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终新闻
2.71K subscribers
389 photos
57 videos
80 files
2.29K links
事实需要信源,观点需要论据。

本频道的新闻均可查证,并会尽量使用可靠性高的信源。个人能力有限,有任何问题与建议欢迎评论区指出,整理不易转载注明出处。

本频道目前仅一人运营,更新频率与质量取决于频道主的空闲时间。

特别鸣谢 @bigcrowdev

本频道主要参考的新闻媒体与telegram频道
https://t.me/juzhonews/197

频道主的所有频道,欢迎订阅
https://t.me/juzhonews/660
Download Telegram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陕西 #离婚冷静期 #诉讼离婚 #家暴 #父母

【女子称忍受丈夫打骂40年起诉离婚,法院驳回: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原标题:原告李金兰与被告杨执印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2020)陕0632民初1058号

原告李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2、依法判令原、被告分割共同财产;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1980年,原、被告在阿党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双方婚前了解较少,彼此了解不深。婚后,原告发现被告脾气暴躁,容易发火,经常对原告非打即骂。为了照顾年幼的子女,原告多年一直忍气吞声。现原、被告子女均已成年,并参加工作且成家,原告以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本院。
...
本院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载,且将子女三人抚养成人,40载携手岁月,风里雨里实属不易,都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年少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撑,原告李某某、被告杨某某今后只要能互谅互让,相互珍惜,加强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化解现有矛盾,仍是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故对原告李某某离婚之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李某某负担。(裁判文书网)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山东 #济南 #父母 #监护权 #习惯法 #OI #跨性别 #网瘾学校 #封建 #非法拘禁 #法治 #人身自由

【18岁男子想做女孩却父母被送戒网瘾学校后“消失”16天 当地警方以父母为“第一监护人”为由未予立案

做了18年的男孩子,张小乾(化名)做出一个重大决定——要做一个女孩子。 他开始服用雌性激素类药品,悄悄对自己进行“激素替代疗法”。

11月初,他以“可橙”的名字在洛谷论坛写下120天心路历程,正式于OI圈(全国信息学奥赛选手自发形成的圈子)“出柜”。

11月初发帖后不久,张小乾被家长发现自己服用激素类药物,爆发家庭冲突,并直接导致他离家出走。也是在这个期间,可橙写下了一份“报警委托书”交给好友山前。

11月29日,在QQ群里可橙发出求助信息:“我被三个自称警察的人从家里(潍坊)带走,手机被没收,在偷偷用手表发消息”。之后张小乾“消失”了,他最后出现的地点是山东济南,“可橙救援小组”志愿者带着警察赶到济南的宏开咨询公司,被告知张小乾被父母接走了。

志愿者拿着“委托书”找到坊子区凤凰街派出所报案时,他们被告知,即使已经年满18岁,可橙父母仍然是“第一监护人”,有权决定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无法立案。”之后,派出所表示拒绝接受采访。

12月2日晚,线下志愿者花弦跟随崮山派出所警察进入宏开咨询。“他们明确告诉我,可橙之前是被送到了这里。但又被父母接走了。”花弦想要见人,被告知人已不在这里,他转而要求看相关手续资料,亦被拒绝,“警察当着我的面给可橙爸妈打了电话,可橙爸爸说,是被他们接走了,但是又说,可橙现在不在他旁边,没有办法接电话。”

12月5日,2020年NOI决赛举行,这是可橙最后一次参赛机会。他没有出现。

12月14日,记者多次致电可橙父母,电话均显示占线和无人接听。宏开咨询坚持人已离开,警方不接受报案,父母不接电话。

截至12月15日,可橙已失联16天。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中国戒网瘾第一人”陶宏开曾任涉事“宏开系”行为矫正机构名誉校长,该机构还曾有案底殴打学生长达6个月致十级伤残的案底。2015年6月7日,济南市民张文莲将儿子李国强送进宏开培训,4年后,她把该机构告上法庭,诉对方在为期6个月的“戒瘾”过程中,不断对儿子进行体罚和殴打,最终致十级伤残。

“无论他是不是跨性别群体,首先他是一个已满十八岁的成年人。”作为整个事件的组织者,然然在接受采访时曾希望,淡化可橙身上跨性别人士的标签,“每个人都是少数群体,只是某些少数的方面被放大了而已。他已经成年,为何还被父母送进矫正机构?如果他现在不在‘宏开’,为何不与我们任何人联系?他是不是失去了通信自由?”(搜狐新闻 @微博)(天眼查 @微博)(封面新闻)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安徽 #强奸 #未成年 #自杀 #微博 #父母

【男子六年间多次糟蹋两女儿获刑十年,妻子曾撞见选择沉默】
原标题:叶来明强奸二审刑事裁定书(2020)皖08刑终302号

自2014年至2019年,被告人叶来明利用其系被害人叶某1、叶某2父亲的身份,先后三次对叶某1实施强奸行为,二次对叶某2实施强奸行为。

2019年12月11日,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龙透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该局网安大队巡查发现,新浪微博网名“勿恋兮”在微博发布博文称,因长期被其亲生父亲性侵达7年,网民称情绪无法控制,有轻生念头,并称自己死后希望父亲被抓,母亲和姐姐能好好活着。

...同月8日,郑州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通过网上巡查发现桐城市公安局网上追逃的被告人叶来明在其辖区白沙镇有活动轨迹,后于当日11时许在河南省中牟县碧桂园豪园9号楼1701室内将叶来明抓获。
...
李某(被告人的妻子)的证言,证实2013年6月份的一天早上4时许,其看见叶来明强奸叶某1,其非常生气用拖鞋打叶来明,叶来明向其及叶某1道歉,其考虑两个女儿还小,其没有经济来源,怕带走两个女儿养不活她们,就没有选择报警,不了了之。2019年9月份的一天,叶某2告诉其她自残了,在其追问下得知叶来明强奸叶某2好多年,后来其和女儿就离开叶来明了。
...
原判依据上述证据认为,被告人叶来明利用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条件,数年间多次性侵两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儿,其中一名被害人第一次被性侵时尚未满十二周岁,并致其产生轻生念头,属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了强奸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叶来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裁判文书网)
Forwarded from 乌鸦观察
image_2021-01-09_21-56-50.png
1.1 MB
#豫章书院 #非法拘禁 #父母 #监护权 #习惯法 #网瘾学校 #封建 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南昌中院将“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案发回重审:原判事实不清】

2021年元旦刚过,“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案的被害人罗伟收到南昌中院的裁定书。这份二审裁定显示,南昌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2020年7月,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5名被告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其中吴军豹被判刑二年十个月,任伟强被判刑二年七个月,张顺、屈文宽分别判刑一年十个月、十一个月,陈宾被免于刑事处罚。

青山湖区法院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伟、陈某尧等人关于民事赔偿、公开道歉等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罗伟、陈某尧以及一审被告人张顺、屈文宽,均提出上诉。

2020年12月30日,南昌市中级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认定“原判事实不清”,将此案发回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重新审判。(澎湃新闻 @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