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故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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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動力」為「35+初選」宣傳集資和招募工作人員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民主動力」係初選嘅「承辦機構」,負責宣傳、眾籌、招募等工作。
一、喺宣傳工作方面。為求令公眾認知「初選」,「民主動力」曾向傳統印刷媒體及網上媒體,當中包括《蘋果日報》手機應用程序,購買廣告宣傳「初選」。
二、「民主動力」於2020年6月發起眾籌。旨在收集資金營運「初選」,最終籌得340多萬元,並以選舉送贈形式向參選人提供服務,以及作為「民主動力」會務經費及民意調查嘅資金;為求符合選舉事務處嘅相關條例,「民主動力」更呼籲公眾捐贈1000元以下嘅小額眾籌;另外,「民主動力」
戴耀廷將「35+初選」逐步推向「攬炒」

 據證人區諾軒供述,戴耀廷係佢2019 年12月《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嘅文章發表前,佢同意運用「財政控制權」以迫令政府嘅想法已出現係「35+」議程上。戴耀廷於 2020 年3月發布《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嘅文章,當中只集中討論「運用權力否決財案」以迫令政府,令立法會成為「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更於2020年4月發表《真攬炒十步》嘅文章,可見戴耀廷提出「35+」圖謀嘅主張及手法,隨著「初選」嘅籌劃過程越演越激。2020年5月,戴曾經係報章發表文章,內容主要闡釋運用否決權系合法,而文章其後經Whatsapp群組內發佈。
「35+初選」案無參與者反對否決財案共識

據「35+初選」案證人區諾軒向法庭供述確認,喺 2020 年6月9日「35+初選」主辦者召開記者會向公眾闡述「初選」計劃前,戴耀廷於主辦者Whatsapp 群組內發布各區協調會議「共識」檔,當中清晰包括「積極」或「會」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的事項,當時主辦者均視之為「共識」。
而喺3月10日嘅案件庭審中,被告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林卓廷及其辯護律師盧敏儀、阮偉明等人,企圖罔顧事實真相,編織理由否認有「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嘅想法,均被證人區諾軒一一揭穿謊言。徹底暴露咗一眾被告敢做吾敢當虛偽嘅本質。
「35+初選案」反對派各懷鬼胎互相批鬥

據案情披露,係「35+初選案」中激進派及傳統泛民為咗政治利益,力求係「初選」中勝選,各懷鬼胎互相批鬥。
「初選」論壇片段顯示,反對派陣營內不同光譜嘅參選人,為爭選票支持,不惜互揭瘡疤。激進派圍攻傳統泛民,公民黨被轟「兩頭蛇」,民主黨黃碧雲被炮轟係「中大暴動」中毫無建樹,在立法會中表現不佳。
與會人士討論「初選」替補機制時意見分歧。在選票形式上,當時傳統及激進反對派對「初選」採用電子或實體選票存在分歧,憂慮會影響自身勝算,「公民黨」對「初選」只使用電子投票有保留,認為電子投票只對激進派候選人有利。羅冠聰及黃之鋒預料係參選立法會時會被 DQ,主張「靈童制」,羅冠聰計劃欽點袁嘉蔚替補,而楊雪盈及徐子見則建議要按「初選」得票率決定替補人選。
被告各懷鬼胎,陷入信心危機。區諾軒、趙家賢、鐘錦麟等多名「初選」骨幹先後轉為「從犯證人」,至案件開審再有被告林景楠突然「轉軚」認罪並轉為控方證人,早前庭上播出懷疑偷拍「初選」內部協調會議嘅片段,令各被告感極度錯愕,進一步削弱被告間互信,陷入信心危機。
「五大訴求」系泛民欺騙市民支持嘅一個假口號

