衫男司機 其後被捕上EU #AM6169 EUKW 27
Source: 香港.社實 & 波比資訊站
🛑求資訊🛑求詳情🛑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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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4
案發日期:2020 年 5 月16日
案發時間:01:50 - 02:15pm
案發地點:#將軍澳 坑口東港城2樓任何位置
需要影片:案發時前後及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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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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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0
案發日期:2019年12月1日
案發時間:晚上11:30-11:45
案發地點:#旺角 彌敦道豉油街交界
需要影片:被捕經過的任何一切與以上時間有關的所有相片與影片或/及任何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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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9月15日 星期三】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8.03]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年9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9.14] [2021.09.14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 - - - - - - - - - - - - -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張慧玲法官 👨🏻‍⚖️李運騰法官 🕥10:30 👥陳,曾,*,黃(15-18) #覆核申請 (#1013葵芳…
#上庭總結 - 9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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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朱凱廸,楊森 #判刑 (#20200604維園 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資訊部】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 3人各判囚10個月‼️
郭永健,趙恩來 2人各判囚8個月‼️
何秀蘭,梁國雄,朱凱迪,楊森 4人各判囚6個月‼️
張文光,麥海華 2人各判囚8個月,緩刑18個月‼️
梁國華 判囚4個月,緩刑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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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
👤潘(24) #裁決 #判刑 (#0929銅鑼灣 非法集結)
👉🏻直播台】罪名成立,判囚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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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
👥陳,曾,*,黃(15-18) #覆核申請 (#1013葵芳 刑事毀壞;四人在答辯時認罪,陳、曾、黃於2021年3月10日各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15)則被判處24個月感化令,律政司司長不服刑罰明顯過輕提出覆核申請。)
👉🏻直播台】律政司覆核刑期申請獲批,4人須還押至10月7日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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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鄒幸彤(36)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直播台】保釋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待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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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鄒幸彤,徐漢光(36-71)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直播台】保釋申請被拒/撤回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待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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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法庭文字直播台
📌被捕人士資訊部
==========================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還押中🛑被控暴動、傷人17等4罪
⚠️需要事發影片(本人拍攝/網上片)
⚠️麻煩大家share去唔同平台

編號:#EVI044
案發日期:2019年9月22日
案發時間:00:36 - 00:50 AM
案發地點:#元朗 輕鐵站康樂路附近
需要影片:需要任何於上述時間拍攝到的影片 (最好有影片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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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9月16日 星期四】
其他和你寫團 2021.09.15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保釋及出車位置
疫症期間安排
政府最新公告 2021.02.26
20219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1.09.15
2021.09.1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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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10樓22庭
👩🏻‍⚖️張慧玲法官
🕥10:30
👤黃(34) #不服定罪上訴 (#0828上水 管有攻擊性武器;於2020年10月19日被判處監禁8個月,於2021年1月18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杜麗冰法官
🕚11:00
👤陳志全🛑已還押逾6個月 #申請保釋 (#港區國安法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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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李慶年法官
🕝14:30
👤丁(17)🛑已還押23個月 🔥#判刑 (#1015大角咀 串謀製造爆炸品 管有爆炸品)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伍,羅,梁(16-22) #續審 [3/10] (#1118尖沙咀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李志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邱(26)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001荃灣 非法集結)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14:30
👤劉頴匡,范,鄒家成,林(24-27)🛑劉因另案已還押逾6個月 #提訊 (#0701立法會 2項暴動 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 刑事毀壞)
👥林,姜,姜,陳,陳(21-23) #提訊 (#1111理大 串謀參與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李俊文法官
🕤09:30
👥12名被告(16-24) #續審 [13/25] (#1001黃大仙 暴動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7樓13庭 ( 區 域 法 院 )
👨🏻‍⚖️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周(26) #續審 [4/7] (#0824觀塘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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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5樓5庭
👩🏻‍⚖️劉綺雲裁判官
🕞15:30
👥梁,羅,馮,何,郭(22-28) #審前覆核 (#0612金鐘 2項非法集結)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7庭
👨🏻‍⚖️黃雅茵裁判官
🕥10:30
👤歐(28) #審訊 [1/2] (#1111中環 非法集結)

🏛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鄧少雄裁判官
🕤09:30
👥關,李,劉,*,梁,任,張(14-55) #續審 [11/10] (#20200101銅鑼灣 5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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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09:30
👤鄭(19) #進度報告 (#1027尖沙咀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經審訊後罪成,於2020年9月11日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10:30
👤陳(22)🛑已還押15日 #提堂 (#1020佐敦 非法集結 蒙面 公眾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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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09:30
👥劉,黃,陳(21-24) #提堂 (#20200518欣澳 刑事毀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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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崔美霞裁判官
🕤09:30
👥*,*,王,梁,侯(15-17) #續審 [9/12] (#20200513沙田 刑事毀壞 拒捕 襲擊意圖防止合法拘捕 阻差辦公 煽惑他人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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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門 裁 判 法 院6樓7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30
👤馮(18) 🔥#判刑 (#20200721元朗 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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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 嶺 裁 判 法 院7樓5庭
👨🏻‍⚖️陳炳宙裁判官
🕤09:30
👥陳,譚,張(22-23) #裁決 (#1112上水 非法集結 2項蒙面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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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09:30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何惠彬/前元朗天耀區議員 #審前覆核 (#網上言行 企圖刑事恐嚇)
【20210916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求資料:1407黃大仙 |

有跟進:

非被捕:

非社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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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拘捕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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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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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號開審⚠️手足被指將雜物放在鐵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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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27
案發日期:2019年11月20日
案發時間:上午07:00 - 08:30
案發地點:#天水圍 天慈輕鐵站至天湖輕鐵站附近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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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5
案發日期: 2019年8月25日
案發時間:晚上10:55 - 11:45分
案發地點:#荃灣 青山公路145號對出 或千色店正門附近
需要影片:案發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Telegram: @youarenotalonehk_evibot
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搜證部
⚠️手足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罪名
⚠️要影片/目擊者(本人拍攝/網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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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EVI134
案發日期:2020 年 5 月16日
案發時間:01:50 - 02:15pm
案發地點:#將軍澳 坑口東港城2樓任何位置
需要影片:案發時前後及經過的所有影片或/及人證

有影片能提供請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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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oposikshitlah@protonmail.ch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七庭
#李慶年法官
#1015大角咀 #判刑

A2:丁(17) 🛑已還押逾22個月

控罪:
(1) 串謀製造爆炸品 🔴被告已認罪
被控於2019年10月3日至10月15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製造爆炸品,即黑火藥及鋁熱劑

(3) 管有爆炸品 🔴被告已認罪
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爆炸品,即硝酸鉀等化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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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報:
控罪(1)
A2是較次要的角色、量刑起點定為3年3個月,審訊前才認罪扣減五分一刑期,判處31個月監禁。

控罪(2)
A2是較次要的角色、量刑起點定為2年9個月,審訊前才認罪扣減五分一刑期,判處26.4個月監禁,扣除小數點後26個月。

兩項控罪同期執行,判處31個月監禁‼️

A2扣減還押日數,良好行為扣減,今天可以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