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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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頻道持續關注現代青年生活。

-主要搬運各種小道消息,長篇報導,長短視頻。
-偶爾生產觀點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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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莲梦六
那个坐在阳台上敲锣鸣病的人。

那个深夜追着殡车凄厉地喊着“妈妈”的人。

那个在一千人共用一个卫生间的隔离所看《政治秩序的起源》的人。

那个开着货车在高速路上流离失所没有归处的人。

那个坐着死去被家人抱住头等待殡葬车的人。

那个隔离在家中被饿死的人。

那个怀有身孕花了20万最终因无力承担而被放弃治疗的人。

那个怕传染给家人而给自己挖好坟偷偷上吊的人。

那个无处就医又怕传染妻小从桥上一跃而下自我了断的人。

那个90岁高龄为60多岁儿子排到一张床位而在医院守了五天五夜的人。

那个在求医院床位的微博下评论:“我家人刚过世了,空出一个床位,希望能帮到你”的人。

那个先是骂着求助者嚎丧影响心情随后又只能以同样方式呼救的人。

那个为求助而现学会用微博发了一句你好的人。

那个被盘查时用围巾捂住嘴,因买不到口罩而羞愧哭泣的人。

那个用橘子皮当口罩的人。

那个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全家都死了只好孤身一人去民政局报到的人。

那个把抵工钱的口罩全部捐出去的人。

那个写下“安心赴死”“是时候奉献出自己”的人。

那个写下“能、明白”并印上红手印死了两次的人。

那个不眠不休建设完火神山医院返回村里,却被自己村人视为瘟神的人。

那个身患白血病需要去北京进行骨髓移植,却没有途径出城,痛到想要安乐死的人。

那个穿着寿衣打电话求一张床位未果,崩溃倒下的人。

那个因疫情做不了血液透析,在社区门口哀求无果跳楼自杀,自杀后6小时遗体才被拉走的人。

那个被派出所罚写100遍《出门一定要戴口罩》的人。

那个未戴口罩被扇巴掌扇出血的人。

那个喊着我饿啊我要饿死了,老婆孩子都在家挨饿,想必你们肚子是饱的吧的人。

那个以养蜂为生、因疫情导致蜜蜂无法转场最后自杀的人。

那个为了外出谋生,长途跋涉13天,徒步700多公里,睡桥洞睡草窝,打工的地方是煤矿人。 ​

那个无处收治怕感染老婆孩子,写下遗书想将自己的遗体用于科学研究,愿天下人不再受病痛折磨,而后留下钥匙和手机离家出走,最后死在回老家途中的人。

那个写下“死后遗体捐给国家。我老婆呢?”的人。

那个因为封城禁车只好背着妈妈四处问诊,一路走了三个小时的人。

那个把刚出生的孩子托付给医院,写下“生孩子已花光仅有的积蓄,走投无路流落至此”的人。

那个为了出门买肉,从10楼爬下来的人。

那个守着爷爷的尸体过了5天,并给爷爷盖上被子的孩子。

那个重症被治愈后回家发现家人都去世了,在楼顶上吊自杀了。

那个60多岁独自一人承担派出所60多个警察的采购、洗菜、做菜、洗碗、打扫厨房,最后累到在走廊里哭的人。

那个在武汉街头流浪了20多天,头发白了一半的人。

那个没钱买手机上网课,而将妈妈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一把吞下的人。

那个25岁从央视辞职,在最危险的时候去武汉直播,对着门外将要把他带走的人,背诵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的人。

那个在领导检查时,在楼上大喊“都是假的”的人。

那个从坍塌的泉州酒店救出三个孩子尸体后大哭的人。

那个写下60篇封城日记,被封号数次,被群氓围殴谩骂的人。

那个只有七八岁懵懂跟随大人队伍里为父母领取骨灰的人。

那个苦口婆心有理有据给政府公务人员打电话说病毒要防、人也要吃饭,最后轻轻叹了口气的人。

那个深受病人爱戴,因戴口罩而被医院训斥,后感染病毒死去的人。

那个说出“早知道有今天,我管他批评不批评,老子到处说”的人。
Forwarded from 洛希极限
截自燕垒生的短篇小说《瘟疫》,该作品首发于2002年科幻世界第10期。
方方的日记本身有什么问题?没有。权力部门允许它存在吗?允许。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苛求一个作家不作记录呢?我们需要一个对象来讨论,来继续启蒙十四亿人和我们的下一代。在当下有限的材料里,信息管理部门和媒体小心翼翼选择的对象依然难以承受民粹的愤怒。将近百年过去了,看着网上纷纷扰扰的言论,马上想起那句“只觉得吵闹”。有时候他们不让你说话可能不是为了保护他们,而是为了保护你。百年已过,中国之启蒙,难称之已完成。
强烈推荐罗翔老师说刑法系列,我坚持认为每个当代大学生都应该有参加法考的机会。司法考试改革只允许法律专业学生参加是一败笔。
The flesh and the soul shall enter the Palace through separate doors. Only the strong of mind and body will again reunite as wh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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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英语:Blasphemy),又称冒渎,是指对上帝、神灵、宗教上的神话人物、书籍或圣物,作出侮辱的行为,发表批评或负面的言论,或是展现出缺少敬意、轻视的态度。在某些宗教中,认为亵渎是一种宗教上的罪行,如基督教与回教。

在此更广泛的意义下,亵渎一词也被用于非宗教的语境下。例如,培根在其著作《学习之促进》中讲到“对于学习的亵渎”。许多文化不允许任何诽谤此文化所建立之宗教中的“神”或众神们的言论和著作。而这些限制,在一些国家有与法律同等的力量。
不能忍受批评的人,以为自己是神吗?
@刑法学人罗翔 :普法一下:对于民众,只要有合理怀疑的证据就可以发声而不属于谣言。对于官方,如果没有超出合理怀疑的证据,就不得随意辟谣。 ​​​
现在我知道不然了,杀戮青年的,似乎倒大概是青年,而且对于别个的不能再造的生命和青春,更无顾惜。——《而已集·答有恒先生》 ​​​鲁迅
Forwarded from 荔枝木
一是日夜偏注于表面的宣传,鄙弃他事;二是对同类太操切,稍有不合,便呼之为国贼,为洋奴;三是有许多巧人,反利用机会,来猎取自己目前的利益。

—— 鲁迅 《忽然想到(十)》
Forwarded from 洛希极限
钱钟书《围城》:“跟洋人来往惯了,说话有个特征——喜欢中国话夹无谓的英文字。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