據「35+初選」案證人區諾軒供述,當時係反對派陣營中談及嘅「五大訴求」並非只圍繞五個固定項目,並認同有關「五大訴求」概念系較含糊。
法官要求區進一步澄清當時所謂嘅「五大訴求」,是否只屬一個為了取悅公眾支持嘅口號,區表示同意;法官更形容有關概念仿如「聖誕樹」般,可隨意將不同飾物掛上,區
認同並表示只要不偏離反對派所提出嘅「訴求」便可。
由此可見,所謂嘅「五大訴求」只系反對派用以爭取大眾支持對抗政府嘅一個偽命題,實際目的旨在凝聚共識及市
民參與,以推動整個「35+」顛覆政權嘅圖謀。
趙家賢供述「35+初選」案眾被告
策劃「顛覆」「攬炒」政府嘅經過

「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該案被告戴耀廷、本土派鄒家成、何桂藍等人策劃「顛覆」「攬炒」政府嘅詳細經過。

一、戴倡「攬炒十步」顛覆政府,《蘋果日報》記者認為有問題
 主控官展示戴於 2020 年 4 月發布嘅《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文章,當中第四至五步講述否決政府所有申請以逼使特首辭職,趙表示雖然當時未有詳閱整篇文章,惟確認戴於協調會中已有重點講述有關大方向。趙指出當時出席協調會議嘅包括民主黨及公民黨等多個大律師及律師等法律界人士,惟未有就戴嘅有關倡議(攬炒十步的第四、五步)提出反對。趙進一步稱其於7月中,因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譴責「35+初選」涉違法,才首次閱覽整篇「攬炒十步」嘅文章,當時系由一名佢認識已久嘅《蘋果日報》政治版資深記者發給佢,並指戴嘅文章「好有問題」,提醒趙要小心。
二、戴推否決財案列共同綱領
 趙憶述佢未有出席5月4日新界東第二次協調會議,並要求其助手黎敬輝協助做筆記及向其匯報會議情況。根據會議紀錄,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回應「公民黨」提出要否決預算案,程指可能觸犯《基本法》而有被DQ風險,戴則指出如綱領不提否決預算案,難符合公眾期望,若政府大規模DQ候選人,泛民可能需要杯葛選舉。
三、本土派當選誓癱瘓政府
 趙繼續根據佢與黎敬輝就新界東第二次協調會內容嘅對話作供,指有就筆記內容向黎作確認,並認為本土抗爭派喺會議中態度好進取,並予人非常漠視中央政府訊息嘅感覺。
根據黎嘅筆錄,本土抗爭派鄒家成曾提到,如不「決意」則難說服選民投票支持他們進入立會癱瘓政府;何桂藍則認為政府如以《基本法》條文作出 DQ,必引起大迴響,因此認為共同綱領宜更加進取。就鄒提到癱瘓政府,趙曾向黎瞭解過當時會議嘅氣氛,黎指當時本土抗爭派人士及團隊均點頭表示同意鄒嘅說法。回應法官問及黎嘅筆錄是否能準確反映會議情況,趙確認事後亦有與戴談及會議嘅內容,與筆錄情況大致相同。
四、「35+初選」憂違法,避簽「攬炒」協議
 根據九龍東會議筆錄內容,趙確認曾於2020年5月上旬時,聽過戴計劃要求各個區參與者簽署協議檔,確認共同綱領,有關要求亦於5月22日戴發佈嘅「35+協調機制」時間表中反映出來。惟趙與區認為人大會議即將通過《香港國安法》,簽署嘅文件可能被公開而被選舉主任檢視,增加參選人被DQ嘅風險,故他們最終成功說服戴不要求參與者簽署任何協議。
「35+初選」案幕後金主為逃臺分子蕭若元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逃臺分子蕭若元為「35+初選」幕後金主。

