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也是从宋朝开始,中国人做出了量化个体背负的罪孽的尝试,希望以此减轻人们在死后将面临的惩罚。最早出现于12世纪的功过簿从道德层面估量了恶行的具体价值,并规定了个体应该施行哪些善举以进行赎罪。另一种可选方法是用金钱衡量罪行的价值,通过烧纸钱(一种货币形式的祭品)来偿还罪孽,从而实现业力上的收支平衡。根据戴孚记录的奇闻异事,我们可知在唐朝纸钱就已开始被大范围投入使用。在戴孚讲述的故事中,阴间的亡灵告诉阳间的在世之人称,冥界的交易就像活人间的交易一样,涉及金钱的积攒和支出。在唐朝的故事中,接受纸钱供奉的是亡者之灵,有了纸钱他们就能赎回自己的部分罪过,施加在他们身上的地狱之刑也可因此减轻。在南宋的道教法事中,烧纸钱还可以增加个体的“本命”,从而帮助个体抵御邪煞、避开死劫。支撑这类实践的观念认为,每个个体在出生之时都获得了一定数量的运气(通常用与金钱有关的话语表述),而这些运气又将决定个体整体命运(包括寿命长短、社会地位、物质财富)的走向。获得纸钱的供奉就意味着个体向其天界的“财库”中存入了更多财产,这进而意味着个人的“本命”也得到增加。个体同样可以通过这类仪式活动把自己的好运储存起来,以便在去世之后用来减少自己将要承受的惩罚,如此一来,阴间的魂灵对其后代祭品的依赖程度也降低了。
目连来到迷宫一般的地下世界,踏上了旷日持久的寻母之旅,途中他偶遇了多位神祇,也碰到了多群悲惨度日的有罪者。最终,他在最阴森恐怖的地狱,也就是无间地狱中找到了自己的母亲。由于目连之母曾经拒绝一位前来化缘的僧人,死后她必须一直忍受身体被钉上钉板的酷刑。尽管目连是具有神通的佛陀高徒,但仅凭他自己一人仍无法使母亲获得解脱。然而,在他自己主持的超度仪式(其效力因为目连佛教僧人和佛陀高徒的身份而得到了加强),十方僧众具有积善作用的虔信之力,以及佛陀提供的救助之力的综合作用下,目连最终成功从地狱和轮回三恶道中救出了母亲,使她在极乐净土中实现了转生。
别的书摘与政治不正确玩梗
目连来到迷宫一般的地下世界,踏上了旷日持久的寻母之旅,途中他偶遇了多位神祇,也碰到了多群悲惨度日的有罪者。最终,他在最阴森恐怖的地狱,也就是无间地狱中找到了自己的母亲。由于目连之母曾经拒绝一位前来化缘的僧人,死后她必须一直忍受身体被钉上钉板的酷刑。尽管目连是具有神通的佛陀高徒,但仅凭他自己一人仍无法使母亲获得解脱。然而,在他自己主持的超度仪式(其效力因为目连佛教僧人和佛陀高徒的身份而得到了加强),十方僧众具有积善作用的虔信之力,以及佛陀提供的救助之力的综合作用下,目连最终成功从地狱和轮回三恶道中救出了母亲,使她在极乐净土中实现了转生。
在目连的故事中,佛教徒对俗世的厌弃之情与中国的孝道观念间存在已久的矛盾得到了调解。依靠信仰、善举和仪式层面的努力,这位孝子兼佛陀信徒最终成功抛开了业力的法则,赎还了母亲的罪孽。目连的故事还解决了中国宗教世界中长期存在的另一个矛盾,即自己的祖先与数量庞大、同自己无亲无故的鬼魂间令人不安的关系。目连变文和盂兰盆会都倡导应像菩萨一般普度众生,不仅应在面对自己的父母时具有献身精神,在面对其他所有有罪者时也应该做到如此。变文十分尖锐地宣扬称,中国的祭祖仪式毫无作用,唯有通过皈依佛教,在地狱中受刑的有罪之人才能减轻痛苦。尽管如此,人们仍然常常忽视目连神话原有的救世学语境,而把这个故事融合到只关注祖先的墓葬实践中。通过戏剧表演的方式重现目连的故事成了中国丧葬仪式中的一个基本环节。大众对目连故事的高度接受说明,佛教的末世论在人们心中激起了对祖先命运的强烈担忧。
