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摄影师的幻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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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云相机与镜头,包括但不限于看图说话、无机硬云、入魔批判等,买了不少机身,不怎么讨论附件。
闲聊群:https://t.me/pre_pre_view
主笔是个开大车的MFA,虽然确乎是搞艺术的,但也略懂一些工程机械。
* 本频道有野生完熟芒果出没 *
* 本频道也许会有意见不一情况出现,请根据个人口味取食相应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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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图的比例没有问题的话,如果2875G2确实维持67mm口径的话,那么35-150的前组是82mm,这个前组的尺寸与大多数当代2470(f/2.8)差不多。长度如果2875G2和上一代维持类似12cm尺寸(看上去也许略有增加),则这个镜头比2875G2长了1/3,也就是说大约16cm长度(不算长。#云
这是个详细的对比表格:从手持佳大和的经验来看,16cm或许会有点使用不便(虽然但是,它毕竟是个150的镜头),不过因为粗细没有95直筒那么恐怖,因此结构重量应该还有拯救的余地。考虑到它放弃了长焦端的一点光圈,我也很难想象它比佳大和还重。可是要说它能做到900g以下?应该是没戏的。#云
另一个对比:70-180mm f/2.8 与 35-150mm 的差异。70-180的最大直径是81mm,长度149mm。可以看出82mm的口径和16cm的长度推测基本无问题 #云
70-180是19片14组,67mm前组,重量810g。考虑更大的镜片,更长的尺寸,更粗的镜筒,900g-1000g可能是个比较合理的目标。#云
人工智障:有两个镜头的就是双……&*$@==
草上
#云 理想里这是一个镜头可替换 50 f/1.8 + 85 f/2 + 90/100/105(非微距用途)+ 135 f/2 还附送两头额外15mm的良心产品,但实际情况则难说。依本人拙见,它最适合的客户画像是这样的:

- 预算有限
- 主要拍人
- 需要在外面走动,环境不允许频繁更换镜头
- 对大光圈有一点需求,但出于各种原因无法携带太多镜头
- 对超大光圈(类似85/1.4,135/2)的中长焦糖水照没有拍摄需求
- 灵活拍摄比压榨传感器所有潜力更重要

这样一框,感觉真正买了能常用的只有搞旅拍人像(婚纱)的摄影师,其它被「超三元」名头吸引来的用户很难不让它吃灰。室内运动?这事我没什么经验,但这镜头自己没防抖,长焦端恐怕并不好用。当然,对厂商来说,用户买了吃灰不吃灰并没有足够差异:买和不买才是决定性的差异。而且厂商在这种事情上有一个万能借口——你只是“不会用”而已,说不定厂商粉还会教你“该”怎么用。

虽然腾龙把这个镜头标榜为travel friendly,但作为唯一镜头挂机,想必它体验不会很好——毕竟35mm 起步的广角还没有手机广,两镜接腾龙自己的17-28还空一截焦段、接索菜的16-35才相对好一点。我可以理解腾龙不能把这个镜头做的过于体积重量双双爆炸,广角端可用的焦段因此受限,只是消费者买账的因素排序到底是什么?是「系统总重优先的大光圈人像镜头,画质与价格可接受,额外送35-50mm焦段」还是「够好的画质,还算可用的光圈,覆盖特写到全身的全焦段附送可接受的系统总重,贵点没关系」?对于一个难以当做万金油的镜头来说,这足以造成客户眼中“神镜”与“智商税”的差异。腾龙如果排错了顺序,弄不好就是天堂到地狱的距离。但总体来说,腾龙做的大部分镜头都非常腾龙(差不多的价格,差不多的性能,差不多的体积),而不会整健身马这种设计。
截至目前的信息,这镜头不像能大卖的样子;如果腾龙真弄出什么性价比神器,我们再来修正当初的判断也不是不行嘛。
从目前的口气来看,尼康的Z 9在冬奥会能不能对各地官媒记者们敞开供应还很难说。
再也不买索尼这个SF-M了,简直垃圾中的战斗机。
一个能稳定跑100MB/s的读卡器上,连续写别说v60 我看v30都没有
NBA总决赛上的尼康:16mm 鱼眼老当益壮(
这问题看的人血压高,就直接喷了(。
如果正经地说的话,艺术是不可能没有国界的,各国/各民族/各地域人能接受/能认可的艺术形式、艺术类型分歧非常大,而且随着时间有显著变化。想一想许多西方艺术博物馆近年来又重新开始挖“女性艺术” “非洲艺术” “原住民艺术”之类许多与身份认同挂钩的话题,就知道这从来不是个能“超越国界”的事情。
#摄影 #Photography 扫街拍人时,如果别人抗拒镜头或选择偷拍,那么这样做对吗?拍人有什么意义? - Yichen 在西海岸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79938737/answer/2063415719
#摄影 #Photography 世界各国的环境是不一样的。这里只谈在国内现行民法下“扫街”的情况,以对 @惊奇影像 老师的长篇答案做一点补充:

对方明确表示拒绝拍摄而你坚持拍摄的,你一没有记者证在手、二不是在进行新闻报道,那基本是一定没戏。商用(卖创意类图库是标准的商用行为!)不用想了,自娱自乐有一些灰色区域存在但显然也不太受到保护。

甚至你并非为了拍某一特定人物,而拍摄的大环境里有那么一些路人脸,这些人脸所占比例奇小、难以辨识,足够符合“不可避免地制作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定义,甚至还没有「使用、公开」的时候,这些人中仍然可能有人过来要求你删除照片。这种时候请记住,法律或许会给你兜底,但法律并不能在事前阻止一些泼皮行为。因此,个人还是建议避免冲突、尽快删除照片离开,以免造成财务损失,不得不走法律程序或者调解——而这个程序受限于各地基层素质参差不齐,不一定能达成满意的结果。就算真的能令你满意,其中耽误的时间与精力也并不好玩。

有一个我的导师很喜欢使用的例子——尽管说这事情发生在美国,但表达的核心意思是一样的——她的一个学生在街头摄影过程中被某个店主阻拦,认为这个学生拍摄了他的私有财产。尽管按美国大部分地区的判例,公共区域(比如人行道上)可见的“私有财产”不属于“where people can expect privacy”范围内,业主无权阻拦摄影师的拍摄行为;但足够法盲+冲动的店主把这个学生打进了医院,砸了他的相机,还叫来了警察。虽然警察到场之后把这个怒送人头的“好群众”送进了监狱,但不等于说这顿打挨得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