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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法庭線 The Witness
周末閱讀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2023.4.9-15)

本周有 33 篇報道,編輯室整理一周焦點,供讀者重溫回顧:

|47人案趙家賢2021年口供指「被騎劫」 官據民動報告提質疑
|TimOwen來港簽證被拒 黎智英提覆核指國安委越權
|男子胸痛未留院後亡 遺孀稱曾提住院遭拒、醫生指死者拒入院
|童樂居一員工認罪囚6月半 另兩人共認8虐兒罪還押
|法院保釋犯「掉包」案 兩男被控誤導警員

https://bit.ly/3KHspHn
#初選47人案 趙家賢稱黃之鋒朱凱廸倡簽共同綱領 稱辦初選「當自己係選管會主席」
https://bit.ly/3ooGVfC

趙家賢繼續接受盤問,他曾於警方錄影會面表示,鄒家成等發布「墨落無悔」,令部分溫和民主派被逼「跟住個政治大勢」簽署,而戴耀廷曾指九龍東黃之鋒及新界西朱凱廸均叫同區其他候選人簽協議,最終兩區以戴草擬、無公開的共同綱領為藍本修訂,並在報名時夾附已簽署的共同綱領。趙亦曾於錄影會面稱因林卓廷代表在新東會議「反對攬炒」,故深信新東「肯定唔會」簽署相關文件,惟他今改稱民主黨代表當時僅提出「關注和顧慮」,林卓廷驚訝說「吓」。

此外,趙透露承辦初選時無就「35+計劃」與民主黨黨友黃碧雲及林卓廷直接聯繫,指他有「行事嘅道德準則」,雖只是辦民間初選仍「當自己係選管會主席嚟做」。

▌同日審訊
趙家賢稱無規定以投票達共識、戴耀廷會私下游說 指李永成為民主黨代表惟辯方指已離黨
https://bit.ly/3MIwON4
▌第十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屢遭官質疑 指答應辦初選因不想被邊緣化
https://bit.ly/3L5BPOB
隨著47人案開審,世界各地已有或將有不同集會、聯署及其他行動聲援47人案;而寫信是最直接能讓大家表達對他們的關心和支持的方法。而且牆內接收資訊十分有限,透過寫信我們可以提供更多資訊、新聞、甚至娛樂。

我們希望大家抽一點時間寫信給47人案中正還押的人,更想趁機令更多人成為「寫信師」。事實上,截至2022年2月,已有二千八百多人因反送中示威被檢控、還押或在囚,數字還未計因國安法而還押或判刑的手足。他們同樣需要大家的支持和關心,我們沒有忘記他們。

如你未有寫信經驗,請參考我們提供的「懶人包」,有基本寫信規限、內容建議、以及47人案已知的收信地址。4月我們會於英國幾個城市舉辦街站聲援47人案,屆時將設有收信站幫大家轉寄回香港。如想寫信給47人案以外的手足,也可以聯絡以下機構:

寫信師懶人包: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kwiWCcmCD_M_bXbJ8hbygxO2cA-xnSP_oP0EP15rVUU/edit?usp=sharing

✍️ 筆友配對 / 信件中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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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信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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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報導
1️⃣呂世瑜認罪未獲全數認罪扣減 上訴庭批出終極上訴證明書
bit.ly/3NhIbvN

25歲理大男學生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認罪後減刑至3年8個月,惟控方指出「案情嚴重」類別最低刑期為5年,法官終改判囚5年,換言之未能獲全數三分一認罪減刑,掀起《國安法》刑期分級制的法律爭議。呂去年上訴遭高院上訴庭駁回,他其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之證明書,早前以書面方式處理而毋須聆訊。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相關議題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故批出證明書,把問題交由終院處理。稍後呂須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2️⃣家庭主婦認FB、Twitter發煽動帖文囚4月 幼子親撰求情信 「請你放我媽媽回家」
bit.ly/3naQDCi

48歲家庭主婦涉自去年6月起,在 Twitter 及 Facebook 轉載港獨及煽惑憎恨中共等帖文,包括提到以黑色洋紫荊旗作香港「國旗」等,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判囚4個月。辯方求情時呈上被告12歲幼子的求情信,當中提到「媽媽已不在家一個月了。請你放我媽媽回家,多謝你」。辯方指被告需要獨力撫養四名子女,希望能盡快服刑完畢回家。惟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拒絕接納作有效減刑因素,指煽動是嚴重罪行,顯而易見會招致牢獄後果。