作为佛教徒的一种口头传教手段,目连的故事面对的听众主要是虔诚的普通信众而不是僧人。它强调了佛祖的慈悲所具有的救赎之力以及对于往生极乐的追求,这种强调与净土神学传统形成了共鸣。尽管净土法门的“根”仍然是来自印度的佛经,但作为独立的宗派它完完全全是中国社会文化的产物。6世纪,各类秘传佛教宗派在士族阶层的拥护推崇下迅速发展,净土法门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它们的竞争者诞生了。净土法门对于人类的处境有着十分悲观的看法,认为任何信徒——无论是在家人还是出家人——都无法单凭个人努力在尘世的苦难中获得解脱。净土法门反对通过苦修、慈善和法事积累善业,主张对某一位救世主——通常为无量寿佛(阿弥陀佛)或观音菩萨——保持虔信。净土学说强调的是施行简单的虔信之举,例如念诵救世主的名字(即念佛),而不要求个体出家为僧,个体也无须熟悉各类经文和佛事,甚至连僧人的打坐修定都不是必需的。到宋朝,净土法门成了许多通俗宗教信仰和实践的基础。尽管净土学说在僧众内部仍没有构成独立的修行宗派,但中国佛教的主要修行传统都对其有所涉及。不过,净土法门之所以能够在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传播开来,主要是因为天台宗从11世纪起逐渐开始向净土教义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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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天台宗享有来自朝廷和世家贵族的慷慨捐赠和大力支持。然而在安史之乱之后动荡不安的两百年中,天台宗差一点就此湮没。好在10世纪时,江南地区的吴越国的皇帝广兴佛法,使天台宗得以重振。天台宗的复兴最开始以明州(宁波)为中心展开,然而到南宋,临安(杭州)已经取代明州成为天台宗的首要重镇,而此时的天台宗既属于普通信众,又属于出家之人。重获生命力的天台宗欣然地接受了净土学说中倡导的虔信行为,成了以忏仪和对莲社(由普通信徒组成的兄弟会式组织)的支持而闻名的宗派。
宋朝的净土派打下仪式基础的是一位被称作慈云遵式(964~1032年)的和尚,他作为领军人物之一推动了天台宗在江南的重振。他曾在明州和台州的多处寺庙当过住持,并因此广受赞誉。1015年,遵式法师被任命为杭州城外下天竺寺的住持,并在那里待了十六年。在这十六年间,下天竺寺由山顶上的一座朴素的小寺,发展成了最为繁荣的天台宗中心之一,构成了明州那些历史更悠久的天台宗寺庙的强劲竞争对手。遵式一直致力于改革民间的宗教实践,消除人们对邪恶的“血食之神”的祭拜活动。他提出了一系列既可帮助祈求者获得精神或物质奖励又可宣扬普度之法的佛事,希望用它们取代向地方神祇定期献上“血食”的民间祭仪。
遵式对于他所生活的年代的殡葬实践尤其反感,常常抱怨称盂兰盆会已经堕落,变得同一般意义上悼念祖先的仪式几乎没有差别。根据遵式的记载,当时大多数寺院都对水陆庵和一般寺庙做了区分:在水陆庵中,接受祭品的是孤魂野鬼,这些鬼魂找不到可以为他们操办祭祖仪式的后人。遵式谴责了这种只强调孤魂野鬼的福利的做法(在他眼中,这意味着祖先崇拜具有优先地位),坚持认为祭品应该是献给所有亡者的。他还谴责了当时人们对“饿鬼”的恐惧,强调称不应把“施食饿鬼”当成一种驱逐邪魔的行为,而应将其视作为不幸的饿鬼提供精神和物质给养的善举。