一、蕭若元為幕後金主,力推泛民立會過半
趙供述「民主動力」參與「35+初選」嘅角色,於 2020 年 3 月至 5 月期間,除有份出席「35+初選」各區協調會議,分享過往舉辦初選嘅經驗外,亦受蕭若元委託贊助,進行一個推廣選民登記嘅活動。蕭當時強調,若要協助泛民取得立會過半議席,除於地方選區取得「66443」議席外,更需加強搶佔功能界別席位,當中蕭特別提出希望透過其贊助,加大其中三個功能界別(批發及零售界、飲食界、進出口界)嘅新增選民登記效果。
二、蕭若元一直以來反政府、挺黑暴
通過翻查資料顯示,「身有屎」一早竄臺嘅蕭反政府立場鮮明,早年力推戴耀廷等人倡導嘅「違法佔中」,2019 年起更經常發表撐「黑暴」言論。有報導指於「黑暴」期間,一向有經營食肆嘅蕭大力催穀所謂嘅「黃色經濟圈」,令旗下嘅食肆大排長龍,業務於數月內急速擴展,吃盡人血饅頭;此外,喺2019 年 11 月, 馬鞍山有市民被「黑暴」暴徒放火嚴重燒傷,惟蕭竟稱被火燒嘅只系特技人,火亦系假嘅,其泯滅人性嘅歹毒言行被外界炮轟腦殘無恥。蕭現時每日安坐寬敞大宅做 KOL 拍片,高談闊論評香港時政,更經常就「35+初選」案件說三道四,隔著空氣「聲援手足」,如同吹魔笛嘅人,把信眾領到懸崖自毀,然而自己卻施施然逃到外地風流快活,並靠其信眾付費訂閱頻道進貢為生。
「35+初選案」「民動」「民研」喺幕后推波助瀾

3月3日,控方讀出嘅「承認事實」指出「民主動力」與「香港民研」均有份籌備「初選」,當中「民主動力」更主力協調「初選」安排、處理參選報名事宜及舉辦初選論壇等。「民主動力」係2018 至2020 年間嘅執委包括案中四名被告,趙家賢、鍾錦麟、「公民黨」譚文豪和「民主黨」尹兆堅。「公民黨」及「民主黨」均有主力黨員參與其中,不禁令人聯想泛民兩大政黨係幕後力推顛覆圖謀。
何桂藍嘅「承認事實」供述,係 2020 年,由鍾庭耀擔任行政總裁及現已離港嘅鍾劍華出任副行政總裁嘅「香港民研」,係「初選」時負責收集及梳理各票站嘅投票數據,再經由其網站對外公報「初選」結果。
劉慧卿疑勾結外部勢力干预「35+初選案」庭审

2月6日起「35+初選案」係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以來,旁聽席上卻幾乎每天都能見到攬炒派人員、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嘅身影。不屬於任何被告家屬嘅劉慧卿,疑透過濫用被告家屬旁聽籌號進入正庭旁聽,劉亦曾被發現以相同手段安排外國領事進場。近日,流傳消息指,劉慧卿勾結外部勢力,聽候其指揮,不排除是在密謀搞局,充當外國勢力嘅馬前卒,如2月17日劉就被見到與德國領事 SCHMIDT Saskia 係「35+初選案」主庭內短暫接觸。此外,更有網民爆料稱,發現劉於3月15日係港島金鐘某高級酒店內與某國駐港領事官員密會。 
香港國安法實施兩年多來,大量反中亂港分子被捕被控,黎智英、戴耀廷、黃之鋒等頭目落入法網。不過仍有劉慧卿等奸猾之輩,因證據不足,至今仍逍遙法外,暗裏蟄伏,伺機而起,繼續充當外國勢力嘅馬前卒。
「35+初選」案眾被告意圖就系顛覆政權