3️⃣男子私了的士司機鄭國泉囚3年 遭律政司覆核成功加監一年 上訴庭:原審判刑明顯過輕
bit.ly/3LeEZ14

2019年10月6日有市民抗議《禁蒙面法》,深水埗有的士被圍堵,並剷上行人路撞倒兩名女子,一人骨折,司機鄭國泉其後遭「私了」。34歲人力資源經理涉用傘施襲,去年認暴動罪判囚3年,原定今年7月出獄,惟其後被律政司覆核刑期成功,遭加刑一年一個月。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本案暴力程度非常嚴重,事主隨時可致命,他沒有永久傷殘「純屬僥倖」。上訴庭認為當天暴動並非完全偶發,原審忽略了涉案者私自處決不同背景或立場人士,而被告罪責也不只是中等程度,指原審判刑「明顯過輕、原則犯錯,必須糾正」。

4️⃣前區議員盧俊宇訛稱被截查判社服令 律政司申加刑遭拒 上訴庭:重新判刑不符各方利益
bit.ly/3V9pH2q

5️⃣2019年9月旺角警署外聚集 18歲女學生認非法集結 還柙候判
bit.ly/444peCx
#法庭報導
1️⃣國安委倡拒批Tim Owen簽證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不應以「國家安全免於挑戰」作魔術語
bit.ly/3LzZu8X

人大於去年底釋法後,國安委於今年1月召開會議,會上判斷黎智英有意聘請 Tim Owen 作法律代表涉及國安風險,另建議入境處處長須拒絕 Tim Owen 的工作簽證申請。黎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國安委和入境處處長的決定逾越《國安法》第14條的權力以及撤銷相關決定。《國安法》指定法官、首席法官潘兆初聽取雙方陳詞後,指關乎重大議題,需時考慮,將於一個月內宣判是否批出許可。

2️⃣2019年淘大衝突 侍應管有鐳射筆、行山杖藏武罪成 另一人非法集結罪脫
bit.ly/3Vucd1v

2019年9月14日親中人士聚集淘大商場,揮動中國國旗及唱國歌,穿黑衣示威者其後到場,雙方發生衝突,警方之後到場執法。27歲侍應涉攜有鐳射筆和行山杖,今被裁定藏武罪成,還柙至5月10日判刑。另一名29歲保安員則獲裁定非法集結罪脫。辯方為侍應求情指,被告曾誤交損友,致早年犯下其他案件,但他已浪子回頭。辯方指本案花逾3年半才審結,期間被告已有人生規劃,工作得到上司嘉許,曾有機會晉升,但無奈因本案而需要擱置。

3️⃣康文署助理涉FB轉載籲立會選舉不投票帖文 准保釋押後6月訊
bit.ly/41RXIa8

48歲康文署辦公室助理涉嫌將前區議員郭子健煽惑在前年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分享到多個Facebook群組上,遭廉署起訴9項「在選舉期間内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案件首次提堂。被告需時尋找律師,裁判官林子勤應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9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以500元保釋。

4️⃣涉偽造搜屋紀錄 4警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脫 官:一時疏忽並非故意
bit.ly/3LAd4do

1名警長及3名警員被指5年前調查1宗販毒案時捏造紀錄,向上司訛稱曾進行搜屋,4人否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裁判官黃國輝指,4人在紀錄上確實有遺漏及不準確,但只是一時疏忽並非故意作出,因此不構成嚴重的失當行為。至於被告在廉署調查的會面錄影中屢稱不記得,黃官接納他們是因面對嚴重控罪感到驚慌,屬人之常情。

5️⃣阿布泰再被入稟追租 涉拖欠逾50萬元 另被要求清空及交還舖位
bit.ly/3oVJuWM

6️⃣公司董事涉串謀立會候選人詐騙選舉開支約39萬 准保釋 5月轉區院訊
bit.ly/40NC4T0
#法庭報導
1️⃣律政司上訴鄒幸彤煽六四集結獲脫罪 終院6.8處理
bit.ly/3LS3ull

2021年六四悼念晚會遭警方禁止,鄒幸彤被控於六四前在Twitter和《明報》發表文章,煽惑市民前往維園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早前獲高院法官張慧玲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律政司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官批准。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6月8日在終院開庭處理上訴許可申請。