在遵式提出的用来替代民间血祭的佛事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有放生和金光忏。约在1020年的佛诞日(阴历四月初八),遵式将一些鱼放生西湖,开创了这一佛教仪轨,直接批判了为“血食之神”准备牲祭的做法。放生仪轨还包括替那些被释放的生灵念忏悔偈的环节,这样做可以帮助它们在重生后获得比现世更好的命运。遵式认为与盂兰盆会类似,放生关注的不是个体的祖先,它强调应帮助一切有情众生进入更好的轮回道。金光忏针对的则主要是僧人。尽管如此,它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忏悔罪过,表达对佛祖、佛祖之教诲和佛门的信仰,准备清供(香烛与鲜花)——同时也是遵式鼓励普通信众完成的重要宗教实践。
然而即使是遵式也承认在佛事中获得福泽的不仅是不幸之人,还有施行仪式的人。遵式的弟子灵鉴编写的水陆法会仪轨的关注重点不仅有忏与度,还包括世俗层面的利益,如财富、子孙、长寿、亲族和睦。水陆法会的祈求对象范围很广,不仅有诸佛菩萨,还有一些不属于佛教的神灵,包括不同级别的土地神,甚至还有散播灾祸和疾病的鬼王。所有神灵都由雕塑或绘画代表,以帮助请愿之人集中精神。绘有数百神佛的壁画或画卷成了举办水陆法会的一大标志性特征。
在遵式和其他弘扬净土法门的台宗僧人推行的面向普通信众的佛事中,最为重要的是一种向观音菩萨祈愿的忏悔仪式。观音菩萨是《妙法莲华经》(即《法华经》)中一位法相万千的救世主,而《法华经》是天台宗也是整个大乘佛教的基础性经文。正如其名字的字面意思——聆听世间疾苦之声——所揭示的,观音在《法华经》中被描绘为一位慈悲为怀的菩萨,虔诚信徒祈求观音菩萨保佑自己避开灾劫、转危为安。早在大分裂时期就有大量观音显灵的传说在中国各地流传。到唐朝,由于密宗元素的引入,观音的形象变为令人敬畏、具有千手千眼的守护之神大悲救苦观音菩萨。观音的这一法身立下誓愿,将拯救所有于危难时在心中诚念《大悲观世音菩萨咒》的信徒,随后观音便成了中国通俗宗教中最为重要的救世主。在宗教图像中,观音通常与地藏成对出现,这表示他们二位都是对在苦难中沉沦的世人心怀大慈大悲的菩萨。
宋朝初年还见证了观音变身为女性神祇的过程,这也是观音信仰史中影响最为深远的发展。这种变化发生的原因可通过《法华经》的内容来解释:在《法华经》列出的三十三种观音相中便有七种女性法身(比丘尼、优婆夷、居士妇人、宰官妇人、婆罗门妇人、童女、长者妇人),观音菩萨会根据礼佛者的需求和地位来决定自己应该以哪种法相现身。尽管如此,唐末的观音像仍以男性为主,或在某些情况下呈男女同体之相。完全将观音像塑造为女性的已知最早例子出现在开凿于宋代的大足石窟中。在10世纪成为民间宗教信仰对象的白衣观音很明显就是一位女性,这或许是因为在某些中国本土的经文中,白衣观音被描绘成了一位为富裕的礼佛者赐子的女性神祇。以灵验著称的上天竺寺观音大士像一般被认为是白衣观音,因此这尊菩萨很有可能呈女相。水月观音或许是在宋朝的绘画与雕塑中最常见的观音法身,当时他仍然以男女同体的形式出现。然而到明朝,人们总是将水月观音与宁波海域上的普陀山道场联系起来,而普陀山道场的观音像一般都以女性形象出现。普陀山是明清时期最重要的观音信仰朝圣地,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观音形象的完全女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