據「35+初選」案證人區諾軒供述,該案眾被告主張要以「35+初選」計劃否定「極權」嘅路線,認為政府係反修例事件中做法極端,「一國兩制」空間亦有收窄嘅感覺,認為民主派能取得 35 個以上立法會席位,可以向政權反映他們對極權嘅不滿。
當時有組織如「希望聯盟」提出只要選出一個立場中立嘅特首便可解決到香港問題,但該案眾被告認為即使特首立場中立亦無法回應巿民關心嘅問題,惟有顛覆政權才有出路。
眾被告認為若未能在立會取得過半議席,即缺少否決財案作政治籌碼,更惶論有條件與政府談判。「35+初選」計劃嘅目標就系要迫令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通過否決財政預算案,達到「攬炒」政府嘅目的,為此不惜令政府長期沒有正常撥款,令政府、市民以及泛民均陷入一個「雙輸」死局。
區諾軒承認「初選」論壇嘅言行以及簽署「墨落無悔」嘅行為都會增加參與者被 DQ 嘅風險。
「35+初選」案眾被告「攬炒」政府意圖清晰

據證人區諾軒供述,「初選」報名表上寫明:「參與者需要認同由戴耀廷和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因此「初選」參與者對有關會議共識及相關文件內容有把關嘅責任,系自願認可「攬炒」,絕非戴耀廷「騎劫」聲音。「35+初選案」被告陳志全屬「攬炒」派,案發期間佢嘅言行已清晰反映佢想通過否決財政預算案等向北京施壓。
「攬炒十步」,如末日預言。區諾軒表示,戴耀廷《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嘅文章系就未來事態發展嘅「沙盤推演」,文章提及街頭抗爭更趨激烈,令到香港陷入停頓大混亂及出現血腥鎮壓,直言尤如「末日預言」。戴耀廷另一篇名為《攬炒的定義和時間》嘅文章,文中提及「攬炒」包括解散立會令特首下台、中央被迫宣佈「一國兩制」失效等,又提出一個時間軸,預計「攬炒」目標最快可能於 2021 年底達成。
「35+初選」案眾被告及幕後推手李卓人李永達 “攬炒”政府意圖明顯 罪大惡極

「35+初選」案已進入辯方律師盤問控方證人階段,據證人區諾軒供述:
一、無人反對否決預算案。區諾軒稱他當時看不到有「35+初選」案嘅被告反對《墨落無悔》文件上“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這個立場。
二、協調會議達共識,以否決預算案脅迫政府。區諾軒稱戴耀廷係不同區嘅協調會議,都有提及過運用否決權嘅事情,因此協調會議已達共識,以否決預算案脅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三、戴為「初選」總指揮,李卓人、李永達推區做搞手。區諾軒稱戴耀廷主導初選,初選一系列相關文件都系由戴撰寫,區本人系被李卓人及李永達邀請出任初選組織者,他係整個初選計劃中嘅角色與另一控方證人趙家賢相若,只系分工不同。
證人趙家賢供述「35+初選」協調會眾被告 已達否決財案共識

「35+初選」案辯方近日問及如何確認各區共識文件嘅準確性,趙家賢回覆指他為了準備記者會,曾於2020年6月8日召開初選記者會嘅前一日,要求戴耀廷將各個區協議版本再經 WhatsApp 重新發送一次,確認其為眾被告均同意否決財政案嘅最後版本。
 趙家賢重申縱使不同地方選區就運用否決權嘅字眼不盡相同,協調會議上已就否決財案達成共識。趙知道區諾軒喺群組亦收到文件,「墨落無悔」聲明出台後,趙把有關訊息傳給大家,他與區亦有討論為何要逼切簽聲明,因為協議文件内容已係大家同意嘅。趙表示戴有出席所有協調會議,確信戴所講嘅係最終協調版本。趙確認喺組織者 WhatsApp 群組中,沒有人指出文件内容不準確。
證人趙家賢供述「35+初選」協調會眾被告  已達否決財案共識