2️⃣【初選47人案】鍾錦麟開始作供 指2020年2月已有共識民主動力協助戴耀廷辦初選
bit.ly/42bsT0g

審訊第52天,第三名控方證人、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開始作供,供稱民動在2020年1、2月時曾嘗試協調2020年立法會選舉,但「實際最後係由戴耀廷主導咗成個協調嘅程序」,又指趙家賢曾望由民動協調,但「冇乜人睬佢」。鍾和趙同年2月與戴耀廷會面,戴當時就選舉協調已聯絡不同民主派等,但欠一個註冊團體和銀行戶口執行,望民主動力可協助,鍾稱會面遂達成共識,民動會協助戴所領導的初選或協調。趙家賢早前強調民主動力於5月初獲邀請,5月中下旬才正式答應承辦初選,法官問民動是否於5月獲正式委任,鍾指對該說法「唔係太清楚」,「所以冇其他嘢可以協助到法庭。」

此外,時任西貢區議會主席的鍾錦麟亦獲戴耀廷聯絡主持新界東協調會議,他指首次會議討論採取「初選」或「棄選」方案,及目標出選議席數量,但無印象有人提及戴耀廷的文章。

3️⃣私了案續審 遇襲浴血警棍被扔入渠 警長罵:「你班暴徒唔係人嚟」
bit.ly/3M54yUh

6人事後被控非法禁錮、暴動、蓄意傷人及使用蒙面物品等罪,當中2人不認罪續審。遇襲警長續供稱,當日示威者欲搶奪其斜孭袋檢查,他一度趁示威者「唔為意」逃走,惟事敗後遭多人以利器、硬物及拳腳襲擊。他最後倒蹲在牆邊,由一名男子為他包紮。警長當時一度稱:「你班暴徒唔係人嚟嘅。」

4️⃣涉刀襲黃店餐廳老闆娘 青年被控蓄意傷人 控方確認將轉介至區院
bit.ly/42i5lWQ
#初選47人案 趙家賢17天證供整理︱趙口中的「35+計劃」是怎樣的?民主動力角色是什麼?與區諾軒證供有出入嗎?
https://bit.ly/42il5Kc

第二名控方證人、同案認罪被告趙家賢上周完成歷時17天的作供。被指為「35+計劃」組織者之一,前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於2021年6月已願助警方調查,並為控方呈遞大量與計劃相關的訊息及文件。惟趙強調民主動力只是初選的「服務提供者」,又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承認對戴懷有怨恨,並指若一早得知戴的「攬炒」主張,不會答應承辦初選。不過趙的說法屢被法官和辯方質疑,何桂藍一方更指他淡化自己參與換取減刑。

到底從趙家賢的角度而言,「35+計劃」是怎麼一回事?民主動力的角色又是什麼?他的證供與區諾軒有什麼出入,能夠填補區諾軒遺下的疑問嗎?在第三控方證人鍾錦麟作供之際,《獨媒》為讀者整理了趙家賢17天以來的說法。
#初選47人案 鍾錦麟作供完畢 控方為第四證人申匿名令獲批
https://bit.ly/3M50t21

審訊第54天,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接受辯方盤問,同意戴耀廷望以「35+」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被問是否並非無論如何都會「一刀切」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鍾表示「為了爭取五大訴求而否決預算案」是「比較貼近實際情況」。鍾亦指,估計民主派較難取得「35+」,指2019年區議會民主派大勝純粹因為單議席單票制,難以簡單推斷2020年立法會選舉也能大勝,自言「我個人睇得保守啲」。法官指這只是鍾的看法,而非戴耀廷看法,鍾形容「佢(戴耀廷)係超級大好友」。

此外,鍾上周稱何桂藍於新東會議自介為「立場姐姐」,何兩度大叫「肯定冇」。鍾今再解釋當時戴耀廷介紹何為「立場姐姐」,何語帶無奈表示大家叫她做「立場姐姐」。在被告席的何擺手和做口型示意她沒有。鍾錦麟今作供完畢,法官批准控方為下一名控方證人申請匿名令,他將以「X先生」稱呼,可在屏風後作供及以特別通道出入法庭。

▌第十三周審訊整理 鍾錦麟:民動2020年2月與戴耀廷有共識協辦初選、戴曾稱不要求無差別否決財案
https://bit.ly/44vRgr3
▌趙家賢17天證供整理︱趙口中的「35+計劃」是怎樣的?民主動力角色是什麼?與區諾軒證供有出入嗎?
https://bit.ly/42il5Kc
Forwarded from 書生
【Google不執行】去年下半年港府要求Google刪183項目,Google 近一半沒有執行

Google 發佈《資訊公開報告》,內容提到去年下半年,香港政府向 Google 提出了 56 次要求,移除 183 個項目,其中有 7 成項目是由執法部門,但近一半 (48.1%) 的內容,Google 並沒有採取行動移除。

