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清278
「我媽上週末過世了,我寫信給兩位教授希望能讓我延 24 小時交作業,一位給我 12 小時,另一位叫我等心情好一點再做,還問我想不想改成分享我跟媽媽的回憶」
「我教書的十年中幾乎核准了所有這些要求。有人說這對準時的學生不公平,但有些學生衣食起居都有人照顧,有些學生要打兩份工,什麼才真正公平呢?」
轉自 https://twitter.com/tropicalvoid/status/1310276140158705665
真羨慕這種好教授 😭
「我媽上週末過世了,我寫信給兩位教授希望能讓我延 24 小時交作業,一位給我 12 小時,另一位叫我等心情好一點再做,還問我想不想改成分享我跟媽媽的回憶」
「我教書的十年中幾乎核准了所有這些要求。有人說這對準時的學生不公平,但有些學生衣食起居都有人照顧,有些學生要打兩份工,什麼才真正公平呢?」
轉自 https://twitter.com/tropicalvoid/status/1310276140158705665
真羨慕這種好教授 😭
#靠清292
嗨!大家好 ☺️ ~我是新竹實驗高中雙語部的TEDx小編(上台一鞠躬)我們想要邀請大家來參加今年舉辦的TEDxYouth@IBSH!!
🔹活動時間:9/30,禮拜三 晚上六點到九點
🔹地點:新竹實驗中學的國際會議廳
🔹費用是:150 NTD
共會有四位講師,同時我們也會提供壽司卷🍙,蛋糕🍰和飲品!
如果有任何問題可以上Instagram 搜尋 @tedxatibsh 並私訊我們!
Facebook: TEDxYouth IBSH
也可以 email: tedxyouthatibsh@gmail.com
以下是線上報名表,填好後當天付費即可!參加席位有限(TED 的規定)所以有興趣的同學請儘快報名!
https://forms.gle/j5R8vFM6dokyK1S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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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9/30,禮拜三 晚上六點到九點
🔹地點:新竹實驗中學的國際會議廳
🔹費用是:150 NTD
共會有四位講師,同時我們也會提供壽司卷🍙,蛋糕🍰和飲品!
如果有任何問題可以上Instagram 搜尋 @tedxatibsh 並私訊我們!
Facebook: TEDxYouth IBSH
也可以 email: tedxyouthatibsh@gmail.com
以下是線上報名表,填好後當天付費即可!參加席位有限(TED 的規定)所以有興趣的同學請儘快報名!
https://forms.gle/j5R8vFM6dokyK1SE7
#靠清295
學生會的選罷法關於罷免的部分:
第十六條【罷免案之提出】
會長、議員或其他由選舉產生之人員,得由本會會員向學生議會提出罷免案
第十七條【提議人】
各罷免案之提出,依下列各款規定為之:
一、會長:會長罷免案之提出,應有當屆有效票總數十分之一會員提議
二、議員:議員罷免案之提出,應有該選區當屆有效票總數十分之一會員提議
三、其他人員:學生自治組織非為本會會長或議會議員者,其罷免案之提出應有該選區當屆有效票總數十分之一會員提議
上述人員之罷免案,不得於其就任未滿兩個月內提出
第十八條【罷免提議之要式、要件】
一、罷免案提議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具備下列各款要件:
1. 罷免理由
2. 提議人之姓名、系級、學號及簽名
3. 提議領銜人及其聯絡方式
4. 提出日期
二、罷免案表件不全或不符規定者,選舉委員會應拒絕受理
第二十條【提議人之查對及連署】
一、議會收到罷免案提議後,應於三日內交付選委會
二、選委會應於收到罷免案提議三日內,查對其提議人
三、前項查對後如合於規定,應通知提議之領銜人於三日內領取連署人名冊,並於領取名冊後十日內完成連署
第二十一條【連署人數】
罷免案連署人數,依下列各款規定人數為之:
一、會長:會長罷免案,應有當屆有效票總數五分之一會員以上之連署
二、議員:議員罷免案,應有該選區當屆有效票總數五分之一會員以上之連署
全文: https://bit.ly/3jemaw0
學生會的選罷法關於罷免的部分:
第十六條【罷免案之提出】
會長、議員或其他由選舉產生之人員,得由本會會員向學生議會提出罷免案
第十七條【提議人】
各罷免案之提出,依下列各款規定為之:
一、會長:會長罷免案之提出,應有當屆有效票總數十分之一會員提議
二、議員:議員罷免案之提出,應有該選區當屆有效票總數十分之一會員提議
三、其他人員:學生自治組織非為本會會長或議會議員者,其罷免案之提出應有該選區當屆有效票總數十分之一會員提議
上述人員之罷免案,不得於其就任未滿兩個月內提出
第十八條【罷免提議之要式、要件】
一、罷免案提議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具備下列各款要件:
1. 罷免理由
2. 提議人之姓名、系級、學號及簽名
3. 提議領銜人及其聯絡方式
4. 提出日期
二、罷免案表件不全或不符規定者,選舉委員會應拒絕受理
第二十條【提議人之查對及連署】
一、議會收到罷免案提議後,應於三日內交付選委會
二、選委會應於收到罷免案提議三日內,查對其提議人
三、前項查對後如合於規定,應通知提議之領銜人於三日內領取連署人名冊,並於領取名冊後十日內完成連署
第二十一條【連署人數】
罷免案連署人數,依下列各款規定人數為之:
一、會長:會長罷免案,應有當屆有效票總數五分之一會員以上之連署
二、議員:議員罷免案,應有該選區當屆有效票總數五分之一會員以上之連署
全文: https://bit.ly/3jemaw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