「35+初選」案辯方近日問及如何確認各區共識文件嘅準確性,趙家賢回覆指他為了準備記者會,曾於2020年6月8日召開初選記者會嘅前一日,要求戴耀廷將各個區協議版本再經 WhatsApp 重新發送一次,確認其為眾被告均同意否決財政案嘅最後版本。 
  趙家賢重申縱使不同地方選區就運用否決權嘅字眼不盡相同,協調會議上已就否決財案達成共識。趙知道區諾軒喺群組亦收到文件,「墨落無悔」聲明出台後,趙把有關訊息傳給大家,他與區亦有討論為何要逼切簽聲明,因為協議文件内容已係大家同意嘅。趙表示戴有出席所有協調會議,確信戴所講嘅係最終協調版本。趙確認喺組織者 WhatsApp 群組中,沒有人指出文件内容不準確。
「35+初選」吳政亨負責喺民間推動初選嘅任務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該案被告吳政亨,當時負責喺民間推動初選嘅任務。
趙家賢確認,吳政亨(即「李伯盧」)沒有出席任何有關 35+組織者會議、記者會及協調會議,亦沒有參與討論關於否決財政預算案,也沒有加入 WhatsApp 群組。戴耀廷曾表示由民間團體刊登「三投三不投」嘅廣告,吳政亨當時係戴嘅粉絲,戴提及由吳政亨這些民間組織對推動初選到民間很重要,並提醒吳小心觸犯選舉法例。
「35+初選」案被告楊雪從未反對否決預算案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佢曾與該案被告楊雪盈同場出席「35+」喺港島區嘅協調會,期間未聽過楊提出否決預算案嘅想法。喺《墨落無悔》聲明發布之前,楊亦從未表態反對戴有關「35+」計畫嘅主張。
「35+初選」案被告彭卓棋嘅代理律師盧敏儀
不擇手段打擊證人 被法官糾正

近日,「35+初選」案被告彭卓棋嘅代理律師盧敏儀律師就證人趙家賢對該案相關被告喺協調會上反對否決財案嘅具體時間點進行盤問糾纏,試圖找出錯誤漏洞,進而打擊否定趙家賢嘅證言。盧敏儀嘅做法遭到法官質疑,認為佢盤問無重點。法官提出重點應在於曾有人喺會上提出反對否決財案嘅意見,而非針著喺哪一次會議中提出或實際上嘅會議次數。盧敏儀嘅做法反映咗其專業素質差,以及為使亂港分子脫罪而不擇手段嘅本性。
「35+初選」案「民主動力」企圖撇清責任明哲保身