港府要求刪除的項目廣泛,包括YouTube 影片、雲端檔案、網頁與協作平台,有不少涉及「國家安全」或「警方的私隱安全」,例如香港警方要求移除包含《羊村》的協作平台網頁和雲端網頁、一個公開共用的雲端硬碟 PDF 檔案,該檔案包含警方的機密訓練課程手冊《The Book of Secrets》。

港府還要求移除 7 部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的 YouTube 影片、一部由駭客團體「匿名者」上傳的影片,該影片「對香港的示威活動發表評論,呼籲抗議群眾保持警戒」,以及一部「探討香港抗議群眾要求調查警方涉嫌暴力對待和殺害抗議者所秉持的理由」的影片。

Google 沒有提供以上任何項目的網址連結或影片名稱,但 Google 稱它們並沒有移除這些內容。

這份報告值得注意的點是,港府自 2019 年 6 月 30 日後起,才開始大幅增加移除要求,並且當時移除要求已包含「違反國家安全」。在這日子前,港府每半年平均要求移除次數不過 10 次。

另一個較為意想不到的點,是 2018年 7-12 月,香港政府曾以「批評政府」為由,兩次要求移除內容。這表明在香港反送中運動之前,港府已針對異見人士在網上發表的內容,要求 Google 刪去言論。

自香港成立《國安法》後,Google 一直承受香港政府的壓力,港府多次要求 Google 遵從《國安法》與香港法律、抗議《榮光》在搜尋結果上列首位,要求把《義勇軍進行曲》置頂。湯家驊曾揚言 Google 可能違反國安法。

根據《東網》報導,香港執法部門稱,不會就 Google 報告「個別案件作出評論」,但強調香港市民和社交平台需要遵守香港法規,「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華爾街日報》在 2021 年曾報導,Google 、Facebook 等公司曾考慮撤出香港,不過港府予以否定。

#google #國安法 #移除內容 #羊村繪本
#法庭報導
1️⃣前元朗區議員鄧勵東自稱「黑社會」和「廈村冧把」 兩罪判監11星期
bit.ly/3I0maOl

前元朗區議員鄧勵東及另外6人涉在元朗一間芬蘭浴室對話提及黑社會社團,早前被裁定聲稱三合會成員及幹事、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等罪成。其中鄧勵東被指聲稱「我哋做黑社會低調啲都啱」及「18區都有我廈村冧把啲人呀」,被裁定2項聲稱三合會成員罪成。法官葉佐文引述案例指,僅聲稱三合會社團成員並無傷害性,再考慮鄧積極參與社區義務工作,以及疫情導致案件一再押後,兩罪合共判監11星期。

2️⃣聽障學生襲警案發還重審 母親未到警署被告已獲發文件 警員否認無心等待
bit.ly/44TpKDO

2019年9月15日「港島自由行」,案發時19歲的聽障學生被指拉扯高級警司的胡椒噴劑,最後襲警罪成被判更生中心。學生向高院上訴得直,但法官將案發還重審。被告不認罪繼續受審。負責會面紀錄的警員供稱,為保障被告權利故著他通知母親到警署,但相隔兩分鐘後即向被告發出羈留人士通知書,當時母親尚未到場。辯方指母親到場時被告正錄取會面紀錄,警員否認無心等待母親到場,並解釋指被告有權盡快知道權利。另外,辯方指警方無為被告聘請手語或口語唇讀傳譯員協助,警員否認做法違反平機會指引,因被告並非聾人,他戴上助聽器後可聽到聲音。

3️⃣反《禁蒙面法》期間闖店舖盜竊 孟加拉籍男囚22月 兩青年入勞教中心 官:有如趁火打劫
bit.ly/3nVeS7R

2019年10月反《禁蒙面法》示威期間,中國移動的深水埗分店玻璃櫥窗及捲閘被破壞,有人進入店內取走貨品,共損失約值250萬元手機及配件。三名男運輸工人分別偷去 iPad、手機和耳機等,早前承認5項入屋犯法罪。孟加拉籍被告被判囚22個月;另外兩名未滿21歲的被告則被判入勞教中心。法官林嘉欣指,接納被告原先為途人,後來因貪心而犯案,但文明社會預期市民能夠自制及行為檢點,否則與野生動物無異,批評三人行為有如打劫一間正在著火的屋。

4️⃣休班警涉損壞上水店舖閉路電視被控刑毀 還押小欖待索精神科報告
bit.ly/3MgZiNa

46歲休班男警涉去年破壞上水一間汽車美容公司的閉路電視鏡頭,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押後至5月25日再訊,以待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關乎被告是否適合答辯,其間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看管。

5️⃣【初選47人案】繼施德來後彭卓棋亦確診 押下周一續審
bit.ly/3I1i0pu