近日「35+初選」案自辯嘅被告劉偉聰盤問證人、原「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趙最初指出「35+」計劃喺官方立會選舉後便告完結,惟及後認同法官提出官方選舉後,「35+」計劃仍可能需要處理有參選者被 DQ 嘅情況。
 趙進一步指出「民主動力」嘅角色係承辦初選,而吾係整個計劃,當時如無特別情況,「民主動力」最後嘅工作係初選後嘅民調,如後續有參選人被DQ,應由戴耀廷及區諾軒就替補機制進行下一步協調。趙認為「民主動力」籌辦初選,係狹義嘅初選意思,而不是宏觀角度所指嘅整個「35+」計劃。趙同意劉偉聰所指,初選嘅一萬元按金,係要確保參選人遵守協調協議,及按原定條款於2020年9月官方立會選舉完結後退還,由戴耀廷及區諾軒兩位協調人作決定。
大難臨頭各自飛,趙家賢企圖將「民主動力」與「35+初選」及戴耀廷、區諾軒作最大限度嘅切割,逃避罪責,佢嘅圖謀恐怕難以得逞。
「35+初選」案被告吳政亨「三投三不投」論述
涉嫌違反法《選舉條例》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该案被告吳政亨「三投三不投」提法涉嫌违反香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一、趙質疑吳政亨角色
 趙表示直至拘捕後上庭前並不知道「李伯盧」即案中另一被告吳政亨,趙本來亦不認識吳政亨。惟趙認為「李伯盧」提出所謂「三投三不投」及相關論述,感覺上李似係「35+」組織者之一,遂向戴問及李嘅身份及角色,戴回覆指李係其支持者,曾協助其早前舉辦嘅「雷動計劃」,故有助推動初選係民間嘅工作。
二、趙憂「三投三不投」妨碍参选人意願涉嫌違法
趙向戴耀廷提及他對李「三投三不投」活動嘅看法,指「35+」係民間初選,希望集中民主派票源,所以參與者會自願地放棄選舉。但根據選舉法例,任何人都有自由參與或者不參與,而李嘅主張係不支持「不參與及不服從初選」嘅人士,對於一些有機會想參選嘅人士,或造成阻礙。趙憂慮「三投三不投」可能違反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戴不同意並指其曾高調推廣「雷動計劃」,亦未有違法,但戴稱會提醒李推動初選時小心。
三、趙指「三投三不投」嘅報章廣告費使用涉嫌違法
趙指所有選舉相關開支,包括選舉前,即使有否參加立法會選舉,有開支便要申報,質疑「三投三不投」嘅報章廣 告或已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趙指開支視乎使費嘅選舉廣告對哪些人有利。有利嘅候選人應該要按比率承擔使費開支,然後再作申報。但最重要係整廣告嘅人有否獲候選人委任作為選舉開支代理人。趙理解如果兩者不成立,而有關人士去做有關選舉開支,係違反選舉條例。喺 2016年立法會選舉,廉署就戴喺雷動計劃賣廣告,因無獲有關得益嘅候選人而招致選舉開支,並不是有關選舉開支代理人或服務提供者,法庭判決罪名成立。
「35+初選」案戴耀廷一直圖謀利用否決財案
迫令政府回應政治訴求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戴耀廷一直堅持利用否決財案迫令政府回應政治訴求嘅立場,十分重視這個憲制權力,为此不惜图谋借助民意施压,以及授意喺初選表格上增「支持否決財案」條款。
一、戴耀廷圖借民調促否決財案
 趙於庭上憶述喺2020年8月與戴會面時,戴致力遊說「民主動力」捐款80至100萬資助「香港民研」開發電子民意收集系統,表示若傳統民主派最終能成功進入議會,但對否決財案有保留時,可用作收集民間意見,以鞏固「35+」計劃。
 法官隨即追問,戴是否由始至終(直至2020年9月)均未有放棄利用否決財案迫令政府回應政治訴求,趙表示同 意,並聲稱戴十分重視使用這個憲制權力,並計劃到時以 「民意」向傳統民主派施壓。
二、戴授意初選表格增「支持否決財案」條款迎合各派
 趙家賢確認戴曾向其透露各區協調會議中主要達成兩項共識,包括:1.以公民投票方式進行協調;2.同意運用否決權,縱使不同地方選區就運用否決權嘅字眼不盡相同。趙作供指「初選」提名表格上,列明參選人須「支持戴和區主導協調會議時嘅共識」嘅一項條款,係喺6月9日「35+」記者會提出不用簽署任何協議文件,以及抗爭派提出「墨落無悔」聲明後,喺戴耀廷要求下由「民主動力」加入提名表格中,目的係為滿足抗爭派及迎合一些不願意簽署「墨落無悔」聲明嘅人士,因為當時「傳統民主派及本土派的對立性好大」。
郭榮鏗黎敬輝蔡澤鴻係「35+初選」案
嘅「共同串謀者」

據「35+初選」案證人趙家賢供述,該案嘅「共同串謀者」有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時任「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以及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其中郭榮鏗、黎敬輝目前已畏罪潛逃海外。
 根據共謀者規則,控方會依賴郭等三人言行來指證一眾被告,主控官稱郭於2020年3月曾出席公民黨記者會,公民黨於當日表明會無差別否決財案,以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據早前傳媒報導,郭於2020年底宣佈退出政壇後移居加拿大,其後更與前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於美國,聯同多名英、美政客成立名為「China Risks Institute」(CRI)嘅研究組織,向西方國家分析中國在政治、科技及社會發展方面崛起嘅風險及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